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西方近代政治分权的三大力量(论文文献综述)
王卫兵[1](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指的是长期以来在党组织内部形成的且应该具备的关于廉洁的理论、作风、制度以及党员关于廉洁的态度、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总和,归属于党内优秀政治文化,引领着整个社会的廉洁风尚。中国共产党的廉洁文化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社会价值文化,更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它是对全体党员的道德要求、价值规范和政治约束,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文化支撑。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引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廉洁价值的高度重视,而且也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廉洁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一直以来是古今中外所探讨的社会命题。古希腊哲学家将廉洁看作是一种“善德”或者“正义”的价值理念,赋予其理性意义。古罗马思想家们从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确保掌权者的廉洁品行,并从“性恶论”“自私论”的人性假设出发,逐渐开辟出一条依靠法律、制度、分权制衡来约束人们腐败行为的文化路径。中国传统廉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两大源头。中国传统廉洁文化中蕴含着“以德养廉”、“以法促廉”、“勤政为民”、“崇俭戒贪”等丰富的廉洁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廉洁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基因”。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主要展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的廉洁思想当中,成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又一思想渊源。实现“正本清源”、“返本开新”,就是要以这两个源头为依据,不断挖掘出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廉洁观念,以彰显传统廉洁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廉洁观的当代价值。改革开放以来,依托于两个理论源头和优秀的党内政治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不断开拓出新的理论和实践境界,形成了一些新的廉洁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加深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思想理论内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取得了显着效果,勾画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发展框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取得了显着的发展成就,但是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种种诱惑,一些党员、干部开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背弃了党的宗旨,逐渐沉浸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中不能自拔,一步一步滑向贪污腐化的深渊,沦为党和国家的“蛀虫”和人民的公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信仰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因此,本文在直面问题的基础上,以铲除腐败为导向,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为目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一、导论;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状况;五、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六、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七、结语。本文的导论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第二部分是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包括国内研究现状和国外研究现状。第三部分是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四部分是创新之处和研究难点。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本章首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相关概念进行了解析,探讨了廉洁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等概念的理论内涵,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与廉政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与社会文化等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和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形成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直接理论来源。第三,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本质属性,即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社会价值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第四,阐释了中国共产廉洁文化所具有的鲜明特点,包括人民性、民族性和先进性。第二章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本章首先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根据政党文化结构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分为“三层次”“两类型”。“三层次”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物质层次、规范层次和精神层次,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经”。“两类型”指的是党员廉洁文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文化,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纬”。经纬结合,构成了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基本轮廓。其次,归纳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在党和国家治理中所发挥的功能,即教育引导、优化创新、批判矫正和调控维护。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状况。按照“经验总结-问题归纳-原因分析”的研究路径,本章首先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包括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正风肃纪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品质、重视制度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明确党委和纪委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责任。其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信仰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第三,按照思想观念、反腐制度、权力运行和经济利益的分析视角,剖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问题所产生的原因。第四章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选取世界上具有典型特征的政党、国家和地区,从正反两反面总结了这些地方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以揭示其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启示意义。首先总结了中国国民党(反面典型)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及教训。其次阐释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香港地区(与中国大陆同属儒家文化圈)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分析了世界上最清廉国家丹麦、芬兰、瑞典(正面典型)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第五章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发展目标,从教育、制度、监督、利益四个维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方略。本章第一部分提出要加强党员廉洁教育。包括加强廉洁教育主体建设;推进廉洁教育客体建设;丰富廉洁教育内容;创新廉洁教育方式;优化廉洁教育环境;实现廉洁教育的制度化。本章第二部分提出要加强廉洁法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完备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本章第三部分提出要完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有力的执行机制;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本章第四部分提出要妥善处理党员干部正当权益与廉洁自律的关系。包括完善党员干部财产公示公开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合理利益保障与激励机制;打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概况总结,归纳了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相关展望。
