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内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论文文献综述)
国云鑫[1](2021)在《城镇化进程中县域群体性事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冯俊[2](2019)在《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权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随之也出现了很多复杂的社会矛盾,如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爆发式增长的群体性事件给在前线处置的公安机关带来了严峻考验。本文主要分析了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警察职权。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依据。然后,对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群体性事件处置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介绍,为本文提供理论支持。接着,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中警察职权的立法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内容、合法性及相关权力。最后,探讨了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权力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完善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监督法规,明确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的“法治”原则,完善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专项规则,对有效处理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群体性事件的自身特点和影响,探讨警察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法律适用、处置方式以及责任,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提供理论指导参考,从而不断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相应措施对策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郑旭涛[3](2019)在《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源流与内涵辨析》文中研究指明群体性事件最初是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在1990年代初期提出的治安概念,并于1990年代末期成为实务界普遍使用的政治概念。这个概念在诞生之初未被明确界定,至今也未成为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受实务界影响,群体性事件已成为重要的学术概念。不同学者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存在分歧。许多学者所界定的群体性事件与现实偏差较大。通过梳理群体性事件概念的源流,我们可以发现群体性事件是指一群人公开在现实空间中作出了某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并影响了社会秩序、使得公共权力机构卷入其中的集体抗争。构成群体性事件的最低人数应为3人。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法律明确界定群体性事件。
刘品[4](2018)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导致在社会各个领域出现了前所未见的新的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引起的请愿、上访、游行等群体性事件如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动荡,有些甚至演变成为冲击政府机关、打砸公共财产的行为。在目前阶段,这种由非对抗性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应该说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时期必然遭遇到的社会问题。它也是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必须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理论,并结合实际妥善应用在工作中,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摆在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前。本文通过文献资料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所在公安系统的岗位工作,在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相关资料与学术文献的基础上,对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征和性质,对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从公安机关这个特殊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公安机关如何来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这一难题。党政机关为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将公安机关作为此项工作的核心,其必须通过明确职责所在、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建设、为群体事件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话渠道和环境、建立联席合作机制等措施,做到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林海楠[5](2017)在《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成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处置群体性事件成为了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公安机关尤其是作为第一线直接承担处置任务的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却常常遇到许多问题,让执行处置任务的公安机关一线指挥员和民警感到十分困惑,影响或制约着处置工作的开展。分析、探索这些问题和困惑,寻求解决措施与办法,必将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好的、积极稳妥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本文首先提出了研究的背景和问题,阐述了研究的意义,分析了基层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指出了我国基层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法律角色和现实角色,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处置时又不得不听从地方政府的指挥,容易造成公安机关的角色错位。同时,文章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基层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遇到的困境,主要从缺乏法律依据、权利结构的弊端、官员的错误思想、警察权利的有限性四个宏观层面进行了分析。微观层面主要表现在:处置机制不健全、缺乏舆论引导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如何走出困境,探索处置群体性事件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呢?文章从法制化建设、完善机制、警察权威、角色定位、队伍建设、转变理念、舆论控制、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改善措施。最后,笔者以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为例,总结了崤山分局在三门峡市中心行政区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实践与工作启示。
