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家庭财产保险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武西锋[1](2021)在《同案同判的实证研究 ——以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中心的考察》文中指出同案同判是一项重大法理学命题,与司法公正这一法律终极价值遥相呼应,在统一法律适用等司法改革背景下,研究同案同判对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哲学框架内证成同案同判,赞成者与否定者各执己见,总体而言属于“形而上”的研究进路。这些研究虽然深化了理论认识,但是存在一些弊端,不仅日渐陷入“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争执乃至质疑之中,而且无力刻画同案同判在司法实践中的真实面貌,对同案同判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成立提供了极其受限的解释,进而也极大削弱了同案同判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功能。本文采取了“第三条道路”,将同案同判放置在真实的司法诉讼场景中,以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中心展开实证研究,采用定量实证研究方法检验同案同判在司法实践中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成立。在研究推进上,首先,同案同判具有深刻的理论意蕴和极其丰富的内涵,因此必须为实证检验确定合理路径。采取拆分策略将“同案”拆分为多个可检验可测定的单一概念,形成了诸多待检验的相同事实维度。综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定理由、司法实践中判决说理和既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合理确定观察维度,即自变项。通过随机抽样获取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的数据,建立了由1680个有效案例组成的数据库,形成了实证研究的数据基础。其次,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对同案同判展开多维度的实证检验。实证研究发现,在所确定的大部分观察维度上同判得以成立。再次,差异是社会的本质存在,对没有实现“同判”的少数观察维度进行深入研究,并给予解释和评价。接着,探讨实证研究发现的政策启示和理论意义。政策意义在于,通过重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和主要原则、数额酌定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司法实践中同案同判的实现程度。理论意义在于,实证研究发现不仅回应了当今的理论争议乃至质疑,同时丰富和发展了同案同判理论。最后,还尝试从制度主义视角探寻同案同判得以成立的原因。研究发现,在受害者年龄、性别、赔偿标准、原(被)告是否聘请律师、原(被)告对事故发生所负责任、被告赔偿能力(以肇事车辆保险情况为替代变量)等事实维度以及历时态上,因变项(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显着差异。换言之,在这些观察维度上同案同判得以成立。但与此同时,地域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且差异程度与各省市国民经济总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差异基本吻合。可以说,同一省市内同案同判普遍成立,但在全国范围内呈“省差”格局。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伤残等级极为敏感,不同伤残等级获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差异显着。但是这种差异是一种合理性存在,是“不等者不等之”的表现,实质上另外一种平等,不同的精神痛苦就应当得到不同的赔偿数额。还发现,伤残赔偿金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具有一定的正向“锚定”效应,即如果原告获赔的伤残赔偿金较高,相应的他(她)很可能获得较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研究发现反映出我国法官在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的尴尬处境。精神痛苦本质上不可直接测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仅规定了应当考虑的六种“酌定”因素,但另一方面司法改革通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制度设计,不断要求同案同判。两难处境之下的法官自发地诉诸于第三方机构的权威性文件,以身体伤害严重程度(伤残等级鉴定)作为评估精神损害的有效替代,从而尽量客观地维持判决结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这些研究发现有力地支持了同案同判,说明同案同判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具有成立的现实可能性,由此回应了各种“怀疑论”,扞卫了法律原则。事实制造差异,差异确实存在,但关键在于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事实差异?正确的立场是,应当以原则来看待差异。当前关于同案同判的理论争议乃至质疑,都存在单一线性思维的问题,要么只坚持法律原则而止步于事实差异,要么因过分注重事实差异而放弃对法律原则的坚持。只有以法律原则的立场来看待事实差异,才能既坚持了法律原则,又正视了事实差异,且在正视中发展同案同判理论。就实证检验结果而言,这些差异并未对检验产生实质性的显着影响,这表明同案同判仍是一项值得维护的法律原则。这些差异不仅没有动摇同案同判的根基,反而在概率论意义上丰富和发展了同案同判。同案同判并不排斥个案的事实差异,但是对个案差异具有消融性。对法律事实相同的案件,只要裁判结果没有显着差异,同案同判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即可现实成立。我们既不能因为对同案同判的价值认同而对事实差异视而不见,也不能因为事实差异而否认同案同判这一重大法律原则,而应当始终从原则的立场来看待事实差异。唯有如此,方可协调理论和实践之张力,也才能有效回应各种争议乃至怀疑。实证研究已表明,同案同判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具有成立的现实可能。其原因何在?回到同案同判的价值命题来看,首先是同案同判所蕴含的丰富道德价值为其提供了正当性辩护,更为直接和重要的原因是同案同判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已经被大量的制度所规范。当前,我国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引领,以重要的纲领性法治文件为统帅,由大量的司法文件建立起来的指导性案例制度、类案检索制度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度等制度体系,蕴含了积极的有为司法理念,极大压缩了法官在类案审理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共同释放的制度合力不断塑造和维系着同案同判。
吕吉[2](2021)在《我国租客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研究 ——以太保财险公司为例》文中认为
王雅[3](2021)在《兰州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与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
