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罚缴分离 严格依法行政(论文文献综述)
唐贺强[1](2021)在《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以地方政府罚没收入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地方政府财政罚没收入逆势增长已经成为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和减税降费成效的突出原因。在制度供给层面,通过考察制度沿革和文本结构分析,可以发现罚没收入的制度规范存在立法层级不高、体系不全和监督不足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以罚没收入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影响为切口,考察地方政府面临的现实治理困境,解构经济下行压力与地方财力不足、社会治理难度增加与执法经费保障滞后、新的发展理念与旧的政绩观等三重矛盾,探究罚没收入畸增的经济、体制及观念上的深层背景。最后,通过对当前罚没收入经济属性、法律属性认识不足的分析,借鉴公共财产法理论,按照控权性、公益性、效率性、有责性等治理要求,提出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治理的建构路径。
刘艺[2](2021)在《国家治理理念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再思考——基于文本、理念和指标的三维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法治政府建设是非常复杂的社会行动系统,牵涉多元主体、多项制度和大量资源。国家治理理念指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更是一项特别强调整体协同的系统工程。整体性的理论分析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重大。本文从社会行动系统的AGIL功能模式视角出发,基于文本、理念和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整体性的分析。从环境的关系模式来看,法治政府建设可分为"依法"、"倚法"和"一体"建设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分别以严格法治概念、善治观念和国家治理理念作为其整合性的理念。作为建设理念的行动指导和建设成效的评价标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必须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应性。文章结合国家治理理念的要求,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完善建议。
明天[3](2020)在《《行政处罚法》处罚基本法地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行政处罚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行政行为法,肩负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化解行政处罚“设定权限乱、实施主体乱、程序乱”等问题的重要任务,其所明确的控权原则对其它行政行为法的制定也发挥指引作用。《行政处罚法》的行政处罚领域基本法地位由此确立。但是,长期未经实质性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其基本法地位正被行政处罚领域特别法所“架空”。行政处罚领域特别法泛指除《行政处罚法》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涉行政处罚相关条款的规范统称。本质上承担着实施性规范的功能,其条文规定相较《行政处罚法》更具体且有针对性、专业性和明确性等特点,逐步成为各部门执法的主要且唯一的法律依据。通过法律文本分析和经典个案研究可以发现,《行政处罚法》与处罚领域特别法呈现紧张关系:特别法规范中存在突破《行政处罚法》授权范围且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的特别规定和创新规定,这些规定因缺乏授权,合法性存疑,部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还存在属性难以界定的惩戒措施,游离于《行政处罚法》的规制范围之外,不受其程序规定约束;在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解决个案行政争议时,因特别法比较明确、专业且更具有针对性等特点,成为了主要法律依据,但在部分个案中,执法人员或基于执法惯性思维、或为规避执法风险而选择适用特别法,放弃或忽略适用《行政处罚法》,又因特别法自身尚不完善,致使无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处罚决定可能背离公平正义。虽然现行《立法法》中规定了法律规定相抵触和法律适用出现冲突时的解决机制,但通过分析发现这些解决机制皆存在明显局限性:无法实质解决法律规范抵触问题、无法完全控制行政权的扩张趋势以及会滋生行政机关规避执法风险的“懒政”心理。因此需要通过制度构建和适时修改《行政处罚法》以巩固《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法地位。具体而言,制度构建可开展两项工作:其一,促进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良性互动,使《行政处罚法》和处罚领域特别法规定能够自洽,明确处罚法的授权范围,消除相抵触条款;其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建立科学思路,以特别法为实体部分的首要依据,遵守法定程序和特别法的例外规定,最后兜底考量《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规则。适时修法则主要针对本次《行政处罚法》修改,首先应吸纳特别法中已被实践证明具有实际效果的条款以修改《行政处罚法》中的处罚基础条款,然后为授权条款引入风险预防机制,最后在“附则”章设置处罚程序的参照适用条款。通过这些举措可较好巩固《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法地位,进而维护行政处罚法律体系的统一和谐。
蒋文洲[4](2020)在《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9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南宁市进行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及中心城区的多个农业执法队伍和职能,改革更加“一竿子插到底”,减少了执法层级,基本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南宁市农业领域执法存在的“软弱涣散、多部门执法”等问题,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符合南宁市当前社会经济建设的要求。本文以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十九届三、四中全会有关最新国家机构改革理论,“两新”理论、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理论,分析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历程和改革现状。研究发现,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调查反映,存在较为突出问题有:(1)执法保障中未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工资政策不完善;(2)队伍建设中未加强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素质不高;(3)执法制度中未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未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本文将SWOT分析法应用于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中,研究认为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用于WO战略,即利用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等外在条件,厘清农业执法内在问题并解决。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型农业执法体系、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以及加强党建工作等方面提出更加匹配南宁市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
