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一些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徐长玉[1](2020)在《完善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推动延安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工作迈上新台阶——延安退耕还林20年的经济学思考》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全国退耕还林先行市和示范市,延安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受到了各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值此延安退耕还林20周年之际,如何继续借鉴延安以往推进退耕还林中成功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国家要被子"和"农民要票子"的统一这一经验,确保新时代退耕还林政策的可持续性,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不可逆性,就成了继续做好新时代延安退耕还林工作,实现延安生态环境山清水秀和农民生活富裕幸福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杨帆[2](2021)在《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文中提出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在恢复和重建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的稳定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解云南省巧家县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的工程建设成效。本文在充分借助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实地调研的方式,对其县域基本信息以及该地区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实施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应用统计学知识和比较分析法,对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提升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以期为今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提供有益参考。在此得出以下结论:(1)巧家县土地类型多样化。全县土地总面积为319400hm2,其中耕地总面积为74878.8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3.42%,林业用地达178500.9hm2,占总面积的55.9%;有林地面积72580.8hm2,占国土面积的22.7%;疏林地14.9hm2;灌木林地面积80609.0hm2,占国土面积的25.2%。但坡耕地的比例较大,15度—25度的土地大约23951.1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1.99%。(2)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持续推进。巧家县自2002年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以来,累积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3400hm2,配套荒山造林11133.3hm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造特色经济林11120hm2,退耕还林以来,巧家县的优质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土地资源利用逐步合理化、多元化。退耕还林工程尤其在2014年—2019年期间实现了高效增长,2018年达到峰值相比前后年份平均增长4.2个百分点。(3)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显着。巧家县2012—2018年退耕还林期间,粮食总产量也有了大幅提升。每亩地粮食产量由250公斤,提高到了400公斤;粮食总产量提升了20%;2019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已达55666.6hm2,农民实现产值5亿余元;花椒种植20466.6hm2,实现产值近5.5亿元;芒果和蚕桑共种植84533.3hm2,实现产值近9.6亿元;板栗种植566.6hm2,实现产值4000多万元,几项产业达到近21亿元。生态建设方面,2015—2019年巧家县的乔木、灌木、乔灌木培育规模增量较大,2015年三类林木的培育总量为1133.3hm2,2016年为666.7hm2,2017年为2000hm2,2018年为10000hm2,2019年为8579hm2。对比2015年和2019年的不同造林地生物量和枯落物总量,2019年不同造林地生物总量为149.9t/hm2,比2015年的143.4t/hm2增长了6.5t/hm2;2019年的不同造林地枯落物总量为145.7t/hm2比2015年的105t/hm2增长40.7t/hm2。在水土保持、预防自然灾害,调节局地气候,保护野生动物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效益方面,能源利用结构得到优化,截止2018年巧家县累计建设沼气池42104口,节柴灶7.57万眼,推广太阳能37804m2;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参与退耕还林的热情和自觉保护退耕还林成果的积极性得到提高。(4)巧家县退耕还林问题犹存。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存在政策落实不充分,宣传工作不到位、工程实施保障性不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性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结合地区实际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提升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巧家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地区经济实力;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人才建设;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及评价体系建设。
杨均华[3](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付延妮[4](2020)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面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渐暴露的缺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能够优化配置各项生产要素,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基本共识。自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现适度规模的概念,党中央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视程度逐年增高,在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许多重要文件中,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被提到重要位置。然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现实中的发展还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从全局考虑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因素,比较借鉴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和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政策改进势在必行。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在分析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做研究述评,然后界定了相关基本概念,介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研究思路、内容和主要的研究方法并说明文章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分析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指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及其问题。第三部分利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CHIP2013农村样本数据,结果表明户主及其家庭经济特征、农地流转、劳动力转移、金融支持、制度环境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具有较大差异。第四部分阐述了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主要经验,得出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启示。第五部分在阐述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后,提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改进建议:从农地流转和户籍制度、劳动力转移政策方面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在财政金融保险、征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方面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从社会保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监管政策方面进行完善,巩固政策效果;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因地制宜落实政策,增强政策效力。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