孙小雁[4](2021)在《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人口正在快速老龄化。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达2.64亿,占人口总量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1.9亿,占13.5%。121世纪中叶以后,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可高达30%-50%。人口老龄化将对我国代际赡养关系和老年人的养老带来空前严峻的挑战。老年人由于生理机理衰退,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收入将逐步减少乃至丧失,另一方面他们的基本医疗与长期护理需要将显着增加,如果家庭转移支付与公共转移支付不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基本收入,他们极易陷入贫困。论文将重点研究个人、家庭和政府三大主体对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收入差距及收入水平的影响和作用。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城镇户籍之上附加了各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政策,使得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在收入结构、社会保障和养老模式等方面呈现出非常显着的差异。伴随着子女数量减少和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代际赡养关系受到极大挑战,农村以家庭供养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向经济更发达的城镇聚集,农村老龄化程度和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城镇,家庭成员将难以向农村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的照料。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已经从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提升为覆盖全民,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正在向一体化的目标迈进,但是,城乡老人的收入差距和养老保障水平差距仍然相当悬殊。为进一步研究近十年城乡老年人收入变化和收入差距问题,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对城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收入开展研究,重点考察城镇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两个群体的收入水平、来源和决定因素。第一,论文根据老年人收入来源的三个不同主体,将总收入划分为来源于个人的收入、来源于家庭的收入和来源于政府的转移收入。对近年来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收入来源的变化趋势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按城乡、区域等不同维度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在研究期间,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在城乡、区域、年龄段、性别等维度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差异最大,收入结构差异也非常显着。第二,论文分析了城乡老年人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以及相关因素对不平等的贡献度。本文采用各类不平等指数分别测算全体老年人、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并从两个维度对收入差距进行分解。一是用泰尔指数对老年人的收入差距进行组间组内分解,二是按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按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结果表明,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呈现先扩大再缩小的趋势,农村内部差距趋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也显着缩小,结果总体差距缩小。在各类收入来源中,社会保险转移净收入对总收入的基尼系数综合贡献率最高。第三,论文对老年人收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本文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考察了城乡总体老年人、城镇老年人与农村老年人的个体收入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包括个人自然禀赋和人力资本积累等个人相关因素,家庭相关因素,以及社会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因素。结果发现城镇和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影响因素有显着差异,城镇老年人收入受社会保障制度影响较大,农村老年人则受家庭转移支付的影响较大。第四,论文进一步研究了近年来社会保障在缩小老年人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所起的作用,发现社会保障有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藩篱仍然存在,社会保障受益水平差距悬殊,城乡老年人来自社会保障的收入差距远高于城乡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第五,论文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主要发达国家的老年人收入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比较研究。虽然各国国情有所不同,但都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以及国民基本养老金的财政压力,在为老年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保障方面做了很多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维持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需求;基本养老金更加注重公平,实现收入再分配功能保证低收入者的经济来源;完善收入最低保障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贫困和患病的老年人提供托底保障等。最后,论文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实施积极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继续发挥家庭的支持作用,提升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平性与效率;加大对未来老年人的人力资本投入;以及提升中国人口生育率,减缓人口少子老龄化进程等。
那颂[5](2021)在《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绝对指标和碳中和远景规划下,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生活、生产,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正在引发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中国的林业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巨变。