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关注电信业四大领域(论文文献综述)
杨晶[1](2020)在《ZD集团多元化发展战略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有超过十四亿的人口数量,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长期具有基础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力的空前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神速,一大批资金、技术和人才都具有相当优势的农业产业集团企业应运而生。同时基于经济全球化和各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交流,一些农业类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和扩展市场,这既为我国农业经济效率的提升、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为企业本身的长足发展扩展了巨大想象空间,夯实了基础。ZD集团作为来华投资规模最大、投入资金最多的外资企业之一,始终坚持以农业为核心、多个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研发创新能力出众,产业资源丰富,产品众多,拥有近百年的集团发展史,在世界农业领域富有盛誉。事实证明,ZD集团坚持多元化发展的总体方向布局是值得肯定的,既取得了不错的经营业绩,又在不同的行业赢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面对新的世界经济形势和格局,其多元化战略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方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基于此,本文对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历程和实施环境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查阅大量文献和资料等方法,运用PEST分析法对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的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同时对集团内部环境、当前的机遇及挑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研究了战略实施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多元化战略进行了优化设计,对ZD集团未来的战略选择进行了定位,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期望对ZD集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并希望能为我国国内类似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李洪[2](2020)在《要素约束下出口持续期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文中认为历史经验已经反复验证过了:对于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充分发挥制造业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尽管我国制造业发展的贡献极大,却也面临不少的、不容忽视的困难和瓶颈。因此,为了实现保障“稳出口、促增长”并改善国际生存环境的目标,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无法依然只聚焦于规模刺激和出口多元化,稳定出口贸易关系和促进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深化更有意义。本文将紧紧围绕上述两个主题,将研究对象细化到制造业内部的27个行业,在与其他强国比较的基础上,将现有相关文献从两者测算(估计)方法和模型、影响因素、后向效应三个方面进行条理化后,进行实证分析,并总结主要结论且提供政策建议,以期有所贡献。首先,基于进入成本的异质性企业模型、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三阶段搜寻模型及其他原因来从理论上解释片段化的贸易关系出现的原因,再构建的五部门生产模型,用以探讨国际需求不足时生产成本增加、国际需求充足条件下要素数量增加影响出口技术复杂度深化的临界值,最后具体分析出口持续时间对出口技术复杂度深化的推进机制和压抑机制的可能路径。其次,依据2000-2014年27个细分行业十个制造业竞争力强国的CEPII-BACI数据库中HS(1992)下六分位产品层面的数据,采用非参数估计的、且有效处理掉多个时间段和左右删失问题后的K-M乘积限计量法,进行描述性统计,解析其中位生存时间,再基于国际比较,分别详细分析了11个行业整体高于他国、10个行业位居上游、6个行业位居中游的生存率估计结果。除再度验证了出口持续时间的负的时间依存性并存在门槛效应之外,还发现:在考察期内,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我国制造业不仅普遍能够维持较长的时间,而且的生存率降幅大多较小。但是,饮料业、皮毛业、竹木业、家具业、非金业5个行业在出口初期(第一年至第四年)的风险率升幅超出80%,波动性很大。再次,利用拆分的非竞争性投入-产出表得到我国2000-2014年的三大技术门类的完全消耗系数矩阵及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指标后,再与世界制造业强国、周边国家、新兴国家进行整体、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国际比较,发现:我国除电信业、烟草业之外的25个行业在振荡中逐渐深化;中等技术行业增速最髙,而低技术行业依然保持着发展潜力;整体的国际技术竞争力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行业表现尚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仅波动较大、落后于美德日,而且距离印度都甚远。这些都说明:在指标逐步深化演进的同时,仍有必要警惕我国制造业“低端锁定”的危险趋势。最后,在滞后一期、滞后二期的协整检验结果均拒绝了零假设后,剖析了国家市场治理制度的质量、市场化进程水平及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三个重要的制度要素对于被解释变量的作用系数。再以劳动力、资本、制度作为要素的约束条件,检验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作用系数,在进行“左删除”下的基准回归后,依次从根据出口目的国人均收入进行分组回归、根据经合组织技术分类进行分组回归、从“左右删截”角度对总体样本进行回归三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获得了我国制造业的较为准确的经验数据。