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县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李新霞[1](2021)在《县级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山东省N县为例》文中认为
李晶淼[2](2020)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文中指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于厘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立法中应当具备的规范功能和法律地位,以证成第三方组织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回归规范的法律意义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行为进行健全与完善是摆脱实践中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及理论需求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所遭遇的困境之关键所在。如此,能够紧跟法治政府内涵的新发展,建设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第三方组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国已经积极开展了多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因此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深入,无论是法治政府目标的确认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占据主导地位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政府建设进路都遭遇了不少问题。“政府推进型”进路在面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求与法治政府建设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正义标准时都遭遇了无法周延的正义困境。目前,在实践中产生并区别于“政府推进型”进路的“第三方组织推进型”进路从内涵和外延上都符合其应遵循的自然正义与协商共识的正义标准,为破解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所遭遇的问题提供了可能,也为法治政府建设紧贴正义维度保驾护航。第三方组织除了自身必须具备的组织性、独立性特征外,在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具有相对性,故而,必须结合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场域开展考察,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必须抛却只关注主体的内在特征的静态研究逻辑,需将第三方组织放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场域中,关注两者的关系与互动,以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共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存在标准,方能实现研究的周延性。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是指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认知和行为积极参与并影响政府法治意识和行政行为的社会组织,其相对于政府及行政相对人,具有中立或独立地位。换言之,它应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促进作用的社会组织。从广义上来分析,它不仅包含了实践中的已经进入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实际发挥影响力的第三方组织,也包含了在理论设计中被期待出现的能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方组织。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当具备回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能力,能以独立的地位顺利开展活动并得出符合自身认知的结论,进而通过影响政府主体的行政行为或者法治观念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产生促进作用。而在实践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存在自身失灵的消极状况,其功能发挥被阻碍和影响力实现被制约;与此相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第三方组织志愿性不足、第三方组织加入的路径单一等问题。问题大多因法律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张力所致,尤其是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难以确认,其身份角色的二重性使得“法治政府建设者”角色时常被“行政相对人”的角色掩盖,因此,第三方组织与政府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失衡。同时,问题产生的另一成因是历史观念的局限性,“官本位”和“国家主义”的思想在中国的法文化中的深入人心也会影响第三方组织对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面对中国问题,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中理想的第三方组织,必须考虑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行为和结果三个要件的内容,结合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特征,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通过法治思维与手段对第三方组织进行改造。具体路径如下:第一,减少立法尤其是行政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寻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者双重身份的平衡,革新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主体的监督、管理立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制度。第二,结合程序性、程序度这两项程序法基本原理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规则加以设计,确保第三方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中的活动规范、顺畅,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需求。第三,依据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具体领域对第三方组织实现扶持和激励,促使有潜力的第三方组织进入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满足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广度需求;第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加第三方组织的实际影响力,为功能的发挥和促进作用的实现保驾护航。
王怡[3](2020)在《宜都市政府助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江经济带实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是我国高质量发展时代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决策。湖北省宜都市位于鄂西南长江中游南岸,地处长江与清江交汇处,长江堤防46公里,化工产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在宜都市的经济发展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宜都市化工产业存在着产品结构单一、企业科技含量低、产品优势不突出、沿江密集布局等严峻问题,转型升级迫在眉睫。本课题以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干预市场理论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依据,结合多种研究方法研究分析,首先介绍了宜都市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通过政府发挥职能弥补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同时,科学有效的政府干预也是化工产业顺利转型升级的必要路径;其次,阐述了宜都市政府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并对存在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主要是完善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创新及人才的支持,注重节能环保并强化监督机制,推动政府加强双向开放合作。本课题在探讨宜都市政府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的基础上,探索如何更好更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为宜都市及长江流域沿岸其他城市,甚至是国内其他沿河湖海地区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提供经验借鉴。
