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刘娟[1](2021)在《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策扩散越来越受到国内学者们的关注,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均有涉及。但由于我国独特的政治体制,在我国国情下的政策扩散的特征、影响因素等尚待厘清。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高层次人才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城市间人才争夺大战愈演愈烈。各地纷纷落实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本研究以此为契机,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现状进行研究,力求厘清各地级市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呈现的趋势如何?影响各地方政府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内部驱动因素有哪些?本研究通过搜集整理2000年至2019年间全国282个地级市首次出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衡量地方政府间政策扩散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基于政策扩散理论、政治锦标赛理论及政策企业家理论,从城市竞争力、政府能力和政府官员特征三维度入手,探究城市内部因素对地方政府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探讨。研究发现,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时序特征呈现出“加速扩散-平稳扩散”的扩散趋势;且在我国各地区间的扩散速度不同,华东地区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速度最快,其次是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最慢。基于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和Cox比例风险模型的事件史分析结果表明,地方政府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扩散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和官员年龄及受教育水平是地方政府采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动力因素,而高素质人才资源储备和行政级别是地方政府采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阻力因素。总的来看,城市竞争力因素会显着影响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在地方政府间的扩散。最后,以政府为主体视角,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在地方政府间的扩散提出具体的建议,包括提升城市自身竞争力、改进政府能力及提高政府官员的综合素质,为此后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发挥更大效用提供建议。
晋江艳[2](2021)在《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文中认为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中国人民的社会保障实践持续了上千年,且随着社会发展,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保障措施日益多样,保障思想不断丰富,但严格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始终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1949至1956年,较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重工业相对发达,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处于战争前沿,优抚安置任务异常艰巨,促使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丰富东北地区党史研究和完善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点采用文献分析法和计量史学法,分六部分对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文章的起点,第1章遵循党史研究基本思路,介绍了选题背景,说明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重点整理和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认为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保障的研究已硕果累累,但关于东北地区的研究尚有不足,仍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任何实践都不是空中楼阁。研究社会保障,首先要追根溯源,探究其实践基础。1949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开展的社会保障实践具有坚实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基础,三者缺一不可。第2章和第3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认为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党组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受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尤其是东北解放区的社会保障实践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形势,建设国家重工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化的经济计划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形势,在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情况下,领导人民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亟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的条件。第4章和第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始终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但无论是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优抚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系统的组织机构体系、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以政府、社会和内部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搭建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第4章重点介绍了这一内容,即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东北各地竭尽所能救济灾民、贫民和朝鲜战灾孤儿,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娼妓和游民;重点在企业中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福利,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精神病人建立民政福利;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褒扬抚恤革命英烈,妥善安置回乡转业人员等,丰富的内容使社会保障由简单的制度构建层面跨越到充实的制度实践层面。第5章则重点介绍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在充分认识制度结构和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第6章进一步提升,重点分析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认为其对政治建设而言,通过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了新生政权;对于经济建设而言,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军事活动而言,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的热情,为抗美援朝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构建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以史鉴今,提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体来说,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实践是成功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和和可持续性不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实践,本文采取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借鉴的态度。