田钛鹏[6](2015)在《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研究 ——以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安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身处社会稳定的第一线,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先锋力量。就灵寿县公安局而言,近三年来共处置群体性事件146起,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为此,深入研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将对该单位公安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公共安全理论及社会冲突理论,从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特点出发,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经验总结法,重点剖析了灵寿县公安局处置本地区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做法,发现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衡、公安队伍执法素质和水平不高、缺乏法律支撑及严峻的社会治安大局形势等四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着社会信息掌握不灵、协调组织机制不完善和政府部门公信力严重不足等三方面的问题。为此,在充分借鉴国内外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从贯彻四项基本原则、建立高效精准预警机制、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公安队伍建设和规范与改善现场处置的方法等这五方面提出了改进灵寿县公安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张霏[7](2013)在《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警察角色定位 ——以上海为例》文中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群体性事件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不少事件都具有明显的暴力对抗色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警察在处理涉及暴力的群体性事件时,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本文试图探讨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警察角色定位,在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后,如何通过警察介入重建秩序,并将群体性事件纳入体制化的渠道。笔者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对上海日企公司员工集体罢工和上海集卡司机“4.20”停运罢工这两个群体性暴力事件进行比较分析,揭示群体性事件中警察角色错位的具体表现,探讨警察角色的科学定位,以及如何通过警力的介入及时有效地控制暴力、重建秩序。警察这个特殊的政府职能部门在群体性事件中,尤其是暴力阶段,应该以制度化的方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保持法律执行者的中立性,迅速、有效地介入事件,防止暴力激化升级,并通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将群体性事件纳入体制化的渠道。最后,基于案例的分析,本文提出进一步规范警察在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角色的政策建议,从提高执法水平、强化职业伦理和和谐警民关系等维度提升警察部门的事件干预能力。
王凯[8](2012)在《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结构失衡的问题已经逐步凸现出来,我国已进入社会矛盾凸现期。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正视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机遇与危机伴生,基层政府在成功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往往通过事件发现机制的不完善,政策和工作的偏差,这些都可通过事件的处置得到完善和纠正。首先,论文分析了我国群体性事件现状。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各种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主要出现在这些领域:社会保障、农村征地补偿、欠资纠纷、环境污染、军转人员安置、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城市拆迁安置、灾害事故等领域。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出频发性、参与主体和维权的多元化、对抗方式的激烈化、应对和处理方式的复杂化等现状。其次,论文探讨了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失控是应对群体性事件存在的主要原因。基层政府社会控制的弱化趋势,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基层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或只是考虑发挥投资效益,而忽视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出现把关不严,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基层政府软弱涣散,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不力。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失范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一个重要原因。群众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那么,就会更加不信任政府,政府公信力就会不断衰减。最后是政府间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由于我国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造成上级机关对基层政府执行力的监督缺乏力度,导致执行异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再次,论文分析了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政府间执行制度设计的不严密、利益调整失衡、基层政府执行主体的能力短缺、群众法制意识淡漠等最后,论文提出了基层政府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措施。基层政府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措施包括了建立基层政府快速反应、控制有力的处置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建立基层政府解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网络、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另一个方面是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维护基层政府公信力;其次是建立政府的利益整合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及完善监督机制。论文从业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入手,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提出可行的应对策略和办法,从而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李自军[9](2012)在《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计划经济时期,因为国家整体产业布局的需要,出现了一批资源型城市。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科学技术对产业的推动,致使当前资源型城市发展的转型成为必要。经济转型期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关键期。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对于资源型城市来说,发展环境变化导致利益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是转型进程中的社会发展瓶颈。资源型城市在经济转型中,面临很多的困难和挑战,如何妥善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是资源型城市在转型期社会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资源型城市群体突发事件的研究必须运用交叉理论进行分析,包括科学发展观理论、城市转型理论和善治理论。通过几种理论的综合运用,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在资源型城市发生的特征、要素、影响因素、分类与系统效应进行分析。