结果表明:出口持续时间的作用显着,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贸易依存度、人均工资、出口目的国人均GDP是正向的,而出口产品价格、垂直专业化率、出口总额则是负向的。但是,上述结果会因不同分组和“删截”处理方法而具有异质性。本文据此提出如下建议:1.强化出口贸易关系的稳定程度,并适当激活原本不太活跃的出口贸易关系。2.合理优化熟练劳动力与非熟练劳动力的临界值,着力培育出口占比较小的成长期行业的产业后备军。3.引导企业适度整合成“龙头”和“领头羊”,激励其发挥技术革新的带动作用,刺激同行克服“技术创新惰性”。4.积极引导相关机构融合产业优势和地区优势,丰富金融中介种类,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消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5.扶持高技术含量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推动后向联系的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媒介,高效融合服务业与制造业。6.加大知识型人力资本、研发机构资本等培育力度,增强关键技术创新优势和新产品供给能力,协同推进创新效能的提升。7.逐步调整外资引进策略,优先引进急需的技术和处于成长期的高技术产业,引导外资适当嵌入本土研发活动,加速自主创新进程。8.通过全面深化制度改革,提高市场治理制度质量,推进市场化进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借新一轮“改革红利”的推动,提高全球价值链的嵌入位置。9.努力提高技术含量,适当运用渗透价格策略,积极参与各类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国际合作,消减出口成本,促进出口技术复杂度演进。
Ivan Sarafanov[3](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周树伟[4](2020)在《转售业务市场开放与产能利用率》文中研究表明在过去几十年间,我国电信服务业先后实施政企分离、业务重组、民营化改革等措施进行市场化改革以优化市场环境,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同时放开外方投资者在境内从事电信业务的出资比例限制,逐步实现了我国电信业市场的开放。但是由于政策监管制度的缺失、市场开放程度不高,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到三大基础运营商的限制,两者之间的竞争不具有对等性,市场活力降低,进而影响到了中国电信业的健康运行。我国电信业运营商面临资源浪费、产能利用效率低下的风险。因此本文从产能利用率的角度分析我国电信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判断市场开放改革给电信业带来的影响,为电信业的发展提供给参考和借鉴。本文的研究包括:(1)研究国内电信业市场开放改革措施的直接影响。本文通过设置时间虚拟变量分析评价市场开放改革分别对三大基础运营商移动通信业务以及固网宽带业务的影响,关注改革政策实施之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产能利用率变化趋势。(2)研究开放程度对电信业的影响。构建考虑外生变量影响的生产函数模型,以服务贸易壁垒指数代替电信业对外开放程度,使用随机前沿一步法分析当前电信业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对产能利用率的影响。研究发现:(1)三大基础运营商的产能利用率在转售业务市场开放后发生较大波动,产能利用率在迅速提升之后逐年下降,市场开放改革不及预期。这与政府监管制度缺失,市场开放程度较低有关,电信运营的核心资源被三大基础运营商把控,民营企业难以与三大基础运营商公平竞争,市场竞争活力下降,因此三大基础运营商的产能利用率在改革实施后逐年下降。(2)电信业服务贸易壁垒与产能利用率负相关,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提升电信业对外开放程度有助于电信业产能利用率的提升。
熊辛格[5](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提出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吕婷[6](2017)在《基于路径依赖理论的电信制度变迁与路径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至今,电信制度历经七十余年变迁,通过制度的创新与变革推动了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的知识,进而用该理论的知识来研究电信制度的变迁,通过对建国以来电信制度的演变进程及其阶段特征梳理与分析,同时对电信制度变迁过程中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进行重点介绍,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我国电信制度的变迁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特征,一直沿着产权国有、垄断竞争、政府管制的路径演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既可以给电信业的发展带来正效应,也可能因为制度变迁进入闭锁状态,而给电信业的发展造成阻碍,形成负效应。利益机制的错综复杂是我国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根本原因,各利益主体的博弈使得电信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始终会有旧制度的身影,电信制度的演变具有渐进性。电信产权制度又是形成利益机制的必要前提条件,产权制度是形成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前提条件,而电信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函数是形成路径依赖的直接因素。利用该理论的分析框架深入探析新中国电信制度的变迁,得出目前电信制度在竞争机制、规制制度及产权制度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今后以政府为代表的制度供给者在电信制度的供给与变革中,更应该重视电信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充分发挥它的正效应,克服负效应,避免出现路径“闭锁”现象。制度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强有力的竞争需要良好的制度做后盾。在我国现有体制下,电信制度的主要输出者是政府,它也是电信制度创新与变革的主导者,在今后电信制度变迁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路径依赖性,从完善电信竞争机制、构建电信规制制度体系、推动电信产权制度变革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同时,在制度变革中注意转变观念,创新决策理念,用科学的、人文性的价值理念指导电信制度的创新与变革,为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创造更优的制度环境,用健全、先进的电信制度来保障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推动电信业改革不断深化。
