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售房一年内再购房可免税(论文文献综述)
孙瑾瑾[1](2018)在《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资本利得定义作详细的规定,我国也没有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这种税收法律明显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为了不断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我国住房的宏观调控,我国应该慢慢的把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引入到我国的房屋税收制度体系中。资本利得指的是对转让资本性资产所产生的所得,买卖二手房所获得的差价就是资本利得的一种常见方式,对二手房交易所获得的利得进行征税应该称为资本利得税。本文仅对二手房市场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进行探讨,主要采用理论加实证分析的方法,在二手房交易税存在问题及二手房交易课征资本利得税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并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的影响及一些对策建议。具体来讲,文章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研究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对资本利得税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文章的创新点和难点这几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通过对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现状进行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许多实质性的问题,如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规定上有交叉,个人所得税累进效果不明显,税负容易转嫁等问题,接着再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研究国外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的设置,根据征税的原则及设置税率的因素来设置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并用上海市二手房交易数据进行验证所设置税率的合理性。第五部分是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对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第六部分是在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的问题和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影响的基础上,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建议。
张洁[2](2016)在《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同时具有耐用消费品和投资价值。再加上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房价一路飙升,就拿上海来说,住房均价由2000年的3327元/平方米涨到2015年的13189元/平方米,涨幅约在9.6倍左右。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活跃,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要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目的之一是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二是要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紧接着,国务院在2011年1月将重庆、上海定为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具有三种功能定位。一是调控房价。理论上说,征收房产税对调控房价有一定作用。但目前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新纳入的城镇居民会带来极大的住房刚性需求。而对于投机需求者,无论是在交易环节还是持有环节,唯有持有成本超过房产价格,他们才会放弃持有,增加住房供给。但各大城市房价上涨幅度远高于房产税税率。因此房产税对房价进行调控效果有限;二是增加财政收入。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到50%左右。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依然始终维持在70%左右,曾一度超过80%。仅靠转移支付无法弥补地方财政缺口,于是地方政府开始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目前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50%-60%,弥补了缺口近80%。这一做法显然不合理,政府不断举债、卖地,也催生了不合理的房价,是不可持续的。据统计若将我国存量房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再按1.5%的税率测算,能够弥补地方财政缺口的11.3%。长期来看,房产税能够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三是定位为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公平功能。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和家庭财产基尼系数都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明显。而目前我国主要靠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收入分配,但它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大部分由中低收入家庭承担。事实上,我国家庭财产基尼系数早在2012年就达到了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的财产,而底端25%的家庭却仅占有1%。房产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较高收入的人群为了投资拥有几套房产的同时,低收入人群只能租房生活。由于税收本身就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再加上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日渐加大,个人住房房产税也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措施之一。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度和沪渝房产税改革方案,并在借鉴美国、新加坡、韩国、英国房产税的基础上,对个人房产税进行了新的税制设计,希望能对当前问题起到改善作用,包括:将存量房纳入征税对象,以房产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上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优惠上设置一定的免税面积等,并对方案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最后提出配套性政策建议,包括:加快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引入先进的房产评估技术;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简并税种,减少土地出让金。
霍爱英[3](2016)在《优化税收环境 提高征管质效——北京市海淀地税局契税风险管理的探究与思考》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阐述了契税的概念及职能定位,在积极探究契税风险的同时,详细分析了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系统实际操作的特性、从征管业务流程及日常征管问题中发现其风险,并从税务机关内部和税务机关外部两个不同角度指出了契税及与契税相关的税收风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契税征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有利于优化税收环境、提高征管质效。契税,是一种行为税。凡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等情况,承受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契税。契税是关乎民生的税收,由于契税的特殊地位和征管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如何进一步探究、管理其风险,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其杠杆调节作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完善契税征管程序,建议上级机关加强调研力度,出台合理的税收政策,整合资源,优化系统,不断改进系统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各税种之间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发展,最大限度的将契税风险点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化解在基层。
邓雨婷[4](2014)在《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比较研究与我国制度设计》文中提出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为共有产权保障房模式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揭示产权明晰是提高保障制度效果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因素,肯定共有产权模式是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产权制度安排。在阅读大量英文文献详细比较英、美两国共有产权房与共享收益保障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将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分为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两种类型,通过住房过滤模型的建立对两种补贴类型进行经济效用比较分析,并将共有产权分为实物补贴共有产权、半货币补贴共有产权、货币补贴共有产权三种方式,指出我国应根据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采用与之相对的共有产权实施方式。最后,本文将我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发展现状、英美两国发展经验、保障模式的经济效用分析、专家对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设计的意见等方面结合在一起,从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定位、模式设计、住房与补贴来源、定价与产权比例设定、准入退出机制、维修养护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为我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本文研究对深化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一定意义。
