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股权:难点与重点(论文文献综述)
殷婕[1](2021)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不良资产价值庞大,种类丰富,部分是错放、闲置的宝贵资源。当前我国进入经济转型升级期,高效地处置不良资产,让资源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能精准地降低资源消耗、消化闲置资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持有的不良资产占到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资产总额的83%,科学、合理、高效地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能降低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资产份额,同时能为经济发展带来一轮高峰。历史上,我国通过设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政策性剥离银行不良资产,为银行参与现代化经济发展和股份制改革卸下包袱,而如今,我国经济稳中有增,不良资产处置应该从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变化为常态化工作,因此,当下的不良资产处置要提高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来优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环境。研究发现,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法律障碍主要是由商业银行主体特殊性和不良资产债务和抵押物特殊性引发的,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内外部监管严格,监管过剩,激励不足;不良资产债权和抵押物总价值巨大但是价格过低,且多以房产为担保物,担保物、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法律关系紧密且复杂,这些特殊性贯穿于所有处置方式始终。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最常用的方式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多样化出售、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法律问题有立法方面的:未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体系,适用《民法典》处置不良资产不符合实际需求,《公司法》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未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中主体和行为进行法律界定;也存在实务方面的法律问题:一级市场开放度低、不良资产持有人穷尽救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不良资产估值随意性强、债转股法律关系不确定、不良资产投资权利保障削弱等。针对以上法律问题,提出从数据融通、风险预警前置、信用恢复三方面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从源头减少不良资产,同时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恢复信用,继续参与市场活动;从划定包容性强的不良资产类别,分别确定税率和降低不良资产交易税率两方面合理降低不良资产处置税收成本,调和国家财政和不良资产处置之间关于税收的矛盾;从减少政府指定债转股现象以及转为优先股的合理性和权利范围两方面提高债转股中双方的自主权,进一步弱化不良资产处置行政色彩;立法重心从重监管惩戒向完善规则转变,建立专门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夯实法治基础,提高处置效益;从加大法院执行追偿力度,创新强制执行手段,促进不良资产所有权人之间债权债务抵销两个方面提升诉讼追偿效果,提升公力救济的效果和司法权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合发力,多措并举,才能切实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安全性,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活跃。
崔嘉爽[2](2020)在《煤炭行业债转股政策绩效评价研究》文中指出2014年后,煤炭行业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但是随着新一轮债转股政策的开启,煤炭行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因为实施债转股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煤炭行业成为了新一轮债转股政策实施企业数量最多的行业。但是煤炭行业实施债转股政策并非一帆风顺,政策是否适合实施及实施效果如何,不仅会受到具体政策条例的制约,还会受到企业自身因素的限制。所以在政策实施的每个阶段,需要考虑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同时更需要评价债转股政策效果。只有明确债转股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具体影响效果,才能更好的完善政策,帮助煤炭行业利用政策更好的发展自己。为了对新一轮债转股政策做出科学评价,评价政策是否完成了煤炭行业预期的目标。首先,本文基于当前煤炭行业债转股实施的现状,以时间为轴线,对比了政策演变与煤炭行业对政策的反馈情况,初步分析债转股政策与煤炭行业的关联。然后,本文利用比较研究法,将煤炭行业、能源行业和实施债转股的煤炭企业三者数据进行对比,观察其在政策前后财务指标变化情况,通过静态对比方式得出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假设,为后续动态模型研究作铺垫。接着,本文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动态分析政策与各个因素的关系,利用稳健性检验中的安慰剂分析法对模型的可靠性进行检验,利用主成分分析,得出煤炭行业在政策影响下控制组与实验组的综合绩效变化情况,利用综合绩效结果,对实施政策的煤炭行业进行分批次差分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在政策的影响下,除了成长能力、营运能力不显着外,煤炭行业杠杆率水平降低了 4%,煤炭行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现金获取能力分别提升了 3%、3.3%、1.6%,得出了债转股政策对煤炭行业总体呈正面影响的结论,此外,安慰剂检验验证了方法选用的合理性;从行业综合绩效得分结果观察,实验组的综合绩效明显高于控制组的综合绩效,控制组可以带动整体综合绩效水平的提升;通过分批次差分发现,政策交互项系数在政策实施的后期才显示出显着性的特点,证实了政策的滞后性结论。依据研究结果,本文最后提出政策建议,期望政府可依据现状完善政策法规,期望企业可依据政策采取正确的应对方式。