赵彦萍[7](2017)在《基于随机前沿模型的基础电信业FDI隐性壁垒度量》文中认为电信服务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命脉,属于公共事业,涉及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电信业外资引入更是各国政府对外商直接投资(FDI)政策研究的重中之重。随着各国电信业政策性限制的逐渐放开,隐性壁垒因素对外资进入的限制作用逐渐凸显。为了测算各国在剔除政策性限制后的隐性壁垒指数,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电信基础业务实际开放程度及实际壁垒规模,本文对服务业FDI模型的理论基础和隐性壁垒规模的量化方法均进行了探索,最终运用时变型随机前沿FDI模型对隐性壁垒规模进行量化:把随机前沿思想引入到以扩展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理论基础的传统服务业FDI模型中,将非政策(隐)性壁垒从残差项中抽离后作为单独的限制变量处理,被随机前沿FDI模型中的非效率项所吸收,以此测算出各国隐性壁垒指数。研究的主要结论:1、各国确实均存在限制外资进入电信业的隐性壁垒因素,并且各国电信业的隐性壁垒指数显示出巨大的差异性。(1)从国家发达程度来看,发达国家电信业FDI隐性壁垒指数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隐性壁垒指数均值为2.227,发展中国家隐性壁垒指数均值为6.451。(2)从单个国家来看,在样本国家中中国的隐性壁垒指数最高。一些经济发展较好,人均收入较高的非洲和中亚国家(Algeria、Benin和Armenia),由于国内电信业市场需求大幅度增加,吸引了大量外商进行投资,同时政府为了引进先进技术,对外资引入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隐性壁垒指数较低。2、在电信业FDI影响因素中,劳动力工资、市场垄断程度、服务贸易壁垒指数对FDI流入有负向作用,劳动力高质量、居民富裕、完善的电信业基础设施、强劲的GDP增长率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对FDI流入有正向吸引作用。3、政策性壁垒指数(STRI)、市场垄断程度均与隐性壁垒指数表现出正相关性。服务业贸易壁垒指数(STRI)低的一组国家相比较贸易壁垒指数高的一组国家,前者的隐性壁垒指数仅为后者的一半。市场垄断度低(市场充分竞争)的一组国家相比较市场垄断程度高的一组国家,前者的隐性壁垒指数仅为后者的三分之一。最后以价格工具(价格差)方法测算出的壁垒指数与本文模型测算出的隐性壁垒指数的相关系数高达0.704(去除中国)。
程瓯[8](2016)在《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电信产业是中国近十几年来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电信产业视为自然垄断产业,电信服务的基础性、网络的完整性以及电信运营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1994年,中国联通的进入打破了电信业的垄断,之后中国电信业经历了几次大的拆分,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电信产业融合重组,形成电信、移动和联通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产业的发展和通信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变革,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失衡、业务增长乏力的问题己经显现出来,在这些现象的背后,隐藏着规制与竞争方面的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后,如何形成均衡的市场竞争格局,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如何进一步完善电信监管机制,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有效竞争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垄断性较强但又具有一定竞争性的电信产业来说,单纯用规制理论或产业组织理论进行分析,都是有失偏颇的。因此,本文在“SCP”范式的基础上,结合电信产业的经济特性,将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理论相融合,构建了“政府规制-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并通过这个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以及电信产业规制进行研究,结合“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等新态势,对电信产业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为我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发展、电信产业政策和规制改革等提出新的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本文的研究内容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和理论基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主要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作了介绍。对相关理论进行考察,在回顾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分析“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以及局限性。第二部分构建电信产业"R-SCP"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内容。