张婷婷[4](2019)在《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兴文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矿产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恩赐,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矿产资源。长期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都较为粗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掠夺式开发矿产资源,从而导致部分重要矿产资源浪费严重、储量急速下降,同时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破坏,留下诸多安全隐患。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如何有效管理矿产资源,既满足当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一直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地方政府作为资源所在地,在享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收益时也应肩负起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业秩序、保护地方生态环境等重任。本文以四川省唯一县级资源成熟型城市兴文县为例,以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法及实地调查法为研究方法,认为法律制度落后、管理权限模糊、管理职能缺位、治理责任缺失、矿业权市场调节功能弱是导致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为更有效的管理矿产资源,应通过立法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同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机制并优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通过取缔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创建绿色矿山、开展动态巡查、完善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等措施构建矿产资源的绿色发展模式,还应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以强化市场机制作用。
子伟梅[5](2018)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研究 ——以永胜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十九大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如何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成为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县级政府作为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追求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高效履行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桎梏经济发展,使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市场缺陷,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从发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角度入手,以县级政府为研究对象,运用农业产业化理论和政府经济职能理论的相关知识,分析了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内涵和特征,准确定位了县级政府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经济职能:即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进行规划引导、建设农业所需基础设施、提供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监管市场。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以永胜县为例,具体分析了永胜县政府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履行经济职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通过借鉴国内外地方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做法,提出了永胜县政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优化履职的行政环境和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切实起到引领作用三项建议,为永胜县政府优化经济职能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吴红林[6](2018)在《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大环境下,国家政府越来越强调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性,而生活、生产污水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危及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兴建污水处理厂对改善一个城市的生活环境、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如今,污水处理厂是一个城市所必备的基础建设工程,是保护城市及周边的重要一环,虽然建设污水处理厂需要耗费巨额前期资金,但是其所带来的收益是无可用金钱估量的。本研究结合邵阳县当地管网系统现状、城市排污情况等实际情况从工艺选择、处理效果、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投资效益等方面综合对比A2/O和改良型氧化沟工艺的优缺点,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是保护邵阳县城东新区环境质量的社会公益性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后的兴建和运营必将对当地区域的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增加就业,促进增收,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问题都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确定了邵阳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其中一期设计处理水量为2万m3/d,二期为4万m3/d;(2)研究结合区域用地性质,提出了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参数;(3)提出了污水处理工艺为以A2/O,紫外线消毒,浓缩脱水,泥饼外运的处理流程;(4)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周围环境建筑风格相适应,使其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5)通过分析得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为14916.70万元,项目达产年总成本为1040.93万元,效益为786.77万元。(6)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将是一项深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的公益性工程,不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将可削减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负荷,改善此区域的水环境质量,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公共卫生需求。本研究提出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规模、处理工艺、建设投资成本和效益等,并对推荐工艺进行了初步工艺设计计算,其结果可作为初步设计时参考。在项目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实施进度安排、项目组织与管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进行了讨论可以作为参考。
李博[7](2018)在《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文中提出本研究从政府治理理论出发对其所实施的林业治理从保护一发展的二重维度进行了考查,旨在回答县一级林业治理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规制以及背后的动因。在研究过程中以陕西省西南部一个县林业治理中的转型与变革为微观个案,主要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式来获取资料。阳县的林业治理经历了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到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的转型,同时林业治理的转型集中反映了县一级在面临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时秉持的治理逻辑。在县一级林业治理中,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始终是其面临的主要治理目标,而从这二者之中的任何一个目标来看,均不构成对县一级林业治理的制约,但是从目前林业治理的基本路径来看,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已经成为县一级林业治理的一大困境。本研究发现,在县一级的林业治理中,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治理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规制了国家生态保护的有效实施。