殷燕[5](2012)在《国际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住房问题古来有之,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城市化程度的加快,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就更为严峻。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对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他们基本的居住需求。国际上将政策性住房的统称公共住房,我国则将其称作保障性住房。公共住房并非新生事物,在一些国家,公共住房的发展史已逾百年;在一些经历了二战战争洗礼的国家,重振国家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住房,以缓解严重的住房短缺问题。在或漫长或短暂的发展历程中,各国的公共住房政策都在不断地调整以更好地发挥住房保障的作用,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继续发挥作用。在发展公共住房的初期,多数国家是通过政府财政来为公共住房的提供建设资金。至今,在一些福利国家,其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较高。政府财政对公共住房的支持固然重要,然而公共住房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对资金的需求量又极为巨大,因此找到一种能为公共住房建设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充足的且来源广泛的融资模式,必将对公共住房的良性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共住房资金的来源和融资方式方面,各国的具体做法都不相同,研究他们的筹资方式定会对我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集模式产生有益的借鉴。各国的公共住房的政策中包含有大量的金融政策,借助公共住房金融,保障人群才能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在公共住房消费环节,公共住房金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而,借助于公共住房金融,政府的各项优惠金融政策方能得以贯彻与执行;另一方面,公共住房金融为住房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住房金融服务,或则为他们提供贷款担保从而增加他们获得贷款的能力,提高他们的住房支付能力或房租承担能力。各国的公共住房金融体系也各不相同,既跟本国的住房政策有关,也又跟本国的金融业的发达程度有关。总结各国的公共住房金融体系的特点,必将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的产生重要的启示。本文选择公共住房发展情况较好的五个国家来作实证研究,它们分别采用不同的公共住房的发展模式,重点分析这五国所实行的公共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模式和对公共住房消费者的信贷服务以及补贴政策,并从公共住房体系的视角来研究公共住房金融机制。还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三市场过滤模型,具体分析了不同金融政策在效用上的差别。本文在研究五国的公共住房筹资模式和住房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与问题,运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和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对其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最后,结合我国国情,给出了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筹资模式选择和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的构建方案。
姜建[6](2012)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文中认为多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不正常波动。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主要是通过价格波动表现出来的,本文通过重点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并结合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来反映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当前我国房地产产品主要是以城镇商品住房为主,在反映房地产价格时,本文以城镇的商品住房价格和变动情况为主要反映内容,以此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研究。2003年以来中国房地产价格连年高涨,在相当程度上超出了民众承受能力,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过大、房地产行业已经积累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凸显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的房地产调控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引发我们去思考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不理想的系列深层次原因。本文认为一方面应该重点研究房地产市场波动的经济规律,另一方面从政府层面如何完善对策思路,通过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分为导论与正文两部分。在导论部分,针对我国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已经造成一定程度上社会问题的现象,本文阐述了政府进行宏观干预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分别梳理了房地产市场价格问题和宏观调控政策两方面的研究文献之后,交代了论文研究思路、内容、方法以及可能创新之处。正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分析,包括第2、3章。第2章考察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相对于其他大众产品市场和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有着不同的特征,市场的变化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稳定性和复杂性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典型特征,主要表现在不相似性和耐用性、缺乏弹性、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易变化,这些特性相互有着直接的作用,一方的变化与另一方有着密切的联系。最后通过对我国房地产价格市场失灵特征的考察,试图揭示其市场失灵的原因。第3章为国内外房地产宏观调控概述。首先针对2003年之后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价,简要检讨房地产宏观调控得失之后,试图挖掘出宏观调控政策在不同时期所做出的调整和发展方向。然后介绍其他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验。第二部分为实证分析部分,包括第4章到第6章,分别考察了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第4章探讨了税收调控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首先阐述了我国税收调控政策作用于房地产市场的机理与渠道,介绍了其主要措施、可能导致的各种效应、优点以及定位。接着联系我国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制定、执行的现实情况,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立法层次低、税制设计不合理等。最后使用2005-2011年季度数据,对税收政策调控房价的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第5章考察了金融货币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和商品房预售款。利率渠道和信贷渠道是金融货币政策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途径。简要回顾我国住房消费信贷政策的演变历程后,指出了目前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依赖度高企;银行间无序竞争、违规信贷屡禁不止;消费信贷风险突出等。最后使用1999-2011年鉴的月度数据构造向量自回归模型,就货币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第6章分析了土地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首先介绍了我国土地供应方式与结构、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情况,然后分别探讨了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土地政策影响房价的机理与渠道等,厘清地价与房价、土地政策与房价的关系。最后使用月度时间序列数据对土地调控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第三部分为结论与政策建议,即第7章,阐明了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应该遵循的原则和使用的手段。本文建议:优化税收具体政策及配套措施;健全货币供给政策、完善信贷在房地产价格调控中的作用并疏通利率传导途径;做好土地规划,建立科学、高效的土地供应体系。