介绍了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结合电信产业所具有的自然垄断与竞争特性,构建"R-SCP"理论分析框架,在该理论框架内,规制、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都是电信产业的内生变量,规制影响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同时也受到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绩效的影响。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包括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内容。运用"R-SCP"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分析不对称规制、“三网融合”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分析“移动通信转售”、手机实名制等产业政策变化以及放松规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结合电信产业几次大的拆分和重组,对各个阶段的市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部分是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组织及规制的影响,主要是第八章的内容。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影响,并以“微信”为例分析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语音、短信业务的替代作用,指出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和转型方向,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并分析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第五部分是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包括第九章和第十章的内容。介绍了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以及产业融合对电信规制的影响,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电信规制与改革经验,对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提出政策建议。最后,对全文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本文研究表明,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受到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共同影响,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进一步放松规制,市场机制对电信产业组织的影响将越来越强。但由于电信产业所具有的网络特性,政府规制仍然有必要保持。政府需要改变直接用行政手段参与电信业产业组织调整的状况,更多地借助市场机制实现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调整,重点关注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塑造和保护。
管文英[9](2014)在《我国基础电信服务业FDI综合壁垒指数度量》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根据我国基础电信业开放现状,结合日本和中国香港两个电信行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开放经验,说明我国基础电信业进一步开放的可行性。对外商进入我国基础电信业务时所面临的各项FDI壁垒指标进行度量,建立包括政策性以及非政策性(隐性)因素的FDI综合壁垒指数,分析、比较各项壁垒指标的权重和评分,客观评价外资进入我国基础电信业壁垒程度的大小。本文对壁垒数据的搜集和筛选方法进行了扩展,采用‘多案例复制法’,使壁垒数据的搜集和筛选更加科学客观。文章也对Warren (2000)提出的电信业FDI壁垒指数量化方法进行了扩展,基于多案例复制法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将调研得到的重要政策与隐性壁垒同时纳入量化框架,测算综合壁垒指数。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1)我国加入WTO后电信增值业务开放效果显着,日本和中国香港电信业的开放和改革的效果也体现了基础电信业对外开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电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发展和国内外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基础电信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时机,我国可以在对外资适当管制的情况下,通过进一步开放引入市场竞争、提高行业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2)政策性因素仍然是阻碍外资进入我国基础电信业务的重要因素。从‘市场垄断程度’、‘监管体制不完善’、‘电信经营许可限制’及‘外资股权限制’这四个指标相对于其他壁垒指标,不管是歧视性还是非歧视性壁垒指标,较高的壁垒指数可以看出。(3)隐性层面的因素对外商进入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研究发现无论在非歧视或者歧视性壁垒中,隐性综合壁垒指数都比政策性综合壁垒指数大,壁垒指数越大,阻碍程度越大。说明我国电信业隐性障碍已成为影响外资进入的主要障碍。若仅仅测算法律条文规定的政策性壁垒因素,势必将会导致对我国基础电信业壁垒程度的估计偏低,在做决策时易产生决策偏差和决策盲点。(4)在所有隐性壁垒中,‘《电信法》的缺失’、‘政治风险’、‘对外资相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审批的歧视性’对外商的进入决策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说明我国电信行业立法、监管体制等方面亟需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国亟需通过打破国家垄断来扩大电信业的对外开放,提高行业效率。最后,文章根据以上结论,为政府进一步利用FDI提升本国电信业发展水平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建议。