具体而言,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向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转型过程中,受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转型倒逼,以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并没有实现其治理方式的转型,在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中仍然采用经济发展的治理方式,主要表现为项目制的治理方式和从生态保护中所追求的县域经济的发展、条块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农民增收和地方的脱贫,即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仍然遵从着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方式,而形成这种治理逻辑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国家对于县一级考核的不合理以及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主观上是由于县一级财政、贫困和林业所针对的治理对象所造成的。与此同时,本研究认为,在政府的林业治理过程中,农民已经成为除政府之外的另一大治理主体,并且成为了政府的新的“代理人”,这种代理主要表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农民代替国家和集体对于森林资源进行管护。而在此过程中,作为政府新的“代理人”的农民又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改变政府对林业的治理方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和农民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形塑和纠正了政府的治理逻辑。林业治理作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中部门治理的典型代表,在其治理过程中所遭遇的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也集中的反映了部门治理中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与国家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导致林业治理在保护和发展二者之间来回摇摆,从而使林业治理走上了一条钟摆式的治理模式。林业作为县一级治理中的一个条,集中反映了其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规制中所经历的转型与变革,而这种转型与变革并没有实现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的适时调整和完善。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林业治理有必要从治理目标、治理方式等方面来转型。
邵玮[8](2017)在《环境规制约束下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路径研究》文中提出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承载力下降成为人类将长期面临的挑战,自十八世纪中叶,人类开启了工业革命的大门,世界进入到了工业文明时代。伴随着科学技术水平跨越式大发展以及化石能源的大规模运用,社会生产力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效率持续提升,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和改造自然环境的水平也快速增强。在人类社会繁荣发展的同时,作为人类文明进步基础的自然生态系统此消彼长,在以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为基础的工业文明发展模式下,人类社会的繁荣程度几乎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程度成正比。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种类不断增多、人类需求日益提升,最终导致在人类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和废弃物总量达到了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上限,从而引发了全世界范围的各类污染事件和灾害事件,自然生态系统即将面临系统性不可逆转的威胁。进入到20世纪以后,世界范围内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公害事件使人类的生存面临巨大威胁。各国政府、学界专家以及一些有先见之明的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人类经济增长、社会繁荣与自然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认为人类社会系统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依靠,过量的消耗有限的自然资源将使自然生态系统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自此,“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逐渐形成并在国际上推开,以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三者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企业和个人接受并采用。产业结构优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将伴随始终的重点问题。一直以来,我国环境问题的持续存在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产业结构是链接经济、社会与自然三者之间的枢纽: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要素流动促使经济发展更有效率的推进;产业结构变动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关系到社会持续稳定;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转为集约,降低消耗与污染水平,逐步减轻自然生态系统所承受的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上实现长足进步,建成了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然而,目前我国的产业发展呈现出大而不强的特征,在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十八大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面临新挑战,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刻不容缓。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步入绿色发展道路,重点在产业结构调整,难点在产业结构调整,出路也在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业结构一直以自身各个产业、行业的特征和规律演进着,或是技术进步的冲动,或是效率的冲动。在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背景下,环境硬约束日益刚性。以环境规制政策为表现形式的环境约束手段存在的大前提下,环境规制工具的使用改变企业的运营成本,调整行业比重,进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动,最终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环境负外部性的问题单纯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必须依靠环境规制工具和市场机制的相互配合才能使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关系达到最优。环境规制不仅可以促使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不仅可以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而且环境、生态要素本身就应成为产业优化的标准和要素。中国早在“十一五”末期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至今为止,中国产业发展大而不强的问题依旧未能解决。长期以来以透支自然资源与能源的低效率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导致生态系统日益脆弱,环境污染已经开始困扰到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中国在30年内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工业化道路,在创造中国奇迹的同时,也在短时期内经历了生态破坏带来的苦果。2015年,我国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859.1万吨和1851.8万吨,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2223.5万吨和229.9万吨。虽然近年来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有下降趋势,但环境风险始终较高。过去为了追求经济高增长而付出的环境代价已经开始对国民生活造成显着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国环境经济核算报告(2004-2010)》显示2004年-2010年空气污染导致的早死人数达到25万人-50万人,造成的健康经济损失占总GDP的0.8%-1%,环境破坏引发的危害已经开始严重制约和危害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环境规制的倒逼不仅来自于国际压力,同时更是中国为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的产业发展阶段和现处的全球产业链地位导致了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而决定了中国产业发展对生态资源环境势必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而,中国的产业结构优化需尽早实现。本文依照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首先阐释环境约束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原理,然后根据环境约束下产业结构变动的机理分析,设定量化模型,分析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与区间,通过实证分析验证本文所提出的核心理论。