李佳融[7](2009)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房地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是国家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再分配活动的主要方式,更是国家在不同经济时期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经济手段。虽然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基本建立了以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为征税环节的税收体系,但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已跟不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步伐。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立法层次低、重复征税、计税依据不合理等缺陷已阻碍了房地产业进一步发展。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给我国房地产的冲击,2008年国务院发出开展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的号召,加快了我国进一步完善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步伐。可以看出,在金融危机时期,我国更需要通过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这一杠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改革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刻不容缓。本文共设五章,行文六万多字。笔者以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紧紧沿着金融危机背景下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一主线,结合学理知识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利用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杠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的优势。通过纵向和横向比较,以及纳税人在房产各阶段的实际税负以及常见避税逃税的实例分析、揭示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目前现存的问题,最终提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应建议。前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写作动机、写作目的以及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内容。第一章阐述了房地产税收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念并探讨了进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问题研究的必要性。本章首先介绍了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其次从其次从研究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将有利于确保房地产税收的稳定性、WTO的涉税原则要求我国加快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是抵制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经济杠杆的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进而推论出完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第二章着重从纵向论述了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立法现状和房地产税收最新政策。本章首先从中国房地产税收的起源、初步发展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发展出发从纵向介绍了中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其次,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体系和立法现状。最后以图表等形式介绍了房地产开发各阶段常见的税种,并梳理了2008年至2009年最新的房地产税收改革动向以便读者对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初步了解。第三章是对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并总结其成功经验对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启示。本章通过横向比较,介绍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先进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总结了前述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经验对完善我国房产税收制度的启示。第四章从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实际税负及涉税案例分析角度出发,阐述了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现存问题。本章通过表格对房地产纳税人在房地产取得、开发、转让、租赁过程中的房地产税负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以案例形式对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常见的逃税、避税案例分析,从而揭示了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中现存的问题及弊病。第五章是本文重中之重,主要阐述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为了促进我国房地产稳步、健康地发展,笔者建议主要从提高房地产税收立法层次并确立房地产税主体地方税种地位;建立健全的贯穿房地产各环节的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房地产收费制度并加快其立法;渐进式方式统一开征物业税;进一步完善内外两套房地产税制合并;灵活设置房地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建立健全相应的房地产税收征管辅助制度;依据科学发展观,对房地产税收进行合理的结构性减免和补助;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控管和监督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总之,笔者试图通过撰写本文,对充实和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杨绍媛[8](2008)在《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研究》文中认为住房保障是政府为了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居住公平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在实施过程中,更多地偏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但由于中国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再加上人口众多的因素,导致社会上需要政府保障的群体规模庞大,而有限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较窄,只能解决很小一部分低收入者的需要,大部分的中间收入阶层——夹心层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住房市场上形成这样一种格局,中高收入阶层可以凭借自身经济实力购买商品住房,最低收入者有政府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而占社会人口较大比例的中低收入者,既不能满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又没有足够的实力购买市场上的商品住房,他们成为住房保障忽略的群体。如果这部分社会“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解决不好,实现居住公平的保障目标就无从谈起。当前阶段,针对占人口绝大比例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有些地区采取建设“限价房”的措施。但“限价房”供给规模有限,不能满足全部的中低收入阶层需要;即使供给充分,在住房市场化改革已全面实现的条件下,大规模的“限价房”供给会导致住房资源配置扭曲,与住房市场化改革趋势背道而驰。所以,要解决绝大部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需要另寻他图。而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可以作为大部分中低阶层住房保障的可行举措。本文重点研究住房保障中的税收政策。从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内容来看,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补贴政策和税收抑制政策,前者指政府通过减税,给住房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优惠措施,包括税基的减免、税率的优惠和减免税等;通过对住房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税收优惠补贴,促进住房市场上供给增长,同时也提高需求者的住房购买力。后者指政府通过税收手段,限制开发商屯地,减少住房空置,调节高房价,抑制炒房行为。本文重点研究的是住房税收优惠补贴政策。从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目标来看,住房保障的目标是实现“居者有其屋”,对最低收入阶层来说,该目标是“居者有其屋住”的含义,即保障最低收入者能够住上住房,不管是购买的,还是租赁的;但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主要是针对没有被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的,有部分住房购买力的中低收入阶层,即社会“夹心层”。所以,税收政策的目标应高于住房保障的最低目标,可以界定为实现“居者拥有其屋”,即提高居民的住房自有率。从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作用机制来看,税收政策对住房保障发挥作用,其主要契合点就在于通过引入住宅过滤模型,根据住房梯度消费的理论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问题,而税收政策的作用就是促进住宅过滤模型的顺利运行。具体来说,税收政策实现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影响住房价格和购房者收入实现的。对住房供给方征收过多的税收,可能会导致住房价格上涨,从而将税负转嫁给购房者,而影响住房供给方税收能否转嫁的因素是住房供求弹性。如果税收都通过提高价格方式转嫁给购房者,对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说,获得住房的愿望就会因为高房价而落空,住房保障“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如果给予住房供给方税收优惠,则在成本加成定价条件下,计入价格中的税费项目可以减少,同时也会促进住房供给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府为了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支付能力,而给予的住房税收减免,相当于住房补贴,该优惠补贴能够提高接受者的住房购买力,增加他们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住房保障目标的实现。