雷小华[2](2018)在《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及时掌握东盟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一般动态和基本特征,从而为国家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积极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本文主要是以海洋权益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为重点分析对象,在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以及各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一般规律与执法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和相关概念的理论内涵和界定。重点分析海洋权益、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界定及联系与区别。指出海洋权益是国家管辖海域内,或者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但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海权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战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谋略。海权建设和海洋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维护依赖于海洋战略的成功实施。二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重点分析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目的、策略、主要行动与举措等等,探索找出南海周边各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从而为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特定的国家制定特殊性对策,实施“一国一策”等。三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执法体制。重点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海洋执法力量与执法部门间的关系与协调等内容,同时分析其优缺点并总结其各自特征。四是对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国家国情不同,其海洋权益维护也各具特色,但他们也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包括各国海洋战略目标各有侧重、目的不谋而合、手段与策略大致相似,各国都非常重视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但各国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亟须提升。
古嵘辉[3](2017)在《澄清一种有根据的牵强类比——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区别研究》文中指出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由于人们的类比式修辞活动而经常发生联系甚至是被相互混淆,但二者有不一样的特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力制衡的特点包括:制衡涉及多个权力、制衡是一种稳定的动态平衡、不同权力之间势均力敌、不同权力相互协调与促进。而权力制约的特点则包括:制约涉及的权力数量不确定、制约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制约既可能来自外部也可能来自权力本身、实施制约的个体属性不确定、起制约作用的主体相对弱小。明确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的区别既有利于二者理论体系的各自发展,更有利于明确我国有关权力制约的制度应如何完善。
周晓涛[4](2016)在《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为直接的理论起点和行动指南,在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准确把握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理论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理论航标。本论文通过梳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渊源和历史演变,分析马克思法哲学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以及当代“依法治国”境域中的时代意义,从背景、内涵、本质、价值等方面对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体系和时代价值做了较为完整的呈现,并据此明晰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的历史使命,以期对当前我国的“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提供现实的理论指导。本论文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形成发展。通过简单介绍西方传统法哲学思想,分析马克思对它们的扬弃,阐明马克思法哲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理论继承与创新。梳理了马克思从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哲学逐渐转向唯物主义法哲学,直至正式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理论形成过程,以及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得到检验发展的历史过程。第二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论文借鉴公丕祥教授的观点,从哲学研究的视域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分为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三个组成部分。本体论探讨马克思所指法的实在性问题,价值论研究马克思所指法的合理性问题,方法论揭示马克思法哲学主要的研究方法。第三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本质特征。通过与各种思潮的比较分析,提出马克思法哲学的内在本质就是其法哲学的实践性、批判性和人民性。并将分析的视角置于当代背景之下,着力于阐释在当代境域中如何正确领会和把握马克思法哲学的本质特征,从而正确指导我国的“依法治国”。第四部分,论述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时代意义。这部分内容旨在彰显马克思法哲学的实践价值。论述了现代法哲学的发展以及在比较中分析了马克思法哲学的当代价值。并结合我国的法治实践和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在马克思法哲学的立场上提出“依法治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完成当代境域中马克思法哲学的价值呈现。
张敏[5](2016)在《民国初期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研究(1912-1928)》文中提出民国初期(1912-1928)处于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传统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期,而今天我们仍处于“历史的三峡”中,转型尚未完成,今天和百年前的国家建设应该具有共性,央地权力关系在历史上为何、何时、如何写入宪法?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央地关系如何配置才能更好服务于现代国家建设?这是本文探究的主旨。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央地权力关系,央地权力关系的实质是权力聚散,央地权力的合理配置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前提,央地权力配置不合理就会陷入权力聚散循环的困境。中国历史上除了短暂的藩镇割据,长期实行传统的中央集权制。央地权力配置不出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两种模式,陷入“集权-分权-集权”的权力聚散循环。清末“历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西碰撞,国门洞开,清帝国处于世界格局中,出现从传统专制社会向民主共和社会过度的转型期。转型期的央地权力关系发生了两个变化:第一,由于中央政府软弱,地方势力在应付内忧外患的过程中逐渐成长并强大,现代化的主导权发生了转移,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移。第二,大变局下的中西会通,使国人面临传统和现代的双重话语选择,国家结构形式亦如此。西方民主政治理论引入中国,央地关系中出现了联邦制、地方自治、省宪法等新理论。近代中国央地权力关系的症结在于中央政府的衰弱化和政治重心的缺乏,故而重建政治重心是近代中国的一个主题。民初央地权力聚散的过程是寻找、重新发现中央权威,进行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对于具有中央集权传统的中国而言,清末民初关于央地权力聚散的理论纷争和政治实践实际上是这一传统的延续。为了重新聚集权力,清政府实施新政,但其政治制度已经落后于大众参与的需求,中央政府权威难以重建,无法实现有效的现代变革,地方势力以辛亥革命的形式掌握了现代国家建设的领导权。民国初创,南京临时政府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国家统一,相比统一而言,央地权力关系不是这一时期的调整重点。且临时政府存在时间非常短,根本来不及调整央地权力关系。南京临时政府缺乏权威、难以聚集权力,没有完成建设独立统一的现代国家的任务。面对民初中央政府在行政、财政和军事方面的危局,理论界展开了集权与分权的论争,并对民初制宪形成影响。袁世凯政府进行了权力聚集的改革。省制是关于央地权力的制度安排,针对民初的省制论争,袁世凯政府首先把省制改革作为调整央地权力关系的突破口,这是地方制度法定化的初次尝试。随后,进行财政和军事集权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该时期中央政府权力聚集状态达到民国时期的最高点。但因袁世凯采取了传统集权手段进行现代国家建设,遭到了地方势力的反弹和抵抗,在集权失败后,袁世凯走上了帝制的不归路。袁世凯的死亡导致中央权力聚集的过程被中断,失去了政治权威的国家进入军阀割据的时代。军事强人袁世凯集权的失败证明了依靠强制力的央地权力安排是不可行的。军绅政权下,军事左右政治,出现政治区域化,央地权力关系失序。