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肖伊然[4](2020)在《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章以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生活现状为切入点,梳理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历史发展脉络,重点关注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执行过程及其后续发展。文章以龙海市双第华侨农场为个案研究,以华侨农场历史文献档案为基础,运用人类学、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实地接触归难侨群,希望由点到面探究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和归难侨群体的社会融入之路。1960年,双第华侨农场确定为接待安置归侨基地,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华侨农场。之后,双第华侨农场共经历了三次领导体制变化。2007年,国家针对华侨农场体制改革长期难以突破困境的背景下,提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目标,推动华侨农场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特殊的体制模式已不复存在,归难侨群体的场员身份意识逐渐转变为村民、居民。双第华侨农场的体制改革呈现了华侨农场从建制到“消亡”的历史过程,见证了中国现代社会历史变迁和归难侨群体社会生活变迁的方方面面。文章从“三融入”体制改革的目的出发,通过体制融入模式、地方治理、归难侨社会保障、侨居工程建设、归难侨生活现状等方面评析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执行状况。双第华侨农场纳入地方规划之后,结合自身实际发展优势,由“环境促工业”的发展观念转变为“不再下达工业指标,建设生态旅游”。并逐步解决归难侨群体的住房问题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有效的地方治理,归难侨群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革成效明显,对于全国华侨农场的未来发展具有借鉴意义。但是,华侨农场在后续发展仍然面临着共性问题。在涉及农场干部队伍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以及归难侨子女社会融入等方面,需要开展更深入的工作。华侨农场作为制度性产物,成功“融入”的关键仍然依靠制度建设。笔者认为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的根源在于体制创新,建立一套保证华侨农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引导华侨农场干部创新观念,提高归难侨群体自身素质,注重华侨农场文化建设等路径,增强华侨农场自身造血功能,才能实现彻底融入。
朱东可[5](2020)在《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及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新型城镇化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大城市工作和生活。由此引发的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毕业大学生群体为主要代表的新市民的住房保障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顺应住房发展的新形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应运而生,在解决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住房问题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内容以及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导致政策未能效发挥其作用。因此评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发现其中的不足和问题,对今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目标为主要导向,探究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相关方法和内容,通过评估结果发现公租房政策内容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由此探索公租房政策优化的新思路,使公租房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以河南省颁布和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为着眼点,从以下方面展开研究:第一,梳理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内容,从公租房的房屋建设筹集政策、资金土地投入政策、申请准入政策、以及监管退出政策等方面全方位梳理政策内容。同时分析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现状,了解河南省公租房政策具体运行状况。第二,评估河南省公租房政策。在数据搜集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一方面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文本内容进行评估,另一方面以政策效果、回应性和公平性为分析角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于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第三,根据政策评估结果分析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问题和原因。在充分了解政策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发现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存在建设政策缺乏长远规划,配套设施建设政策不完善;申请准入政策较为繁琐,租赁管理政策未有效发挥作用以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不严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发现,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是公租房的建设收益较少,建设动力不足;关于公租房政策的需求调查研究较少,对于保障对象具体需求了解不透彻;管理机构短缺,管理主体权责不明以及监管和信用机制不健全使得公租房政策在一些方面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第四,提出政策优化的建议。根据政策存在的问题,从优化政策内容及政策执行、完善政策相关配套措施以及建立政策评估机制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根据上述内容,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要兼顾的政策内容本身以及政策实施效果。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体系内容较为完善,配套政策内容较为丰富,后期运营管理政策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近年来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效果逐步下降,政策回应性和政策公平性一般,这些方面都需要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身内容科学合理,又需要保证政策有效贯彻落实,更需要相关立法和信用机制的完善。各方综合发力,才能使公租房政策真正发挥作用,实现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群体住有所居的梦想。
林珍[6](2020)在《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对于就业工作的重视日渐提升,21世纪以来国家就业战略和就业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积极的变迁,十九大报告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务院几乎以每年一份“国发”文件强调就业工作,2019年更是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进行设计。本文运用霍恩-米特模型,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对惠安县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研究。研究发现,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存在六个问题:政策执行目标和标准制定不够“接地气”、政策执行资源不平衡、政策执行方式的成效不明显、政策执行系统环境存在“障碍”、政策执行机构组织活力不足以及执行人员价值取向有偏差等。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三方面改进建议:优化政策目标、改进执行方式,合理利用资源、消除就业障碍,优化机构设置、增强人员认知。本文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运用霍恩-米特模型分析县域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做法更具系统性、逻辑性和可操作性,为县域层面的就业扶持政策改进提供了新的框架性的分析模式。