但是,在住房市场上供求局面没有大的改观时,住房优惠补贴往往实现不了政策的初衷,反而只会进一步加剧住房市场上供求紧张的局面。所以,税收政策对住房保障发挥作用,除了受市场上的供求弹性影响外,还与住房供给市场格局有密切关系。中国当前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对住房交易征收高税收以限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抑制住房投机行为上,也有一些针对低收入阶层的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通过对新房和二手房的市场结构和供求弹性的实证分析,本文得出结论,各级住房市场上,住房供给弹性对价格变化较敏感,而需求弹性为正,即随着价格上涨,购房者的住房需求递增,在这种供求弹性条件下,针对供给方的交易税收可以容易地转嫁到需求方身上,这导致住房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住房税收优惠补贴对住房需求的效应主要体现在对住房购买力的影响上,本文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考察收入与住房需求的关系,得到的结论是在中国现阶段,中等收入户的住房需求收入弹性是最强的,低收入户的住房需求收入弹性较弱,高收入户的住房需求基本满足,再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的话,他们不会继续用于住房支出,而是用于其它方面的消费。所以,现阶段,住房税收优惠补贴政策要想发挥作用的话,就应该定位好政策的实施对象,即中等收入阶层。总体说来,中国现阶段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特别是以调控房价过快上涨为目的的住房交易税收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政策非但没有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反而因为税负转嫁,加重了他们的住房负担。针对当前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在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中的先进经验,本文提出了今后改革的优化措施:降低住房交易税收,交易税收按房龄标准而不是持有期标准来征收;对第二套住房在持有环节征税,而不是在交易环节征税;对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征收物业税,而物业税应以住房的空置面积,而不能仅以住房面积的大小为征税的依据;针对中低收入者实施一些专门的税收优惠补贴措施,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抵押贷款购房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每月的贷款还款支出等项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税收政策作为住房保障的重要措施,可以促进住宅梯度消费模式的实现,保障住宅过滤模型的平稳运行。但各种税收优惠补贴政策真正实施起来,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可能对政府的财政支付产生压力,会加重地方财政困难;其次,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会使税制复杂化,大量的减免税规定融入各税种和税收制度中,一方面复杂了税制,另一方面加重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再次,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税负归宿不确定,税收优惠可能较多地被高收入阶层获得。这些问题的存在,为住房保障税收政策提供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归纳起来,文章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研究视角来看,本文立足于税收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税收政策对住房保障的作用,把税收政策手段引入住宅过滤模型中来,税收对住房保障的贡献就在于促进住宅过滤模型的平稳运行;从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目标和对象选择来看,当前住房保障体系中,没有专门针对社会“夹心层”——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保障措施,而税收政策正好填补这一空白。通过税收政策手段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其目标就是“居者拥有其屋”。从实证研究的结论来看,通过分析北京、上海、杭州、武汉、重庆、成都、兰州七个代表性城市的住房需求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除北京、上海等个房价上涨很高的城市,居民对未来房价的预期并不十分乐观外,其他的中大城市居民住房需求价格弹性基本为正。在分析住房税收优惠补贴对居民住房需求的影响时,在宏观上,通过分析200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前五名、中间五名和后五名的样本地区的情况,得出结论,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处于中游或中上游的地区居民住房需求较为旺盛。在微观上,分析北京、上海、武汉、重庆、成都六个样本城市在2000-2005年间,不同收入组别居民的住房消费情况,得出结论:中等收入户(包括中等偏下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收入户)的住房支出收入弹性比较大,中等收入户是目前住房需求的中坚力量。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具有可行性。
彭晓华[9](2007)在《基于效率与公平的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发展了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和转轨阶段市场发育过程的缺陷,以及我国城镇住房社会保障发展不足,住房领域暴露出了房价泡沫、两极分化等许多问题。对我国城镇住房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尚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本文旨在以效率与公平为基点,在国内外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研究、制度分析、博弈分析等工作,探讨我国城镇住房发展的模式选择与政策取向。论文全文共六章。第一章根据本文研究需要,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效率与公平及其辩证关系的认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和交易费用分析方法、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分析理路,以及国内学者关于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的相关研究。第二章对住宅经济领域内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效率与公平作了细致探讨,得出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有机结合是实现住房良性发展的唯一选择的结论。否则,若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脱节,则公平、效率皆不可得。第三章对国际上效率优先型、公平优先型、效率公平兼顾型三类住房发展模式中的代表性国家,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出住房发展的若干一般性规律。第四章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回溯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商品住宅开发的发展历程和城镇住房社会保障的形成过程;对我国商品住宅开发模式、住宅市场及现有主要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进行了评析:分析了我国城镇住宅价格螺旋式上涨的原因,证明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才可能构建有效的住宅市场。第五章研究了提高我国城镇住宅市场效率所需的制度环境与市场条件。清晰界定的房屋和土地产权、商品住宅与公共住宅相容的产权安排、不断降低的交易费用、有效的市场信息提供机制,以及非对称的业主结构有利于提高住宅市场效率。第六章提出了我国城镇住房发展应遵循的原则,从商品住宅开发、住房社会保障、住房金融、政府行为等几个方面描绘了我国城镇住房发展的目标模式,并揭示其政策含义。
王艳[10](2007)在《当前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全国房地产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以长三角区域作为研究范围,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区域房地产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本文首先介绍了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现状、特点,从发展速度上看,正由快速发展转向平稳发展;从供需结构上看,各类供应和需求都普遍增长;从价格走势上看,正由普遍上涨向平稳分化转变;从市场运行的特点看,房地产市场正向规范化、完善化、专业化运作方式转变。并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分别分析了长三角区域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城市发展状况与特点,在此基础上对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进行了经济分析、市场分析和政策分析,研究了当前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放地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根源于房地产信用制度和法律不完备;房地产企业与金融机构的“逆向选择”形成房地产业的恶性循环;房地产业较强的外部性处理不当会造成多种损害;房地产及房地产金融政策时常被各种“搭便车”问题所困扰,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房地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垄断情况,特别是对于国家资源如土地的占有,使这一行业的竞争很不充分;房地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具有较强的“公共物品性质”;房地产行业出现“效用失真”,是房地产金融风险和房地产泡沫的根源所在;房地产的有效需求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需要国家进行调节;房地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稀缺性幻觉”,容易造成城市改造的失误;房地产业缺乏深层次的“机会价值”对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最后提出对当前长三角区域房地产进一步发展的调控措施与对策建议。