马国红[5](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李美义[6](2020)在《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文中认为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态治理方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保护农户的权益是《退耕还林条例》的立法精神之一,权和益密切相关。在法律意义上,只有现行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才是权利。小智理事,大智用人、睿法立法。拿破伦说:“我的一生打过无数次的胜仗,但最使我得意的却是我亲自主持制定的民法典”,立法不是万能的,但立法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从法理上看,《退耕还林条例》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权责相一致、保护农户权益等精神。而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主体,是主要的参与者,如果其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退耕还林制度从何谈起。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其涉及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基层甚至涉及上亿农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国家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各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大局。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都有强制性退耕还林和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其中美国自愿性休耕制度发展较早,我国的自愿性退耕还林还在处于探索阶段。这两种制度存在最大的区别主要是农户参与的方式和签订合同中是否带有行政强制的意思。强制性退耕还林在农户参与的方式和签订合同都是强制性的,自愿性退耕还林则是参与方式到合同签订,最终拿到补贴等环节都体现了较强的自愿性。自愿性退耕还林合同带有行政协议的性质,与行政强制不同,它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本文的写作思路分为三部分:首先对我国退耕还林制度进行概括,并介绍我国退耕还林制度从强制到自愿的历程;其次借鉴研究发达国家的退耕还林制度,并对现存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的权利进行概括,通过查阅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现存农户权利受损的原因和现状;最后针对农户权利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保障措施。
梁书林[7](2019)在《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退耕还林是我国在新世纪生态建设方面的一项伟大工程,在前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取得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上,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虽然已经实施四年,但是要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并完全兑现现有补助政策要到2025年方才结束,要实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战略目标,稳定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有很多管理工作要做。本文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认识研究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兼具公益属性和经济属性,政府承担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职责,同时用市场机制解决项目经济效益实现路径,提出通过政府部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退耕农户的多元协作解决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面临现实问题的对策。在公共产品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成果的指导下,首先从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背景、项目落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建设现状出发,对当前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归纳出目前存在的落实退耕还林土地越来越困难,退耕还林地用途和林木权属不明晰,后期经营管理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位、退耕还林建设成功巩固存在较大风险和充分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然后再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内在原因,即土地利用政策不协调,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不及时,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和考核机制不健全,财政补助政策无比较优势和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殊优势。最后针对性的提出政府部门协同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及确权登记,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并建立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和引导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等五项对策建议,本研究能够为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尤其是后期经营管理、成果巩固和充分实现经济效益等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路径。
徐敬博[8](2019)在《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延安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工程是中国六大林业工程之一,实施至今已近二十余年,主要目的是将过去过度开垦坡地或宜林地重新恢复为森林,缓解因毁林开荒造成的种种生态危机,包括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缺失等等。目前来看,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依然存在着退耕还林工程不可持续的问题,第二轮的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开启,那么如何在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程中巩固成果,并且以更科学的方式展开退耕还林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本研究分为四章,第一部分主要详细的论述了选题背景,并且对国内外退耕还林工程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了较为充足的文献综述,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确立本文的研究方向、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第二部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退耕还林工程的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以及必然性。首先,通过分析随人类文明的发展林田关系的转变,论述了退耕还林的生态价值以及人文关怀。其次,通过分析不同时期林田关系的转变,论证了转变动力的以人为本的特性。最后,探讨了作为中国成功案例的延安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举措以及带来世界反响。第三部分以延安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对延安整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阶段面临的各种不可持续的问题进行哲学分析,探讨了退耕还林工程不可持续的根源性问题,包括自然环境恶劣和科学技术手段落后;人类认识程度能力的局限性;个人与集体之间利益瓜葛;国家战略和地方实际不符等等。第四部分是对退耕还林工程面临的不可持续根源性问题的解决。首先,要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其次,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原则作为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的原则。最后,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何羽芊[9](2019)在《理县森林资源管护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理县森林资源管护地可持续性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理县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过程及管护过程中存在问题,从而对理县的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做出评价并出具相关的研究对策。