肖悦心[3](2020)在《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根据近几年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数据显示,我国非金融领域集中了较高的杠杆率。从增长率和公司总债务来看,我国的非金融公司债务与GDP的比率自2008年以来一直在快速增长,指标一直远高于其他国家的主要经济体,到2018年初一路飙升到158.2%。从宏观环境来看,如今我国经济正处于下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非金融企业的债务调整是降低杠杆率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一个关键步骤,从行业层次来看,随着全球商品价格持续下跌,依赖采矿和矿产资源加工的公司的利润急剧下降,矿产企业面临着公司短期债务持续上升,负债率率持续上升,造成公司资金分配不平衡,企业发展滞后的难题。在上述背景下,结合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为了搞好关键工作"三去一降一补"和持续降低公司的杠杆比率达到平衡,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并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政策,由商业银行在2016年初主导进行。中国黄金集团作为中国证监会及上证所停牌新政下的第一单央企重组债转股项目,打开了市场化债转股与优质资产注入相结合这种优化方案的先河,实施具有步骤新颖、参与主体众多、资金来源众多的特点,分析其债转股的创新方法、实施过程和退出机制对其他企业实施债转股具有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文章首先对中国黄金及其参与债转股的子公司进行简单的介绍,通过分析转股前几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再结合鼓励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环境下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背景及实施方案,详细阐述了中国黄金市场化债转股的时间脉络和整个过程。在分析部分本文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债转股的实施效益分析:第一方面是分析债转股对公司的影响,主要是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每股收益、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偿债能力这几个指标分析;第二方面是分析整个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以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中国黄金面临的风险。通过财务指标分析后得出了市场化债转股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结论。文章还分析了中国黄金注入内蒙古矿业优质资产后公司的发展前景,最后结合整个案例总结了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的不足之处及可借鉴意义:目前市场化债转股还存在着相关政策不完善、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市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关于上述问题的建议是政府应该出台新政策简化债转股的流程,减少企业实行债转股的税收负担,改善转股后的治理问题,以及发挥主导作用激起市场的积极性,用多层次的发展拓宽股权退出渠道等。
朱睿妮[4](2020)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可简称为重整程序中商业银行债转股。在“去杠杆、调结构”的市场化破产改革指导下,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转股作为新的债权调整工具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并在妥善处置银行债上大有可为。法律同政策和实践脱节,导致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时陷入诸般困境,出现了启动困难、运行障碍和退出乏力。而问题之所以存在并难以解决,与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法律性质认识不一,对其指导理念和基本原则把握不准有直接联系。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是指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企业对债转股权人及原股东所构成的全体新股东以重整企业资产为限所做的整体分配,应坚持集体受偿原则和公平分配原则。在指导理念上,应坚持转换前提与继续经营的重整目标相契合、转换方向同高级证券向低级证券转化相匹配。为打破制度瓶颈和藩篱,在启动机制上,要完善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具体制度、明晰《企业破产法》第87条适用情形。一方面,要注重厘清重整与债转股的资格条件、拓宽重整适用的路径以谋求更多适用债转股的情形、根据债转股方式选择评估方式、细化验资机构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等。另一方面,要注意最低限度原则、最大利益原则、绝对优先原则。在程序运行上,要加强对实施机构的股东权益保障,明确破产管理人具体监督职责。对此,要在商业银行与实施机构之间加强风险隔离,将间接持股解读为代持股关系,鼓励实施机构转换为优先股股东。另外,破产管理人要监督企业执行债转股方案并协助债转股参与主体履行监督权利。在退出方式上,既要疏通相关法律之间冲突矛盾,特别是重整企业和商业银行相关的法律规范,又要探索复合型多元化退出方式。
徐东燕[5](2020)在《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体经济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杠杆率居高不下,频频发生债务违约事件。与此同时,银行不良贷款率较高,金融风险加大。在此背景下,市场化债转股应运而生。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的是,本轮债转股坚守市场化原则,以解决企业财务困境、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主要目的,兼顾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化解金融风险,因此,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民营企业债转股推进缓慢已成为市场化债转股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民营企业债转股的成功代表——远兴能源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其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力求为后续债转股企业提供一定参考。在相关理论和实施现状部分,首先,本文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其次,本文阐述了两轮债转股的不同点以及当前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现状,发现本轮债转股仍主要以国企为实施对象,虽然民营企业实施债转股的项目数量在增加,但总体占比还是非常小。最后,本文总结了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存在的两大限制,一是民营企业自身限制,二是债转股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案例介绍部分,本文考察了远兴能源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整个行业大背景,发现远兴能源所处的行业近几年发展良好,而且企业与同类企业相比具有三大核心竞争力,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前一两年时,其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较好,财务风险较大,属于存在暂时性困难的优质企业,符合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筛选标的企业的条件。进而本文对整个债转股的方案以及具体流程进行介绍,具体包括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机构、资金来源、交易标的、定价机制和股权持有及退出安排五部分。在案例分析部分,本文首先从外部大环境以及内部交易各方两个维度进行了动因分析,发现行业升级转型、政策鼓励推动是实施本次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外部动因;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寻求战略投资者等是内部动因。其次,本文深入分析了远兴能源选择发股还债模式的合理性,以及其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具有的特色,具体包括以下五点:保险资管公司自主操盘;资金来源为银行降准资金;退出通道设置对赌协议;债权与股权来自不同子公司;定价机制更合理。