林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林农信贷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林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困扰着政府有关部门,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而与林业金融支持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也存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尽管政府一直不懈努力,但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我国目前农村市场林农信贷担保最主要的贷款类型,虽盘活了森林资源,也为林业发展提供融通资金,但发展后劲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大多数林农由于达不到银行设置的担保条件要求,林农贷款普遍面临“担保困境”,并因此导致农村地区林农经常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约束”,如果农村信贷市场林业金融支持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不仅不利于林农增收、林业发展、扩大林业再生产,也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是围绕如何破解林农贷款担保困境来开展研究,探索构建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来缓解农村市场林农融资难题,促进解决农村地区信贷资金供求失衡问题。本文的研究拓宽了担保理论在林业金融领域的应用范围,丰富了林业信贷担保理论体系,也为集体林权改革实践中关于探索林业金融支持有效路径提供理论研究参考资料,对黑龙江省林区等国有林为主区域的集体林业发展和解决林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文遵循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和制度框架设计的应用经济学研究的一般过程。以信贷担保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梳理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借鉴担保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等最新研究成果,以构建符合当前实际并能促进解决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为研究目标,提出本文研究的逻辑思想。首先,通过数理演绎解释担保条件对林农贷款供求的影响,在多方博弈视角下研究林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经济主体间信任再造策略。然后,基于黑龙江省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多维度、多层次深入分析,识别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找出影响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显着影响因素,并进一步分析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产出的影响效应,从福利经济学角度研究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生活福利水平的影响。其次,在前面几章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构建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框架体系,并对机制运行保障模式做出设计。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有效运行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担保制度的设计本应成为林农贷款需求与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重要纽带,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而设置的严苛担保条件已成为阻碍林农融资的重要因素,这是制度的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林农贷款担保破解机制,会使得林农、银行、担保各方主体的个体福利水平提高,同时有效的机制设计,也会使得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即存在显着的帕累托改进。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参与并合理分担信贷风险是银行、林农、担保机构各方合作信任再造的关键,最终实现多方主体互利共赢。另外,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有效补充了正规金融的缺位,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也能促使正规金融转变经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加强积极引导,给予准确定位,通过制度完善,将其有效纳入监管之下,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水平,改善农村林农家庭的生活福利。
王永仓[6](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研究说明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张宇航[7](2020)在《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认为经过多年不间断的发展,伴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民收入水平逐年上升,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推动保险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压器的功能愈发突出,保险业下一步发展前景看好。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和更多的挑战。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和本土资本进入市场,保险主体逐步增多,保险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同时,国内一些保险公司仍然习惯于传统的重价格,轻服务竞争模式,导致服务水平依然不高,盈利能力下降,各类成本高居不下。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营销模式、服务手段不断增加,新的营销契机不断涌现,也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作为中国七大保险集团之一,阳光财险在山东市场已经走过了十五个春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位居市场第五位,是第二集团领头羊。然而近年来发展遇到了瓶颈,业务增长乏力,成本高企,公司重点发展的非车险项目举步维艰,急需调整营销策略。因此,如何克服困难,寻找快速发展的捷径,如何降低成本,使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高,如何发展非车险,推动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成为摆在每个山东阳光人面前的问题。本文以市场营销理论为指导,以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PEST分析和迈克尔波特五力模型对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当前所处宏观环境以及行业竞争环境进行解析;运用SWOT分析法探究了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的机会与威胁;运用STP理论细分市场,分析市场,寻找目标客户;最终依据7P营销理论提出营销策略的优化方案,提出企业在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如何调整营销策略,迅速扭转被动局面的方略。经科学研究和综合分析,本文得出结论,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开发有生命力的产品,改变定价体系,打破渠道壁垒,减少渠道内耗,以盈利性为原则建立综合性促销体系,多种促销手段灵活使用,同时扩大销售队伍,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人员工作能力,激发工作积极性,简化各项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以及着重提升在新媒体上的公司形象展示力度。本文将自己从事了多年保险销售的具体实践与在MBA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相印证,对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的营销体系进行研究,旨在提供可行性方案,改进公司营销工作。也希望本文能对国内其他中小型财产公司的营销策略制定和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