通过实地调查、访问调查、档案查询等方法,梳理了目前国内外对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及管护相关的研究,获取了理县近几十年来相关的森林资源调查的数据资料,以及近几年理县的主要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数据。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在以巩固理县作为长江上游绿色屏障为前提的情况下,以理县现有的森林发展现状为依据,对理县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研究发现,虽然理县交通不是特别发达,但是区域位置优势比较明显,是四川省重点保护林区,全县境内森林资源非常丰富,无论是活立木蓄积量还是森林覆盖率均在四川省内排名前列,而且理县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上述的条件为理县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与此同时理县在森林资源的管护过程中也到了一些难题,比如森林病虫害、滥砍乱发、毁林种田等一些自然灾害和包括火灾在内的人为损害的问题。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要实现理县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的可持续支撑;二是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三是生态的可持续性优化;四是文化的可持续性繁荣。并基于此提出几条建议:构建理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机制;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调整森林产业结构;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防控自然灾害;积极引进人才、发展生态旅游。
李博[10](2018)在《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文中指出本研究从政府治理理论出发对其所实施的林业治理从保护一发展的二重维度进行了考查,旨在回答县一级林业治理在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规制以及背后的动因。在研究过程中以陕西省西南部一个县林业治理中的转型与变革为微观个案,主要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式来获取资料。阳县的林业治理经历了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到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的转型,同时林业治理的转型集中反映了县一级在面临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时秉持的治理逻辑。在县一级林业治理中,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始终是其面临的主要治理目标,而从这二者之中的任何一个目标来看,均不构成对县一级林业治理的制约,但是从目前林业治理的基本路径来看,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已经成为县一级林业治理的一大困境。本研究发现,在县一级的林业治理中,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治理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规制了国家生态保护的有效实施。具体而言,从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向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转型过程中,受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转型倒逼,以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并没有实现其治理方式的转型,在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中仍然采用经济发展的治理方式,主要表现为项目制的治理方式和从生态保护中所追求的县域经济的发展、条块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农民增收和地方的脱贫,即县一级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林业治理仍然遵从着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方式,而形成这种治理逻辑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国家对于县一级考核的不合理以及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主观上是由于县一级财政、贫困和林业所针对的治理对象所造成的。与此同时,本研究认为,在政府的林业治理过程中,农民已经成为除政府之外的另一大治理主体,并且成为了政府的新的“代理人”,这种代理主要表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农民代替国家和集体对于森林资源进行管护。而在此过程中,作为政府新的“代理人”的农民又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改变政府对林业的治理方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和农民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形塑和纠正了政府的治理逻辑。林业治理作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中部门治理的典型代表,在其治理过程中所遭遇的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也集中的反映了部门治理中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与国家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导致林业治理在保护和发展二者之间来回摇摆,从而使林业治理走上了一条钟摆式的治理模式。林业作为县一级治理中的一个条,集中反映了其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规制中所经历的转型与变革,而这种转型与变革并没有实现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的适时调整和完善。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林业治理有必要从治理目标、治理方式等方面来转型。
二、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一些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一些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退耕还林效益评价方法 |
1.5.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
1.5.2 评价指标的选取 |
第二章 巧家县基本情况 |
2.1 巧家县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 |
2.2 巧家县自然资源及特点 |
2.2.1 气候资源 |
2.2.2 土地资源 |
2.2.3 林业资源 |
2.3 巧家县社会经济情况 |
2.4 巧家县退耕还林现状 |
第三章 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分析 |
3.1 生态效益 |
3.1.1 气候资源方面 |
3.1.2 土地资源方面 |
3.1.3 林业资源方面 |
3.2 经济效益 |
3.2.1 耕地面积及粮食产量 |
3.2.2 经济收入情况 |
3.2.3 地区产业结构情况 |
3.3 社会效益 |
3.3.1 能源利用结构方面 |
3.3.2 退耕区民众生态意识方面 |
3.3.3 巧家农业基础建设方面 |
第四章 巩固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策略分析 |
4.1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 |
4.2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宣传教育力度 |
4.3 加强巧家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地区经济实力 |
4.4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人才建设 |
4.5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及评价体系建设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讨论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4)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历史演化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回顾 |
第二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阶段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发展 |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第三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
一、农地流转推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区域差异明显 |
三、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逐渐多元化 |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非粮化现象凸显且区域差异较大 |
第四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 |
一、农地流转政策 |
二、户籍及劳动力转移政策 |
三、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五、配套支持政策 |
第五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户籍制度制约及劳动力转移政策不完善 |