二、个人售房一年内再购房可免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个人售房一年内再购房可免税(论文提纲范文)
(1)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难点 |
1.6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2.1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的现状 |
2.1.1 增值税 |
2.1.2 个人所得税 |
2.1.3 契税 |
2.1.4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税 |
2.1.5 印花税 |
2.2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存在的问题 |
2.2.1 税负容易转嫁 |
2.2.2 税种设置不合理 |
2.2.3 个税税率设计不合理,缺少累进性 |
2.2.4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存在重复征税 |
2.2.5 减除项目不尽合理 |
2.3 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必要性 |
2.3.1 能够实现税收公平 |
2.3.2 有效防止重复征税 |
2.3.3 有利于简化税制,增加累进效果 |
2.3.4 有利于维护二手房市场的稳定 |
2.3.5 有利于提高二手房税费征管效率 |
第三章 国内外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比较及经验借鉴 |
3.1 国内外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情况比较 |
3.1.1 美国二手房资本利得税及政策 |
3.1.2 日本二手房资本利得税及政策 |
3.1.3 韩国二手房资本利得税及政策 |
3.1.4 新加坡二手房交易税及政策 |
3.2 对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
4.1 资本利得税征税原则 |
4.2 设置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考虑的因素 |
4.2.1 纳税主体 |
4.2.2 征税对象 |
4.2.3 持有期限和税率 |
4.2.4 税收优惠政策 |
4.3 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设计 |
4.3.1 税率的设计原理 |
4.3.2 假设条件 |
4.3.3 税率设计 |
4.3.4 累进税率的思考 |
4.4 上海市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设计的数据验证 |
第五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影响及阻碍因素 |
5.1 开征资本利得税对新房市场的影响 |
5.2 开征资本利得税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 |
5.3 对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影响 |
5.4 对收入调节与财富分配的影响 |
5.5 我国二手房开征资本利得税的阻碍因素 |
第六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建议 |
6.1 对二手房交易征收资本利得税税制设计的建议 |
6.2 对二手房及新房市场的建议 |
6.3 对阻碍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建议 |
6.4 开征资本利得税的优惠政策建议 |
6.5 建立健全申诉和争议处理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 国内外文献综述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功能定位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一) 房产和房地产 |
(二)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 |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功能定位 |
(一) 调控房价 |
(二) 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
(三) 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
三、理论基础 |
(一) 负税能力论 |
(二) Mieszkowski的税负归宿论 |
(三) 房产税的“U型税率曲线” |
第三章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及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及其评价 |
(一)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 |
(二) 对现行制度的评价 |
二、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及其评价 |
(一) 改革方案介绍 |
(二) 对改革方案的评价 |
第四章 国外房产税征管经验及启示 |
一、国外房产税征管经验 |
(一) 美国的房产税 |
(二) 新加坡的房产税 |
(三) 韩国的房产税 |
(四) 英国的房产税 |
二、启示 |
第五章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制设计 |
一、税制设计 |
(一) 征税对象 |
(二) 计税依据 |
(三) 税率 |
(四) 税收优惠 |
二、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
第六章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的配套性政策建议 |
一、加快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
二、引入先进的房产评估技术 |
三、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
四、简并税种,减少土地出让金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优化税收环境 提高征管质效——北京市海淀地税局契税风险管理的探究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契税的概念及职能定位 |
1.1 契税的概念: |
1.2 契税的职能定位: |
2 契税风险管理及风险分析 |
2.1 契税风险管理: |
2.2 契税风险分析: |
3 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工作基本情况、风险探究与思考 |
3.1 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工作基本情况 |
3.2 海淀地税局契税征管业务流程 |
3.3 海淀地税局契税征收风险探究 |
3.4 海淀地税局契税风险的措施与对策 |
4 结论及建议 |
4.1 上级机关加强调研力度, 出台合理的税收政策, 解决目前突出的问题。 |
4.2 整合资源, 优化系统。 |
4.3 加强各税种之间联动机制, 促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发展。 |
(4)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比较研究与我国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3 国内外现有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难点及创新点 |
2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理论基础与我国发展现状 |
2.1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
2.1.1 产权的定义和内涵 |
2.1.2 科斯定理及其理论内涵 |
2.2 住房过滤模式与梯度消费理论 |
2.2.1 住房过滤效应 |
2.2.2 梯度消费理论 |
2.3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涵义与发展现状 |
2.3.1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基本含义及其优越性 |
2.3.2 共有产权保障房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 |
2.3.3 共有产权保障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
3 美国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住房模式 |
3.1 美国共有产权保障模式概述 |
3.2 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模式下的补贴策略 |
3.2.1 分享增值收益贷款(Shared Appreciation Loans) |
3.2.2 补贴保留(Subsidy Retention) |
3.2.3 补贴模式间的比较 |
3.3 公共资助下共享权益住房的补贴来源 |
3.3.1 联邦组团基金(Federal Block Grant) |
3.3.2 住房信托基金(Housing Trust Fund) |
3.3.3 包容性分区(Inclusionary Zoning) |
3.3.4 其他补贴类型 |
3.4 美国经验的启示 |
4 英国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住房模式 |
4.1 英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概况 |
4.1.1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2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地域差异 |
4.2 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模式下的保障性计划 |
4.2.1 共有产权计划(Shared Ownership) |
4.2.2 新居者有其屋计划(New Homebuy) |
4.2.3 帮助购买计划(Help to Buy) |
4.3 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模式 |
4.3.1 低成本的住房产权市场(Low-Cost Home-Ownership) |
4.3.2 共有产权与共享收益模式的比较分析 |
4.4 英国经验的启示 |
5 不同供应方式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经济效用比较分析 |
5.1 实物补贴模式的经济效用分析 |
5.2 货币补贴模式的经济效用分析 |
5.3 基于住房过滤模型的共有产权保障模式 |
6 我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制度设计 |
6.1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定位与模式设计 |
6.2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住房与补贴来源 |