翁玉莹[8](2020)在《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超高速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原有的市场格局不断被打破,涌现出一批内外资保险主体,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财产险作为保险业务中尤为重要的一类,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即便我国财产险市场发展迅猛,但市场各方都对于承保端业务的发展这一财产险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缺乏重视,财产险业务的管控工作缺位。而开展承保端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能够改善我国财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财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社会管理的职能。本文先对我国保险行业的业务发展历程和进行了回顾,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基础,之后详细研究分析了财产险行业的业务发展情况,指出我国与国际领先财产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差距,并对当前承保端发展问题的意义、作用、内容以及面临的困境进行了详细地论述与分析,指出承保端业务具有为保险公司把控隐患、降低风险、促进保险业务升级的作用。财产险的承保端业务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即销售、承保、核保三个层面。然后结合A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经营情况,对承保端业务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通过总结实际经验,形成适用于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问题的对策。最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A保险公司提升承保风端业务发展的意见建议,包括改变业务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革人员考核方式;加强投保人权责宣导;完善核保手段,加强核保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期待通过本文的研究对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发展有更好的推进作用,并为其他保险公司提供借鉴。同以往的文献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影响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因素方面,本文首次从承保端研究视角切入,将自身的工作经验与理论实践相结合,试图得出较为有意义的分析结论。
邢伟[9](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李翔宇[10](2020)在《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所拥有的家庭财产逐渐增多,同时因盗窃、火灾等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也在逐年上升。本应在保障家庭财产安全和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家庭财产保险却缺位严重。目前我国家财险的投保率不足10%,与发达国家平均70%以上的投保率水平相比有着巨大差距,也与我国财产保险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研究家庭财产保险的需求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西宁市为研究对象,在分析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利用调研数据对西宁市的家财险需求进行研究。一方面分析西宁市居民的家财险需求现状,另一方面探索影响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的因素。通过分析指出西宁市家财险需求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与财产保险相比,西宁市的家财险业务发展缓慢,且落后于全国和西北五省省会城市的平均水平;在现阶段,西宁市居民对家财险了解不足、接受程度较低,居民需求与保险产品不匹配,这些问题共同导致了西宁市家财险有效需求不足;在家财险需求的影响因素中,居民的性别和年龄对家财险需求的影响为负,学历和家庭月收入对家财险需求的影响为正,而通过因子分析提取的三个因子:销售渠道、居民保险意识水平和保险人员素质都对家财险的需求有显着正向影响。根据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保险公司应通过大力宣传,提高西宁市居民的保险意识水平;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家财险产品,并拓宽家财险的销售渠道;努力提升保险人员素质和完善配套服务以增强竞争力。
二、发展家庭财产保险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家庭财产保险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同案同判的实证研究 ——以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
1.同案同判的语义分析 |
2.同案同判的理论证成 |
3.同案同判的实证研究 |
4.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总体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法实证研究的总体定位 |
(二)法实证研究的基本格局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创新 |
(一)论文的框架结构 |
(二)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同案同判的理论意蕴与检验路径 |
第一节 同案同判的理论意蕴 |
一、挑战的两个命题 |
二、同案同判的理论意蕴 |
三、基于拆分的检验策略 |
第二节 实证检验的方法路径 |
一、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界定 |
二、实证研究的科学哲学基础 |
三、定量实证分析的基本概念 |
第三节 实证检验的法律事实路径 |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实践性理由 |
二、数据来源 |
三、作为相同法律事实的“同案” |
第二章 同案同判的实现程度 |
第一节 检验指标的数据分布 |
一、年度分布和审理法院覆盖 |
二、原告方检验指标分布 |
三、原被告共有的检验指标分布 |
四、描述性分析的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实现同案同判的法律事实维度 |
一、历时性同判 |
二、受害者男女性别同判 |
三、受害者年龄同判 |
四、当事人责任同判 |
五、被告赔偿能力同判 |
第三节 未实现同案同判的法律事实维度 |
一、地域差异较大 |
二、伤残赔偿金对抚慰金有锚定效应 |
三、不同伤残等级的抚慰金存在显着差别 |
三、赔偿标准与抚慰金的特殊关系 |
第三章 同案同判差异的生成机制 |
第一节 因果统计原理 |
一、回归分析的概念和步骤 |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回归分析 |
三、回归方程的检验 |
第二节 差异的主要原因 |
一、原告身体伤残等级是内在决定性原因 |
二、省际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是重要的外部原因 |