最后,根据分行业和分区域的量化分析结果,提出具体的产业结构优化路径,并针对各项路径指出具体政策建议。具体如下:第一章是绪论。探讨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产业转移理论对我国产业在未来走向高级化、合理化、生态化的指导作用,对促进我国实现产业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美丽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阐释了本文涉及的相关核心概念,分析了环境约束、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产业结构优化路径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进行了综述。第二章是理论基础。本章对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从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环境观、习近平的生态环境观、外部性理论、产权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分税制改革下的地方政府博弈、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式等方面分析了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关系。第三章是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因分析。产业结构的变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类与产业发展有关的要素都会对产业结构变动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资本量、技术水平、社会需求、生态要素、环境规制政策以及环保产业发展水平等。第四章是中国环境规制的演进历程。通过梳理国家环境规制政策、环境规制机构、环境规制信息披露、环境规制执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等演进过程,探讨中国环境规制对于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分析。第五章是环境规制手段对产业结构变动的机理分析。通过分析中国大气污染行业和水污染行业的特征以及产业结构现状和存在问题,构建实证模型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基于环境治理投资逐年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合格率逐年提升以及单位产值能耗逐年下降等原因,小型工业企业由于无法适应环境规制的要求而逐步被淘汰出市场。同时,环境因素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要素,在严格环境执法手段的保障下得到了更好的执行。第六章是探索环境规制下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化路径。主要针对中国未来环境规制的发展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为目标,运用循环经济模式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结构优化路径。并根据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存在问题,提出相应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第七章是研究的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在基础理论和实证分析方面,还有很多的研究工作尚未完成。综上所述,本文在两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一,在理论研究方面,研究了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优化的内在机理。同时,从传统产业经济学注重生产效率和经济收益的思路中转变出来,将生态要素补充为产业结构优化的内在要素之一。第二,在实践研究方面,根据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行业的实证分析得出的产业结构特征和行业特性,构建在日益严格环境规制下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路径,并相应提出多种政策实施建议,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决策参考。
贺亚伟[9](2017)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县级政府职能研究 ——以新疆喀什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镇化是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之所在。新型城镇化相比于传统城镇化,其最大的新意在于坚持以人为核心的理念,由过去片面追求和注重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人口增加等,改变为以提升和挖掘城市内涵、历史文化、公共服务等软实力为重点,着眼于集约高效发展,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城乡一体、共享发展成果等诸多方面,更加注重农村和农民的利益,致力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上下功夫,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县级政府作为基层权威性的社会公共权力主体,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最大的职能是生成、催化与提升市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影响社会结构深刻变革、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为县级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由于县级政府职能自身的边界不明、定位不清,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仍存在着诸如规划引导职能不健全、社会治理简单粗放、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县级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发展产业经济能力较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如何从这些问题中分析出深层次的原因,并找到完善县级政府职能的有效路径,成为当前摆在我国县级政府面前的一个巨大的现实命题。本文以我国新型城镇化为背景,从多角度理清新型城镇化与县级政府职能之间的关系,分析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级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新疆县级市喀什市为例,通过对喀什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老城、东部新城分别进行考察,系统分析县级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完善县级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县级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陆喜元[10](2017)在《中国西部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以H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但由于治理环境及政府层级的不同,政府治理能力有结构性差异。因此,如何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一概而论。县级政府的“接点性”特点,决定了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至关重要。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在准确梳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集中表达了科学的国家理论和国家治理思想,是政府治理的根本指导理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创新,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三大规律”的基础上对国家治理规律有了新认识,是政府治理的直接指导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治国理政思想,是现阶段政府治理的重要思想依据。西方治理理论是对西方民主理论的扬弃,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理论借鉴。政府治理理论主要关注两对问题:第一对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第二对是政府治理评估和政府治理现代化。其中,第一对是第二对的基础和前提,第二对是促进第一对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手段和目标。政府治理的实质是行政权主导下的多元治理,追求政府在治理格局中的权威性、主导性、代表性、正当性和有效性。政府治理现代化是政府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水平,并实现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进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能力提升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作为行政主导性治理主体,在与社会、市场互动过程中的理念、角色、行为等的重构过程。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各级政府的新要求,结合政府层级和职能,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结构要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五个方面。每方面能力不仅是县级政府整体治理能力不同侧面的表现,而且各有其内在要素。