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一、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毛润恺[1](202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徐林倩[2](2019)在《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证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往来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债权人基于保证人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保证人行使担保之债,而主债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债权人能否实现担保之债的关键因素。实践中,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很容易引起争执,这也直接导致保证人承担的责任存在诸多争议点。基于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当主合同依《民法通则》第58条以及《合同法》第52条而无效时,保证合同也无效。对于此时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担保法解释》颁布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针对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观点也基本一致,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或者作出合理的说明。本文试图通过导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和结语五个部分展开分析和论证。导言涉及本文的写作起因、写作的目的与意义、写作方法、所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研究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问题。有的学者主张是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主张是侵权责任。德国法上缔约过失责任独立于侵权责任的依据为了调和侵权责任法在雇主责任和诉讼时效规定方面的严苛之处,以及为了填补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没有适用余地的纯粹经济损失。但在现行法律体系下,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不宜独立成篇,因为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不存在像德国法律体系中需要缔约过失责任去弥补关于债务辅助人以及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漏洞的情形。故此,理论界对于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问题没有争论的意义与必要。第二章研究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行为、债权人受有损失以及债权人的损失与保证人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学者对保证人的过错未能达成通识,笔者认为保证人的过错是指保证人单独或与债务人共谋欺诈、胁迫债权人签订一个主债务,或者在提供保证时知道合同会无效没有尽到提醒通知债务人及时止损的义务。保证人满足成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将其责任限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其中限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是指法院执行完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背谁有过错谁自己承担责任的理念。同时,限定为三分之一的责任份额也是有待商榷。第三章研究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问题。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期间是否还有适用的余地?一种观点认为保证期间不会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失去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保证合同从属于主债务,主债务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期间也将因为合同无效而失去法律约束力,因为保证人在无效保证中承担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而非有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责任,故保证人所负的一般民事责任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笔者认为,保证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这样也能很好地说明有效保证与无效保证存在区别,也为学者就相关热点问题展开论证创造了前提条件。结语部分是对前面几个部分研究的问题进行的总结。

赵霞[3](2018)在《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责任研究》文中认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一般属于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的类型。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无须承担保证责任,但仍会产生无效合同的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信赖利益损失。此时不能将主合同的可得利益与从合同即保证合同的可得利益混淆。企业法人对没有书面授权的保证合同有过错是因为这种无效保证的赔偿责任会通过设立者责任的形式转移归企业法人承担,这种过错为"等同过错"。债权人接受法律明文禁止的主体作担保人,主观上属于明知或应知,具有过错,所受损失应自负。保证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可以在《担保法解释》第7条规定的1/2的基础上再减少,以公平保护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利益。《担保法》第29条后半段在分支机构完全没取得书面授权时不存在适用的可能。保证人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和债务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关系,保证人承担的无效保证责任具有代偿性质,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迟廷廷[4](2015)在《论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责任问题》文中提出关于无效保证合同制度,国内外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研究成果已经颇为丰硕。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将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责任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是否需要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如需承担,承担何种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问题现行立法虽有涉及,但仍存在不合理乃至空白之处,故而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分析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第一部分是对无效保证合同制度的概括性描述。保证一词涵义宽泛,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无效保证合同的概念,阐明了无效保证合同仅指绝对无效的情况。第二部分开始对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性质进行分析和界定。本章是全文形成的基础,是最先要厘清的问题。即研究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什么性质的责任问题。学术理论界有缔约过失责任说和区分说两种主流观点。本文支持区分说的保证人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或为缔约过失责任或为侵权责任的观点。第三部分介绍了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本章根据上一章对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性质即归责原则的深入分析,认为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性质虽不尽相同,但承担责任的条件原则上具有一定的共性,如保证人主观上有过错,债权人客观上有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具有因果联系等。第四部分从微观角度对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范围进行认定。上文宏观分析了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和无效保证合同的构成要件等问题,本章从微观上探讨了认定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范围的问题。这一问题的焦点主要在于债权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和债权人全部损失之间的区分。第五部分进一步分析论证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本章结合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更进一步地分析了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不同情况下,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份额划分的问题。

