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制企业难以规范运作的成因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肖赛玥[1](2021)在《国企“单位文艺”的生成及功能变迁研究 ——以S市112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考察典型单位制元素的生成与发展历程是单位制变迁研究持续关注的核心议题。在传统单位制社会,职工群众以“单位人”的身份工作、生活在各个单位组织之中。单位组织开展的文艺活动是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加之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借助文艺形式向职工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宣传和生产动员,“单位文艺”成为单位组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在社会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单位制面临着转型或消解的趋势,与单位组织相依存的“单位文艺”同样面临命运抉择。单位制变迁的总体趋向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逐步褪去单位组织的社会服务属性,回归以生产为主的企业属性,学界称之为“单位去社会化”。依据这一演变逻辑,文艺作为非生产、管理属性的元素,似乎难以摆脱被剔除的命运。然而,笔者通过实证考察发现文艺在当下的单位组织中仍有其发挥价值的空间。据此,本研究以在单位制变迁进程中依旧保留传统单位制组织形态的大型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将“单位文艺”作为单位制变迁历程中,单位组织内部的保留性元素加以考察。通过不同历史时期“单位文艺”的生成与功能变迁历程的探究,解析单位制变迁背景下单位组织为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受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和复杂性因素影响,本研究主要采取质性研究方法,以S市112厂为研究个案,对112厂“单位文艺”的生成与发展历程展开实证考察。研究对“单位文艺”价值的考量是围绕“单位文艺”的功能变迁展开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从历史维度对“单位文艺”的缘起与生成进行溯源,为“单位文艺”工具化属性的形成探寻历史源流;其次以“单位文艺”生成的历史轨迹作为逻辑主线展开研究。遵循结构功能主义分析范式,依据“单位文艺”的生成历程与功能预设、功能实现、功能延展和功能转向的对应关系,将“单位文艺”的功能变迁嵌入到“单位文艺”的生成与发展的时间序列之中。从不同历史时期的“单位文艺”的艺术图景中探究“单位文艺”如何助力单位组织实现动员机制的有效实施;再次是结合“单位人”对“单位文艺”的记忆表达和功能认知,探讨“单位文艺”的功能实效。基于文艺是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的特性,笔者引入时间维度从即时性、阶段性和积累性三个层次探讨“单位文艺”的功能实效,并着重从积累性实效层面考察“单位文艺”对“单位意识”形塑起到的正向作用。研究结尾,笔者尝试运用本土实践经验与经典理论进行对话。借鉴布尔迪厄的文艺生成理论对“单位文艺”的生成结构中“文艺场域”与“权力场域”的结构关系进行分析。依据文艺生成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变化探究“单位文艺”的功能变迁的时代推动因素。本研究将“单位文艺人”视为“文艺生产场”中的行动者,通过分析“单位文艺人”的“习性”的产生,以及“习性”对“单位文艺人”的行动的影响,探讨“单位文艺人”作为行动者在“单位文艺”的生成及功能变迁过程中的作用。本研究将“单位文艺”定位为单位体系中,助力单位组织动员机制有效实施的协作要素。研究发现:(1)“单位文艺”的功能定位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文艺的价值禀赋一脉相承。在历次朝代更迭、社会变革的进程中,文艺在思想启蒙、教化民众方面发挥的功能促使中国政治精英、文化精英形成了一种价值认同与文化自觉。一方面是对文艺的工具属性的价值认同。能够发挥政治服务、社会服务功能的文艺形态往往比纯粹的审美性的文艺形态更被推崇。政治精英把文教当作统治中不可或缺的治理工具,文化精英则将文教当作一种应然的使命。另一方面是形成文化自觉。中国的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善于汲取国内外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情境中的文艺工作经验,逐步构建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文艺生成结构和运行逻辑。上述两点共识不仅是推进“单位文艺”的功能变迁的历史动因,也是中国文艺价值史观中亘古未变的核心命题。(2)从“文艺生产场”的场域结构来看,“文艺场域”与“权力场域”之间的结构依附关系促使“单位文艺”从生成伊始便走向组织化、制度化的文艺运行轨道。对资源与秩序具有绝对支配和管理权的权力主体从官方角度对“单位文艺”的功能建构过程进行把控,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单位文艺”的思想宣传、文化教育、生产动员等诸项功能的有效实施。“文艺场域”中“单位文艺人”作为能动的行动者,一方面通过意识形态导向的内化与再生产促进“单位文艺”的功能识别,另一方面则通过对意识形态导向的“过滤”和“化解”,形成“去功能化”的“单位文艺”记忆表达。(3)“单位文艺”的功能实效是随着时间的累积而逐渐呈现的。依据“单位文艺”发挥实效的时间长短可分为即时性实效、阶段性实效和积累性实效三个层次。研究发现,“单位文艺”对形塑“单位意识”中的积极要素具有正向作用。随着时间的积淀,以“单位意识”形塑为典型实效的积累性实效是单位制变迁进程中,“单位文艺”能够成为从传统单位制时期过渡到后单位制时期的保留元素的核心价值所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促使以组织空间为单位共同体依存形式的共同体格局趋向松动或瓦解,而思想意识层面的精神共同体依旧存在,集体主义荣辱观与使命感等积极“单位意识”不仅是传统单位制时期的宝贵财富,在新时期同样具有重塑国企单位组织社会价值的现实意义。
潘博[2](2020)在《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新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将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衔接起来,以发挥党组织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党的基层政权、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绩效,是当前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共同面临的重大现实议题,也是亟待学术界予以系统、深入探讨的理论命题。在理论和实践中,将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衔接的具体形式,一般呈现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关系模式,中国的“国家-社会”呈现出“政党-政府-社会”三分的关系模式。中国共产党依托该关系模式,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核心性的主导作用,以强化国家能力的方式提升着治理绩效;而且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的政党,这一核心的政治价值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存在着高度的内在契合,能够保障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因此,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中国之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契合中国独特的国情、党情和社情的治理模式,同时也呈现出有别于西方社会治理模式的显着特征和巨大优势。