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民警察是怎样晋升职务和警衔?
- 答:根据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警衔的晋级
(一)按期迅历晋升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可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晋升一级警衔。
(二)提前晋升
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一年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满二年,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提前一年或二年晋升一级警衔:
1、现衔级期间获得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和一等功奖励或国家、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者;
2、现衔级期间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个人或课题的一名主要项献者;
3、现衔级期间获得国家和省级***特殊津贴奖励者;
4、其他功绩突出者。
(三)选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现衔级未达到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任现职满二年、现衔级满四年,经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优秀的,可选升一级警衔。
(四)晋职晋升
1、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亩或搜,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2、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职务提升前,其警衔已达到或者超过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但现衔级时间已满晋级期限的,应在晋升职务的同时晋升一级警衔。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参考资料团运: - 答:(一)耐瞎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初始埋笑警弯亩含衔根据学历定,第一年都是见习,第二年确定,大专本科的为三司,硕士的为二司,中专的只能是警员了。
然后在升到二督之前是根据警龄来晋升警衔,一般3至4年一升,有特殊奖惩的也会适当提前或推迟。
一督以上根据职务来升,一督为正科至正处,三监为正处或副厅,二监为副厅或正厅,以此类推。 - 答:人民警察是怎样晋升职务和警衔, 一,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其职位晋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判咐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友冲尺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好高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
问:警衔是如何晋升的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唯困腔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警衔晋级的条件如下: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警衔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拓展资料:警衔是什么意思?
警衔:区别警察等级的称号。
我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尺卜警督、警司、警员等;武装警察的警衔和军衔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管理指衫条例》第十五条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问:人民警察晋升警衔细则
- 答:法律分析:基本原则:(一)进一步强化警衔的指挥、管理功能,发挥警衔的激励作用,保持职务等级与警监警衔的合理的比例结构。(二)符合人民警察所任衔级时间、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条件的,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择优选升。(三)区别对待担任不同岗位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四)警督选升警监,应先培训后晋升。选升警衔的条件:一级警督以上人民警察,德才表现优秀,现衔级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升一级警衔: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选升警含搏镇衔的暂行办法》第八条 选升警衔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谈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应根据调整警监警衔比例结构的实际需要,共同研究提出选升警衔的意见,于每年7月底前下达当年选升警衔的具体方案。(二)凡拟由一级警督选升至三级警监的人员,应经省级以上人民警察院校的晋级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选升。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月。(三)选升警衔审批程序和权限,依照《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银团。(四)选升警衔的审批工作,每年10月办理1次,任衔级时间、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截止到当年的9月1日。各地应将拟选升警衔人员的有关材料,于9月底前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国家安全部门、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选升警衔工作适用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