然后,本文通过财务分析法与事件研究法,重点分析了债转股项目的实施对债转股公司的影响,具体体现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推动股价向公司内在价值靠拢;兼顾考察了对实施机构和债权银行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增强债权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实施机构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最后,本文回顾了整个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发现其存在四点不足之处,具体体现在银行降准资金没有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方案缺乏柔性,方案中缺少后期债务约束机制,以及无法消除公司经营不善风险和市场变动风险。在结论与建议部分,本文认为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总体来看是成功的,但并不完美。本文通过总结远兴能源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从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关于提升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竞争力的建议,包括民营企业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多战略并举实现民营企业经营转型升级和合理增设债转股方案补充条款;二是关于降低实施机构市场化债转股风险的建议,包括实施机构应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培养或引入专业人才、注重后续债务约束机制和股东权益机制的设计;三是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推动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的建议,包括拓宽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来源、丰富股权退出渠道和落实债转股配套支持政策。
常佳丹[6](2020)在《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经济转型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非金融企业部门对全社会杠杆率的突出影响,引发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现阶段,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众多企业杠杆率居高不下,债务规模与日扩大,财务负担不断加重。目前来看,从国际角度出发,经济环境受2008年以来次贷危机的持续影响,经济全球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从国内角度出发,我国经济正处于“L”型走势谷底区,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经营能力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无法满足需求,埋下不少隐患,相应地,债务风险也就随之陡然上升。特别是基建行业,由于前期投入高,回款时间长,致使高杠杆问题一直存在,国务院为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于2016年10月10日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了市场化债转股的新思路,并对其总体要求和主要途径做出了明确指示。本文选取基建行业的代表之一Z公司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明晰本轮债转股的特征、模式、动因和影响,并回顾上轮政策性债转股的操作细则,进行深入比较,从而更好地理解市场化债转股。其次,采用案例研究法,对案例发生的背景进行概括,逐一介绍参与本次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主体,梳理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流程,即引入机构投资者增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此基础上从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对此次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本次Z公司及其下属四家子公司的偿债能力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资本结构也随之得到调整,降低了自身杠杆风险,但也暴露出存在即期摊薄风险、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集团负债规模依旧较大等问题。最后,为了更好弥补不足,先后有针对性地为Z公司和其余各行各业提出了相关建议,使其日后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能吸取经验和教训,让市场化债转股更加成熟和规范。
张玲[7](2019)在《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破产重整是困境企业得以恢复重建,摆脱经营困境的重要方式。债转股在困境企业破产重整中的适用,不仅可以降低困境企业负债,缓解企业债务清偿的危机,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更有可能帮助债权人减少债权损失,最大化地实现自身债权。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对破产重整债转股进行直接规制。因此,债转股在破产重整中的实施遇到了许多法律困境。笔者认为要想使债转股在破产重整中顺利实施,以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必须要具体分析债转股在破产重整不同阶段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并针对其困境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破产重整债转股的效用,使困境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使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地实现,从而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本文将以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法律问题为主题进行法律研究。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破产重整债转股的基本概述。首先介绍了学界对破产重整概念的不同争论,然后引出笔者对破产重整概念的定义,并分析了破产重整的功能,提出了企业在破产重整中采取的不同模式,引出了本文的主题——破产重整中的债转股模式;然后笔者从一般意义上的债转股入手,分析了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具体含义,并提出破产重整债转股均在市场化债转股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专门探讨增资扩股型的债转股;其次,笔者从重整企业和债权人各自的角度探讨了破产重整债转股的现实意义;最后,笔者分析了破产重整债转股在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和相应政策反映出的价值趋向。第二部分,笔者主要探讨了破产重整债转股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笔者分别就破产重整债转股中债权和股权进行分析;其次,笔者着重探讨了破产重整中债权转为股权的法律属性,认为其既有债权出资的法律属性,同时又具有债务清偿的法律属性。因此,破产重整框架下的债转股行为有双重法律属性,应该受到不同法律的规制;此外,笔者分析了破产重整债转股的实施应遵循利益均衡原则,同时要注重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并分析了破产重整债转股内在的法律关系的变化,在破产重整模式下实行债转股前,债权人与负债企业的法律关系为债的法律关系,债转股之后,债权人变为了转股企业的股东。