从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本质属性审视,我们可以将其界定为特定形态的政治系统;而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党建引领”,可以被视为城市基层党组织的特定政治功能。政治系统的生存、发展和作用,需要通过获取不断信息、能量来达成;而这要求政治系统不仅需要不断调适、优化自身的结构,也需要持续与外部环境进行良好、有效的互动。鉴于此,城市基层党组织实现“党建引领”政治功能的前提和关键,在于明确与外部环境展开良好互动的有效途径,即充分结合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并将其融入到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之中,以期实现“‘党建引领’的政治功能”和“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之间更为精准、有效的衔接。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呈现出党的领导发挥自上而下的整合作用、多元主体围绕治理目标展开协同合作和强调治理主体履行自身责任三方面显着特征,这也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未来发展的关键着力点。相较于协同治理、网络化治理、多中心治理和合作治理等社会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因为其在强调自上而下的有效整合、以协调促进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发挥权威性主体的主导作用和对各项治理要素的无缝隙整合等方面,与我国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和关键特征最为契合,而且该理论的理论内涵最为丰富,所以可以将整体性治理视为最适合描述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境和阐释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逻辑的治理理论。结合整体性治理的基本内涵和作用机制,可以将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归纳为:在“党建引领”的积极作用下,以强化自上而下的有机统合打破碎片化治理的“多中心”倾向,通过协调主体间关系建设“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并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的基础上推进治理成果的社会共享。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为归纳和建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奠定了基础。只有将治理逻辑融入到”党建引领”的运作逻辑中,才能保证运作逻辑真正契合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情境、现实需求和客观规律,使运作逻辑更加具有现实指向性、情境针对性和内容系统性,从而在“党建引领”的运作逻辑中实现“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充分结合。对于城市基层党组织而言,这是自身政治功能的发挥,是在城市中的执政行为,也是自身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的实现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将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归纳为:城市党组织通过自身的执政行为,将政策目标、治理需求、组织结构和机构职能等要素统一纳入整体性的框架中,以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为着力点实现城市基层社会的“良好治理”的治理目标、进而实现自身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的过程。该运作逻辑为构建强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建引领”的具体实践路径,奠定了结构性框架、主导性价值观念、治理原则导向和整体思路等学理基础。诚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所明确的,是我国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构想和重要导向;但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构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而言是很重要的,这凸显出总结相关实践经验并整合到实践路径之中的重要性。从相关的既有经验审视,我国在单位制时期,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所呈现的发挥精英人物的积极作用、培育邻里间稳定的熟人关系等经验,可以被适当转化、整合到当前的“党建引领”之中;从近些年“党建引领”的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珠海市“青春党建”等优秀案例中,可以汲取关于“党建引领”优化治理资源获取配置、动员和组织治理参与的优秀经验;而在批判地借鉴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适当汲取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活动经验,以及美国城市社区治理中重视公民和社会组织作用等经验。由于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党的执政环境变化和社会原子化加剧等一系列变化,城市基层党组织在发挥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作用中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这些现实问题不仅包括一些党组织自身的问题,亦涵括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境中出现的可能弱化“党建引领”政治功能的所有其他问题。通过对相关的实践现状进行分析,当前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部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一些治理要素处于高度离散化状态、部分社会场域内存在信任水平过低的现象、部分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失责现象等四方面问题,这意味着城市基层党组织需要通过构建有效的实践路径来应对来自自身和治理情境的双重挑战。当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不仅提供了问题导向,同时也是强化“党建引领”的良好契机。因此,应当依循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这一框架,以现实问题为问题导向,结合中外相关治理经验,以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为依归,从“以党建引领强化对治理中信息共享、社会认知和利益关系的协调”、“以党建引领对科层制行政体制、城市治理空间和社会中产阶层的整合”、“以党建引领强化互信的政治信任和社会信任”、“以党建引领强化多元协同监督、强化问责机制实效和培育责任文化促进履责”等四个方面构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虽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政治过程,但从其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作用、符合中国独特的基本国情、契合社会治理发展规律等方面审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党建引领”能够不断从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四个方面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实现党建引领下城市基层社会的“良好治理”目标,并实现“强化党的城市基层政权”和“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绩效”的双向互促,从而最终使“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强化“中国之治”的国际话语地位的重要途径。