何先骏[7](2020)在《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拆迁已成为人民百姓议论很多的话题,其法治性、社会性都是政府和民众的焦点。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颁布了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至此,原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拆迁”两字也被“征收”取代,房屋征收也走上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但由于各地区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其在政策的理解与推进中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进而造成了部分地区政府,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因征收过程不规范引起的信访案件频发。换而言之,具体实践与征收政策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离”。同时,已有文献研究中,对征收政策执行偏差的表现及其背后的成因鲜少探讨,而这正是目前亟待探索的问题。因此,本文依据公共政策,在厘清福建省及南平市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文件基础上,对现阶段南平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实践发展、执行现状等进行探索分析,指出目前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在于征收机构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征收机制不健全、部分群众理解存在偏差等方面,进而造成在征收实践过程中资金缺乏、群众“讨价还价”、少数安置项目推迟等困难。同时,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研究等方式发现,政府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等各方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如双方均认为对方是征收工作的最大受益者。总的来说,虽然政府部门及征收实践单位相对熟悉征收依据、目的及具体流程,但受访群众却对其知之甚少,双方交流间出现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进而造成了实践中“征收难”现象的出现,政策难以落地。基于此,结合南平市实际情况及国内外先进经验,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征收主管部门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政策宣传、丰富征收补偿标准等政策建议。房屋征收制度既有全国通行制度,又有各个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发展出的地方特色征收制度,本文的研究成果和结论主要针对的是福建省南平市的房屋征收工作,由于其他地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期望对于其他类似地区的房屋征收制度优化能够提供参考和借鉴。
李宁[8](2019)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维护者,属于基层社会精英。长期以来广大乡村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较大,生活待遇较低,乡村教师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那些在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更处在社会的边缘地带,整体生活状况及生存处境堪忧。如何切实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教不好、留不住”的现实问题,缩小城乡间师资差距,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议题,需要政府从政策层面加以支持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教师社会地位逐渐恢复,中央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以改善乡村师资状况,有关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规定和要求也散见在这些政策文本中。2015年6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出台,该计划曾多次提到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让更多乡村教师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教师的关怀以及对乡村教育的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系列政策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政策本身是否存在不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又能否有效落实,依然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基于对这些现实问题的审思以及对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分析,本研究将聚焦点定位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本身。试图通过研究探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发展历程是怎样的?政策文本包含哪些内容?使用了哪些政策工具?政策执行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如何实现政策预期目标?如何有效地推动政策执行?要想将政策理想转变为政策现实,实现政策目标的要求,就必须科学地选择和使用政策工具。研究政策工具是为了帮助政策决策者和执行者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工具以解决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问题。尽管一直以来人们较多地将政策工具研究聚焦在政策执行阶段,但事实上政策本身就是一种决策的手段。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行性也将直接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本研究主要是基于政策工具视角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进行系统分析。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被高度关注且现行政策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的背景下,适时运用政府可以选择的政策工具来识别、分析和研究政策,进而对其进行恰当的选择、匹配及组合,能够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的实效,加强我国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发展。因此,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为从研究主题入手,基于对政策发展历程梳理的事实分析和政策工具分类的理论分析,对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文本分析和实证分析,对其问题诱因进行因果分析,在借鉴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进行改进策略分析。澄清及确认政策目标是政策制定者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政策价值分析的重要环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政策层面上来看,关键之处在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困境、激发乡村教师工作热情以及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诚然,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及其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具有周期性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也是在经历了一定政策周期后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政策系统。本研究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住房保障、社会保险以及医疗保障待遇内容,分别从国家政策的宏观要求和地方政策的配套衔接两个方面进行了历史梳理及分析。如何切实提升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水平,激励其更好的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定什么样的政策以及如何有效执行政策。本研究基于政策工具视角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及其政策执行现状进行分析。尽管国内外学者对政策工具概念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大家在对工具分类的认识上还是比较一致的。相比较而言,麦克唐纳尔的政策工具分类属性特点更为鲜明,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因此,本研究主要运用麦克唐纳尔的政策工具分类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进行具体分析。