刘佳丽[10](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二、外资关注电信业四大领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外资关注电信业四大领域(论文提纲范文)
(1)ZD集团多元化发展战略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2.3 国内外现状总结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工具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工具 |
1.4.3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分析 |
2.1 多元化战略的内涵、分类及优缺点 |
2.1.1 内涵 |
2.1.2 分类 |
2.1.3 优缺点 |
2.2 多元化战略的模式、动因和风险 |
2.2.1 模式 |
2.2.2 动因 |
2.2.3 风险 |
2.3 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条件分析 |
2.3.1 前提条件 |
2.3.2 必备条件 |
2.3.3 企业内部条件 |
2.3.4 企业外部条件 |
2.4 多元化战略的发展方向与实施途径 |
2.4.1 多元化战略未来的发展方向 |
2.4.2 多元化战略的实施途径 |
第3章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历程分析及评价 |
3.1 ZD集团概况 |
3.2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历程 |
3.2.1 专业化战略原则与规划(1921 年-1948 年) |
3.2.2 相关多元化战略扩张阶段(1948 年-20 世纪 80 年代初) |
3.2.3 非相关多元化战略扩张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初-90 年代末) |
3.2.4 多种多元化产业共同经营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末至今) |
3.2.5 ZD 集团在华多元化战略发展历程 |
3.3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历史评价 |
3.3.1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经验 |
3.3.2 ZD 集团多元化发展的教训 |
3.3.3 ZD集团发展过程中多元化战略的作用 |
3.3.4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实施目前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ZD集团内外部环境分析及多元化战略定位 |
4.1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
4.1.1 PEST分析 |
4.1.2 行业环境分析 |
4.1.3 内部环境分析 |
4.2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4.2.1 内部环境的优势 |
4.2.2 内部环境的劣势 |
4.2.3 外部环境的机遇 |
4.2.4 外部环境的挑战 |
4.3 ZD集团多元化战略发展的综合评价 |
第5章 ZD集团多元化战略优化设计与实施 |
5.1 ZD集团多元化战略的模式选择 |
5.2 ZD集团多元化战略的制定 |
5.3 ZD集团多元化战略的实施 |
5.4 ZD集团多元化战略优化的对策及建议 |
5.4.1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多元化产业适当扩张的发展战略 |
5.4.2 优化集团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系 |
5.4.3 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各产业核心竞争力 |
5.4.4 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增强各产业板块关联度 |
5.4.5 强化核心事业建设,加快各产业板块战略调整 |
5.4.6 维护同中泰双方的友好关系,促进多方共同发展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要素约束下出口持续期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出口持续期的研究进展 |
2.2 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研究进展 |
第3章 出口持续期影响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机理分析 |
3.1 出口持续时间的机理分析:对出口贸易关系片段化的理论解释 |
3.2 出口技术复杂度演进的机理分析:国际需求下的五部门生产模型 |
3.3 出口持续时间对出口技术复杂度的作用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与其他大国制造业出口持续时间的估计 |
4.1 估计方法 |
4.2 数据来源及处理说明 |
4.3 估计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测算与国际对比 |
5.1 测度方法 |
5.2 数据来源与处理说明 |
5.3 测度结果分析 |
5.4 国际比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要素约束条件下出口持续时间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 |
6.1 出口持续时间与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协整检验 |
6.2 制度要素对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 |
6.3 要素约束条件下出口持续时间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转售业务市场开放与产能利用率(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产能与产能利用率概念界定 |
2.1.1 产能的定义 |
2.1.2 产能利用率的定义 |
2.2 产能利用率测定方法综述 |
2.3 电信业相关研究综述 |
2.3.1 电信业研究现状 |
2.3.2 电信业研究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随机前沿模型理论框架 |
3.1 随机前沿模型的发展 |
3.2 随机前沿模型的最大似然法 |
3.3 随机前沿模型技术效率影响因素测度方法 |