6.3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定价与产权比例设定 |
6.4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 |
6.5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维修养护机制 |
6.6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监督管理机制 |
6.7 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其他制度设计 |
7 结论和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局限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专家调查问卷 |
附录2:专家调研分析报告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5)国际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1 公共住房的定义 |
1.2.2 公共住房金融 |
1.2.3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1.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住房金融与公共住房金融相关文献 |
2.1.1 美国住房金融和公共住房金融文献 |
2.1.2 新加坡住房金融和公共住房金融文献 |
2.1.3 香港地区住房金融和公共住房金融文献 |
2.1.4 德国住房金融和公共住房金融文献 |
2.1.5 日本住房金融和公共住房金融文献 |
2.2 公共住房金融理论相关文献 |
2.2.1 住房金融体系理论 |
2.2.2 经济学分析 |
2.2.3 三市场过滤模型 |
2.3 研究空白 |
第三章 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理论 |
3.1 住房金融 |
3.1.1 住房金融定义 |
3.1.2 住房金融的特性 |
3.1.3 住房金融体系 |
3.2 公共住房金融 |
3.2.1 公共住房金融定义 |
3.2.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3.2.3 公共住房金融与公共住房财政政策 |
3.3 公共住房的相关理论 |
3.3.1 经济学分析 |
3.3.2 三市场过滤模型 |
第四章 美国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 |
4.1 公共住房金融概述 |
4.1.1 公共住房金融的主要内容 |
4.1.2 公共住房资金的筹集方式 |
4.1.3 公共住房金融的运作模式 |
4.1.4 公共住房计划 |
4.2 公共住房政策目标 |
4.3 公共住房的金融政策沿革 |
4.3.1 1930年以前(萌芽阶段) |
4.3.2 1930~1970(国家兴建型——建设补贴) |
4.3.3 1970~1990(住房补贴型——房租补贴) |
4.3.4 1990至今(住房金融型——开拓二级市场住房融资) |
4.4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框架 |
4.4.1 住房金融体系 |
4.4.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4.5 公共住房管理机构 |
4.5.1 联邦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 |
4.5.2 联邦住宅管理局(FHA) |
4.6 公共住房金融机构 |
4.6.1 吉利美(Gennie Mae,GNMA) |
4.6.2 房利美(Fannie Mae,FNMA) |
4.6.3 房地美(Freddie Mae,FHLMC) |
4.6.4 退休军人管理局(the Veterans Administration,VA) |
4.6.5 联邦住房银行系统 |
4.6.6 公共住房金融机构监管 |
4.7 公共住房金融工具 |
4.7.1 联邦低息贷款(FHA担保抵押贷款) |
4.7.2 住房抵押贷款 |
4.7.3 低收入住宅返税(LIHTC) |
4.7.4 MBS债券 |
4.7.5 MBS担保 |
4.8 启示 |
第五章 新加坡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 |
5.1 公共住房的概述 |
5.1.1 公共住房法律沿革 |
5.1.2 公共住房政箫目标 |
5.1.3 公共住房运作摸式 |
5.1.4 公共住房金融的主要内容 |
5.1.5 公共住房融资模式 |
5.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5.2.1 公共住房金融框架 |
5.2.2 公共住房管理机构 |
5.2.3 公共住房金融机构 |
5.2.4 公共住房金融工具 |
5.3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模式特点 |
5.3.1 公共住房财政资金筹集特点 |
5.3.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特点 |
5.4 启示 |
第六章 香港特区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 |
6.1 公共住房的概述 |
6.1.1 公共住房政策目标 |
6.1.2 公共住房的运作模式 |
6.1.3 公共住房金融的主要内容 |
6.1.4 公共住房的融资模式 |
6.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6.2.1 公共住房金融框架 |
6.2.2 公共住房管理机构与金融机构 |
6.2.3 公共住房金融金融工具 |
6.3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模式特点 |
6.3.1 公共住房资金筹集模式特点 |
6.3.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特点 |
6.4 思考 |
第七章 德国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研究 |
7.1 公共住房金融的概述 |
7.1.1 公共住房政策目标 |
7.1.2 公共住房的运作模式 |
7.1.3 公共住房金融的主要内容 |
7.1.4 公共住房的融资模式 |
7.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 |
7.2.1 公共住房金融框架 |
7.2.2 公共住房管理机构 |
7.2.3 公共住房金融机构 |
7.2.4 公共住房金融工具 |
7.3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模式特点 |
7.3.1 公共住房财政资金筹集特点 |
7.3.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特点 |
7.4 启示 |
第八章 日本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 |
8.1 公共住房金融概述 |
8.1.1 公共住房金融的主要内容 |
8.1.2 公共住房融资模式 |
8.1.3 公共住房金融的运作模式 |
8.2 公共住房政策目标 |
8.3 公共住房金融政策沿革 |
8.3.1 公共住房立法 |
8.3.2 政策性住房机构沿革 |
8.4 公共住房管理机构 |
国土交通省住宅局 |
8.5 公共住房金融机构 |
住宅金融支援机构(JHFA) |
8.6 公共住房供应机构 |
都市再生机构(UR) |
8.7 公共住房金融工具 |
8.8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模式特点 |
8.9 启示 |
第九章 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模式特点总结 |
9.1 公共住房资金筹集模式特点 |
9.1.1 合同储蓄模式 |
9.1.2 市场融资模式 |
9.1.3 强制储蓄模式 |
9.2 公共住房金融体系特点 |
9.2.1 通过银行机构补贴利息 |
9.2.2 通过特定基金补贴利率 |
9.2.3 通过减税补贴利息 |
9.2.4 政府支持的住房储蓄计划 |
9.2.5 政府提供保证或担保 |
9.2.6 直接资助购房资金 |
9.2.7 国有住房银行 |
第十章 我国保障性住房财政筹资模式选择 |
10.1 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概述 |
10.1.1 保障性住房的分类 |
10.1.2 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模式 |
10.1.3 保障性住房的三市场过滤分析 |
10.2 现行的融资模式的问题与不足 |
10.2.1 中央政府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主导地位缺失 |
10.2.2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过度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 |
10.2.3 保障性住房现有的建设资金来源导致住房保障效果欠佳 |
10.2.4 保障性住房的现有融资渠道的融资效果欠佳 |
10.2.5 现行的融资模式导致监督无效 |
10.2.6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缺乏行之有效的长期、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 |
10.3 我国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中的责任和义务 |
10.4 保障性住房筹资模式模式选择 |
10.4.1 筹资模式选择的效应分析 |
10.4.2 户型选择的效应分析 |
10.4.3 新筹资模式且中小户型的效应分析 |
10.4.4 筹资模式 |
第十一章 我国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构建 |
11.1 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概述 |
11.2 构建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必要性 |
11.3 保障性住房金融政策选择 |
11.4 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选择 |
11.5 保障性住房金融机构选择 |
11.6 保障性住房金融的金融工具选择 |
11.7 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架构 |
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来源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2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点 |
2.1 房地产行业典型特征 |
2.2 房地产市场供求分析 |
2.3 我国房地产市场失灵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
3.1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
3.2 部分发达国家(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
3.3 本章小结 |
4 我国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 |
4.1 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与利用 |
4.2 土地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机制 |