陆辉[5](2020)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律精神是法律规则背后的思想和文化,是包含在法律制度中的有关法的最本质的观念,它经过历史的沉淀,深深扎根于国民性之中,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是法律文化的一种内在表现。法律精神大众化则是以法律规则为基础,实现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生活化、内化。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则是由党领导广大人民,提炼、凝结人民的智慧、思想、价值追求、生存意义的过程,是法律精神由精英化属性向大众化属性演变的过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领悟、相信、接受,并能够以法律精神指引日常行为的过程与状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不仅仅是对法律规范的执行与遵守,在更深层次上乃是对法律所承载的价值理念的认可和向往。只有内心信仰法律、对法律心悦诚服,才能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极易导致法律精英主义的泛滥,少数法律精英成为了法律政策的解读者,而法律精英又习惯地把法律当作工具,机械地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以法律为工具解决问题,很少去思考个案背后的意义以及法律本身,法律工具主义强化了人治的理论基础,无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同依法治国的目标背道而驰。法律精英主义和工具主义导致占社会绝大多数的普通大众只能被动接受法律,内心缺少对于法律价值的认可和向往。我们知道,人能弘法,但法不能弘人,用强制力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易,让法律精神根植于心,形成自律难,但这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方法。怎样才能使最广大的社会大众信仰法律,让法律精神根植于普通大众内心,使法律精神大众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①当法律精神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每个公民都具备法律精神,都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那么中国必然会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逐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是现实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表现也是多方面的,所面临的困境是历史与现实,法律内部与法律环境,制度建构与意识形态创新不足等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问题的解决,需要实现制度完善和精神塑造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动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法律精神,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必然。探究当代中国法律精神的本质以及在当代中国如何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了时代命题。如何与西方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相区别,走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道路,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了本文要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对法律精神及其大众化的内涵进行界定并明确本文所要研究的法律精神的基本范畴。文中所阐述的法律精神,不是泛指意义上的法理学概念,法律精神是包含在法律制度中,是法律意识与法律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法律规则背后的思想和文化,是经过历史的沉淀后,深深扎根于国民性之中,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的观念,当代中国法律精神以我国的物质生活为基础,以我国传统文化中道德、习俗、伦理规范为来源,是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下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途径的一种尝试。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以法律规则为载体,实现法律精神的普及化、生活化和内化,既是法律精神为全体人民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状态,同时也包括实现这一状态的过程与机制。第二,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现实意义。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前提,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征程中,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不仅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的权威,形成法律思维,更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这些因素决定了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第三,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理论基础。法律精神是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灵魂。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一定的历史时期,法律精神本身也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思想揭示了法的来源、法的本质以及法的目的,这是我们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基本遵循,在当代中国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第四,推动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法律精神大众化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制度规范和体制创新。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是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建设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在法治建设中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程序环节、确立公正司法制度为推进法律精神大众提供制度基础。第五,教育是实现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其中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系统法律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化是法律精神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律精神大众化进程中的作用,提高融合媒体在法制宣传、法律精神养成中的实际效果,营造风气正的网络环境;法律精神大众化还需要让法律精神进入日常生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基础,以日常生活为载体的法律精神自我教育渠道。
叶济兵[6](2020)在《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研究》文中指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正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各省市县对于综合行政执法的不同实践与探索,形成了多样化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部门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状况,分析其不足及问题成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本文以浙江省Q县在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为个案,对其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开展优化研究,旨在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协作的可行性方案,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本文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我国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模式的形成与演变过程为线索,阐述了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中存在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低;执法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操作困难;执法方式单一、生硬;执法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分析出有:宣传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标准化建设缺乏法律制度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执法环境有待优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不够;执法各部门之间利益纠葛,部门协同协作难等成因。在此基础上,本研究从执法机制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正规、执法保障到位四个方面对现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进行优化提升,力图构建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模式。