我国不同省份多少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源型城市,在其经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也时常发生。本文从时空维度对资源型城市发展中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维度分析。发现这类群体性事件具有明显的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围绕资源行业或者资源型企业的薪酬纠纷开始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潜伏期较长;暴力化、组织化越来越明显。空间行业分布和区域分布也大多与资源相关,如山林土地矿产水利的纠纷、是因建设开发资源需征地拆迁所引起的事件、因资源补偿数额等所引起的群体事件、因开发资源所引起的环境破坏,导致发生群体事件、因资源枯竭、职工生活困难引起的群体事件等。导致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既有同于一般城市的共性原因,也有资源型城市的特有原因。资源型城市因为对资源类产业的高度依赖,与非资源城市具有明显的发展路径差异。资源型城市一般为单一资源依赖,如石油城市、煤炭城市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产业布局的调整直接影响城市发展的战略,资源型企业发展与周边居民的利益冲突,资源型贫富差距引起的社会失衡扩散,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职能缺陷等都是资源型城市群体突发事件产生的重要原因。对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机制要进行理性选择。本文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膨胀规模预防、源头化解、应急处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方面对如何理性选择治理机制进行分析阐述。为尽快消除或防止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必须从城市发展和事件本身进行考量。根据城市的资源类型尽快促进资源型城市的科学转型,在源头上建立健全预防机制,重视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的法制规范,强化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的信息管理。从应急和善后两个方面对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重点强调了应急措施中时间敏感性前提下,注重以人为本和依法行为的结合,并充分考虑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互动。
朱建奎[10](2011)在《现阶段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体系中的问题与对策 ——治理视角下的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目前正处于突发事件的高发时期,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形势还会进一步加剧。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十五年来,中国的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以及参加的人数都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政府形象造成了破坏,给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我国现在正处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始终是关系中国根本的因素。“民富”才能国强,而“民富”的关键是农村的稳定。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频发无疑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注意农村的稳定,只有农村稳定了,物资供应才会稳定,工业生产才能有前提保障。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对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当前处置体系中的成绩与不足,对政府和社会组织在事件处置中发挥的作用,以及采用的处置手段作了详细的阐释。当前处置体系中的不足主要是政府单纯的依靠自身的力量,过多的使用警力,忽略了个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制定处置预案的过程中也只是单方面的意志。因此认为,治理视角下的多元协同处置机制的构建是目前农村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当务之急。本文借鉴了国外政府及社会组织成功参与危机治理的经验,从治理的多元主体出发,构建了政府与民间组织及个人在处置中的互动机制,明确定位了政府与民间组织在处置中扮演的角色,建立了多元、多层次的协调处置体系。
二、论内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内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论文提纲范文)
(2)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涉及概念和理论 |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念 |
一、群体性事件定义 |
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三、群体性事件的现状 |
第二节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功能 |
一、维护公民权益 |
二、维护法律权威 |
二、维护秩序稳定 |
第三节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权界定 |
一、警察权和警察行政权 |
二、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权合法构成 |
三、我国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行政权的法律界定 |
第二章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职权行使的法制框架 |
第一节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分析 |
一、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特征 |
二、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内容 |
三、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法律依据 |
第二节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行使 |
一、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执法依据 |
二、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行使要求 |
三、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行使程序 |
四、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违规责任 |
五、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权监督 |
第三章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
一、典型群体事件举例 |
二、权力行使中职权缺乏法制依据 |
三、行使中法定职责履行不规范 |
四、行使中法定程序执行效果不佳 |
第二节 明确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的法制原则 |
一、明确职权合法性原则 |
二、明确职权正当性原则 |
三、明确履职责任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监督法规 |
一、强化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的内部监督 |
二、强化对警察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的外部监督 |
第四节 完善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职权行使规范 |
一、优化警力配置 |
二、规范警械武器使用 |
三、健全警察权启动机制 |
四、引导警察正确履职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源流与内涵辨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源流 |
(一) “群体性事件”概念的提出与普及 |
(二) 官方话语中“群体性事件”及其相近概念的内涵 |
二、学界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 |
三、群体性事件的最低人数标准 |