尽管这些方面或要素就县级政府整体治理能力而言不能等量齐观,但它们既是县级政府履行单一制国家内作为“准基层”政府职能的法理需要,也是对县域社会现代性诉求的回应。根据政府治理能力结构要素,结合西部地区县域实际,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构建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时,要考虑其客观性、可操作性、有效性。据此评估指标体系(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本文对H县和周边邻县(区)(合称“一区七县”)政府治理能力进行横向测评,对H县政府治理能力进行纵向研究(2000-2015),对公众满意度进行深入调查,力争全方位、深层次地认知H县政府治理能力现状。当然,测评H县政府治理能力仅仅是一个准备性工作。准确的归因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历史是过往的现实,现实有历史的因子。因此,结合H县历史,考察县制沿革、机构变迁、人员流动,有助于把握县治的历史规律,对现阶段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能力重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合纵向测评、横向测评、满意度测评,可以发现H县政府治理能力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综合西部地缘、县域经济、郡县制、“市管县”、社会机制、行政文化、精英及民众等因素,可以深入挖掘H县政府治理能力不足的成因。推进H县政府治理现代化,既要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又要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等针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框架;既要顺应“放、管、服”改革大势,又要综合考虑县情。因此,面向宏观,要把塑造服务型、法治型、信息化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努力方向。面向微观,建议以H县教育精神重塑行政文化;围绕解决缺水和贫困两大基本问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做强“金色教育、绿色农业、红色旅游”三个县域品牌,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和文化治理能力;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自治、护持政府信用,提升政府政治治理能力;通过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提高政府生态治理能力。
二、论县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县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2)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的正义之维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内涵及外延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的二元价值 |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体与程序 |
二、法治政府建设遵循的正义标准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外延与自然正义需求之契合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内涵对共识正义条件之满足 |
第二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有特征 |
第一节 客观特征 |
第二节 主观特征 |
第三节 行为与结果特征 |
第三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实践考察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既有实践状况 |
第二节 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三节 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四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实践遭遇的问题 |
一、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标准异化 |
二、第三方组织的营利手段异化 |
三、第三方组织的志愿性异化 |
第四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功能 |
第一节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定位 |
一、协助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
二、参与程序实现良性立法 |
三、监督政府严明公正执法 |
四、督促政府廉洁诚信行政 |
五、独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困境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数量不足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用领域单一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影响力有限 |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促进程度低 |
第三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积极作用的制约因素 |
一、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
二、历史观念的局限 |
第五章 打造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 |
第一节 完善第三方组织基本法的设想 |
一、以功能发挥为导向更新第三方组织的监督管理立法 |
二、以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革新行政组织法相关规范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化拓展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性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度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程序性权利与义务规则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促进法”的构建 |
一、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规则 |
二、第三方组织加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的鼓励措施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观念保障 |
一、创新民主科学的传播载体与传播形式 |
二、坚持党在政治主流价值传播中的领导权 |
结论与展望 共同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的早日全面建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宜都市政府助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2 主要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3 宜都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1 宜都市化工产业现状 |
3.2 宜都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4 宜都市政府助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践分析 |
4.1 政府的主要做法 |
4.2 政策实施效果 |
4.3 存在的问题 |
4.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国内外经验借鉴 |
5.1 国内其他地区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概况 |
5.2 国外流域产业发展相关经验 |
5.3 经验借鉴 |
6 宜都市政府进一步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 |
6.2 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 |
6.3 完善公共服务以优化发展环境 |
6.4 强化对创新和人才的支持 |
6.5 注重节能环保并强化监督机制 |
6.6 推动政府加强双向开放合作 |
7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科研成果 |
致谢 |
(4)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兴文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关于矿管产资源管理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研究现状 |
三、简要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 |
第一节 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矿产资源及矿产资源管理 |
二、自然资源价值及产权理论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地方政府 |
二、政府干预理论 |
第二章 兴文县矿产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兴文县矿产资源及开发状况简介 |
第二节 兴文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简介 |
第三节 兴文县矿产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开发利用水平低下 |
二、非法开采屡禁不止 |
三、地质生态破坏严重 |
四、矿山安全问题突出 |
五、矿权退出问题突出 |