杨可心[7](2020)在《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是实现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按照我国行政体制的架构,市辖区级政府处于我国行政体制的末端,处于依法行政的前沿位置。中国约有四万余个基层政府,其中数以万计的政府是与人民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县级和乡镇政府。基层依法行政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发展,综合分析我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可以发现,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基层依法行政观念较为薄弱,必须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等。笔者认为,应该从法治观念的转变,行政制度的重新构建,行政措施的继续完善等方面着手,继续深化我国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的改革进程。本文以法治政府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为基础,使用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搜集依法行政相关学术资料,将成都市青羊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中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与基层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普遍性影响因素做对比。通过对成都市青羊区依法行政实践案例的研究,总结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成因,如成都市青羊区还存在着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方式不够创新,行政监督体系尚未落实,行政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具体成因则是由于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机制未跟进等。本文从问题成因的相关角度对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能力给出建议,包括健全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完善内外行政监督体系,科技赋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从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研究为起点,由点及面,以望能对我国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龙烁[8](2020)在《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特别是随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治国方略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迅速发展,逐渐提出了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是基础,是关键环节,如何在一个基层政府实现建设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更要去完善和发展基层政府法治建设。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冠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作为防控一线指挥的基层政府,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即在这样的新时代背景下,以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为研究对象,总结过去的情况和经验,去探讨研究新的发展途径,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论证方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以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有进一步的发展。本研究采用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为研究对象,对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展开了探索,以期为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总共分为五章来进行阐述。第一章是论文的绪论。从本文研究的相关背景和研究的意义出发,进而介绍对文章所研究内容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之后总结了文章的研究思路和具体地研究特色,让人可以清楚的获知本篇文章的写作目的。第二章为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现状分析,对法治政府基础理论概述,对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梳理。第三章结合昂昂溪区自我评估和问卷调查结果,对法治建设效果进行了分析,梳理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为进一步推进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的策略研究,从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提出优化措施。第五章针对提出的优化措施,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通过本研究,以期对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进行指导,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并对全国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9](2019)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5个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宁党办[2019]96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姜帅[10](2019)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3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开启了第一轮东北振兴。在10年时间里,东北振兴通过作规划、上项目,改善发展环境等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增长效果。在第一轮东北振兴期间,东北三省经济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成为自改革开放后东北经济增长相对最好的时期。然而,自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东北地区经济适应新常态的能力明显不足,从而出现经济增长整体性的下滑,并跌落到全国的后几名。这促使中央又启动了新一轮的东北振兴。如此,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摆在东北三省的面前,就是东北发展滞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何找到实现东北振兴的关键点?