三、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支农效果有限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未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形成合力 |
五、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 |
第三章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模型构建与分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模型选择与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模型回归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 |
二、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三、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 |
第四章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完善的法律规范 |
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教育、科研与机械推广体系 |
三、支持和培育新职业农民 |
第二节 法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调整农地结构 |
二、鼓励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地集中化发展 |
三、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日本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持续完善农地制度 |
二、系统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
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人才 |
四、出台财政金融政策助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中小型机械化水平 |
第四节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原则 |
二、适应性原则 |
三、人民性原则 |
第二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具体建议 |
一、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 |
二、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 |
三、配套保障,巩固政策效果 |
四、因地制宜,增强政策效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6)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写作的背景、宗旨及价值 |
1.写作背景 |
2.写作的宗旨及价值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内容和创新之处 |
1.研究内容 |
2.创新之处 |
(四)写作的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比较分析法 |
一、从强制到自愿:我国退耕还林制度现状 |
(一)我国退耕还林概况 |
(二)我国实施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的提出 |
(三)我国退耕还林从强制性到自愿性 |
二、发达国家土地休耕制度借鉴研究 |
(一)关于发达国家自愿性休耕制度 |
1.美国 |
2.日本 |
3.欧盟 |
(二)关于发达国家自愿性休耕制度中农户权利的保障 |
1.美国 |
2.日本 |
3.欧盟 |
三、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护问题分析 |
(一)违反自愿性 |
1.制度上未遵循自愿原则。 |
2.农户缺乏自愿性认知。 |
(二)补偿不告知 |
(三)合同订立过程有争议 |
1.合同签订的主体有争议 |
2.合同签订率低 |
3.参与退耕的地块存在争议 |
(四)经济权受损 |
四、自愿性退耕农户之权利内涵 |
(一)民主权利之知情权 |
(二)经济权利 |
1.土地承包经营权 |
2.补偿权 |
3.林权 |
(三)社会权利之社会保障权 |
(四)司法救济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
五、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之完善 |
(一)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
1.坚持自愿原则,建立长效机制 |
2.履行资源调查职责 |
3.奉行《退耕还林条例》的精神 |
(二)建立并完善经济权利相关制度 |
1.制定因地适宜的补偿机制 |
2.建立林木回收法律制度 |
3.完善林权问题 |
(三)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
1.促进退耕农户再就业 |
2.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力度。 |
3.鼓励或者引导农户购买相应的商业或农业保险 |
(四)完善司法救济 |
1.公正司法,维护农户的正当权利 |
2.依法推进司法独立,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
3.完善《退耕还林条例》中合同的相关规定 |
4.完善行政协议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7)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退耕还林与新一轮退耕还林 |
2.1.2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
2.2 相关理论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三章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分析 |
3.1.1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规划情况 |
3.1.2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
3.1.3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及实施流程 |
3.1.4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完成及经营管理情况 |
3.2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
3.2.1 落实退耕还林土地越来越困难 |
3.2.2 退耕还林地用途和林木权属不明晰 |
3.2.3 后期经营管理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
3.2.4 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巩固存在风险 |
3.2.5 项目经济效益尚未充分实现 |
第四章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土地利用政策不协调 |
4.1.1 事实耕种的部分坡耕地未进入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 |
4.1.2 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不利于新一轮退耕还林 |
4.1.3 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不协调 |
4.2 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不及时 |
4.2.1 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程序和要求不清晰 |
4.2.2 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干部主动服务不够 |
4.2.3 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未纳入工作考核 |
4.3 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和考核机制不健全 |
4.3.1 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
4.3.2 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单一 |
4.3.3 经营管理考核制度不健全 |
4.4 财政补助政策无比较优势 |
4.4.1 与前一轮退耕还林直接补助比无优势 |
4.4.2 与农业生产直接补贴相比无优势 |
4.5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殊优势 |
4.5.1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优势 |
4.5.2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技术优势 |
4.5.3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优势 |
4.5.4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规模优势 |
第五章 加强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政府部门协同优化土地利用政策 |
5.1.1 实事求是完善耕地面积 |
5.1.2 依规调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 |
5.1.3 统筹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
5.1.4 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土地落实和管理工作 |
5.2 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 |
5.2.1 优化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办理程序 |
5.2.2 加强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主动服务 |
5.2.3 加强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工作考核 |
5.3 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并建立考核机制 |