首先对当前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工具选择情况进行分析,建立了生活待遇政策内容与政策工具的二维结构分析框架,发现当前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工具选择和使用特点主要表现为倾向于政策的行政命令,侧重于多重路径的教育投入,着眼于政策工具的短期效益以及依赖于系统内部资源调配。其次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实证研究,结合量化和质化研究结果分析政策执行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乡村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住房保障得到改善,医疗保障取得进展,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生活补助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乡村教师整体职业期待正在提升。在正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从政策工具视角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命令性工具受到阻碍,报酬性工具作用有限,权威重组性工具形式单一,职能拓展性工具易被忽视,劝告性工具执行力度不足等。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归因分析。究其原因,既有内部因素的直接性影响,又有外部环境的综合性影响。深入剖析后,不难发现政策工具差异性与工具选择复杂性、政府资源有限性与政策对象需要无限性、对组织的权威性期待与低效性现实、政策环境良性需求与现实偏差性影响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冲突,进而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发展中,各国都非常重视乡村教育的发展,均将其作为本国政府决策的重要领域。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及其保障制度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本研究在借鉴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乡村教育实际提出适合于本土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策略。从政策制定到政策执行全过程进行系统阐释,分别从政策目标与工具选择、生活待遇与保障机制、责任意识与权力配置、政策宣传与环境创设、多中心治理与增强职业吸引力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王成[9](2019)在《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高层次人才一直以来都是稀缺资源,各地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不断加大力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抢夺人才。然而,目前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缺乏对地区精准的定位,以及缺乏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用好留住等方面的关注,这导致一些优秀的人才不能人尽其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及流失,从而影响引才的效果。为了更好的引进、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地方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精准引才。本文从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入手,借助SWOT分析工具分析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内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主要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所引人才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不够,引才对象的针对性不足,引才激励不够精准,引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精准引才市场化程度不足。存在不足的原因有:精准引才的理念较滞后,精准引才机制不够灵活,引才政策碎片化依然存在,引才工具行政化色彩较强。最后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的引才经验,从而提出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对策:一是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引才理念;二是构建三位一体的精准引才工作机制;三是完善精准引才的相关政策;四是优化精准引才的软硬环境。
范乾帅[10](2019)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人权的维护、公共福祉的增进,不仅系于中央,也同样仰赖地方。地方治理的法律建构,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现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就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而言,社会救助是一种旨在保障贫困者的生存权、满足其最基础生存条件的制度,给付标准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就需要各地方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治理。然而,眼下社会救助领域的地方治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从学理视角看,与本研究主旨相关的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的文献尚不十分充裕;其二,从实践视角看,同样有诸多弊病有待法律上的建构与完善。鉴于此,本研究的目标在于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学术研究尚未深入探讨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进行全景式的描绘,辨析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改进之道,以期推进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研究的发展。本研究主要探析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慈善组织及行政相对人。其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可界定为“主导”。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关系维度来看,它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管理上的主要责任者”和“财政上的次要责任者”;从地方政府与地方行政机构及私主体的关系维度看,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者”和“私主体的管理者与合作者”。地方政府着力于通过“设置救助机构”、“编制救助计划”、“建立救助项目”等方式,构筑起宏观的给付行政法秩序、并为这种法秩序的运作提供国库支持,以便维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然而,因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法治的滞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并不明晰,其设置救助机构、编制行政计划等行政过程中所须恪守的程序性规则也并不完善。此外,在当前的问责机制下,其公法责任也无法受到很好的追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其二,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行政机构”系指除地方政府的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民政、教育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均系“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而民政则居于最为枢要的位置,其作用可界定为“牵头”。从拟定给付标准到发放救助待遇、从设定行政程序到确定给付对象、从事先审查到动态管理:在社会救助这一“国家主导”色彩颇为浓厚的领域当中,民政部门可谓“国家”的最直接、细致的体现。尽管民政部门是救助行政的“制度基轴”,但其职权的设定与运作尚有诸多不合法治原则或善治精神之处,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拟定救助标准未获立法明确授权,标准拟定程序封闭、内部化,标准的司法审查现状堪忧,民政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程序存在内容瑕疵,救助对象确定机制的合法性与实效性皆有待改进等等。其三,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领域,各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应“公法之维”,而慈善组织则兼具“公法之维”与“私法之维”。