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好环境。”这为新一轮东北振兴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也可以说是东北振兴的关键点。本文就是在这一精神的引领下进行的一项研究。研究以法治环境建设对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影响为主线,进行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机理分析和典型考察相印证的梳理和解读。作为一个完整的分析体系,文章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述评,找到了本文研究的出发点,进一步整理了相关的理论基础,分别是区域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与经济的关系理论和西方经济学和法学中关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在此理论基础上,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史和现实困境、法治环境现状及问题、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影响、发达国家老工业基地的经验借鉴,提出了健全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的构想及对策。通过这样一个研究过程,最终得出了几个结论:第一,法治环境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前提;第二,法治环境是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柱;第三,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需要制度建设、观念转变、严格执法等环节的努力。
二、实施罚缴分离 严格依法行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施罚缴分离 严格依法行政(论文提纲范文)
(1)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以地方政府罚没收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制度供给之维:对罚没收入领域法律规范的梳理与分析 |
(一)罚没收入治理的立法层级不高 |
(二)罚没收入的管理制度体系不全 |
(三)罚没收入的使用监督机制力度不足 |
三、现实困境之维:地方政府罚没收入治理面临的三重矛盾 |
(一)经济下行压力与地方财力不足的矛盾困境 |
(二)社会治理难度增加与执法部门经费保障滞后的矛盾困境 |
(三)新的发展理念、长远的发展目标与短视的政绩观的矛盾困境 |
四、理性认知之维:对罚没收入本质属性的再思考 |
五、制度的体系性建构:公共财产法理论视野下的制度完善路径 |
(一)围绕控权性,营造少罚慎罚的制度环境 |
(二)明确公益性,树立正确的基层治理理念 |
(三)提升效率性,实现罚没财物高效管理利用 |
(四)突出有责性,扎紧罚没财物管理的制度“笼子” |
(2)国家治理理念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再思考——基于文本、理念和指标的三维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焦点变迁的文本梳理 |
(一)1993年—2010年:“依法”建设阶段 |
(二)2010年—2015年:“倚法”建设阶段 |
(三)2015年至今:“一体化”建设阶段 |
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变迁 |
(一)“依法”建设阶段的核心概念是严格法定主义 |
(二)“倚法”建设阶段的基础观念是善治 |
(三)“一体化”建设阶段的理念:国家治理 |
1.更强调党的领导 |
2.更注重系统整合 |
3.更注重治理逻辑 |
三、国家治理理念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完善 |
(一) 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 |
1.实践是指标科学性的来源与保证 |
2.数据与现实的可靠联系来自对建设目标的深刻理解而非抽象的统计学原理 |
3.客观观测比主观感受在指标体系中的地位更重要 |
(二)增强指标体系的系统性 |
(三)提升指标体系的适应性 |
(3)《行政处罚法》处罚基本法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行政处罚法》作为处罚基本法地位的确立 |
第一节 《行政处罚法》特殊的立法背景 |
一、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主体混乱 |
二、规范处罚程序的现实需求 |
三、《行政诉讼法》倒逼行政行为法跟进 |
第二节 《行政处罚法》基本法地位的表征 |
一、对行政处罚法律体系的规范作用:化解“三乱”问题 |
二、对其他行政行为法律的指引作用:明确控权原则 |
第二章 特别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的紧张关系 |
第一节 法律文本表现的样态 |
一、处罚种类封闭且功能不足:特别法补充 |
二、处罚程序保守且存在疏漏:特别法细化 |
三、裁量规则不清且缺乏基准:特别法完善 |
第二节 司法案例凸显的样态 |
一、程序条款适用凸显争议 |
二、裁量规则理解存在偏差 |
第三章 特别法与《行政处罚法》紧张关系解决机制的局限 |
第一节 特别法与《行政处罚法》紧张关系的成因 |
一、部门职能精细化和专业化倒逼特别法疏离 |
二、行政处罚追求效率的特质催生特别法创新 |
第二节 《立法法》中明确的法律冲突解决机制 |
一、依据上位法改变或撤销下位法 |
二、特别法优先适用于一般法 |
三、新法优先适用于旧法 |
第三节 《立法法》中冲突解决机制的局限性 |
一、无法实质性化解法律规范抵触问题 |
二、滋生行政机关规避风险的“懒政”心理 |
三、难以抑制行政权的扩张趋势 |
第四章 《行政处罚法》处罚基本法地位的巩固 |
第一节 《行政处罚法》处罚基本法地位巩固的基本策略 |
一、促进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良性互动 |
二、建立科学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思路 |
第二节 巩固《行政处罚法》基本法地位的修法策略 |
一、吸收特别法修改相关基础条款 |
二、为授权条款引入风险预防机制 |
三、增设处罚程序的参照适用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研究 |
1.3.2 国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评述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4.1 研究的目的 |
1.4.2 研究的意义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的内容 |
1.5.2 研究的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2.1.1 行政执法 |
2.1.2 综合行政执法 |
2.1.3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国家和政府治理体系相关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三章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
3.1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历次实践 |
3.2 南宁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实施情况 |
3.2.1 政策依据 |
3.2.2 机构批复形式、机构设置、机构性质和级别 |
3.2.3 职责权限 |
3.2.4 职能范围 |
3.2.5 编制职数 |
3.3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成效 |
第四章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调查实证分析 |
4.1 数据来源 |
4.2 调查问卷设计 |
4.2.1 设计原则 |
4.2.2 参考标准 |
4.2.3 调研的目的、内容、对象和途径 |
4.3 调查问卷执法者、执法对象基本信息情况 |
4.4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的评价和原因分析 |
4.4.1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评价 |
4.4.2 影响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的主要原因 |
4.4.3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的主要原因分析 |
4.5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SWOT分析 |
4.5.1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优势分析(S) |
4.5.2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劣势分析(W) |