第三部分通过对破产重整债转股实施阶段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入手,探讨了债转股在破产重整实施中遇到的困境。首先,基于对债权出资可行性问题的探讨,笔者对债转股在破产重整中的实施是否违反资本充实原则进行了分析;从保护债权人自愿选择债转股的权利角度入手,分析了以双重多数决原则和法院的强制批准来强迫债权人进行债转股的问题所在,并对学者们对此提出的相关争议进行了辨析,分析出学者们争议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此外,笔者认为由于重整企业的特殊性,在破产重整中实施债转股易导致转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包括存在公司内部治理错位,转股后债权人在董事会的作用受限,转股后债权人面临身份转换带来的挑战等问题;并分析了债权人在转股后股权退出因股权上市和挂牌、转让、回购等方式存在不同的退出风险。第四部分,本文从利益平衡的原则出发,针对上述法律问题提出对应的完善建议,以期在破产重整债转股实际实施的角度,提出其法律适用的合理建议。笔者首先认为在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债权进行评估作价后出资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且债转股后,原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随意抽逃出资。其次,笔者明确提出债转股方案需要每个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具有选择债转股的权利,不受债权人会议多数决和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所限制。在完善转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引入双层股权架构,健全董事会的构成机制,明确债转股定位,设立激励机制等措施。最后,提出了防范股权退出风险的方式,包括将债权人的债权转为优先股,完善我国现有的股权交易市场,拓宽债转股的退出渠道等措施。
王冰[8](2019)在《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6年10月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旨在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来降杠杆,但整个推进过程并不顺利,普遍存在“落地难”的现象。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多种风险,涉及多方利益诉求,选择何种交易模式使得各方博弈达到平衡,对于市场化债转股顺利实施尤为关键。目前市场上先后有中国重工、中国铝业、中国中铁等少数央企,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购买资产两步,实施了市场化债转股,且中国重工是首个以该模式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现有债转股的研究对债转股的类型、债转股的动因和债转股的运行机理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但是,缺乏从价值角度对债转股模式的内在逻辑进行系统研究。基于此,本文以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为例,对其市场化债转股模式进行研究,分析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的业务流程、内在价值逻辑、优缺点以及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为其他国有企业提供路径参考,也为债转股模式的理论作出补充。本文基于估值理论、决策相关理论,结合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这一案例,从债转股模式的业务流程、价值逻辑、实施效果以及优缺点等维度对该模式进行具体分析,并对该模式的不足之处提出优化改进建议。通过研究,得出结论:(1)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的内在价值逻辑是机构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2)在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中,机构投资者承担了原本金融机构应承担的风险。(3)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在一开始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时,机构投资者接受上市公司锁定的股价区间,并愿意承担上市公司股票股价波动的风险。(4)虽然中国重工以两步走模式成功落地实施了债转股,但是机构投资者承担了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风险。所以,建议:(1)投资者成为股东后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投资者可以采用风险对冲工具降低资本市场风险。(2)对于转股企业,为了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积极性,国企市场化债转股最好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结合,并在债转股完成后,完善公司治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国企后续需要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企业价值,降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实现多方共赢。
赵雅屏[9](2019)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视角下的市场化债转股定价机制研究 ——长航凤凰债转股案例分析》文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由于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仍存在企业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平衡、运营效率低下、部门债务负担较重和杠杆率过高等问题。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市场化债转股应运而生。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市场化债转股正式启动。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旨在鼓励企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降低全社会的杠杆率,释放市场潜力。但市场化债转股启动至今仍存在明股实债、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执行机制上存在诸多难点,因此,对市场化债转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长航凤凰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为案例展开研究,在选取公司债转股前后股票收盘价及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基础上,首先探讨市场化债转股执行机制中存在的难点、实施方案中模式的设计、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实施之后的财务效应;其次,从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安全价值和权力价值三个视角研究债转股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发现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和债转股执行方案的制定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会有一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对债转股的定价机制进行研究,将计算评估结果与案例中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发现运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出的股权价值更加合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同时,进一步分析以股抵债的比例、债转股的比例和执行期限等三个重要因素对债转股执行效果的影响,为债转股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研究认为,选取合理的定价方法作为制定债转股方案的依据可以保证企业债转股之后有效运营,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促进作用。