3.4 随机前沿模型的检验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转售业务市场对内开放与产能利用率 |
4.1 指标选择与说明 |
4.2 随机前沿模型的引入与设定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似然比检验 |
4.3.2 实证结果分析 |
4.3.3 分业务产能利用率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外开放与产能利用率 |
5.1 指标选择与说明 |
5.2 随机前沿模型的引入与设定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似然比检验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国家间产能利用率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基于路径依赖理论的电信制度变迁与路径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路径依赖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电信领域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4 该选题的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1.5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 |
2.1 制度变迁 |
2.1.1 制度 |
2.1.2 制度变迁 |
2.2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缘起及界定 |
2.2.1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缘起 |
2.2.2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理论界定 |
2.3 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运行机理 |
2.3.1 初始条件 |
2.3.2 启动机制 |
2.3.3 形成状态 |
2.3.4 退出闭锁 |
第三章 新中国电信制度路径演变及表征 |
3.1 改革开放之前电信制度的路径演变 |
3.1.1 计划电信制度形成发展阶段(1979 年之前) |
3.1.2 计划经济时期电信制度评价 |
3.2 改革开放以来电信制度路径演变 |
3.2.1 电信制度改革的初探阶段(1979—1993) |
3.2.2 电信制度改革的高峰时期(1994—2009) |
3.2.3 电信制度改革的深化推进(2010—至今) |
3.3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的表征 |
3.3.1 电信制度变迁的强制性 |
3.3.2 电信制度变迁的渐进性 |
3.3.3 电信制度变迁的滞后性 |
3.4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3.4.1 产权国有路径 |
3.4.2 垄断竞争路径 |
3.4.3 政府管制路径 |
第四章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运行机理分析 |
4.1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给定条件 |
4.1.1 产权制度高度国有化 |
4.1.2 管理制度行政化 |
4.2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启动机制 |
4.2.1 电信制度的初始设置成本 |
4.2.2 电信制度的学习效应 |
4.2.3 电信制度的协调效应 |
4.2.4 电信制度的适应性期望 |
第五章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正效用及路径闭锁 |
5.1 电信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正效用 |
5.1.1 电信业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
5.1.3 电信业取得跨越式的发展 |
5.2 电信制度变迁路径“闭锁” |
5.2.1 电信竞争机制路径“闭锁” |
5.2.2 电信规制制度路径“闭锁” |
5.2.3 电信产权制度路径“闭锁” |
第六章 新中国电信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创新 |
6.1 制度创新中的智猪博弈分析 |
6.2 电信制度创新的影响因子分析 |
6.3 电信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创新 |
6.3.1 电信竞争机制路径创新 |
6.3.2 电信规制制度路径创新 |
6.3.3 电信产权制度路径创新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基于随机前沿模型的基础电信业FDI隐性壁垒度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内容与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 创新点与局限性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服务贸易FDI模型理论综述 |
2.1.1 引力模型及其扩展 |
2.1.2 Dunning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及其扩展 |
2.1.3 服务业FDI影响因素的文献回顾 |
2.2 服务贸易壁垒方法的综述 |
2.3 现有文献的总结和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础电信业的开放背景 |
3.1 基础电信业开放历程和现状 |
3.2 电信业开放典型案例分析 |
3.2.1 中国电信业开放历程和现状 |
3.2.2 印度电信业开放历程和现状 |
3.3 基础电信业进一步开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理论框架和计量模型 |
4.1 电信业FDI模型的理论框架 |
4.2 基于随机前沿方法的计量模型 |
4.2.1 随机前沿方法 |
4.2.2 随机前沿模型的最大似然法 |
4.2.3 随机前沿模型的检验 |
4.2.4 随机前沿FDI模型的引入与设定 |
4.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计量结果与分析 |
5.1 似然比检验 |
5.2 计量结果与分析 |
5.2.1 基础电信业FDI的决定因素 |
5.2.2 隐性壁垒指数及其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早期自然垄断理论 |
2.1.2 传统自然垄断理论 |