4.5.3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面临的发展机遇分析(O) |
4.5.4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面临的威胁分析(T) |
4.6 有效受访者反馈的建议 |
4.7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SWOT矩阵分析 |
4.8 小结 |
第五章 江苏省农业综合行政法改革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江苏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 |
5.1.1 江苏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 |
5.1.2 主要成效 |
5.2 南京、常州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 |
5.2.1 南京市农业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
5.2.2 常州市农业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
5.2.3 南京市、常州市与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较分析 |
5.3 南京市和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启示 |
第六章 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贯彻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落实农业执法改革促经济 |
6.2 运用新时代改革理论指导,建设服务型农业执法体系 |
6.3 借助深化机构改革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6.4 发挥综合行政执法热点,创新执法监管方式 |
6.5 利用科学调查研究深度,完善配套工作机制 |
6.6 深入贯彻党的理论新潮,坚持和加强党建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查问卷(执法者) |
附录 B 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查问卷(执法对象) |
致谢 |
(5)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目的及意义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选题背景 |
(三) 理论意义 |
(四) 现实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法律精神大众化的一般理论 |
一、 法律精神概念之考辨 |
(一) 法律精神的内涵 |
(二) 相关概念比较分析 |
二、 法律精神形成的社会基础 |
(一) 法律精神的社会经济基础 |
(二) 法律精神的社会政治基础 |
(三) 法律精神的社会文化基础 |
三、 法律精神大众化之诠释 |
(一) “大众化”的语义分析 |
(二) 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内涵 |
第二章 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一、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
(一)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
(二) 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
(三)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二、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需要 |
(一) 有利于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 |
(二) 有利于坚定“四个自信” |
(三)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 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一) 培育公平竞争意识 |
(二) 养成主体平等意识 |
(三)提供市场经济法治保障 |
第三章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理论基础与基本遵循 |
一、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开展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观指明了核心教育内容 |
(二) 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是人民创造的理论明确了教育对象 |
(三) 马克思、恩格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设定了教育目标 |
(四) 列宁的灌输理论提供了教育的基本途径 |
二、 推进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基本遵循 |
(一)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 |
(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第四章 完善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制度保障 |
一、 以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法律精神大众化 |
(一) 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领导力量 |
(二) 抓好“关键少数”,提升榜样力量 |
二、 以完善法治建设助推法律精神大众化 |
(一) 扩大公众参与,提高立法质量 |
(二) 严格行政执法,实现依法治理 |
(三) 公正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的教育实践途径 |
一、 法律精神大众化融入教育全过程 |
(一) 学校教育中法律精神的培育 |
1. 中小学教育法律精神的培养 |
2. 高校大学生法律精神的培养 |
(二) 社会教育中法律精神的养成 |
1. 推动新时代我国普法教育 |
2. 构建推动法律精神大众化的法治文化环境 |
二、 构筑法律精神大众化的网络新媒体教育环境 |
(一) 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律宣传 |
(二)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
三、 在日常生活中开展自我教育塑造法律精神 |
(一) 法律精神进入日常生活的场域 |
(二) 法律精神在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塑造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1.1 研究意义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2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
2.1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界定 |
2.1.1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涵义 |
2.1.2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评价指标 |
2.1.3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 |
2.2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理论 |
2.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3 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
3.1 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做法 |
3.2 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成效 |
4 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实证分析 |
4.1 问卷调查的设计 |
4.2 问卷调查的总体情况 |
4.2.1 面向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问卷调查总体情况 |
4.2.2 面向执法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总体情况 |
4.3 浙江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定性分析 |
4.3.1 执法人员对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满意度分析 |
4.3.2 执法服务对象对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满意度分析 |