袁蕊[3](2020)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矛盾和冲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任何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从经济结构到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经济生活到精神生活、人际关系到价值观念,无不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变迁,一方面使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正是伴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出现的,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正确理解、认识、化解和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是当务之急。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无直接利益冲突”与西方话语下的“社会冲突”具有不同的属性。“无直接利益冲突”可治可防可化解,具有人民内部矛盾属性。因此,文章围绕“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依据、以往治理的成败得失、今后的治理方向和目标等问题展开。在写作逻辑顺序上,首要工作是对“无直接利益冲突”进行了阐释,即在文章开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成了有关称谓辨析、表征、成因和影响等一般性理论,确定我们全面认识和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展开,“社会转型”是考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最大的实际,为此我们把社会转型期,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分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特别是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才产生了庞大的源头性矛盾,为发生“无直接利益冲突”埋下隐患。转型期,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失效、缺位、错位,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尚未健全,社会整合力和控制力下降;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错,社会心理发生变异等综合因素,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其中,心理因素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心理和群体心理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功效。社会心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基础性心理,是长期存在的心理感受;群体心理具有短暂化、情景化等特征,是特定情境下,特定群体的心理状态。从“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的群体心理着手,通过研读大量案例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不仅有消极的群体心理,还存在正面、积极心理。调控、疏导负面心理,鼓励、保护正面心理,能够为我们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赢得宝贵的时间,创造和谐的氛围;也有利于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理性、乐观、向上的群体心理。这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中国梦实现,有着无法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观点是论文的创新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具着深厚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矛盾治理理论是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无直接利益冲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爆发。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直接利益冲突逐步演化为无直接利益相关的冲突。这一新型社会冲突走入学者的视野,成为广泛研究的议题。学界关于其概念内涵、性质、影响及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以往学者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研究、各级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依据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治理不足的原因,深入探索新时代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新模式。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受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和网络政客的蛊惑,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部条件风险增加。国外反华势力故意挑起或利用国内焦点事件,制造冲突事件,丑化中国;国内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等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都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挑战和困难。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和困难。新时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为价值引领,调整、规范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党内,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披荆斩棘的政治勇气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和新变化,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底气和机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是研究问题最终的落脚点。创新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创新治理思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双方不是绝对的对立,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冲突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政府要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转变治理理念。