三、伤残赔偿金是补充性原因 |
四、对其他未形成原因事实维度的补充说明 |
第四章 同案同判的实现对策和理论发展 |
第一节 明定权利性质与赔偿原则 |
一、明定抚慰金的权利独立性 |
二、重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酌定原则 |
第二节 抚慰金同案同判的酌定标准体系 |
一、酌定基准制度 |
二、累加递增制度 |
三、原告过错递减制度 |
第三节 以原则看待事实差异 |
一、同案同判的原则立场 |
二、同案同判的理论发展 |
第五章 同案同判实现的原因 |
第一节 同案同判的内在正当性 |
一、法律原则的道德维度 |
二、道德为法律提供正当性辩护 |
第二节 同案同判的制度规范 |
一、制度主义的基本框架 |
二、公平正义为内核的制度规范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专着类 |
(二)译着类 |
(三)中文论文类 |
二、外文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作者简介 |
二、科研成果 |
(一)论文成果 |
(二)参与课题 |
后记 |
(4)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数据 |
一、相关概念 |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与养老保障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理论 |
四、社会学理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老年人收入来源的研究 |
二、关于老年人群体收入差异的研究 |
三、关于老年人收入差距及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四、老年人收入的影响因素研究 |
第三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与差异研究 |
第一节 老年人的收入来源 |
一、老年人收入来源分类 |
二、来源于个人的收入 |
三、来源于家庭的收入 |
四、来源于政府的转移收入 |
第二节 城镇老年人与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城乡老年人收入变化趋势比较 |
二、城镇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比较 |
第三节 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四节 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五节 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男性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男性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六节 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城乡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一、个人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二、家庭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三、政府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第四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一、测度收入差距的指数 |
二、泰尔指数分解法 |
三、基尼系数按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的方法 |
第三节 城乡老年人收入差距变动趋势的实证分析 |
一、城乡总体老年人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二、城镇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三、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第四节 老年人不同人群组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各类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一、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二、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三、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第六节 社会保障对老年人收入差距作用的分析 |
第五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说明 |
第二节 城乡总体老年人的收入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总体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三节 城镇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城镇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农村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五节 生命历程视角下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 |
第六章 发达国家保障老年人收入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
第—节 美国老年人的收入与社会保障 |
一、美国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与收入差距 |
二、美国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与政策 |
三、对美国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日本老年人的收入与社会保障 |
一、日本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与收入差距 |
二、日本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与政策 |
三、对日本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三节 英国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 |
一、英国养老金制度 |
二、英国老年人的其他收入保障制度 |
三、对英国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四节 美日英三国养老收入保障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林农贷款担保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林农 |
2.1.2 林农贷款担保 |
2.1.3 信贷约束 |
2.1.4 担保困境 |
2.1.5 破解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贷担保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机制设计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林农贷款供求及担保功效分析 |
3.1 林农信贷需求 |
3.1.1 林农信贷需求特征 |
3.1.2 林农经济行为分析 |
3.2 银行贷款供给 |
3.2.1 银行贷款供给现状 |
3.2.2 银行发放林农贷款存在的风险 |
3.2.3 林农贷款风险特征 |
3.2.4 林农贷款风险传导路径 |
3.3 担保机构担保功效 |
3.3.1 担保类型 |
3.3.2 担保特征 |
3.3.3 担保的功效分析 |
3.4 林农、银行和担保机构三方主体信任再造策略演化博弈分析 |
3.4.1 基本假设 |
3.4.2 模型构建 |
3.4.3 动态博弈过程分析 |
3.4.4 演化策略稳定性分析 |
3.4.5 博弈分析结论 |
3.5 本章小结 |