赵智[5](2008)在《保证合同无效及其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文中认为在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保证人无须按保证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无从发挥,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意味着其不承担任何责任,债权人因保证合同无效所受损失应得赔偿,并且因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和范围也有所不同,由此,对于保证合同无效原因及保证人民事责任的认定对于审判实践殊为重要。本文即从保证合同无效原因的司法认定入手,研究因主合同无效而致保证合同无效以及保证合同自身无效的诸种原因,对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特殊情形下保证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并对在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加以分析,认清其性质,以对审判工作能有所帮助。

李云鹤[6](2006)在《试述银行在无效保证中的法律责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程啸[7](2005)在《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8、9条》文中研究表明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因其过错而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是侵权赔偿责任。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不能表明保证人有过错。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也不能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王蕊[8](2005)在《无效保证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将无效保证的法律责任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保证无效后,保证人是否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及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将分五章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第一章无效保证的概述。保证本身是多义词,本章主要阐明了本文无效保证的概念主要是指绝对无效和全部无效的情况,以及无效保证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三大法律属性。 第二章无效保证的原因。可以导致保证无效的原因很多,在认定无效保证时,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一般无效;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合同主体资格、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进行判断。 第三章无效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保证无效后,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责任,责任性质、构成要件、形式如何,理论界一直有争议。本章在宏观上分析了无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基础和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又从微观上探讨了无效保证人责任的构成要件、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及保证人责任的具体形式等问题。 第四章无效保证下保证人责任的承担问题。本章结合现行立法,详尽地分析了保证合同无效后,在不同情况下,无效保证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问题。与此同时,自然而然的阐明了,在不同情况下,债权人、主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解析实践中几种常见的无效保证下保证人的责任。国家机关、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公司董事、经理,由这三类主体违法提供保证而导致的保证无效,是实践比较常见且较为重要的三种无效保证情况。本章在分析他们各自特殊性的基础上,并结合笔者对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的理解,分别论述了在三种无效保证情况中无效保证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总体上来看,上述五章内容似乎分散,但却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我国无效保证制度中存在的理论问题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发表了一些个人的粗浅见解。

贺光辉,胡拥军[9](2003)在《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及相关问题探讨》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金融通速度的加快 ,保证已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适用广泛的合同担保方式。同时 ,因保证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也相应增多 ,特别是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更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审判实务界的一大难题。因此 ,有必要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类型、保证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及保证人责任的具体形式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高洪宾[10](2002)在《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文中提出

二、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2)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
    第一节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
        一、缔约过失责任说
        二、侵权责任说
    第二节 我国法律体系下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起源与发展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规范性质
        三、德国法律体系下缔约过失责任独立于侵权责任的依据
        四、我国法律体系下缔约过失责任独立于侵权责任的无必要性
        五、我国法律体系下将缔约过失责任归于侵权责任的可行性
        六、结论
第二章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
    第一节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保证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二、债权人客观上有损害事实
        三、债权人的损失与保证人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节 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最高限额
        一、如何理解“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含义
        二、如何理解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章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
    第一节 关于保证期间适用的不同观点分析
    第二节 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之起算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时的责任认定
    (一) 保证人的法定资格及理解
    (二) 保证合同无效后的责任性质
    (三) 企业法人对分支机构行为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
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时的责任承担
    (一) 民事责任范围
    (二) 对债权人过错的理解
        1. 债权人有过错
        2. 债权人无过错
    (三) 对《担保法》第29条不同民事责任类型的理解
    (四) 过错责任与追偿权
四、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责任的反思