基于上述案例研究,本文针对市场化债转股的执行方案和定价机制提出相应建议,认为产权交易市场应更加公开透明,使资产定价更加公正合理;第三方实施机构范围应拓展到业务成熟的股权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避免关联交易发生;企业要有效结合债转股持续创新融资模式,改善企业治理结构。
金鑫[10](2019)在《市场化债转股的经济效果研究 ——以云锡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步入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企业高负债和银行高不良贷款现象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两大问题。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市场化债转股成为化解金融风险、有效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与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本轮债转股以市场化、法制化为原则,在债转股企业选择、定价机制、资金筹集、股权退出上实现市场化。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是云锡集团,作为全国首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地方国企,其债转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本文通过分析云锡集团经营和财务上存在的问题,探讨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分析云锡集团债转股运行模式的利弊,在此基础上从股价、财务、经营、公司治理等角度研究市场化债转股的效果,思考云锡集团在市场化债转股进程中未来面临的挑战,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云锡集团债转股的运行模式符合市场化原则,并存在诸多亮点与优势。市场化债转股帮助云锡集团改善盈利能力,降低杠杆率;督促云锡集团去除落后产能,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实现股权多元化,优化治理结构。但云锡集团仍存在降杠杆效果不明显、研发产出不高等问题,同时还面临着市场化债转股进程缓慢及股权退出困难等挑战。通过总结云锡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成果与挑战,结合公司的战略转型目标,本文提出加强银企合作,推动债转股加速落地;改进企业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深化全面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这三点建议,希望能为其他市场化债转股企业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二、债权转股权:难点与重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债权转股权:难点与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1)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学术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小结 |
四、论文结构安排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概述 |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 |
一、不良资产 |
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
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 |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内涵 |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 |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农信社处置T房地产相关不良资产的途径 |
一、拍卖 |
二、变卖 |
三、协议转让 |
第二节 农信社处置T房地产相关不良资产的困难 |
一、房地产项目各贷款人、担保人之间关系复杂 |
二、查封扣押的财产价格评估困难 |
第三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诉讼追偿的法律问题 |
一、败诉的法律风险 |
二、穷尽法院救济仍不能实现债权的风险 |
三、查封扣押行为不利于提高债务人偿债能力 |
第二节 资产重组的法律问题 |
一、法律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重组 |
二、银行内部监管要求与资产重组需求相悖 |
第三节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问题 |
一、进入一级市场的门槛高 |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转股法律关系存在争议 |
三、涉及外部第三方的法律对债转股限制多 |
第四节 不良资产多样化出售的法律问题 |
一、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企业、自然人无权交易 |
二、不良资产估值无统一标准 |
第五节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
一、法律没有对真实出售做出要求 |
二、SPV设立、经营与《公司法》规定冲突 |
三、基础资产转让条件不清晰 |
第四章 促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路径 |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
一、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融通共享 |
二、深化信用体系,前置风险预警 |
三、消灭不良记录,激励信用恢复 |
第二节 合理降低不良资产处置税收成本 |
一、划定包容性强的不良资产类别并分别确定税率 |
二、降低不良资产交易的税率 |
第三节 债转股中体现双方自主性 |
一、减少政府指定债转股现象 |
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和合理性 |
第四节 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专门立法 |
一、立秩序法而非惩戒法 |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专门立法应包含的内容 |
第五节 提升诉讼追偿效果 |
一、加大法院执行追偿力度 |
二、促进不良资产所有权人债权债务抵销 |
总结 |
参考文献 |
专着类【M】 |
期刊类【J】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2)煤炭行业债转股政策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债转股政策研究 |
1.3.2 行业绩效评价研究 |
1.3.3 债转股对煤炭行业影响研究 |
1.3.4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2 相关理论及政策现状 |