四、结论 |
(4)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群体性事件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理论与防控 |
1.2.2 我国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与实践 |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 |
第2章 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进 |
2.1 群体性事件的含义与类别 |
2.1.1 群体性事件的名称演变 |
2.1.2 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
2.1.3 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2.1.4 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
2.2 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因素 |
2.2.1 群体的认同与共识 |
2.2.2 领头人或“群众领袖”的出现 |
2.2.3 适时的时机和地点 |
2.3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 |
2.3.1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宏观社会历史原因 |
2.3.2 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的具体直接原因 |
2.4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 |
2.4.1 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不断扩大主体呈现多元化 |
2.4.2 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对抗程度日趋激烈 |
2.4.3 群体性事件向组织化方向发展并分工明确 |
2.4.4 事件效果具示范性并形成联锁反应 |
2.4.5 互联网平台加速群体性事件的传播扩散 |
2.5 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影响 |
2.5.1 群体性事件的消极影响 |
2.5.2 群体性事件的积极作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省群体性事件经验分析 |
3.1 全省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 |
3.1.1 群体事件发生和分布情况 |
3.1.2 不稳定群体发生、分布和风险情况 |
3.1.3 不稳定群体的类别、数量和比重 |
3.1.4 不稳定群体近年发展变化情况 |
3.2 黑龙江省群体性事件成因分析 |
3.2.1 因工资福利待遇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2 征地搬迁等触及部分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3 政府行政措施触及部分群众切身利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
3.2.4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成为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焦点 |
3.2.5 煤炭企业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6 因非法集资等金融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
3.3 大庆油田职工大学毕业子女就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3.1 事件经过 |
3.3.2 处置过程和主要措施 |
3.3.3 事件反思 |
3.4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职能定位不明确 |
3.4.2 预防措施不到位 |
3.4.3 现场处置不得力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
4.1 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 |
4.1.1 公安机关要明确工作职责 |
4.1.2 群体事件工作要以预防为主 |
4.1.3 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
4.1.4 公安机关应对群体性事件要以疏导为主 |
4.1.5 群体性事件现场情况处置要有法可依 |
4.2 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定位 |
4.2.1 公安机关要做好党委政府助手 |
4.2.2 公安机关要维护现场秩序 |
4.2.3 公安机关要化解现场矛盾冲突 |
4.2.4 公安机关要查处违法犯罪 |
4.2.5 公安机关要宣传法律法规 |
4.3 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预防工作 |
4.3.1 把工作重心由强化管理转向强化服务转变 |
4.3.2 建立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 |
4.3.3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 |
4.3.4 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 |
4.3.5 加强公安机关处置应对群体性事件能力培训 |
4.3.6 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
4.4 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处置工作 |
4.4.1 要严密控制事态发展 |
4.4.2 现场处置要依法依规 |
4.4.3 处置工作中要讲究策略 |
4.4.4 要根据群体性事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
4.4.5 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抓准源头 |
4.5 抓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关键环节 |
4.5.1 群体事件中要及时收集违法证据 |
4.5.2 群体性事件要谨慎处理涉事人员 |
4.5.3 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
4.5.4 要树立导向正确舆论导向引导民意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5)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理论工具 |
1、社会冲突理论 |
2、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之处和不足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二、群体性事件的理论概述 |
(一)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特征与成因 |
1、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
2、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3、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
(二)基层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角色定位 |
1、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律角色 |
2、基层公安机关的实际角色 |
三、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情况(以三门峡市行政中心区为例) |
(一)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 |
(二)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措施 |
(三)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成效 |
四、基层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困境及原因 |
(一)宏观层面 |
1、缺乏具体有效的法律依据 |
2、现行权力结构存在的问题 |
3、一些基层官员的不正确观念 |
4、公安机关职权的有限性和制约性 |
(二)微观层面 |
1、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机制不健全 |
2、应对新媒体舆论的能力不足 |
3、基层公安机关自身因素的制约 |
五、基层公安机关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思路 |
(一)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纳入法制化轨道 |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2、建立全面实用的执法操作规范 |