军人干政的结果是政争不断、宪法虚置,权力决断,证明军阀无力领导现代国家建设。在该时期,地方制度在历史上第一次入宪,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对央地权力聚散关系作出了合理科学的配置,但是该宪法并没有付诸实施,实践中的联省自治和省宪运动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权力。在国家转型期,现实的政治整合需要集权,而理想的民主政治需要分权,就导致了文本与宪法的悖离,说明了转型期立宪政治对央地权力安排的乏力。央地权力配置模式除了传统集权和地方分权外,还有孙中山先生提出的第三种方案,即威权政党统摄下的均权制。该方案不同于袁世凯时期的传统集权模式和现代立宪政治下的分权模式,均权制按照事物性质而非权力多少对央地权力进行配置,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集权与分权的缺陷。该思路兼具传统与现代,政党集权适应了中央集权的中国传统资源,有利于中央政府权力聚集,而均权制则体现了立宪政治的现代性,能够合理配置央地权力。政党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中介力量,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一种缓冲地带,在央地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可以通过政党进行理性协商并达成妥协,把革命的力量消解在议事机构内部。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后,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是按照党国体制安排央地权力关系的。国民党背离了孙中山以党建国,还政于民的道路,没有建成集权政府,共产党因注重党建最终胜出,完成了现代国家建设任务。党国体制下的央地权力安排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均衡,体现了转型期政党政治对央地权力安排的合理应对。国家转型期,央地权力聚散关系受到诸多因素影响陷入困境中,困境的克服应以建设现代集权国家为主,并实现地方自治下的民主参与。未来央地权力关系的发展应由政党国家走向宪制国家,央地权力的良性配置应从注重权力支配走向法治均衡,从注重静态规范走向文本与实践相结合的动态平衡,从权威与民主的单方偏好走向权威与民主的动态平衡。
刘小红[6](2016)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一种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农业保险理应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和保护必不可少的制度。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然要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适当干预,而给予财政补贴则是政府干预的有效方式。文章遵循“问题提出-本质探寻-价值分析-困境检视-制度构建”的逻辑主线,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内涵、历史发展、理论基础、核心价值以及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现实困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分析梳理国内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力求找到一条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路径和运行规则。最后,通过对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分析与反思,回归到中国语境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具体构建问题上来。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总共分为七章。第一章首先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范畴及制度历史进行了研究和考察。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概念是本文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相关概念如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进行归纳,总结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政策性、强制性和普适性的特征,以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行政属性和市场矫正属性;第二部分对我国古代及近代、现代的农业保险及财政制度进行了梳理。指出早在我国奴隶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农业保险及进行风险防御的意识萌芽。到了封建社会及近代社会时期,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新中国时期,政府主导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变迁。力图挖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历史依据。第二章从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角度等多维视角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寻找理论依据。本章是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和阐述,回答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问题。第一部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性,指出农业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市场失灵现象,而对农业保险实施财政补贴是克服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加强农业产业保护、保障农民福利的必要措施。第二部分从伦理学角度思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提出农业保险具有利他性,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是保护弱势群体和追求实质正义;第三部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由于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面对风险更是无所适从,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则是风险社会下,政府为保障农业稳定和金融稳定采取的干预措施之一;第四部分分别从“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和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第三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核心价值在于对农业保险人投保人的权利保障和农业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安全保障。第一部分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具有对农业保险投保人的权利保障价值,具体包括生存权保障、发展权保障以及财产权保障价值。本文认为,首先,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不仅是强调人性尊严的宪法的价值追求,也源于福利国家思想。文章指出政府不仅负有保障公民生存权的职责,也具有保障弱者生存权的义务和能力。其次,从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角度分析,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保障农民人格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为保障和实现农民发展权——经济发展权而生。是政府正视农民的经济需求而做出的制度回应。再次,本文认为财政补贴体现了从国家财产权到农民财产权的让渡,是履行国家职能的需要,也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需要;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另一核心价值即农业经济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农业是基础性产业,但同时也是弱质性产业。农业生产不仅容易被自然条件所左右,还易受到一国政治体制、经济政策、法律制度等的影响;不仅会受到国内其他产业的冲击,也会受到国际相关产业冲击。农业保险正视了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将这种风险发生带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损失予以分散化,而财政补贴是一项积极的经济政策,它正视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促使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会促使农业生产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第三部分论证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价值,本文认为我国粮食安全受到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农业保险属于“绿箱”政策,以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为目的的财政补贴手段,有利于保障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第四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业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产业安全面临国内和国际多重挑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施,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为其他产业运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和安全保障。第四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作了剖析。文章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资金保障困境、效率困境、公平困境、监管困境。