2.1 债转股政策及评价方法 |
2.1.1 债转股政策概况 |
2.1.2 债转股政策评价方法 |
2.2 债转股政策演变 |
2.2.1 中央政策演变 |
2.2.2 地方政策演变 |
2.3 债转股政策行业演变 |
2.3.1 非煤炭行业债转股政策演变 |
2.3.2 煤炭行业债转股政策演变 |
3 煤炭行业债换股前后财务绩效分析 |
3.1 债转股前后煤炭行业财务绩效变化分析 |
3.1.1 债转股前后煤炭行业偿债能力分析 |
3.1.2 债转股前后煤炭行业盈利能力分析 |
3.1.3 债转股前后煤炭行业营运能力分析 |
3.1.4 债转股前后煤炭行业成长能力分析 |
3.2 债换股政策前后煤炭行业现金流分析 |
3.2.1 债换股前后煤炭行业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
3.2.2 债换股前后煤炭行业现金流动性分析 |
3.3 假设的提出 |
4 研究设计 |
4.1 双重差分模型简介及原理 |
4.1.1 双重差分模型简介 |
4.1.2 双重差分模型的原理 |
4.2 变量的选取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虚拟变量与控制变量 |
4.3 双重差分模型的构建 |
5 基于DID模型的实证分析 |
5.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 实证检验 |
5.2.1 DID模型各变量求解 |
5.2.2 DID模型安慰剂检验 |
5.2.3 煤炭行业综合绩效主成分提取 |
5.2.4 DID模型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5 DID模型分批次回归分析 |
5.3 DID模型结果分析 |
6 政策建议 |
6.1 对政府的建议 |
6.1.1 规范政策实施的审核、退出体系 |
6.1.2 继续坚持走“市场化、法制化”道路 |
6.1.3 引入信用审核体系,加强对企业后续监管 |
6.2 对企业的建议 |
6.2.1 加强企业治理结构改革,成立化解风险长效机制 |
6.2.2 制定长期目标,避免时滞性的影响 |
6.2.3 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理性划分债务与投资比例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债转股风险研究 |
1.2.2 关于债转股退出机制 |
1.2.3 债转股实施建议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阅读法 |
1.4.2 比较分析法 |
1.4.3 案例分析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市场化债转股相关理论基础 |
2.1 市场化债转股定义及特征 |
2.1.1 市场化债转股的含义 |
2.1.2 市场化债转股的特征 |
2.2 市场化债转股关联理论基础 |
2.2.1 资本结构理论 |
2.2.2 公司治理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黄金集团简介和市场化债转股案例介绍 |
3.1 中国黄金集团简介 |
3.1.1 中国黄金集团基本情况 |
3.1.2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状况 |
3.2 中金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环境 |
3.3 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具体实施方案 |
3.3.1 中国黄金集团债转股案例背景 |
3.3.2 中国黄金集团债转股的实施方案 |
第4章 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 |
4.1 中国黄金集团债转股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
4.1.1 偿债能力分析 |
4.1.2 盈利能力状况分析 |
4.1.3 营运能力分析 |
4.2 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风险分析 |
4.2.1 宏观经济风险 |
4.2.2 产业政策风险 |
4.2.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
第5章 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结论与启示 |
5.1 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债转股结论 |
5.2 推进债转股实施的启示 |
5.2.1 抓创新突破重点 |
5.2.2 多渠道资金改善公司治理 |
5.2.3 多类型实施机构促进项目资金落地 |
5.2.4 坚持市场化操作 |
5.2.5 政府要发挥主动性 |
5.2.6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扩宽股权退出途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概述 |
第一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含义 |
一、参与主体多元化 |
二、自主选择扩大化 |
三、实施依据特定化 |
四、组合方式多样化 |
第二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发展 |
一、政策性债转股 |
二、两轮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差异比较 |
第二章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法理阐释 |
第一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法律性质 |
一、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性质争议 |
二、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指导理念 |
一、转换前提与继续经营的重整目标相契合 |
二、转换方向同高级证券向低级证券转化相匹配 |
第三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遵循的原则 |
一、集体受偿原则 |
二、公平分配破产财产原则 |
第三章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法律困境 |
第一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启动困难 |
一、缺乏清晰明确有针对性法律规定 |
二、法院强制裁定债转股方案适用存疑 |
第二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运行障碍 |
一、实施机构的股东权益保护不到位 |
二、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职责不明确 |
第三节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退出乏力 |
一、相关法律束缚加剧退出难度 |
二、退出方式单一僵化缺乏弹性 |
第四章 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启动机制 |
一、充实重整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具体内容 |
二、明晰《企业破产法》第87条适用情形 |
第二节 破除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运行障碍 |
一、加强对实施机构的股东权益保障 |
二、明确破产管理人具体监督职责 |
第三节 创新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退出方式 |
一、疏通相关法律之间冲突矛盾 |
二、探索复合型多元化退出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债转股动因研究 |
1.2.2 债转股模式研究 |
1.2.3 债转股重点环节研究 |
1.2.4 债转股效果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我国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现状 |
2.1 两轮债转股的比较 |
2.2 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现状 |