在我国,慈善组织分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前者的功能是以纯粹的私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与行政合同参与治理,应予加强,而后者的功能则是以“体制内机构”、乃至行政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行政合同、行政协议乃至立法授权参与治理,其行政化特征应予去除。从可问责性上看,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在法律属性与行为方式上的不同,注定可适用于二者的问责机制也有所不同。其四,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可通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成为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行政相对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方式,推动行政程序的前进。以低保审批程序为例,行政相对人的功能在于:提出申请,启动程序;参与审核、审批,协助调查,以推动程序前进;面对程序上与实体上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凭借行政诉讼与之对抗,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相对人是权利的主体。但眼下,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尚不凸显:一者,相关立法或行政规定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义务、低保管理机关应恪守的程序性规则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并不完善;二者,低保管理人员违法之事屡有发生,救济机关为相对人提供的保护也不充分。针对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各项不足,在未来,其一,完善地方组织法,即应以立法手段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并实现民政部门的组织法定。其二,应完善行政程序法。这包括与法秩序的形成、运行及公私协力等相关的程序性规则。其三,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具体可从提升代表素质、提前审查时间、细化草案内容、激活现有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其四,应改革慈善体制。应推进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其五,应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问责等问责机制。总之,我国应继续以民生福祉、以公民的生存权与民主权等基本权、以人性尊严、以“人的价值”为纲领,从法规则的设定与施行、对违法者的问责、对受戕害者的救济等各维度切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地方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政策扩散发展历程研究 |
1.2.2 政策扩散影响因素研究 |
1.2.3 高层次人才引进研究 |
1.2.4 研究评述 |
1.3 关键词阐释 |
1.3.1 人才 |
1.3.2 高层次人才 |
1.3.3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1.3.4 政策扩散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2.1 理论分析 |
2.1.1 政策扩散理论 |
2.1.2 政治锦标赛理论 |
2.1.3 政策企业家理论 |
2.2 研究假设 |
2.2.1 城市竞争力维度的影响机理分析 |
2.2.2 政府能力维度的影响机理分析 |
2.2.3 官员特征维度的影响机理分析 |
2.3 研究模型 |
3 模型检验 |
3.1 研究设计 |
3.1.1 样本选取 |
3.1.2 变量选取 |
3.2 描述性分析结果 |
3.3 基于二项Logistic回归的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 |
3.3.1 统计模型 |
3.3.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3.3.3 多重共线性检验 |
3.3.4 二元Logistic回归结果与讨论 |
3.4 基于Cox比例风险模型的分析结果 |
3.4.1 Cox比例风险模型 |
3.4.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3.4.3 比例风险假设检验 |
3.4.4 Cox比例风险模型回归结果与讨论 |
4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4.1 研究结论 |
4.1.1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时空特征 |
4.1.2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影响因素 |
4.2 政策建议 |
4.2.1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提高城市竞争力 |
4.2.2 丰富财政资源,注重科技创新,提高城市政府能力 |
4.2.3 任人唯贤,提高官员综合素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各省及地级市采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时间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保障思想 |
2.1.2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 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1 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思想 |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保障思想 |
第3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
3.1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 |
3.1.1 革命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2 抗日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
3.1.3 解放区的社会保障 |
3.2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 |
3.2.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
3.2.2 农业合作化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的发展 |
3.2.3 处于抗美援朝战争前沿 |
3.2.4 苏联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示范效应 |
第4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
4.1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
4.1.1 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 |
4.1.2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 |
4.1.3 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 |
4.1.4 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 |
4.2 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 |
4.2.1 政府机构 |
4.2.2 社会团体 |
4.2.3 企业内部机构 |
4.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员与监督 |
4.3.1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动员 |
4.3.2 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
第5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
5.1 社会救济 |
5.1.1 灾害救济 |
5.1.2 贫民救济 |
5.1.3 娼妓游民收容改造 |
5.1.4 朝鲜战灾孤儿救济 |
5.2 社会保险 |
5.2.1 养老保险 |
5.2.2 医疗保险 |
5.2.3 伤残保险 |
5.2.4 生育保险 |
5.2.5 优异贡献待遇 |
5.3 社会福利 |
5.3.1 民政福利 |
5.3.2 职工福利 |
5.4 社会优抚 |
5.4.1 优待补助 |
5.4.2 褒扬抚恤 |
5.4.3 安置复员军人 |
第6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及启示 |
6.1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 |
6.1.1 增强了人们对新生政权的认同,提高了党的执政合法性 |
6.1.2 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东北工业迅速发展 |
6.1.3 激发了群众支前热情和军人士气,保障抗美援朝取得胜利 |
6.1.4 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
6.2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启示 |
6.2.1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
6.2.2 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