并分别对各种困境的表现和原因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第一部分从资金保障角度对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供给和需求存在不对应情况,既有预算等制度参与社会分配缺失的客观因素,也有相关政府怠于行为的主观因素;第二部分对效率困境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财政转移支付效率低下、程序复杂、监管低效率问题,其源于制度因素、部门利益因素和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的因素。财政转移支付造成的资金流动低效根源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农业保险牵扯到政府、保险机构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三方面的利益,部门利益追求、复杂的运作和高昂的成本容易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监管机构不独立,监管方式不配套也易导致效率低下;第三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公平困境进行了剖析,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程序设计上存在不足;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监管困境,文章分析了监管的内容、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导致产生监管困境的原因。监管立法缺失、监管体系混乱、监管机构的“经济人”属性等都是监管困境产生的因素。第五章就当代各国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和分析。本章对目前开展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的国家的模式进行了归纳。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有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差别化管理模式和国家重点扶持模式。分析比较各国的主要模式,对我国的启示有二:其一,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进行政策、道德约束的效果不佳,法治化才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我国应立法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其二,各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模式的选择都是该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状况决定的。现行各国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不能说孰优孰劣,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基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应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之路。第六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讨。这是建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前提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进行了探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是一种贯穿于农业保险补贴始终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体现了农业保险补贴立法者、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坚持弱者保护理念和公共服务理念。两种理念贯穿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始终;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阐释,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遵循收入保障原则、补贴公平原则、补贴效率原则;第三部分论证分析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模式。借鉴国外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成功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总体模式应采“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四位一体组织架构模式,着力构建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的全方位的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体系。补贴方式应采取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再保险、农业风险基金等,补贴标准不能一概而定,而是因地制宜,视不同方式、不同区域和不同阶段而定。第七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制度构建和完善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做了阐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作为国家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其补贴适用主体范围应具备合理性、正当性。扩大或缩小主体范围都是不适宜和不可取的。能够作为农业保险补贴的适用主体,其前提必须是参与农业保险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标的属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范围等,并且提出鉴于现代农业生产风险的特殊性,将市场风险纳入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范畴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二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探讨,指出应从预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和农业风险基金制度入手,保障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吸收农业保险双方主体参与有关农业保险财政预算,构建参与式预算法律机制。通过实现预算决策的公平、准确,最终保障补贴资金来源的稳定。其次,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法律责任制度也是保障财政预算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必要措施。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从税收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化,扩大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范围、扩大农业保险人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实行区域差别税率,在农业风险基金制度方面,以“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作为全国性的农业风险基金名称。设立理事会,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营运。理事会成员由农业保险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农业、财政、发展改革、保监会、省区、保险业代表、农民代表及保险与风险管理专家;第三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问题进行了论证。本文认为,为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可以通过优化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实现。鉴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的作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此应该有所作为。绩效预算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理念和财政民主化背景下,追求政府资金效率的一种预算管理方式。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保障来看,应出台专门性绩效预算立法,主体制度——绩效预算评价制度,配套制度如:会计制度、绩效审计制度、绩效预算改革激励机制等也必不可少;第四部分就公平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阐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所追求的“公平”是一种实质公平,是起点不公平下的结果公平。并且,这种“公平追求”已经转变为对“弱者”的保护。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法规中的“弱者保护”不仅是保护“农业生产者”这个弱者,更是保护农业这个“弱者”。农业保险活动中的弱者具有相对性,这里要考虑地区差异、民族差异、经济实力差异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最终目的本就是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农业发展稳定和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责法定化、分别赋予农业投保人和保险人农业风险保障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权及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差异型补贴机制是解决补贴公平困境的有力保障;第五部分就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安全、公平、平等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制度的目标,建立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稳定性的监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下的农业保险监管部,制定合理的监管规则和具体的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审计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是破解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困局的必由之路。