(4)论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责任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无效保证合同概述
二、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性质及界定
    (一) 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性质的主要观点
        1. 缔约过失责任说
        2. 区分说
    (二) 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性质的界定
        1.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性质
        2.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性质
三、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 保证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二) 债权人客观上有损害事实
    (三) 债权人所受损失与保证人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范围认定
    (一) 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赔偿责任范围
    (二)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时保证人赔偿责任范围
五、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一) 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1.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2.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二)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1. 债权人无过错的情形
        2. 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情形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

(5)保证合同无效及其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保证合同无效一般原因的司法认定
    一、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原因的归纳
    二、保证合同自身无效原因的概括
    三、主合同处于其它效力状态下,保证合同无效原因分析
第二部分 保证合同无效司法认定中的若干特殊问题
    一、意思表示瑕疵与保证合同无效的司法认定
    二、政府或第三人的干预与无效保证合同的司法认定
    三、保证人意思表示错误与保证合同无效的司法认定
    四、主合同变更与保证合同无效的司法认定
第三部分 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
    一、保证合同无效情况下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性质的认定
    二、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认定
    三、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形式与范围的认定
第四部分 无效保证合同下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一、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二、保证合同自身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司法适用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论文摘要
Abstract

(7)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8、9条(论文提纲范文)

一、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过错责任的性质
二、《担保法解释》对保证人最高责任限额的规定是否合理
三、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

(8)无效保证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第一章 无效保证概述
    一、无效保证的概念
        (一) 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二) 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
    二、无效保证的法律属性
        (一) 无效保证的自始无效性
        (二) 无效保证的当然无效性
        (三) 无效保证的确定无效性
第二章 无效保证的原因
    一、主合同导致的保证合同无效
        (一) 一般保证,当事人无特殊约定的情况
        (二) 一般保证,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情况
        (三) 特殊保证制度
    二、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
        (一) 主体不适格
        (二) 意思表示不真实
        (三) 适法性欠缺
        (四) 保证人的清偿能力问题
第三章 无效保证中保证人责任
    一、保证人责任的法律基础:缔约过失责任理论
    二、保证人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三、无效保证中保证人的民事责任
        (一) 保证人责任的性质和要件
        (二) 保证人责任的形式及范围
第四章 无效保证下保证人责任的承担问题
    一、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
        (一) 且保证人无过错时,保证人的责任
        (二) 且保证人有过错时,保证人的责任
    二、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
        (一)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二)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三、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
        (一) 且债权人无过错时,保证人的责任
        (二) 且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时,保证人的责任
第五章 解析实践中几种常见的无效保证下保证人的责任
    一、国家机关违法担任保证人的民事责任
        (一) 国家机关是否应当承担无效保证责任
        (二) 国家机关应以哪些财产承担责任
    二、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的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一) 法人的分支机构充当保证人,保证无效的民事责任
        (二)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充当保证人,保证无效的民事责任
    三、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一) 解读《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限制性规定
        (二) 董事长违反《公司法》的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三) 一般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9)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及相关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无效保证合同的类型化分析
    1.保证合同因保证人欠缺保证资格而无效
    2.保证合同因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3.保证合同因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
二、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的要件及责任范围
三、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责任的具体形式
    1.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无效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无效保证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研究[D]. 毛润恺.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的研究[D]. 徐林倩.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责任研究[J]. 赵霞. 法律适用, 2018(03)
  • [4]论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责任问题[D]. 迟廷廷. 大连海事大学, 2015(03)
  • [5]保证合同无效及其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D]. 赵智. 吉林大学, 2008(07)
  • [6]试述银行在无效保证中的法律责任[J]. 李云鹤.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2006(01)
  • [7]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8、9条[J]. 程啸. 法学论坛, 2005(06)
  • [8]无效保证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D]. 王蕊. 上海海事大学, 2005(03)
  • [9]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及相关问题探讨[J]. 贺光辉,胡拥军. 理论观察, 2003(01)
  • [10]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J]. 高洪宾.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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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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