6.2.3 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来源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萌芽阶段(1980-1995年) |
二、发展阶段(1996-2006年) |
三、深入阶段(2007年至今) |
第三节 文献资料和研究方法 |
一、文献资料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地域 |
一、行政区划 |
二、自然环境 |
第二章 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提出和实施 |
第一节 华侨农场的缘起 |
一、东南亚排华 |
二、国内安置 |
第二节 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次领导体制变化(1950—1977年) |
二、第二次领导体制变化(1978-1985年) |
三、第三次领导体制变化(1985年至今) |
四、“三融入”体制改革的背景 |
第三节 “三融入”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内容 |
一、体制融入地方 |
二、管理融入社会 |
三、经济融入市场 |
第三章 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 |
第一节 “三融入”之前的双第华侨农场 |
一、场员安置 |
二、生产与经营管理体制 |
三、社会职能管理 |
四、场员薪资福利 |
第二节 体制融入模式 |
第三节 地方治理 |
一、发展布局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第四节 归难侨社会保障 |
第五节 侨居造福工程 |
一、实施背景 |
二、实施过程 |
第六节 归难侨生存现状 |
第四章 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农场干部队伍建设 |
一、理顺体制机制 |
二、优化农场干部队伍 |
第二节 归难侨子女的社会融入 |
第三节 土地利用 |
第四节 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论文资助项目 |
(5)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及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概念界定 |
1.3.1 公共租赁住房 |
1.3.2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 |
1.4 相关理论基础 |
1.4.1 社会保障理论 |
1.4.2 市场失灵及国家干预理论 |
1.4.3 公共政策评估理论 |
1.5 研究内容、方法以及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创新 |
2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内容与实施现状 |
2.1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定背景 |
2.2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内容 |
2.2.1 房屋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 |
2.2.2 准入与申请政策 |
2.2.3 配租管理政策 |
2.2.4 监督管理政策 |
2.3 河南省高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现状 |
2.3.1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套政策实施现状 |
2.3.2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分配现状 |
2.3.3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现状 |
2.3.4 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现状 |
3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实证研究 |
3.1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原则及思路 |
3.1.1 政策评估的原则 |
3.1.2 政策评估的流程 |
3.2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本分析与评估 |
3.2.1 研究方法与样本选择 |
3.2.2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本总体分析 |
3.2.3 基于政策内容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本评估 |
3.3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
3.3.1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效果评估思路 |
3.3.2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效果评估 |
3.3.3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回应性评估 |
3.3.4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公平性评估 |
3.4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小结 |
3.4.1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本评估小结 |
3.4.2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小结 |
4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1 建设政策缺乏规划,配套设施不健全 |
4.1.2 申请准入政策繁琐,申请流程复杂 |
4.1.3 租赁管理政策不完善,落实执行不到位 |
4.1.4 监督管理存在疏漏,影响政策公平性 |
4.2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存在问题内在原因分析 |
4.2.1 资源投入缺乏动力,建设积极性不高 |
4.2.2 需求调查研究较少,保障对象真实需求不了解 |
4.2.3 管理机构数量较少,政策管理主体不明确 |
4.2.4 信用机制不尽完善,财产收入状况难把握 |
4.2.5 监管机制不健全,反馈渠道不通畅 |
4.3 小结 |
5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优化策略 |
5.1 政策内容及执行优化策略 |
5.1.1 优化供给方式,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
5.1.2 简化申请流程,提高申请工作效率 |
5.1.3 制定租金合理标准,实施差别租金政策 |
5.1.4 健全管理机构,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
5.1.5 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政策落实公平 |
5.2 政策环境优化策略 |
5.2.1 健全资产审查机制,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
5.2.2 加强政策内容宣传,畅通政策反馈渠道 |
5.2.3 加快法制化进程,建立住房保障法律体系 |
5.3 政策评估优化策略 |
5.3.1 提升政策评估思想意识 |
5.3.2 加强政策评估机构建设 |
5.3.3 完善政策评估相关体系 |
6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不足和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调查问卷 |
附录 B:政策文件统计表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就业人员与失业人员 |
二、就业困难群体 |
三、就业扶持 |
四、政策执行 |
第二节 霍恩-米特模型 |
一、霍恩-米特模型六要素 |
二、六要素之间的关系 |
三、霍恩-米特模型在本文中的应用 |
第三章 惠安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现状 |
第一节 研究对象的思考与选取 |
一、选取惠安县作为研究区域的原因分析 |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说明 |
第二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及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的目标与标准 |
一、政策执行目标及标准情况 |
二、政策执行目标及标准访谈及问卷调查反馈情况 |
第四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的执行资源 |
一、政策执行资源情况 |
二、政策执行资源访谈反馈情况 |
第五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的执行方式 |
一、政策执行方式情况 |
二、政策执行方式访谈反馈情况 |
第六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的系统环境 |
一、政策执行系统环境情况 |
二、政策执行系统环境访谈反馈情况 |
第七节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的执行机构特征及人员价值取向 |
一、执行机构特征情况及访谈反馈 |
二、政府工作人员价值取向及访谈反馈 |
三、对政府机构运作及人员工作问卷调查情况的反馈 |
第四章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分析及影响评估 |
第一节 政策执行目标和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影响评估 |
一、政策执行目标和标准制定不够“接地气” |
二、惠安县政策执行目标和标准在模型中的影响评估 |