4.3 土地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房地产调控的金融政策 |
5.1 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机制 |
5.2 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与问题分析 |
5.3 金融政策调控房地产价格效果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房地产调控的税收政策 |
6.1 税收政策的作用机制 |
6.2 我国当前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探析 |
6.3 税收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7 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 |
7.1 调控原则与手段 |
7.2 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 |
7.3 健全金融调控政策 |
7.4 规范土地调控政策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7)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房地产税收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
一、房地产税收的概念和作用 |
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
第二节 研究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一、研究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将有利于确保房地产税收的稳定性 |
二、WTO的涉税原则要求我国加快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改革 |
三、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是抵制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经济杠杆 |
第二章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一、中国房地产税收的起源和初步发展 |
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
第二节 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现状及房地产税收最新改革动向 |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
二、我国目前各房地产征税环节征收的税种 |
三、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目录 |
四、2008年—2009年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最新改革动向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房地产税收制度考察和最新发展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
一、美国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
二、加拿大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
三、澳大利亚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
四、日本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 |
五、中国香港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
第二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房地产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
二、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完整、重保有轻流转 |
三、坚持“少税种、宽税基、低税率”的税负原则 |
四、税率设置灵活且计税依据明确 |
五、税收征管措施严格 |
六、运用税收法律制度杠杆对低收入购房者给予税收优惠或补贴 |
第四章 从房地产纳税人实际税负分析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现存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实务及操作案例 |
一、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房地产税负 |
二、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实际房地产税负 |
三、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在房地产租赁过程中的实际房地产税负 |
第二节 我国房地产税收常见的逃税及避税手段 |
一、我国房地产纳税人逃税主要手段 |
二、我国房地产纳税人常见避税实例 |
第三节 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现存的问题和弊病 |
一、现行房产税收立法层次偏低且税收法规多变 |
二、房地产税不是地方税主体税种难以满足房地产区域性特点 |
三、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仍保持“重交易,轻保有”格局 |
四、房地产税种税基交叉存在重复征税 |
五、课税范围过窄且免税范围过宽 |
六、计税依据较不合理背离房地产税收本质 |
七、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完全统一 |
八、税费界定不明导致税收调节作用弱化 |
九、与房地产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税收征收配套措施不完善 |
十、税务机关征管制度存在缺陷 |
十一、房地产税收程序法存在的不足 |
十二、对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普及范围小 |
第五章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想 |
第一节 提高房地产税收立法层次并确立房地产税主体地方税种地位 |
一、提高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 |
二、合理赋予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税的立法权和管理权 |
三、逐步确立房地产税在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
第二节 建立健全的贯穿房地产各环节的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 |
一、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取得环节税收法律体系 |
二、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开发投资环节税收法律体系 |
三、建立健全的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法律体系 |
四、建立健全的房地产转让环节税收法律体系 |
五、建立健全的房地产收益环节税收法律体系 |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现行房地产收费制度并加快其立法 |
一、加强房地产收费制度立法实现房地产收费法制化 |
二、规范政府行政机关收费行为 |
三、通过费改税手段完善现行房地产收费制度 |
第四节 以渐进方式统一开征物业税 |
一、在房地产保有环节采取渐进式推进建立物业税 |
二、发展物业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并将其立法层面提高至法律 |
三、统一界定物业税纳税主体 |
四、适当调整物业税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
五、将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
六、科学设置物业税税率 |
七、合理设置物业税起征点 |
八、目前开征物业税的障碍 |
第五节 合理设置房地产税种 |
一、设置房地产闲置税 |
二、设置租金税 |
三、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
第六节 进一步统一内外两套房地产税制 |
一、境内外纳税人适用统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
二、统一境内外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扣除基数 |
三、加强对纳税人境外房产的征税力度缩小税收差距 |
四、使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颁布程序更公开透明 |
第七节 灵活设置房地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
一、设置灵活且富有弹性的房地产税率 |
二、合理确定计税依据 |
第八节 建立健全相应的房地产税收征管辅助制度 |
一、建立健全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 |
二、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制度 |
三、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定价制度 |
第九节 依据科学发展观对房地产税收进行合理的结构性减免补助 |
一、通过税收补助与减免鼓励开发商生产政府需要的房地产产品 |
二、在流转与交易环节对购房者及有房者进行税收补贴与减免 |
第十节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控管和监督体系 |
一、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税控体系 |
二、完善房地产税收监督法律体系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社会保障理论研究 |
二、国外住房保障相关研究综述 |
三、中国住房保障相关研究综述 |
四、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领域 |
第三节 几个概念的界定 |
一、住房保障 |
二、住房政策 |
三、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逻辑框架 |
第五节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理论研究 |
第一节 税收干预住房保障的合理性 |
一、住房保障领域的市场失灵 |
二、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效率和公平分析 |
第二节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定位 |
一、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内涵 |
二、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目标 |
三、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对象 |
第三节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住房估价模型的影响 |