3、拓宽利益诉求表达的法律渠道 |
4、坚持法律至上的基本原则 |
(二)准确把握公安机关的角色定位 |
1、树立正确的社会稳定理念 |
2、规范细化各部门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具体职责 |
3、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 |
4、统一领导,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
(三)加强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改革和监督 |
1、探索公安机关独立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 |
2、加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监督 |
(四)切实保障警察执法权威 |
(五)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
1、建立新型警民关系 |
2、兑现公安机关服务承诺 |
3、认真做到密切联系群众 |
4、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
(六)实现群体性事件治理理念和手段的转变 |
1、治理理念的转变:以和谐代冲突 |
2、警民对立关系的转变:以协助解决代现场简单执法 |
3、控制手段的转变:寻找权利与权力的平衡 |
4、处置策略的转变:从事后表面的法律强制控制转变为事前深入的利益调整控制 |
(七)基层公安机关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启示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6)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研究 ——以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安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技术路线与方法 |
1.4 研究可能存在的不同之处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第3章 灵寿县公安局基本情况及处置群体性事件剖析 |
3.1 灵寿县公安局基本情况简述 |
3.2 灵寿县公安局处置聚宝隆超市聚众哄抢群体性事件 |
3.3 聚宝隆超市聚众哄抢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
3.4 灵寿县公安局处置群体性事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4章 国内外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案例与启示 |
4.1 国内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案例与启示 |
4.2 国外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案例与启示 |
第5章 完善灵寿县公安局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
5.1 贯彻四项基本原则,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
5.2 建立高效精准预警机制,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力度 |
5.3 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机制,有效提升反应处置能力 |
5.4 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有效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能力 |
5.5 规范与改善现场处置的步骤和方法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警察角色定位 ——以上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选题的调查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第二章 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界定与现状 |
第一节 概念和特征 |
一、群体性暴力事件的概念 |
二、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特点 |
第二节 现状及暴力因素 |
一、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 |
二、群体性事件中暴力行为产生的原因 |
第三章 警察角色理论与群体性事件 |
第一节 警察角色理论 |
一、警察角色的概念 |
二、警察职能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中警察角色 |
一、以法律界定群体性事件中警察角色 |
二、典型案例分析 |
第四章 群体性事件中警察角色定位的规范性研究 |
第一节 警察角色定位的规范分析 |
一、警察角色定位错误的表现 |
二、警察的一般角色定位 |
三、警察在暴力事件中的角色定位 |
第二节 警察角色的介入与秩序控制 |
一、警力介入的判断 |
二、控制暴力因素的基本要求 |
三、应对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具体方法 |
第五章 建议与结论 |
第一节 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
一、加强警察的法治思维自觉性 |
二、提升警察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
第二节 加强职业伦理教育,重塑警察的职业伦理 |
一、加强警察的职业伦理教育 |
二、强化对警察法律素质的训练 |
三、培养警察的职业责任精神 |
第三节 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 |
一、树立警察正面形象 |
二、加强警民开放式交流 |
三、规范并适当引导舆论 |
第四节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研究的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述的界定和说明 |
2.1.1 基层政府 |
2.1.2 群体性事件 |
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 委托-代理理论 |
2.4 公共选择理论 |
2.5 治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分析 |
3.1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性 |
3.2 参与主体和维权的多元化 |
3.3 对抗方式的激烈化 |
3.4 应对和处理方式的复杂化 |
第4章 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 |
4.1 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失控 |
4.1.1 基层政府社会控制的弱化趋势 |
4.1.2 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 |
4.2 基层政府公信力的失范 |
4.3 政府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 |
第5章 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政府间执行制度设计的不严密 |
5.2 社会利益调整失衡 |
5.3 基层政府执行主体的能力水平低 |
5.4 基层群众法制意识淡漠 |
第6章 基层政府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措施 |
6.1 建立基层政府快速反应、控制有力的处置机制 |
6.1.1 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 |
6.1.2 建立基层政府解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网络 |
6.1.3 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 |
6.2 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维护基层政府公信力 |
6.2.1 构建利益协调机制 |
6.2.2 维护群众的合理利益 |
6.2.3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
6.3 建立政府的利益整合机制 |
6.4 消除信息不对称及完善监督机制 |
6.4.1 消除信息不对称 |
6.4.2 完善监督机制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2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的基本理论 |
2.1 科学发展观理论 |
2.2 资源型城市转型理论 |
2.3 治理及善治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质 |
3.1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界定 |