5.3.1 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 |
5.3.2 优化经营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
5.3.3 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考核制度 |
5.4 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
5.4.1 尽快出台后续财政补助政策 |
5.4.2 优化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方向 |
5.4.3 统筹用好现有其他财政政策 |
5.5 鼓励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 |
5.5.1 营造新型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政策环境 |
5.5.2 鼓励引导新型主体采用流转方式实施规模化经营 |
5.5.3 鼓励引导新型主体与退耕农户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延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创新之处 |
(四)存在的不足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 |
(六)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体现与必然选择 |
(一)退耕还林的生态价值及人文关怀 |
(二)退耕还林:以人为本价值理念的二次飞跃 |
(三)退耕还林工程的中国创举 |
三、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分析 |
(一)自然环境与科学技术的矛盾 |
(二)认识程度近与远的矛盾 |
(三)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 |
(四)中央政策和地方实际的矛盾 |
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思考 |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目标 |
(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需要遵循的原则 |
(三)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理县森林资源管护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森林可持续发展研究现状 |
2.2 国内森林可持续发展研究现状 |
3.研究内容、路线及方法 |
3.1 研究内容 |
3.2 研究思路 |
3.3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理县的基本概况 |
1.1 理县的自然概况 |
1.1.1 地理位置 |
1.1.2 地形地貌 |
1.1.3 气候水文 |
1.1.4 林地土壤与植被 |
1.1.5 资源状况 |
1.2 理县的社会经济状况 |
1.2.1 社会经济概况 |
1.2.2 农业 |
1.2.3 旅游 |
第二章 理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及管护目标 |
2.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
2.1.1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
2.1.2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2.2 理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2.2.1 生态优先原则 |
2.2.2 尊重自然原则 |
2.2.3 科学性原则 |
2.2.4 环境安全原则 |
2.3 理县森林资源的管护目标 |
2.3.1 以生态恢复为重点,科学推进城乡绿化 |
2.3.2 以科研协作为依托,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
2.3.3 以开放促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生态热点项目 |
2.3.4 加大林业保护工作力度,确保生态安全 |
第三章 理县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理县森林资源现状 |
3.1.1 森林分布和种类 |
3.1.2 森林管护机构和人员 |
3.1.3 林权划分及伐区管理政策规定 |
3.1.4 林业科技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 |
3.2 理县森林资源管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1 自然灾害问题 |
3.2.2 人为因素问题 |
3.2.3 产业结构问题 |
第四章 理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
4.1 理县森林资源发展中的政策可持续发展 |
4.2 理县森林资源发展中的产业可持续发展 |
4.2.1 林木种植与培育的可持续发展途径 |
4.2.2 后续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途径 |
4.2.3 林业第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途径 |
4.3 理县森林资源发展中的生态可持续优化 |
4.4 理县森林资源发展中的文化可持续繁荣 |
第五章 理县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
5.1 构建理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机制 |
5.1.1 科学编制森林资源发展规划 |
5.1.2 构建森林资源良性循环机制 |
5.2 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调整森林产业结构 |
5.2.1 强化森林培育技术 |
5.2.2 调整森林产业结构 |
5.3 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积极防控自然灾害 |
5.3.1 加强防范森林火灾 |
5.3.2 加强防治森林有害生物 |
5.3.3 改善森林防护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 |
5.3.4 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工作 |
5.4 积极引进人才、发展生态旅游 |
5.4.1 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
5.4.2 积极发展林业生态旅游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10)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 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 |
1.4 研究方法 |
1.5 田野调查点介绍 |
1.6 核心概念界定 |
1.7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治理理论的产生与演化 |
2.2 林业治理的机制和体制研究 |
2.3 中国林业治理的变迁史 |
第三章 发展中木材资源的获取与林业治理目标的转型 |
3.1 木材生产与林业治理 |
3.2 县域经济发展与政府林业治理 |
3.3 林业治理与资源型经济 |
3.4 林业治理目标转型的动因 |
3.5 小结 |
第四章 保护与发展双重规制中林业治理的机制 |
4.1 退耕还林中部门之间的关系平衡 |
4.2 林业治理中的项目制 |
4.3 林业治理中的扶贫开发 |
4.4 以社区发展为主导的林业治理 |
4.5 小结 |
第五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国有林场的集权与分权 |
5.1 以林场为单位的林业治理模式 |
5.2 林业治理改革中的人权与财权 |
5.3 县一级林业治理改革中的约束 |
5.4 小结 |
第六章 保护和发展双重规制中的政府与农民 |
6.1 林业治理中的政府和农民 |
6.2 基层治理对林业治理的影响 |
6.3 政府林业治理中林业部门的两面性 |
6.4 林业治理中基层政府的“共谋”和农户的应对 |
6.5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 |
四、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一些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完善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推动延安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工作迈上新台阶——延安退耕还林20年的经济学思考[J]. 徐长玉.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2020(09)
- [2]云南省巧家县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研究[D]. 杨帆. 广西大学, 2021(12)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4]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D]. 付延妮.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6]自愿性退耕还林制度中农户权利保障研究[D]. 李美义.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7]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梁书林.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
- [8]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以延安为例[D]. 徐敬博.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9]理县森林资源管护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D]. 何羽芊.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1)
- [10]保护和发展的双重规制:县一级林业治理的转型与变革 ——以阳县为例[D]. 李博.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