第三章 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问题生成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落后 |
第二节 矿产资源管理权限模糊 |
一、矿产资源管理产权界限不清晰 |
二、矿产资源管理事权划分不科学 |
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职能不协调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管理职能缺位 |
第四节 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缺失 |
一、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不科学 |
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难确认 |
第五节 矿业权市场调节功能弱 |
第四章 完善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法规 |
一、完善立法 |
二、加强执法 |
第二节 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权限 |
一、明确矿产资源产权问题 |
二、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权限 |
三、统一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
第三节 完善准入制度优化考核机制 |
一、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制度 |
二、优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方式 |
第四节 构建矿产资源管理的绿色发展模式 |
一、取缔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 |
二、持续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
三、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
四、加大非法开采动态巡查力度 |
五、完善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五节 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 |
一、建立有效市场管理机制 |
二、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
三、加大公众参与能力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研究 ——以永胜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
第一节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及相关理论 |
一、云南高原特色农业 |
二、云南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意义 |
三、市场机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局限性 |
四、农业产业化理论 |
第二节 县级政府及经济职能理论 |
一、县级政府 |
二、政府经济职能 |
三、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内涵 |
四、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的特征 |
五、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县级政府经济职能定位 |
第二章 永胜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永胜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
一、永胜县概况 |
二、永胜县农业发展情况 |
三、永胜县近年发展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 |
四、永胜县发展高原特色农业遇到的问题 |
第二节 永胜县政府履行经济职能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情况分析 |
一、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
二、完善交通水利设施 |
三、提供农业公共服务 |
四、培育监管市场 |
第三章 永胜县政府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履行经济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永胜县政府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履行经济职能存在的问题 |
一、制定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中的不足 |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三、提供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不足 |
四、市场监管中的不足 |
第二节 永胜县政府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履行经济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内因分析 |
二、外因分析 |
第四章 国内外地方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做法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地方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做法 |
一、积极引导发展农业机械化 |
二、保护农产品价格保证农民收益 |
三、保障农业科研和教育培训 |
四、大力发展农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 |
第二节 云南省宾川县政府在葡萄产业发展中的做法 |
一、积极招商引资 |
二、大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 |
三、大力扶持引导 |
第三节 国内外地方政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 |
一、政府要用法治手段推动农业的健康发展 |
二、农产品价格保护是政府发挥指导职能的有效手段 |
三、政府要积极引导发展优势主导产品 |
第五章 永胜县政府优化经济职能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永胜县政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
一、积极转变行政理念 |
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
三、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
四、完善农业管理体制 |
五、在公共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 |
第二节 永胜县政府要积极优化履职的行政环境 |
一、弥补市场发育不足的缺陷 |
二、积极培育产业经济 |
三、积极推行电子政务 |
四、构建社会化监管体系 |
第三节 永胜县政府要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起到引领作用 |
一、制定可行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计划 |
二、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的保障 |
三、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四、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 |
五、积极提供农业信息服务 |
六、培育集种植与深加工生产的配套企业群 |
七、积极抓住发展机遇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国内外城市水污染与处理现状 |
1.1.1 国内水污染现状 |
1.1.2 国外水污染处理现状 |
1.2 建设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背景及意义 |
1.2.1 项目背景 |
1.2.2 项目建设的意义 |
1.3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基本要素 |
1.3.1 服务范围及人口 |
1.3.2 处理水量预测 |
1.3.3 进出水水质指标 |
1.4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框架 |
第二章 邵阳县污水处理现状及规划概况 |
2.1 城市基本概况 |
2.2 自然条件 |
2.2.1 气候条件 |
2.2.2 地形地貌与水系 |
2.3 给排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3.1 邵阳县供水管网现状 |
2.3.2 邵阳县城东新区排水现状概况 |
2.3.3 邵阳县城东新区水环境污染现状 |
2.3.4 邵阳县城东新区排水管网现状 |
2.3.5 邵阳县城东新区排水设施现状 |
2.3.6 邵阳县城东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污水处理厂方案论证 |
3.1 城市排水制度 |
3.1.1 合流制和分流制排水系统的比较 |
3.1.2 排水制度选择 |
3.1.3 排水分区 |
3.1.4 工程规模 |
3.2 厂址论证 |
3.2.1 厂址现状 |
3.2.2 厂址比选 |
3.2.3 厂址推荐方案 |
3.3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的选择 |
3.3.1 工艺设计原则 |
3.3.2 进水水质技术分析 |
3.3.3 常规二级处理工艺 |
3.3.4 污水脱氮除磷工艺 |
3.3.5 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工艺选择 |
3.3.6 二级处理工艺比选 |
3.3.7 污水深度处理工艺 |
3.3.8 污泥处理工艺比对 |
3.3.9 辅助除磷 |
第四章 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工艺设计计算 |
4.1 设计原则 |
4.2 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 |
4.3 提升泵站的建设 |