2.3 当前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困境 |
2.3.1 民营企业自身的限制 |
2.3.2 市场化债转股适用范围的限制 |
第3章 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案例介绍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经营情况 |
3.1.3 公司财务状况 |
3.2 行业背景 |
3.2.1 纯碱行业 |
3.2.2 煤炭行业 |
3.2.3 尿素和甲醇行业 |
3.3 市场化债转股方案介绍 |
3.3.1 运行过程 |
3.3.2 方案内容 |
第4章 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 |
4.1 债转股的动因分析 |
4.1.1 外部动因 |
4.1.2 内部动因 |
4.2 债转股方案模式与特色分析 |
4.2.1 市场化债转股一般模式 |
4.2.2 远兴能源的发股还债模式分析 |
4.2.3 债转股方案特色分析 |
4.3 债转股的影响分析 |
4.3.1 改善债转股公司财务状况 |
4.3.2 优化债转股公司治理结构 |
4.3.3 推动债转股公司股价向内在价值靠拢 |
4.3.4 增强债权银行抵御风险能力 |
4.3.5 实施机构获得股权投资收益 |
4.4 方案不足点分析 |
4.4.1 降准资金没有撬动社会资金参与 |
4.4.2 对赌协议缺乏柔性 |
4.4.3 未建立后期债务约束机制 |
4.4.4 无法完全消除风险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关于提升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竞争力的建议 |
5.2.2 关于降低实施机构市场化债转股风险的建议 |
5.2.3 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的建议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债转股的特征与模式 |
1.2.2 债转股的动因 |
1.2.3 债转股的影响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贡献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债转股 |
2.1.1 债转股的概念 |
2.1.2 债转股的类别 |
2.2 理论基础 |
2.2.1 MM资本结构理论 |
2.2.2 权衡理论 |
2.2.3 代理成本理论 |
第3章 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案例介绍 |
3.1 案例背景 |
3.1.1 经济环境:高杠杆逼近警戒线 |
3.1.2 政策引导: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
3.1.3 行业特点:强周期性致使负债压力大 |
3.1.4 企业需要: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3.1.5 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互利共赢 |
3.2 案例主体 |
3.2.1 Z公司 |
3.2.2 机构投资者 |
3.3 案例流程 |
3.3.1 前期准备 |
3.3.2 引入机构投资者增资 |
3.3.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第4章 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 |
4.1 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过程分析 |
4.1.1 合规性分析 |
4.1.2 风险因素分析 |
4.1.3 资金来源分析 |
4.1.4 定价机制分析 |
4.1.5 退出机制分析 |
4.2 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效果分析 |
4.2.1 偿债能力分析 |
4.2.2 债权结构分析 |
4.2.3 股权结构分析 |
4.3 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启示 |
4.3.1 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
4.3.2 拓宽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渠道 |
4.3.3 继续降低企业负债水平 |
4.3.4 缩短市场化债转股周期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关于交易对象和模式的选择 |
5.2.2 关于股权定价和退出 |
5.2.3 关于后续风险防控 |
5.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概述 |
1.1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涵义 |
1.1.1 破产重整的概念及作用 |
1.1.2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概念及类型 |
1.2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意义 |
1.2.1 帮助债务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
1.2.2 有助于债权人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 |
1.3 我国破产重整中债权股的立法现状与政策导向 |
1.3.1 我国破产重整债权股的立法现状 |
1.3.2 我国破产重整中债权股的政策导向 |
2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基本理论 |
2.1 破产重整债转股中的债权与股权 |
2.1.1 破产重整债转股中的债权 |
2.1.2 破产重整债转股中的股权 |
2.2 破产重整债转股的法律属性 |
2.2.1 破产重整债转股存在债权出资属性 |
2.2.2 破产重整债转股存在债务清偿属性 |
2.3 破产重整债转股所遵循的原则及转股后的法律效果 |
2.3.1 破产重整债转股的原则 |
2.3.2 破产重整债转股在实体关系上的转换 |
3 破产重整中实施债转股存在的困境 |
3.1 破产重整债转股时债权出资与资本充实原则的矛盾 |
3.1.1 我国立法上资本充实原则的体现 |
3.1.2 债转股中作为出资的债权存在瑕疵影响资本充实 |
3.2 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方式与转股债权人利益的冲突 |
3.2.1 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方式的规定与争议 |
3.2.2 重整程序中债转股决议少数服从多数表决时的问题 |
3.3 法院强制批准债转股重整计划存在的问题 |
3.3.1 法院未征得转股债权人同意时强制批准债转股有损债权人利益 |
3.3.2 征得转股债权人同意时法院强制批准债转股重整计划的局限性 |
3.4 破产重整债转股后转股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 |
3.4.1 公司内部治理错位 |
3.4.2 债权人转股后在董事会的作用受限 |
3.4.3 转股后债权人面临身份转换带来的挑战 |
3.5 破产重整债转股后股权退出的困境 |
3.5.1 股权上市和挂牌退出的风险 |
3.5.2 股权转让的风险 |
3.5.3 股权回购的不确定风险 |
4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对策建议 |
4.1 破产重整债转股与资本充实原则矛盾释解 |
4.1.1 破产重整债转股与资本充实原则的关系 |
4.1.2 维护债转股企业资本充实的措施 |
4.2 破产重整债转股表决方式的完善 |
4.2.1 债转股需经过债转股中债权人的同意 |
4.2.2 通过单独分组解决债转股表决的困境 |
4.3 排除法院在批准债转股重整计划草案时的过度干预 |
4.3.1 限制法院强制批准债转股重整计划草案 |
4.3.2 法院强制批准债转股重整计划时的考量因素 |
4.4 破产重整转股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对策 |
4.4.1 引入双层股权架构 |
4.4.2 健全董事会的构成机制 |
4.4.3 明确债转股定位,设立激励机制 |
4.5 破产重整债转股后股权退出机制的完善 |