2.1.3 现代自然垄断理论 |
2.2 规制理论 |
2.2.1 规制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获理论 |
2.2.3 规制经济理论 |
2.3 产业组织理论 |
2.3.1 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
2.3.2 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 |
2.3.3 传统SCP范式对自然垄断产业的适用性分析 |
2.4 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特性 |
2.4.1 中国电信业的技术经济特征 |
2.4.2 电信业技术经济特征的变化 |
2.4.3 电信企业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
第3章 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历程及面临的新问题 |
3.1 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 |
3.1.1 中国电信产业发展初期 |
3.1.2 中国电信业市场拆分重组历程 |
3.2 中国电信产业监管政策演进 |
3.2.1 从垄断到调整市场结构引入竞争 |
3.2.2 从调整市场结构转向规范市场行为 |
3.2.3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市场绩效——成立中国铁塔公司 |
3.3 中国电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
3.3.1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业传统商业模式形成挑战 |
3.3.2 “三网融合”政策推进加剧了电信市场竞争 |
3.3.3 电信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弱化 |
3.3.4 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对运营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第4章 构建“R-SCP”电信产业分析框架 |
4.1 电信业规制的目标 |
4.2 电信业规制的主要内容 |
4.3 中国电信产业规制的现状 |
4.4 现有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分析 |
4.4.1 “SCP”范式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4.2 规制理论在电信产业组织研究中的局限性 |
4.5 电信产业组织的研究思路 |
4.5.1 决定电信产业组织变迁的重要因素 |
4.5.2 电信产业组织研究的主要思路 |
4.6 构建基于规制的“R-SCP”理论分析框架 |
4.6.1 “R-SCP”框架的逻辑关系 |
4.6.2 “R-SCP”理论框架对电信产业的适用性 |
第5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1 影响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
5.2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5.3 政府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直接塑造 |
5.3.1 放松进入规制与引入竞争 |
5.3.2 电信纵向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3.3 电信南北拆分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4.1 进入者策略与在位者优势 |
5.4.2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份额和价格的影响 |
5.4.3 不对称规制与联通CDMA手机补贴 |
5.4.4 不对称规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3G/4G牌照发放 |
5.4.5 “单向携号转网”规制政策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 企业行为对电信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1 中国电信的限制性定价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5.2 中国移动的差异化策略对市场份额的影响 |
5.5.3 中国联通的技术创新行为 |
5.6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1 三网融合对电信产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2 中国三网融合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5.6.3 中国广电成为第四大电信运营商影响市场格局 |
第6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分析 |
6.1 市场行为的影响因素 |
6.1.1 影响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主要因素 |
6.1.2 规制条件下企业行为特征分析 |
6.1.3 中国电信企业各阶段行为分析 |
6.2 规制与放松规制对电信市场行为的影响 |
6.2.1 规制失效下电信企业的排他性行为 |
6.2.2 不对称规制下的电信市场竞争行为 |
6.2.3 电信企业对规制的突破与放松规制 |
6.3 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的影响——以中国联通为例 |
6.3.1 中国联通3G市场定位 |
6.3.2 中国联通3G六统一运营策略 |
6.3.3 中国联通价格行为分析 |
6.3.4 中国联通非价格行为分析 |
6.3.5 中国联通组织调整行为分析 |
6.4 产业政策对电信企业市场行为的影响 |
6.4.1 “移动通信转售”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6.4.2 手机实名制对电信企业行为的影响 |
第7章 基于规制的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分析 |
7.1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评价方法 |
7.1.1 产业组织理论对经济绩效的评价内容 |
7.1.2 竞争和规制对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影响 |
7.1.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衡量指标 |