李形[7](2015)在《在“相互依存式主导权”和世界秩序重塑下解读中国梦》文中提出本文旨在通过建构"相互依存式主导权"的理论来理解和解读中国梦。以新兴国家为代表的"第二世界"正以"相互依存式主导权"重塑着当今世界秩序。"相互依存式主导权"理论主张现行世界体系的主导权结构,包括价值、财富和体制应与新兴世界秩序相互依存、共生。当前,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际秩序出现结构性松动,现行世界秩序下的主导权体系需要依靠新兴国家的制度供给才能满足其对合法性护持的需求。尽管"相互依存式主导权"并非以单一的国家或国家联盟为国际政治权力的核心,也不追求在单一国家或国家联盟基础上的普世规范和价值,更不试图凭借新兴国家的制度供给形成替代性的主导权结构,但这并不意味着主导权的缺位,而是以一种"相互依存"的形式存在于世界秩序中。在"相互依存式主导权"的视角下解读中国梦,必须跳出中国的层次探求中国梦的内涵和实质,即中国梦同美国梦、欧洲梦一样,均已超越了"自我的梦"而嵌入地区和世界政治变迁的过程中,成为世界秩序演进的一部分。
段金生[8](2014)在《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学术史认知》文中指出晚清以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形态,影响及于民国政治。缘于复杂的国内外政治及地域诸多因素,传统的中央集权被逐渐分解,发展成为有研究者所言的"内外皆轻"的形态。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军事权势的转移成为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重要变量,古代中国政局失序形态下出现的政治区域化景象再次在晚清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
董小燕[9](2014)在《从“拿破仑专制”到“波拿巴式民主”——近代法国帝制的政治特性思考》文中提出大革命后,法国先后出现了由同一个波拿巴家族执掌两个帝国政体:拿破仑第一帝国和拿破仑第二帝国。两个波拿巴的帝国事业成绩不俗,于法国历史发展贡献卓着,对法兰西特性的建构也影响深远。就帝国治理方式而言,两个波拿巴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微妙的差别,走出了一条从"拿破仑专制"到"波拿巴式民主"的奇特之路。第二帝国后期的由专制向自由的转变,主要是包括共和派、有自由倾向的帝国反对派和工人运动三大力量倒逼所致,但与拿破仑三世的明智让步也有很大关系。"波拿巴式民主",或曰自由主义的改革则在客观上成了日后共和民主的前期操练,帝国的自由派,尤其是共和派日后也成长为第三共和国的中流砥柱。不过,帝国制下的"自由民主"并非西方经典意寓下的民主,民众得到的权利充其量只是某些社会权利的延伸,帝国的一些自由的制度安排也只是巩固政权的手段,而非自由目的本身。所以,"波拿巴式民主"可以定性为法国政治发展中专制向民主转变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时期。在工业化蓬勃发展的民主时代,帝国政体的命运终究是短暂的,第二帝国的很快崩溃就是明证。
段金生,贺江枫[10](2014)在《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学术史认知》文中认为晚清以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形态,影响及于民国政治的变迁过程。缘于复杂的国内外政治及地域诸多因素,传统的中央集权被逐渐分解,发展成为有研究者所言的"内外皆轻"形态。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军事权势的转移成为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重要变量,古代中国政局失序形态下出现的政治区域化景象再次在晚清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
二、影响西方近代政治分权的三大力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影响西方近代政治分权的三大力量(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研究难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概念解析 |
一、廉洁文化 |
二、廉洁文化“发展”与“建设”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 |
二、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观 |
三、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本质属性 |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社会价值文化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鲜明特点 |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人民性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民族性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先进性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 |
一、政党文化结构的理论分析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物质层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规范层 |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精神层 |
五、党员廉洁文化和党员干部廉洁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功能 |
一、教育引导功能 |
二、优化创新功能 |
三、批判矫正功能 |
四、调控维护功能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状况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
二、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 |
三、正风肃纪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品质 |
四、强调制度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根本性作用 |
五、明确党委和纪委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责任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 |
一、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 |
二、部分党员干部政治信仰迷失 |
三、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 |
四、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落后 |
五、部分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问题的成因 |
一、落后观念消极影响 |
二、反腐败制度不完善 |
三、政治权力运行失调 |
四、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 第四章 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 |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教训 |
一、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表现 |
二、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教训 |
第二节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
第三节 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
第四节 最清廉国家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丹麦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芬兰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三、瑞典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四、最清廉国家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廉洁教育 |
一、加强廉洁教育主体建设 |
二、推进廉洁教育客体建设 |
三、丰富廉洁教育内容 |
四、创新廉洁教育方式 |
五、优化廉洁教育环境 |
六、实现廉洁教育制度化 |
第二节 加强廉洁法规制度建设 |
一、建立科学完备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二、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
三、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 |
第三节 完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 |
一、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
二、实行有力的执行机制 |
三、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妥善处理党员干部正当权益与廉洁自律的关系 |
一、完善党员干部财产公示公开制度 |
二、健全党员干部合理利益保障与激励机制 |
三、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2)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 |
二、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重点难点 |
(四) 主要观点 |
(五) 主要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海洋权益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海洋权益的概念 |
二、海洋权益的基本特征 |
(一) 法律制度之上的确定性 |
(二) 客观存在状态上的稳定性 |
三、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区别 |
(二)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联系 |
四、海洋执法体制的概念 |
第三章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越南海洋概况 |
二、越南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1. 越南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2.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二) 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强化海洋权益意识 |