第二节 政策执行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影响评估 |
一、政策执行资源不平衡 |
二、惠安县政策执行资源在模型中的影响评估 |
第三节 政策执行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影响评估 |
一、政策执行方式的成效不明显 |
二、惠安县政策执行方式在模型中的影响评估 |
第四节 政策执行系统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影响评估 |
一、政策执行系统环境存在“障碍” |
二、惠安县政策执行系统环境在模型中的影响评估 |
第五节 政策执行机构特征及人员价值取向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效果评估 |
一、执行机构及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二、惠安县政策执行机构特征及人员价值取向在模型中的影响评估 |
第五章 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优化的建议 |
第一节 优化政策目标、改进执行方式 |
一、因地制宜优化政策标准 |
二、创新思维改进就业培训方法 |
第二节 合理利用资源、消除就业障碍 |
第三节 创新执行方式、提供个性化就业扶持方案 |
第四节 利用系统环境优势、扩展就业扶持主体 |
第五节 优化机构设置、增强人员认知 |
一、改进工作程序和风险预警机制 |
二、完善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
三、加强组织和人力资源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惠安县就业困难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图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所做探索与不足 |
第二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概念及研究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国有土地 |
二、房屋征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
第一节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 |
一、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基本情况 |
二、南平市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政策体系 |
三、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主要内容 |
第二节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 |
一、政策执行总体情况 |
二、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
第三节 南平市强制拆迁案例 |
一、强制拆迁案例基本情况 |
二、案例原因及结果 |
第四章 问卷调查 |
第一节 问卷调查的设计和目的 |
第二节 问卷设计内容及发放/回收情况 |
一、问卷设计内容 |
二、问卷发放和回收情况 |
第三节 数据统计及调查结果 |
第四节 各方在征收政策执行工作中看法的思考 |
第五章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偏差分析 |
第一节 政策执行偏差情况 |
第二节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 |
附录二 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推进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8)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历史发展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研究综述 |
(三)相关政策工具研究综述 |
(四)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三、核心概念 |
(一)乡村教师 |
(二)生活待遇 |
(三)政策工具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本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系统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目标及体系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目标 |
(一)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困境 |
(二)激发乡村教师工作热情 |
(三)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体系 |
(一)生活补助政策体系 |
(二)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
(三)社会保险政策体系 |
(四)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
第二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选择及使用 |
一、政策工具的分类及选择 |
二、麦克唐纳尔政策工具分类及其解析 |
(一)命令性工具 |
(二)报酬性工具 |
(三)职能拓展性工具 |
(四)权威重组性工具 |
(五)劝告性工具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选择偏向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的选定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二维分析框架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编码及分析 |
四、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使用特点 |
(一)倾向于政府的行政命令 |
(二)侧重于多重路径的教育投入 |
(三)着眼于政策工具的短期效益 |
(四)依赖于系统内部资源调配 |
第三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成效及问题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调查样本选择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成效 |
(一)乡村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
(二)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得到改善 |
(三)乡村教师医疗保障取得进展 |
(四)乡村教师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 |
(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不断扩大 |
(六)乡村教师整体职业期待正在提升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现存问题 |
(一)命令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权威受阻 |
(二)报酬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作用有限 |
(三)权威重组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形式单一 |
(四)职能拓展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易被忽视 |
(五)劝告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力度不足 |
(六)对政策执行的总体评价 |
第四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问题的归因分析 |
一、政策工具差异性与工具选择复杂性的冲突 |
(一)对政策工具属性的认识存在现实偏差 |
(二)难以规避政策利益相关者主观选择的倾向性 |
二、政府资源有限性与政策对象需要无限性的冲突 |
(一)乡村教师住房保障供给不足 |
(二)乡村教师社会保险意识不强 |
三、对组织的权威性期待与低效性现实的冲突 |
(一)中央政府责任划分不到位 |
(二)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 |
(三)学校参与动力不足 |
四、政策环境良性需求与现实偏差性影响的冲突 |
(一)政策执行环境良性互动不足 |
(二)政策信息传递时效性不强 |
第五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改进建议 |
一、他山之石,借鉴国际共识 |
(一)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特点 |
(二)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对我国的启示 |
二、明确政策目标,科学选择政策工具 |
(一)准确把握政策问题的实质 |
(二)全面分析政策工具的影响因素 |
(三)注重政策工具的优化组合 |
三、提高生活待遇,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
(一)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
(二)改革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制度 |
(三)规范乡村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
(四)健全乡村教师医疗保障制度 |
四、增强责任意识,均衡配置组织权力 |
(一)以责任上移凸显中央政府的领导力 |