3.2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分类 |
3.3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效应 |
3.4 本章小结 |
4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时空分布 |
4.1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演变及特点 |
4.2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空间分布分析 |
4.3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5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 |
5.1 体制转轨过程伴生的结构性冲突 |
5.2 资源型企业与周边企业及居民的利益博弈 |
5.3 资源性贫富差距引起社会失衡扩散 |
5.4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府职能缺陷 |
5.5 本章小结 |
6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机制的构建 |
6.1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规模膨胀预防 |
6.2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源头化解 |
6.3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6.4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自我调节 |
6.5 本章小结 |
7 预防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路径选择 |
7.1 尽快促进资源型城市的科学转型 |
7.2 在源头上建立健全预防机制 |
7.3 重视对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的法制规范 |
7.4 强化对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的信息管理 |
7.5 本章小结 |
8 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
8.1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 |
8.2 群体性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的措施 |
8.3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现阶段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体系中的问题与对策 ——治理视角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 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的文献 |
(一) 国外关于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研究 |
(二) 国内关于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研究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框架 |
(一) 研究方法与理论基础 |
(二)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三) 本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述 |
一、关键概念的诠释 |
(一) 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 |
(二) 社会转型 |
(三) 治理理论 |
二、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 |
(一) 现阶段我国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与分类 |
(二) 现阶段我国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 |
三、当前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影响 |
(一) 政治方面——政府权威的削弱 |
(二) 经济、社会方面——不稳定的秩序 |
(三) 积极影响 |
四、构建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处置的必要性 |
(一) 政府“一元”处置预案亟需改进 |
(二) 和谐社会构建的应时之需 |
第二章 当前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体系中的不足 |
一、处置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存在问题 |
(一) 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不完善 |
(二) 群体性事件处置程序与措施不健全 |
二、基层政权对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不足 |
(一) 部分干部处置过程中的错误思维 |
(二) 基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欠缺 |
(三) 基层政权常用的处置方式、方法单一 |
三、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处置过程中的地位有待提高 |
(一) 非政府组织在事件处置中发挥的作用不足 |
(二) 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作用被忽视 |
第三章 现阶段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完善的对策 |
一、治理理念下对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 |
(一) 以“民”为本的原则 |
(二) 多元协同的原则 |
(三) 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 |
(四) 信息公开的原则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 |
(二) 完善有关预防和处置的地方立法 |
三、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的健全 |
(一) 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
(二) 建立快速有效的社会处理机制 |
四、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措施的完善 |
(一) 多元主体的参与 |
(二) 转变传统的处置手段 |
(三) 加强舆论引导 |
(四) 做好善后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论内部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论文参考文献)
- [1]城镇化进程中县域群体性事件治理研究[D]. 国云鑫. 山东农业大学, 2021
- [2]警察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权研究[D]. 冯俊.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3]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源流与内涵辨析[J]. 郑旭涛. 政法论坛, 2019(01)
- [4]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D]. 刘品.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8(01)
- [5]基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D]. 林海楠. 郑州大学, 2017(06)
- [6]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研究 ——以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安局为例[D]. 田钛鹏. 新疆农业大学, 2015(03)
- [7]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警察角色定位 ——以上海为例[D]. 张霏. 复旦大学, 2013(03)
- [8]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问题研究[D]. 王凯. 山东师范大学, 2012(03)
- [9]资源型城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治理研究[D]. 李自军. 华中科技大学, 2012(09)
- [10]现阶段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体系中的问题与对策 ——治理视角下的研究[D]. 朱建奎. 苏州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