7.2 中国电信产业绩效的实证分析 |
7.2.1 完全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年之前) |
7.2.2 双寡头垄断阶段的绩效分析(1994-1998年) |
7.2.3 引入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1999-2001年) |
7.2.4 扩大竞争阶段的绩效分析(2002-2008年) |
7.2.5 电信业重组后的绩效分析(2009年至今) |
7.3 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绩效的总体评价 |
第8章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的新特征及其规制 |
8.1 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及趋势 |
8.2 移动互联网对电信产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 |
8.2.1 电信运营商产业主导权丧失 |
8.2.2 电信运营商进一步被管道化 |
8.2.3 移动互联网业务替代传统电信业务——以“微信”为例 |
8.2.4 免费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成为主导 |
8.3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组织变革与转型 |
8.3.1 从全业务运营商转向综合信息服务商 |
8.3.2 运营重心从传统语音转向数据应用 |
8.3.3 由纯管道经营向智能管道转型 |
8.4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市场竞争行为 |
8.4.1 开展4G流量价值经营提升市场绩效 |
8.4.2 搭建应用平台与OTT企业合作运营 |
8.4.3 重视应用服务——以移动支付为例 |
8.4.4 以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电信产业竞争力 |
8.5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产业规制的新特点 |
第9章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及规制合理化建议 |
9.1 电信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内涵及目标 |
9.2 规制合理化与产业组织有效化的关系 |
9.3 产业融合对电信业规制的影响 |
9.3.1 电信产业和广电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分析 |
9.3.2 相关市场主体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 |
9.3.3 行业监管者维护部门利益以及职责有所差异 |
9.4 外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经验 |
9.4.1 英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2 美国电信产业规制与改革 |
9.4.3 国外电信产业规制与改制的启示 |
9.5 中国电信产业的规制改革建议 |
9.5.1 产业融合背景下规制重构的保障机制 |
9.5.2 电信产业市场竞争政策的趋势 |
9.5.3 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有效化建议 |
9.5.4 中国电信业规制合理化建议 |
第10章 总结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后记 |
(9)我国基础电信服务业FDI综合壁垒指数度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服务贸易壁垒定义文献 |
2.2 服务贸易壁垒分类文献 |
2.3 服务贸易壁垒指标量化文献 |
2.4 文献评述与改进方向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基础电信业对外开放背景 |
3.1 基础电信业开放现状 |
3.2 电信业开放典型案例分析 |
3.2.1 日本电信业开放阶段及其效果 |
3.2.2 香港电信业开放阶段及其效果 |
3.3 我国基础电信业进一步改革和开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壁垒指标的筛选和量化方法 |
4.1 壁垒指标的筛选方法:多案例复制法 |
4.2 壁垒指标的量化方法:WARREN 壁垒指数量度法 |
4.3 方法扩展 |
4.3.1 壁垒指标的评分:模糊综合评价法 |
4.3.2 权重的计量:层次分析法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基础电信业 FDI 壁垒指标度量 |
5.1 壁垒数据 |
5.1.1 壁垒数据搜集 |
5.1.2 壁垒数据筛选 |
5.1.3 筛选结果分析 |
5.2 壁垒指标量化分析 |
5.2.1 壁垒指标评分 |
5.2.2 壁垒指标权重计算 |
5.2.3 综合壁垒指数测算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调研目标企业名单 |
附录 2 中国基础电信业外商直接投资(FDI)壁垒指标评估表 |
附录 3 基础电信业 FDI 壁垒指标权重调查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四、外资关注电信业四大领域(论文参考文献)
- [1]ZD集团多元化发展战略的研究[D]. 杨晶.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2]要素约束下出口持续期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国内技术复杂度的影响[D]. 李洪. 辽宁大学, 2020(01)
- [3]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4]转售业务市场开放与产能利用率[D]. 周树伟.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基于路径依赖理论的电信制度变迁与路径创新研究[D]. 吕婷. 南昌航空大学, 2017(01)
- [7]基于随机前沿模型的基础电信业FDI隐性壁垒度量[D]. 赵彦萍.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8]中国电信产业的R-SCP分析[D]. 程瓯. 武汉大学, 2016(01)
- [9]我国基础电信服务业FDI综合壁垒指数度量[D]. 管文英.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1)
- [10]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