(二)以责任分担增强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
(三)以责任下移提升学校自身的行动力 |
五、注重政策宣传,创设良性政策信息舆论环境 |
(一)确保公正以增强政策信息的透明度 |
(二)规范引导以创设良性的政策舆论环境 |
六、倡导多中心治理,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
(一)注重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
(二)强化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动态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教师) |
附录2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教师) |
附录3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学校领导) |
附录4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教育部门主管领导)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路径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三、精准化引才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人才流动理论 |
三、需要层次理论 |
第二章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情况 |
一、福州市人才需求基本情况 |
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梳理 |
第二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成效 |
一、高层次人才不断集聚 |
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环境初步改善 |
第三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SWOT分析 |
一、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优势分析 |
(一)区位优势 |
(二)产业优势 |
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劣势分析 |
(一)创新创业环境较落后 |
(二)城市发展规模有限 |
三、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机会分析 |
(一)人才流动加剧 |
(二)地区的战略定位凸显 |
四、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挑战分析 |
(一)区域的竞争加剧 |
(二)外部感情牵引力相对较弱 |
第三章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 |
一、所引人才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不够 |
二、引才对象的针对性不足 |
三、引才激励不够精准 |
四、引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五、精准引才市场化程度不足 |
第二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一、精准引才的理念较滞后 |
二、精准引才机制不够灵活 |
三、引才政策碎片化依然存在 |
四、引才工具行政化色彩较强 |
第四章 其他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二节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三节 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四节 启示与借鉴 |
第五章 福州市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策 |
第一节 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引才理念 |
一、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人才精准引进 |
二、以总体规划需求为抓手的人才精准引进 |
第二节 构建三位一体的精准引才工作机制 |
一、党和政府领导的精准引才 |
二、落实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 |
三、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广泛参与 |
第三节 完善人才精准引进的相关政策 |
一、精准的制定人才引进激励性措施 |
二、提高精准引才政策工具的市场化运用 |
第四节 优化人才精准引进的软硬环境 |
一、提高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硬环境建设 |
二、提升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软环境建设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对地方政府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二 对地方行政机构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三 对慈善组织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四 对行政相对人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规范分析法 |
二 比较方法 |
三 案例分析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一 推动行政组织法研究 |
二 推动地方行政法研究 |
三 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 |
一 概念诠释 |
二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
三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设置救助机构 |
二 编制救助计划 |
三 建立救助项目 |
四 确定救助标准 |
五 提供财政支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可问责性 |
一 概述 |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形成与法律架构 |
三 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民政部门 |
一 民政部门的历史沿革 |
二 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民政部门牵头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牵头拟定救助标准 |
二 设定行政程序 |
三 确定救助对象 |
四 发放救助待遇 |
五 动态管理 |
第三节 民政部门的可问责性 |
一 行政诉讼 |
二 行政复议 |
三 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慈善组织 |
一 概念诠释与属性解读 |
二 慈善组织的历史沿革与法制架构 |
三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民办慈善组织 |
二 官办慈善组织 |
第三节 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一 民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二 官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低保程序的启动 |
一 行政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二节 低保申请的审核 |
一 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三节 低保申请的审批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语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文集、学位论文、报纸、网络文献类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扩散的影响因素研究[D]. 刘娟.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2]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D]. 晋江艳. 吉林大学, 2021(01)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D]. 肖伊然. 华侨大学, 2020
- [5]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评估及优化策略研究[D]. 朱东可. 郑州大学, 2020(03)
- [6]惠安县就业扶持政策执行研究[D]. 林珍. 华侨大学, 2020(01)
- [7]南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研究[D]. 何先骏.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7)
- [8]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D]. 李宁.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D]. 王成.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10]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D]. 范乾帅. 南开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