1. 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 |
2. 开展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常态化宣传 |
(三) 不断扩张海洋国土,不断宣示海洋主权 |
1. 不断攫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海洋国土 |
2. 在侵占的南海岛礁上进行各种活动以宣示主权 |
3. 通过立法将南海纳入其领海主权 |
(四) 加大国际石油开采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1. 利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岛争端国际化 |
2.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五) 千方百计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 |
1. 调整海上防卫体制 |
2. 大量采购先进海空武器装备,提升立体作战能力 |
3. 加强金兰湾建设,并向国际开放 |
(六) 频繁开展外交活动,推进南海争端国际化 |
1. 不断深化越美关系,谋求与美国进行军事合作以应对南海争端 |
2. 继续巩固与俄罗斯的关系,争取俄罗斯对越南南海主张的支持 |
3. 加强与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合作,增强日本的介入深度 |
4. 加强与印度的合作,把印度引进南海争端 |
5. 越南试图绑架东盟拉入南海冲突 |
三、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基线的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开展南海主权归属越南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研究 |
5. 关于海洋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加强海洋执法体制和执法力量建设 |
1. 越南涉及海洋执法管理的机构 |
2. 越南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 |
3. 越南海洋执法力量 |
(三)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1. 协调内容 |
2. 协调机制 |
(四)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
1.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优点 |
2.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
(五) 对我国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1. 尽快制定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
2. 完善我国的海洋执法合作机制 |
3. 不断改善和增强海洋执法力量 |
4. 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管理 |
5. 加强海洋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中越关系发展趋势及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一) 中越关系总体发展走向分析 |
1. 近期走向分析 |
2. 海上合作走向分析 |
(二)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1. 越南维护所谓的海洋权益的既定方针、政策不会改变 |
2.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五、结语 |
第四章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海洋战略目标——成为东亚海洋强国 |
二、海洋战略的目的——实现国家海洋利益 |
三、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开发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
(二) 加快岛礁建设,妄图换取“合法”地位 |
(三) 为争夺南海不懈进行国际努力 |
1. 菲律宾导演“南海仲裁案”闹剧 |
2. 利用舆论宣传,唱衰装“可怜” |
3. 妄图绑架东盟国家施压中国 |
4. 谋求引入域外势力制衡中国 |
(四)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五) 加强海洋安全多双边合作 |
1. 菲美海洋安全合作 |
2. 菲印尼海洋安全合作 |
3. 菲马海洋安全合作 |
4. 菲中海洋安全合作 |
5. 菲越日海上合作 |
(六) 借助美国抗衡中国及提升武装实力 |
四、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菲律宾宪法》(1987年) |
2. 宏观海洋政策 |
3. 关于领海的立法 |
4.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5.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6. 《地方政府法》(1991年) |
7. 《菲律宾渔业法》(1998年) |
8. 打击非法捕捞的法律和政策 |
9. 其他海洋法律 |
10. 其他海洋政策 |
(二) 菲律宾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建立海洋管理协调委员会 |
2. 海洋执法管理的部门与职责 |
3.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的衔接运作机制 |
4. 菲律宾海洋执法力量 |
5.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6.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7. 对我国加强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五、杜特尔特执政后菲律宾外交政策新走向与海洋权益维护 |
(一)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外交政策新走向 |
(二)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美南海合作 |
(三)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中菲南海合作 |
(四)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日南海合作 |
(五)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东盟南海合作 |
六、结语 |
第五章 印度尼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与海洋经济 |
(一) 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 |
(二) 快速发展海洋经济 |
二、印尼海洋战略目标 |
三、印尼海洋利益与海洋战略目的 |
四、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双轮驱动”之政治、外交手段 |
1. 积极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2. 主张用政治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
3. 树立新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
(二) “双轮驱动”之实力手段 |
1. 加强军事现代化,逐步提升其军队作战能力 |
2. 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洋权益 |
3.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 |
五、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基本立法 |
2. 宏观政策 |
3. 具体法案 |
4. 地方分权 |
5. 法律与政策执行 |
6. 印尼划定的群岛海道和海洋划界 |
(二)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相对集中的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 |
2. 海上执法协调机构——海上安全协调委员会 |
3. 执法强力部门——印尼海空军与警察部队 |
4. 其他相关中央执法部门 |
(三)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特征 |
1. 不断提高海军、海警的执法能力 |
2. 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
3. 依托东盟框架,加强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
4. 加强马六甲海峡的联合巡逻 |
5. 多种方式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
6. 地方分权 |
(四)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不足 |
六、“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背景下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挑战及应对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
1. 海上安全威胁 |
2. 海洋环境保护 |
3. 自然灾害 |
4. 保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意愿与能力的脱节带来的挑战 |
5. 强硬保护海洋资源引发地区国家关系紧张带来的挑战 |
6. 武装海盗周期性反弹带来的挑战 |
(二) 印尼为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主要措施 |
1. 佐科政府执政前印尼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的措施 |
2. 佐科政府执政后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措施 |
(三) 印度尼西亚海洋安全管理的展望及评价 |
1. 打击非法捕捞政策会持续,维护海洋权益成效显着 |
2. 军事现代化会逐步提升其作战能力,但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
3. 继续大国平衡战略,提升防卫安全合作 |
(四) 中国应对:提升两国智慧,积极妥善解决重叠水域纠纷 |
七、结语 |
第六章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马来西亚海洋战略目标与目的 |
(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国力增长提供“蓝色动力” |