4.5.1 利用优先股的特点 |
4.5.2 完善我国现有股权交易市场 |
4.5.3 拓宽债转股的股权退出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现状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2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债转股与债转股模式 |
2.1.2 债转股的风险收益 |
2.1.3 债转股的估值定价 |
2.2 概括性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估值相关理论 |
2.3.2 决策相关理论 |
3 市场化债转股主要模式 |
3.1 “基金”模式 |
3.2 “两步走”模式 |
3.3 模式比较分析 |
4 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案例介绍 |
4.1 债转股参与主体 |
4.1.1 中国重工 |
4.1.2 机构投资者 |
4.2 债转股实施动因 |
4.2.1 中国重工的动因 |
4.2.2 机构投资者的动因 |
4.3 债转股交易过程 |
4.3.1 机构投资者以债权或现金对子公司增资 |
4.3.2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 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分析 |
5.1 业务流程分析 |
5.1.1 合规性分析 |
5.1.2 提供退出渠道 |
5.1.3 锁价定增 |
5.2 价值逻辑分析 |
5.2.1 收益风险分析 |
5.2.2 估值逻辑分析 |
5.2.3 定价逻辑分析 |
5.3 实施效果分析 |
5.3.1 债转股对公司的影响 |
5.3.2 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
5.4 优缺点分析 |
5.4.1 模式优点 |
5.4.2 模式不足 |
5.4.3 优化建议 |
6 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实践启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视角下的市场化债转股定价机制研究 ——长航凤凰债转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去杠杆理论研究 |
2.2 资本结构理论研究 |
2.3 债转股对公司的影响研究 |
2.4 债转股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研究 |
2.5 国外债转股借鉴经验 |
2.6 文献评述 |
3 市场化债转股现状分析 |
3.1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背景和目的 |
3.2 政策实施和落地推进情况 |
3.2.1 政策实施情况 |
3.2.2 落地推进情况 |
3.3 市场化债转股与政策性债转股比较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长航凤凰债转股案例分析 |
4.1 长航凤凰基本情况 |
4.1.1 经营业务与行业情况 |
4.1.2 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
4.2 长航凤凰债转股实施方案及效应 |
4.2.1 债转股实施方案 |
4.2.2 执行机制难点分析 |
4.2.3 长航凤凰财务情况分析 |
4.3 债转股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研究 |
4.3.1 市场价值分析 |
4.3.2 安全价值分析 |
4.3.3 权力价值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长航凤凰债转股定价机制研究 |
5.1 债转股定价方法的选择 |
5.1.1 不同定价方法分析与比较 |
5.1.2 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优势及适用性分析 |
5.2 基于实物期权定价模型长航凤凰定价机制研究 |
5.2.1 模型基础与假设 |
5.2.2 参数的确定与计算 |
5.2.3 股权与债权价值的计算 |
5.2.4 价值评估结果分析与比较 |
5.3 定价方案决策优化研究 |
5.3.1 以股抵债的比例选择 |
5.3.2 债转股的比例选择 |
5.3.3 债转股执行期限的选择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10)市场化债转股的经济效果研究 ——以云锡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框架与创新 |
1.3.1 论文框架 |
1.3.2 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资本结构理论 |
2.1.2 博弈论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3 案例介绍 |
3.1 案例背景 |
3.1.1 锡行业发展情况 |
3.1.2 市场化债转股的背景与现状 |
3.1.3 市场化债转股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区别 |
3.2 云锡集团的背景 |
3.2.1 云锡集团介绍 |
3.2.2 经营与财务问题 |
3.3 云锡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运行模式分析 |
3.3.1 “基金模式”的特点及优势 |
3.3.2 定价机制市场化 |
3.3.3 股权管理分析 |
3.3.4 两种股权退出方式比较 |
4 案例分析 |
4.1 云锡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动因 |
4.1.1 降杠杆的需求 |
4.1.2 改革转型的需求 |
4.1.3 发展历程与政策导向 |
4.2 云锡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效果分析 |
4.2.1 市场表现分析 |
4.2.2 财务效果分析 |
4.2.3 经营效果分析 |
4.2.4 公司治理影响分析 |
4.3 云锡集团市场化债转股面临的挑战 |
4.3.1 市场化债转股进程缓慢 |
4.3.2 股权退出操作难 |
5 结论及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加强银企合作 |
5.2.2 优化企业融资方式 |
5.2.3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债权转股权:难点与重点(论文参考文献)
- [1]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D]. 殷婕.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煤炭行业债转股政策绩效评价研究[D]. 崔嘉爽. 西安科技大学, 2020(01)
- [3]中国黄金集团市场化债转股案例分析[D]. 肖悦心. 湘潭大学, 2020(02)
- [4]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商业银行债权转为股权问题研究[D]. 朱睿妮.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远兴能源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研究[D]. 徐东燕.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6]Z公司市场化债转股研究[D]. 常佳丹.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7]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D]. 张玲.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7)
- [8]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模式研究[D]. 王冰.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视角下的市场化债转股定价机制研究 ——长航凤凰债转股案例分析[D]. 赵雅屏. 浙江大学, 2019(01)
- [10]市场化债转股的经济效果研究 ——以云锡集团为例[D]. 金鑫. 暨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