5 浙江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5.1 浙江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中问题 |
5.2 浙江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中的问题成因 |
6 优化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
6.1 总体要求 |
6.2 基本原则 |
6.3 具体措施 |
6.3.1 完善执法机制 |
6.3.1.1 加快执法队伍整合 |
6.3.1.2 明确职责定位 |
6.3.1.3 健全协同机制 |
6.3.2 规范执法行为 |
6.3.2.1 规范执法程序 |
6.3.2.2 改进执法方式 |
6.3.2.3 强化执法监督 |
6.3.2.4 健全执法考评体系 |
6.3.3 加强队伍建设 |
6.3.3.1 加强人员配置 |
6.3.3.2 加强教育培训 |
6.3.3.3 严格队伍管理 |
6.3.4 强化执法保障 |
6.3.4.1 加强经费支持 |
6.3.4.2 加大技术支持 |
6.3.4.3 改善执法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7)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1.4.1 研究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依法行政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依法行政的相关概念 |
2.1.1 行政权 |
2.1.2 依法行政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法治政府理论 |
2.2.2 有限政府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3 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应然路径分析 |
第三章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发展阶段及成效 |
3.1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发展阶段 |
3.1.1 全面推进、集中攻坚阶段(2014 年-2017 年) |
3.1.2 巩固完善、深化提升阶段(2018 年-2020 年) |
3.2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举措及成效 |
3.2.1 顶层设计统筹推进 |
3.2.2 依法依规制定政策 |
3.2.3 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
3.2.4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第四章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及成因 |
4.1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
4.1.1 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健全 |
4.1.2 依法行政执法方式不够规范 |
4.1.3 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尚未落实 |
4.1.4 依法行政公开制度不够完善 |
4.2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
4.2.2 法律法规不健全 |
4.2.3 法治配套机制未跟进 |
第五章 推进成都市青羊区依法行政的对策建议 |
5.1 落实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 |
5.1.1 助力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
5.1.2 依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
5.1.3 细化依法行政决策制度 |
5.2 提升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 |
5.2.1 转变行政执法观念 |
5.2.2 深化执法制度建设 |
5.2.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5.3 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 |
5.3.1 完善依法行政的内部监督机制 |
5.3.2 完善依法行政的外部监督机制 |
5.4 科技赋能优化依法行政模式 |
5.4.1 完善信息平台推动依法行政 |
5.4.2 建设智慧城市助力依法行政 |
5.4.3 内嵌大数据模块于涉民生审计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特色之处 |
第2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现状 |
2.1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理论基础 |
2.1.1 法治政府的概念 |
2.1.2 基层政府法治特征 |
2.1.3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意义 |
2.2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环境 |
2.2.1 经济发展情况 |
2.2.2 居民文化情况 |
2.2.3 社会发展情况 |
2.3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主体情况 |
2.3.1 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情况 |
2.3.2 法治工作机构及工作状况 |
2.3.3 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及工作状况 |
2.3.4 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状况 |
2.4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
2.4.1 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
2.4.2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
2.4.3 行政决策情况 |
2.4.4 行政执法情况 |
2.4.5 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
2.4.6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
2.4.7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
2.4.8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存在的问题 |
3.1 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情况评估 |
3.1.1 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
3.1.2 评估结果 |
3.1.3 评估结果分析 |
3.2 关于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情况的问卷调查设计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3.2.2 调查样本和过程 |
3.3 评估和调查结果分析 |
3.4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
3.4.1 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有待加强 |
3.4.2 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有差距 |
3.4.3 行政执法程序化程度低 |
3.4.4 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
3.5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3.5.1 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
3.5.2 人治文化浓厚 |
3.5.3 专业力量薄弱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的推进策略研究 |
4.1 推进思路与设计 |
4.1.1 推进思路 |
4.1.2 推进原则 |
4.1.3 策略设计 |
4.2 以提高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为引领 |
4.2.1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
4.2.2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
4.2.3 健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 |
4.3 理顺行政决策程序 |