(二) 构筑海洋安全,为国家保卫提供“蓝色屏障” |
(三) 确保重要航道影响力,为国家影响提供“蓝色话语权” |
二、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坚持国防自主,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二) 积极开展海洋安全合作与寻求大国平衡 |
1. 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的海洋安全合作 |
2. 借助域外势力,寻求大国平衡 |
3. 借助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
三、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的海洋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马来西亚涉及海洋渔业管理的法律与机构 |
(二)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与基本体制 |
1.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 |
2.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基本体制 |
3.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三)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不足 |
(四) 对我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1. 海洋管理体制向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方向发展 |
2. 加强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
3. 不断完善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 |
4. 加强海洋渔业和海洋执法的国际合作 |
第七章 文莱、泰国的海洋战略和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一、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与目的 |
二、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
(一) 关于文莱的领海立法 |
(二) 关于文莱的大陆架的立法 |
(三) 关于文莱与其邻国和相向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
三、泰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形成 |
(一) 地缘安全因素 |
(二) 历史文化因素 |
(三) 利益因素 |
(四) 泰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四、泰国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推动海军现代化,加强海洋管理 |
(二) 深化外部合作,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第八章 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比较分析 |
一、雄心勃勃的海洋战略目标 |
二、不谋而合—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目的 |
(一) 发展海洋经济是海洋战略的基本目的 |
1. 印尼希望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 |
2. 马来西亚希望发展海洋经济以促进国力的增长 |
3. 菲律宾希望海洋产业成为为国家发展重点 |
4. 越南希望通过发展海洋经济“靠海致富” |
(二) 维护海上安全与海上主权是海洋战略的主要目的 |
1. 印尼:确保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周边局势安全 |
2. 马来西亚: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战略通道安全 |
3. 菲律宾:维护争议地区海上主权和海上安全 |
4. 新加坡:重视国际安全合作,保护国家独立 |
5. 泰国:努力维护和平的海洋安全环境 |
6. 越南:确保海上主权完整与领土扩张 |
三、手段相似—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策略 |
(一) 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海洋战略 |
(二)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1. 印尼: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海军保卫能力 |
2. 马来西亚:坚持国防自主原则,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3. 菲律宾:不断努力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 |
4. 泰国:努力推动海军现代化 |
5. 越南:千方百计加快海军建设 |
(三) 借助域外大国势力,谋取海上利益的最大化 |
四、加强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 |
(一) 海洋法规逐步制定,但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
(二) 建立海洋协调机构或者委员会,但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
(三)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
(四) 引进域外大国势力,重视海洋执法国际合作 |
五、结语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3)澄清一种有根据的牵强类比——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区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导论 |
二、从词义看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 |
(一)制衡与制约 |
(二)词义上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的特点 |
三、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看权力制衡和权力制约 |
(一)权力制衡的理论渊源与发展 |
(二)权力制衡的实践 |
(三)权力制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
(四)权力制约在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形成的特点 |
四、总结 |
(4)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与缘由 |
二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五 研究思路、研究视野与方法 |
六 研究重点、难点与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形成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思想渊源 |
第二节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形成创立 |
第三节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实践发展 |
第二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法的本体论 |
第二节 法的价值论 |
第三节 法的方法论 |
第三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本质特征 |
第一节 实践性 |
第二节 批判性 |
第三节 人民性 |
第四章 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时代意义 |
第一节 现代法哲学的发展与马克思法哲学当代价值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实践和文化碰撞 |
第三节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内在要求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民国初期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研究(1912-1928)(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对象与内容安排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拟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初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的语境 |
第一节 权力聚散与现代国家建构:西方经验 |
一、权力聚散关系理论的阐释 |
二、现代国家建构语境下的权力聚散 |
第二节 央地权力配置之本土资源 |
一、历史经验:过度集权和过度分权均不可取 |
二、传统资源:央地权力关系呈现为权力聚集趋势 |
第三节 中西会通:民初央地权力配置之定择 |
一、转型期的国家建构 |
二、“例外状态”下的央地权力关系 |
三、兼顾传统与现代: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的良性循环 |
四、近代以来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的图解 |
第二章 清末民初的央地权力聚散关系 |
第一节 清末新政时期的央地权力聚散关系 |
一、晚清时局:地方坐大,倒逼央地关系之再调整 |
二、清末新政:中央集权的新尝试 |
第二节 辛亥革命:权力聚散关系的现实决断 |
一、弱中央强地方局面下的权力分散 |
二、权力分散的宪法表达 |
三、小结 |
第三章 “袁氏当国”时期的央地权力聚散关系 |
第一节 央地权力配置的论争及其制宪影响 |
一、中央集权的理论主张及其制宪影响 |
二、地方分权的理论主张及其宪草表达 |
三、有限度的分权:集权与分权之间的调和论 |
四、央地权力配置论争的评述与思考 |
第二节 央地权力配置的实证分析之一:省制 |
一、央地权力关系的争辩:省制论争 |
二、央地权力配置的省制改革:调整央地权力关系的突破口 |
三、省制改革的成效:地方制度法定化的初次尝试 |
四、小结 |
第三节 央地权力聚散的实证分析之二:财政 |
一、“袁氏当国”时期的财政危局及其成因 |
二、“袁氏当国”时期的财政集权实践及其成效 |
三、“袁氏当国”时期中央财政集权的失败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四节 央地权力聚散的实证分析之三:军政 |
一、“袁氏当国”时期的军政危局及其原因 |
二、“袁氏当国”时期的军政集权实践及其成效 |
三、“袁氏当国”时期中央军事集权的失败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四章 “武人干政”时期的央地权力聚散关系 |