4.4 检查井与溢流井 |
4.5 工程方案 |
4.5.1 总平面及竖向布置 |
4.5.2 污水处理区主要构筑物 |
4.6 设备方案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环境保护及劳动卫生安全与消防 |
5.1 环保设计标准 |
5.2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控制 |
5.2.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
5.2.2 施工期控制措施 |
5.3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控制 |
5.3.1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
5.3.2 运营期控制措施 |
5.4 环境管理与监测 |
5.5 环境影响评价 |
5.6 劳动卫生安全与消防设计依据 |
5.7 劳动卫生安全与消防设计原则 |
5.8 主要危害因素 |
5.9 设计采用的防范措施 |
5.10 消防工程编制依据及消防措施 |
第六章 投资估算与成本分析 |
6.1 企业组织与劳动定员 |
6.1.1 组织机构 |
6.1.2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
6.1.3 职工薪酬与培训 |
6.2 建设投资估算 |
6.3 项目总投资 |
6.4 成本与费用 |
6.4.1 成本与费用计算的原则和依据 |
6.4.2 成本与费用计算 |
6.5 效益估算 |
6.5.1 营业收入 |
6.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5.3 效益 |
6.5.4 综合技术经济评价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结论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B厂区平面图以及二级工艺平面图 |
致谢 |
(7)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 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 |
1.4 研究方法 |
1.5 田野调查点介绍 |
1.6 核心概念界定 |
1.7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治理理论的产生与演化 |
2.2 林业治理的机制和体制研究 |
2.3 中国林业治理的变迁史 |
第三章 发展中木材资源的获取与林业治理目标的转型 |
3.1 木材生产与林业治理 |
3.2 县域经济发展与政府林业治理 |
3.3 林业治理与资源型经济 |
3.4 林业治理目标转型的动因 |
3.5 小结 |
第四章 保护与发展双重规制中林业治理的机制 |
4.1 退耕还林中部门之间的关系平衡 |
4.2 林业治理中的项目制 |
4.3 林业治理中的扶贫开发 |
4.4 以社区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 |
4.5 小结 |
第五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国有林场的集权与分权 |
5.1 以林场为单位的林业治理模式 |
5.2 林业治理改革中的人权与财权 |
5.3 县一级林业治理改革中的约束 |
5.4 小结 |
第六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的政府与农民 |
6.1 林业治理中的政府和农民 |
6.2 基层治理对林业治理的影响 |
6.3 政府林业治理中林业部门的两面性 |
6.4 林业治理中基层政府的“共谋”和农户的应对 |
6.5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 |
(8)环境规制约束下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3.1 研究重点 |
1.3.2 研究难点 |
1.4 研究方法 |
1.5 核心概念的阐释 |
1.5.1 环境约束 |
1.5.2 产业结构调整 |
1.5.3 产业结构优化路径 |
1.6 文献综述 |
1.6.1 国外研究现状 |
1.6.2 国内研究现状 |
1.6.3 研究评述 |
1.7 论文创新点 |
1.8 本章小结 |
2 环境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 |
2.1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环境观 |
2.2 习近平的生态环境观 |
2.3 外部性理论 |
2.4 产权理论 |
2.5 信息不对称 |
2.6 分税制背景下的地方政府竞争 |
2.7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8 循环经济理论 |
2.9 比较优势理论 |
2.10 污染天堂假说 |
2.11 波特假说 |
2.12 本章小结 |
3 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因 |
3.1 环境规制下资本数量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2 环境规制下政策导向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3 环境规制下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4 环境规制下社会需求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5 环境规制下生态要素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6 环境规制下环保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 |
3.7 本章小结 |
4 中国环境规制演进的历程 |
4.1 环境规制机构的演进 |
4.2 环境规制政策的演进 |
4.2.1 环境规制法律的演进 |
4.2.2 环境规制标准的演进 |
4.3 环境规制信息披露的演进 |
4.3.1 空气质量信息披露的演进 |
4.3.2 淡水资源信息披露的演进 |
4.4 环境规制执法的演进 |
4.4.1 沿淮流域环境执法(1994年至1997年) |
4.4.2 “两控区”环境执法(1999年至2000年) |
4.4.3 土地开发环境执法(2002年至2003年) |
4.4.4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1年至2013年) |
4.4.5 跨区域环保执法(2005年至2009年) |
4.4.6 中共十八大后的环保执法(2012年至2015年) |
4.5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演进 |
4.6 本章小结 |
5 环境规制倒逼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机理分析 |
5.1 中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行业特征分析 |
5.1.1 大气污染行业特征分析 |
5.1.2 水污染行业特征分析 |
5.2 中国产业结构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5.3 数据来源与数据调整 |
5.4 核心指标测算与回归方程设定 |
5.4.1 核心指标测算 |
5.4.2 实证模型的设定 |
5.5 实证结果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环境规制下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路径与政策建议 |
6.1 中国环境规制政策的发展方向 |
6.2 环境规制下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路径 |
6.2.1 改善能源结构推动产业结构清洁化 |
6.2.2 推进集约化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
6.2.3 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推广高新技术应用 |
6.3 政策建议 |
6.3.1 完善环境规制体系 |
6.3.2 构建资源价格体系 |
6.3.3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6.3.4 完善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新核算评价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县级政府职能研究 ——以新疆喀什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
1. 问题提出 |
2.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 国内文献综述 |
2. 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四)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新型城镇化对县级政府职能的新要求 |
(一)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界定 |
1. 城镇化 |
2. 新型城镇化 |
(二)政府职能 |
1. 政府职能 |
2. 县级政府职能 |
(三)新型城镇化与县级政府职能的关系 |
(四)新型城镇化对县级政府职能的新要求 |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疆喀什市政府职能的转变及作用 |
(一)新疆喀什市新型城镇化概况 |
1. 新疆喀什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现状 |
2. 新疆喀什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和基本特征 |
3. 新疆喀什市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战略机遇和压力挑战 |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疆喀什市政府职能转变 |
1. 机构设置 |
2. 职能转变 |
(三)新疆喀什市政府职能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 |
1. 进行科学规划设计 |
2. 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
3. 加强市场监管 |
4. 引导产业布局和发展 |
5. 保护生态环境 |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级政府职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级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