4.3.1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
4.3.2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 |
4.3.3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4.4 完善行政执法流程 |
4.4.1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
4.4.2 健全执法流程 |
4.4.3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
4.5 推进信息公开 |
4.5.1 及时全面公开 |
4.5.2 探索数据开放 |
4.5.3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的保障措施 |
5.1 组织领导保障 |
5.1.1 深化领导体制 |
5.1.2 优化工作机制 |
5.2 队伍建设保障 |
5.2.1 强化力量配备 |
5.2.2 健全考核激励 |
5.3 政策执行保障 |
5.3.1 强化普法宣传 |
5.3.2 健全配套制度 |
5.3.3 夯实基层基础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调查问卷 |
(10)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
(二) 研究的主要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 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老工业基地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 |
三、法治环境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区域经济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和法学关于法律与经济关系的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史与现实问题 |
第一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历史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
二、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东北老工业基地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时期的发展 |
第二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现实问题 |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结构问题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观念问题 |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体制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体系现状 |
一、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现有的法律体系 |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待完善的法律体系 |
第二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问题 |
一、法治文化薄弱 |
二、法治意识淡薄 |
三、法律执行困难 |
第三节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问题形成原因 |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
二、社会方面的原因 |
三、历史方面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体制建设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培养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主体法治观念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规范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秩序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形成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效率市场的影响 |
第二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劳动力集聚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资本集聚的影响 |
四、法治环境对技术集聚的影响 |
第三节 法治环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依法行政的影响 |
一、法治环境对政府管理规范化的影响 |
二、法治环境对降低政府管理成本的影响 |
三、法治环境对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发达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法治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第二节 德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第三节 英国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的措施与经验 |
一、出台的法律 |
二、改造的结果 |
三、借鉴的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的构想及对策 |
第一节 健全经济法律制度形成有效法治环境 |
一、配套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
二、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营商环境 |
三、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加强人们的法治观念 |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
二、普及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第三节 建立完备依法行政及监督体系 |
一、完善执法体系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
二、完善司法体系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建设的对策 |
一、强化法律服务 |
二、加强相关法治环境建设 |
三、强化法治研究 |
四、加强法治建设的多重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实施罚缴分离 严格依法行政(论文参考文献)
- [1]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以地方政府罚没收入为例[J]. 唐贺强. 中国行政管理, 2021(09)
- [2]国家治理理念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再思考——基于文本、理念和指标的三维分析[J]. 刘艺. 法学评论, 2021(01)
- [3]《行政处罚法》处罚基本法地位研究[D]. 明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D]. 蒋文洲. 广西大学, 2020(07)
- [5]当代中国法律精神大众化研究[D]. 陆辉.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浙江省Q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研究[D]. 叶济兵.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
- [7]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杨可心.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8]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研究[D]. 龙烁.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9]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5个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J].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15)
- [10]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研究[D]. 姜帅. 黑龙江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