4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调查分析与担保困境识别 |
4.1 调查区域选取 |
4.1.1 样本主要分布区域 |
4.1.2 调查主体 |
4.1.3 调查时间 |
4.1.4 调查内容 |
4.1.5 调查方法 |
4.2 问卷检验 |
4.2.1 区分度分析 |
4.2.2 信度检验 |
4.2.3 效度检验 |
4.3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调查分析 |
4.3.1 林农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2 银行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3 担保机构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3.4 调查分析结果 |
4.4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识别和界定 |
4.4.1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识别 |
4.4.2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界定 |
4.5 本章小结 |
5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因素研究假设 |
5.1.1 林农自身情况 |
5.1.2 林农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情况 |
5.1.3 林农所在地金融机构服务情况 |
5.1.4 林农所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
5.2 模型构建 |
5.2.1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5.2.2 影响因素的选择与描述 |
5.3 相关性检验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影响因素通过假设检验原因分析 |
5.4.2 影响因素未通过假设检验原因分析 |
5.5 建议 |
5.5.1 运用政策性担保体系解决林农贷款担保难题 |
5.5.2 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 |
5.5.3 完善林权流转配套服务体系 |
5.6 本章小结 |
6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福利水平的影响分析 |
6.1 贷款担保困境对林农产出的影响效应 |
6.1.1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强度的界定 |
6.1.2 研究假设 |
6.1.3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
6.1.4 模型检验 |
6.1.5 实证结果分析 |
6.1.6 结论 |
6.2 担保困境对林农生活福利的影响 |
6.2.1 模型构建 |
6.2.2 变量选取 |
6.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4 结论与建议 |
6.3 本章小结 |
7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框架体系 |
7.1 构建依据 |
7.2 构建原则 |
7.3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 |
7.3.1 担保品扩展替代机制 |
7.3.2 金融机构信贷改进机制 |
7.3.3 担保人扩展机制 |
7.3.4 风险分担机制 |
7.3.5 信用环境促进机制 |
7.3.6 政府扶持机制 |
7.3.7 林权流转配套服务机制 |
7.4 林农信贷担保运行模式 |
7.4.1 政策性运行模式 |
7.4.2 市场化运行模式 |
7.4.3 商业化运行模式 |
7.4.4 互助合作型运行模式 |
7.5 本章小结 |
8 林农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运行保障政策建议 |
8.1 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依法保护权益不受侵犯 |
8.2 规范商品林流转秩序,加快流转市场建设 |
8.3 完善林权配套改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中介机构建设 |
8.4 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林业金融信贷产品 |
8.5 金融监管部门适度建立激励机制,营造金融支持良好环境 |
8.6 建立多元化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现代营销体系 |
8.7 试点先行,成熟推广 |
8.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6)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内容框架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PEST分析 |
2.2 SWOT分析 |
2.3 迈克尔波特五力模型 |
2.4 7P营销理论 |
2.5 STP理论 |
2.6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3章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经营现状 |
3.2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存在的问题 |
3.2.1 关键经营指标分析 |
3.2.2 保费增速指标调查分析 |
3.2.3 续保率指标调查分析 |
3.2.4 销售能力指标调查分析 |
3.3 现存问题产生原因剖析 |
3.3.1 渠道发展不平衡 |
3.3.2 产品同质化严重 |
3.3.3 价格定位错误 |
3.3.4 服务水平不高 |
3.3.5 人员销售水平不高 |
3.3.6 人才培养和招聘工作不力 |
第4章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营销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竞争环境分析 |
4.2.1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强 |
4.2.2 服务商的议价能力强 |
4.2.3 潜在竞争者进入壁垒低 |
4.2.4 替代品的威胁尚可控制 |
4.2.5 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激烈 |
4.3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的SWOT分析 |
4.3.1 优势 |
4.3.2 劣势 |
4.3.3 机会 |
4.3.4 威胁 |
4.3.5 SWOT矩阵分析 |
第5章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的STP分析 |
5.1 市场细分 |
5.1.1 按照市场规模细分 |
5.1.2 根据险种细分市场 |
5.1.3 车险市场细分 |
5.1.4 非车险市场细分 |
5.2 目标市场分析 |
5.2.1 各规模市场的分析 |
5.2.2 车险客户分析 |
5.2.3 非车险客户分析 |
5.3 目标市场选择 |
5.3.1 地市级市场选择 |
5.3.2 车险客户群体选择 |
5.3.3 非车客户群体选择 |
5.4 市场定位 |
5.4.1 产品定位 |
5.4.2 价格定位 |
5.4.3 品牌定位 |
第6章 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营销策略优化设计 |
6.1 产品策略优化设计 |
6.1.1 车险方面的产品创新 |
6.1.2 非车险产品的创新 |
6.2 价格策略优化设计 |
6.2.1 车险方面定价策略优化 |
6.2.2 非车险方面定价策略优化 |
6.3 渠道策略优化设计 |
6.3.1 打破渠道壁垒,进行渠道互补 |
6.3.2 加强与车商渠道合作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合作稳定性 |
6.3.3 扩大综拓渠道产能 |
6.3.4 门店渠道扎根乡镇 |
6.3.5 严格筛选经代渠道业务 |
6.3.6 设计专属产品加强银保渠道合作 |
6.3.7 努力开拓新渠道 |
6.4 宣传策略优化设计 |