一、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新房估价影响的理论分析 |
二、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二手房估价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四节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居民住房需求函数的影响 |
一、影响住房需求的因素 |
二、住房需求函数 |
三、税收对住房需求函数的影响 |
第五节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作用机理 |
一、住房梯度消费理论和住宅过滤模型 |
二、住宅过滤模型应用的前提条件 |
三、税收政策与住房保障的契合 |
第三章 国外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及评价 |
第一节 美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一、美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 |
二、美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评价 |
第二节 德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一、德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 |
二、德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评价 |
第三节 日本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一、日本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 |
二、日本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评价 |
第四节 英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一、英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 |
二、英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评价 |
第五节 瑞典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一、瑞典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分析 |
二、瑞典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评价 |
第六节 各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中国的借鉴 |
第四章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背景 |
第二节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现状 |
一、当前主要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 |
二、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特点 |
第三节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住房价格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税收对新房市场价格的影响分析 |
二、税收对二手房市场价格的影响分析 |
第四节 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对住房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宏观角度的收入与住房需求关系 |
二、微观角度的收入与住房需求关系 |
第五章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优化改革 |
第一节 当前“住宅过滤”的障碍 |
一、新房市场供应体系不合理 |
二、二手房供给不足 |
三、居住偏好的非理性 |
第二节 中国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优化改革 |
一、对开发商开发新房的税收政策 |
二、对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 |
三、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税收政策 |
四、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实行税收优惠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基于效率与公平的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0.1 选题原因 |
0.2 几个基本概念 |
0.3 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一章 相关文献综述 |
1.1 作为制度评价标准的效率与公平 |
1.2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脉络 |
1.3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分析方法及其在住宅研究中的应用 |
1.4 我国学者关于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的探讨 |
第二章 住房的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效率与公平比较 |
2.1 住宅市场效率与住房社会公平 |
2.2 政府干预实现住房社会公平的条件 |
2.3 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不同组合的效率比较 |
2.4 直接干预与间接调控的效率与公平比较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主要住房发展模式比较 |
3.1 住房发展模式分类 |
3.2 效率优先型住房发展模式 |
3.3 效率公平兼顾型住房发展模式 |
3.4 公平优先型住房发展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的演进与绩效评价 |
4.1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从平均主义到效率优先 |
4.2 我国城镇商品住宅开发模式:“摸石子过河”的发展逻辑 |
4.3 我国城镇住宅市场效率评析 |
4.4 我国城镇住宅价格高企的必然性 |
4.5 我国城镇住房社会保障政策的演进与绩效评价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有效住宅市场的制度条件与市场环境 |
5.1 有效住宅市场的产权基础 |
5.2 我国城镇土地产权制度与市场效率 |
5.3 我国城镇公共住宅与市场住宅相融的产权安排 |
5.4 从交易费用看我国城镇商品住宅开发经营模式的合理性 |
5.5 信息与住宅市场效率 |
5.6 “大股东效应”与我国城镇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选择与政策取向 |
6.1 我国城镇住房发展应坚持的原则 |
6.2 我国城镇商品住宅开发经营模式选择 |
6.3 我国城镇住房社会保障模式选择 |
6.4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金融体系 |
6.5 我国城镇住房发展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与边界 |
主要研究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当前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现状 |
(一)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概况 |
(二)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特点 |
(三)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城市发展状况与特征 |
二、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经济分析 |
(一)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市场分析 |
(二)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 |
三、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分析 |
(一)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土地政策调控分析 |
(二)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分析 |
(三)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财税政策调控分析 |
四、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调控措施与对策 |
(一) 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对长三角区域房地产的影响 |
(二) 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的区域调控措施与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个人售房一年内再购房可免税(论文参考文献)
- [1]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D]. 孙瑾瑾. 上海海关学院, 2018(07)
- [2]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研究[D]. 张洁. 安徽大学, 2016(10)
- [3]优化税收环境 提高征管质效——北京市海淀地税局契税风险管理的探究与思考[J]. 霍爱英. 同行, 2016(06)
- [4]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比较研究与我国制度设计[D]. 邓雨婷. 浙江工业大学, 2014(07)
- [5]国际公共住房财政与金融体系实证研究[D]. 殷燕. 北京邮电大学, 2012(01)
- [6]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D]. 姜建. 华中科技大学, 2012(09)
- [7]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D]. 李佳融. 复旦大学, 2009(S1)
- [8]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研究[D]. 杨绍媛. 山东大学, 2008(02)
- [9]基于效率与公平的我国城镇住房发展模式研究[D]. 彭晓华. 暨南大学, 2007(02)
- [10]当前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发展研究[D]. 王艳. 东北师范大学, 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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