第一节 “武人干政”时期央地权力聚散关系概览 |
一、“武人干政”与央地权力聚散 |
二、权力碎片化与央地权力关系失序 |
第二节 央地权力的宪法配置:1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的规范分析 |
一、宪法关于央地权力配置的基本规定 |
二、宪法关于央地权力配置的具体分析 |
第三节 央地权力配置表达与实践之悖离 |
一、悖离之表现:权力分散的联省自治运动和省宪 |
二、悖离之法律制度根源:立宪政治的乏力 |
三、悖离之政治制度根源:军绅政权的宿命 |
四、小结 |
第五章 央地权力聚散的新模式:威权政党统摄下的均权制 |
第一节 孙中山关于央地权力聚散的基本构想 |
一、“建单一国,行集权制”:单一制下的均权思想 |
二、“各省联合,互谋自治”:直接民主上的县自治 |
三、均权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实际目标 |
第二节 均权制在制度上的确立 |
一、《建国大纲》对均权制的确立 |
二、均权制的评述与思考 |
第三节 现代国家建构新思路下的央地权力聚散 |
一、“以党建国”:现代国家建构的新思路 |
二、转型期政党政治对权力聚集的有效性 |
第四节 余论 |
一、民国后期均权制实施的具体化 |
二、政党集权完成了国家建构任务 |
第六章 央地权力良性配置之思考 |
第一节 历史之殷鉴 |
一、央地权力配置的影响因素 |
二、央地权力配置的困境:权力聚散循环 |
三、走出权力聚散循环困境的出路 |
第二节 未来之展望 |
一、从注重权力支配走向法治均衡 |
二、从注重静态规范走向文本与实践相结合的动态平衡 |
三、从权威与民主的单方偏好走向权威与民主的动态平衡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6)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问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阐释及制度考证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范畴解析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相关概念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划分 |
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特征描述 |
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属性解读 |
第二节 我国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的历史考察 |
一、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
二、财政制度的演变经历 |
第二章 多维审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经济学分析 |
一、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
二、农业保险的社会福利理论 |
三、农业保护理论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伦理学研判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利他思想体现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质正义追求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学考量 |
一、风险社会与农业风险 |
二、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法学思考 |
一、“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 |
三、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 |
第三章 建构引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投保人的权利保障 |
一、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 |
二、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保障 |
三、农业保险投保人财产权保障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保障 |
一、农业经济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的关系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
一、粮食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
一、产业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
第四章 检讨反思: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困境 |
一、农业保险资金需求和供给状况 |
二、补贴资金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困境 |
一、财政效率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理论 |
二、效率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困境 |
一、公平观念与社会规范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批判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困境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内容 |
二、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当代发展: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 |
第一节 国外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模式梳理 |
一、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 |
二、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 |
三、差别化管理模式 |
四、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
第二节 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治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 |
二、制度模式:制约因素与中国选择 |
第六章 路径选择: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前提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 |
一、弱者保护理念 |
二、公共服务理念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 |
一、收入保障原则 |
二、补贴公平原则 |
三、补贴效率原则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选择 |
一、总体模式设计 |
二、补贴方式 |
三、补贴标准 |
第七章 制度构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核心问题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 |
一、主体范围 |
二、农业生产范围 |
三、风险范围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保障法律制度 |
一、预算法律制度 |
二、税收法律制度 |
三、农业风险基金制度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 |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二、绩效预算制度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法律制度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制现状及评价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律制度设计 |
第五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法律制度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目标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路径 |
三、建立系统的监管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从“拿破仑专制”到“波拿巴式民主”——近代法国帝制的政治特性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两个波拿巴的帝国事业 |
二、波拿巴专制与波拿巴式民主 |
三、专制之下是否有民主? |
四、影响西方近代政治分权的三大力量(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D]. 王卫兵.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2]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D]. 雷小华. 厦门大学, 2018(07)
- [3]澄清一种有根据的牵强类比——权力制衡与权力制约区别研究[J]. 古嵘辉. 领导之友, 2017(03)
- [4]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研究[D]. 周晓涛. 西北师范大学, 2016(02)
- [5]民国初期央地权力聚散关系研究(1912-1928)[D]. 张敏.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6]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D]. 刘小红.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7]在“相互依存式主导权”和世界秩序重塑下解读中国梦[J]. 李形. 国际展望, 2015(01)
- [8]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学术史认知[A]. 段金生. 历史地理学的继承与创新暨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历代治理研究——2014年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4
- [9]从“拿破仑专制”到“波拿巴式民主”——近代法国帝制的政治特性思考[J]. 董小燕. 浙江学刊, 2014(05)
- [10]晚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学术史认知[J]. 段金生,贺江枫. 思想战线,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