1. 规划引导职能存在缺陷 |
2. 社会治理简单粗放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
3. 县级政府过度干预市场 |
4. 发展产业经济能力较弱 |
5.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 |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县级政府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 |
2.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 |
3. 县级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不明确 |
4. 产业发展基础薄弱 |
5.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缺失 |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县级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管理体制 |
1. 全面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 |
2. 深化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
3. 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职能考核评价体系 |
4. 完善对县级政府的监督和信息公开 |
(二)强化县级政府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职能 |
1.“善治”新理念 |
2. 以“善治”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
3. 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
(三)正确处理县级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 |
1. 从县级政府“主导”向县级政府“引导”转变 |
2. 正确处理县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 正确处理县级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四)积极培育和发展县域产业 |
1. 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
2. 积极培育民族特色产业 |
3.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
(五)加强县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
1. 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 |
2.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
3. 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西部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以H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对象和基本概念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和其他说明 |
第一章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治国理政思想 |
一、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观 |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 |
第二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思想 |
一、儒家的治国理政思想 |
二、墨家的治国理政思想 |
三、法家的治国理政思想 |
四、道家的治国理政思想 |
第三节 西方治理理论 |
一、西方治理理论的兴起 |
二、西方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西方治理理论中的政府治理思想 |
第二章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概念 |
二、治理的特征 |
三、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政府治理 |
一、政府治理的概念 |
二、政府治理的结构 |
三、政府治理的模式 |
四、政府治理现代化 |
第三节 政府治理能力 |
一、政府治理能力的概念 |
二、政府治理能力的类型 |
三、政府治理能力的评估 |
第四节 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 |
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 |
第三章 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结构及要素 |
第一节 经济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经济治理 |
二、政府的经济治理 |
三、县级政府的经济治理能力 |
第二节 政治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政治治理 |
二、政府的政治治理 |
三、县级政府的政治治理能力 |
第三节 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文化治理 |
二、政府的文化治理 |
三、县级政府的文化治理能力 |
第四节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社会治理 |
二、政府的社会治理 |
三、县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 |
第五节 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生态治理 |
二、政府的生态治理 |
三、县级政府的生态治理能力 |
第四章 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与运用 |
第一节 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估体系 |
一、设计依据 |
二、本文指标体系 |
三、标准及权重 |
第二节 H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测评 |
一、横向测评 |
二、纵向测评 |
三、公众评价 |
第五章 H县政府治理史回顾及治理得失简评 |
第一节 县制沿革 |
一、隶属变化 |
二、置县名称 |
第二节 行政机构 |
一、县级机构 |
二、乡镇区划 |
第三节 政府人员 |
一、史上县官 |
二、新近县长 |
三、公务人员 |
第四节 治理得失简评 |
一、治理成就 |
二、治理之失 |
第六章 H县政府治理能力的不足之处及成因 |
第一节 H县政府治理能力存在的不足之处 |
一、县域经济实力不强 |
二、民主法治建设滞后 |
三、文化治理层次不高 |
四、社会保障能力受限 |
五、生态治理起点较低 |
第二节 H县政府治理能力不足的成因分析 |
一、经济发展基础较差 |
二、行政体制改革迟缓 |
三、文化提升能力不足 |
四、社会保障后续乏力 |
五、不太关注生态治理 |
第三节 影响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素 |
一、西部地缘与县域经济 |
二、郡县制与“市管县”体制 |
三、社会机制与行政文化 |
四、精英与民众 |
第七章 H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和建议 |
第一节 H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 |
一、面向宏观 |
二、面向微观 |
第二节 推进H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 |
一、潜心发展县域经济 |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
三、提升文化治理层次 |
四、巩固社会保障能力 |
五、加强县域生态治理 |
讨论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四、论县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县级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山东省N县为例[D]. 李新霞. 东华大学, 2021
- [2]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D]. 李晶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3]宜都市政府助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研究[D]. 王怡. 三峡大学, 2020(06)
- [4]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四川省兴文县为例[D]. 张婷婷.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5]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县级政府经济职能研究 ——以永胜县为例[D]. 子伟梅. 云南大学, 2018(01)
- [6]邵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D]. 吴红林. 湖南科技大学, 2018(06)
- [7]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D]. 李博.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8]环境规制约束下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路径研究[D]. 邵玮. 武汉大学, 2017(06)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县级政府职能研究 ——以新疆喀什市为例[D]. 贺亚伟. 新疆大学, 2017(09)
- [10]中国西部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以H县为例[D]. 陆喜元. 兰州大学, 2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