6.4.1 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扩大企业知名度 |
6.4.2 建立综合性宣传体系 |
6.4.3 实行全员营销 |
6.5 人员管理优化设计 |
6.5.1 扩大销售队伍 |
6.5.2 非车人才的引进 |
6.5.3 实战化培训 |
6.5.4 加强活动量管理 |
6.5.5 提高人均产能 |
6.5.6 强化线上化工具,提升工作效率 |
6.6 服务过程管理优化设计 |
6.6.1 流程简化的应用 |
6.6.2 服务中寻找商机 |
6.7 有形展示优化设计 |
6.8 实施保障 |
6.8.1 架构调整 |
6.8.2 人力保障 |
6.8.3 财力保障 |
6.8.4 信息技术保障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 |
1.3.2 国内研究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承保的概念 |
2.1.1 承保的定义 |
2.1.2 承保工作的意义 |
2.1.3 承保工作的内容 |
2.2 财产险理论 |
2.2.1 财产险概念 |
2.2.2 财产险经营特性 |
3 A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3.1 A保险公司及其财产险业务简介 |
3.1.1 A保险公司概况 |
3.1.2 A保险公司组织结构 |
3.1.3 A保险公司财产险业务简介 |
3.2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的现状 |
3.2.1 承保端业务的发展历程 |
3.2.2 现有承保产品构成 |
3.2.3 盈利情况及成本架构 |
4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分析 |
4.1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销售行为不规范 |
4.1.2 风险控制水平低 |
4.1.3 核保效率有待提升 |
4.2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销售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2 风控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3 承保、核保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5 促进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的对策 |
5.1 完善保险承保业务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
5.1.1 提高人才引进标准 |
5.1.2 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
5.2 建立针对保险营销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 |
5.2.1 改革人员考核方式 |
5.2.2 建立诚信评价体系 |
5.3 健全投保人权责明确约束及整改制度 |
5.3.1 加强投保人权责宣导 |
5.3.2 健全投保人整改制度 |
5.4 加强和完善财产险核保工作 |
5.4.1 完善核保手段 |
5.4.2 加强核保队伍建设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1.4 调研开展 |
1.4.1 调研对象与方式 |
1.4.2 问卷设计 |
1.4.3 调研实施情况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与理论支撑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述评 |
2.2 理论支撑 |
2.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2 消费者行为理论 |
2.2.3 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 |
第三章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状 |
3.1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环境 |
3.1.1 西宁市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
3.1.2 政府对财产保险的支持 |
3.1.3 西宁市财产保险行业竞争情况 |
3.2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市场规模 |
3.2.1 保费收入 |
3.2.2 保费增长速度 |
3.3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类型 |
3.3.1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
3.3.2 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
3.3.3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 |
第四章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分析 |
4.1 西宁市居民家庭财产保险需求现状 |
4.1.1 西宁市居民家财险投保情况 |
4.1.2 西宁市居民家财险产品购买情况 |
4.1.3 西宁市居民愿意接受的家财险保费支出 |
4.2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
4.2.1 西宁市家财险需求影响因素的描述性分析 |
4.2.2 西宁市家财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 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存在的问题 |
4.3.1 居民对家财险了解不足 |
4.3.2 受区域发展制约,居民对家财险接受程度低 |
4.3.3 产品供给与居民需求不匹配 |
第五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居民保险意识 |
5.2.2 创新家财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
5.2.3 拓展家财险销售渠道,增加家财险保费收入 |
5.2.4 完善家财险配套服务,提升保险人员素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附录 |
四、发展家庭财产保险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同案同判的实证研究 ——以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中心的考察[D]. 武西锋. 吉林大学, 2021(01)
- [2]我国租客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研究 ——以太保财险公司为例[D]. 吕吉. 辽宁大学, 2021
- [3]兰州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与影响因素研究[D]. 王雅. 兰州财经大学, 2021
- [4]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D]. 孙小雁.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5]林农贷款担保困境影响因素及破解机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调查数据[D]. 那颂.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6]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7]阳光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营销策略研究[D]. 张宇航. 山东大学, 2020(05)
- [8]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D]. 翁玉莹. 西南大学, 2020(05)
- [9]“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10]西宁市家庭财产保险需求研究[D]. 李翔宇. 青海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