从传统的斗争思维、紧张对峙、政治控制方式转变为以和谐思维为指引、以官民的平衡互动为契机、以多元社会治理方式为路径,深化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思维认知。其次要推动治理制度完善。制度是规范、原则、价值观念和体系在国家强制力层面的具体呈现,是社会运行的保障。从创新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保障。再次要构建治理新格局。通过加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强化治理方式融通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最后要优化治理化解机制。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制度必须依赖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才能有效运转。“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热点,也是透视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渠道。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冲破以往旧的、静态的、排他的、刚性且脆弱的治理体系,构筑动态的、包容的、柔性且坚韧的治理体系。这种现代化的治理观和治理体系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内核,也是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良性治理的关键所在。
潘家祥[4](2020)在《辽宁电力公司信访工作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东北振兴战略作为我国经济转型阶段的重要决策部署,对构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对发展和民生具有关键作用的先行产业,辽宁电力工业在改革中发展。同时,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对辽宁电力信访工作带来压力。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治理新要求的背景下,信访工作的有序进行,将有利于电力系统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东三省企业良好运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社会经济振兴具有重要作用。笔者作为辽宁电力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了辽宁电力系统内部统计的一手信访数据,从而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质性研究,得到了辽宁电力系统群众信访的突出特点,同时,研究辽宁电力系统群众信访的主要诉求,并结合辽宁电力系统变革状况,总结出辽宁电力系统信访问题的突出矛盾,归纳了群众信访情况近年来的变化趋势,发现了影响群众信访方式选择的因素,建立了信访群众的行为模式。量性分析中,对辽宁电力系统信访工作人员问卷调查进行SPSS分析,对信访内部系统情况进行整体判断,并量化影响信访工作效果的各项因子,以此为总结介绍辽宁电力系统采取的各类措施以及分析评价其实际效果提供实证资料。本文以辽宁电力系统信访工作改进为研究目标,基于对辽宁电力面临的不同信访事件的准确定性、分类归纳和原因探明,最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对策,分别是强化信访工作的解决意识、健全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信访工作的配套体制,并在每个方面内分细化实施对策和建议,从而形成体系化的完整方案。
何松龄[5](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提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邹紫莹[6](2020)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控制研究 ——以江东控股集团为例》文中提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起步时期,地方政府在财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问题,开始设立融资平台。融资平台通过自身的发展优势进行经营,依靠政府补助维持发展。融资平台以抵押物、政府信誉或自身信用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将资金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缺乏完善的偿债机制,加之转型缓慢、市场定位不清、长期盈利与短期偿债能力均不足等问题,债务负担加重、风险加剧。亟需新的管理措施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应对日益凸显的债务风险。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与案例分析法,对融资平台的概念、功能和融资方式进行相关阐述,概括性地总结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表现形式。选取马鞍山市级融资平台江东控股集团作为案例分析对象,调查、整理公司的相关数据,更加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营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风险状况。选取影响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评价指标,通过构建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江东控股集团债务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运用层次分析法判别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再结合各因素风险评分判断:公司债务处于正常风险区。由于债务风险处在临界点附近,公司外部环境一旦发生不利变动,债务风险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凸显。现阶段公司唯有通过转型的方式谋求自身发展,债务风险才能可控。本文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江东控股集团债务风险成因,并从国家政策、地方政府与企业转型发展角度进行对策研究,防范债务风险。本文旨在提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身“造血”能力,丰富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案例研究,对其他地区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控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董少明[7](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研究表明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王夙[8](2020)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以S投资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12年以来,国务院为了提升革新国有资本管理体系的进程、快速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运作,因此公布了多项相关的政策和方案,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内部控制势必也将帮助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逐步摸索前进中的市场经济体制变革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一背景下,国有企业都从各个角度进行着新的创究与探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力图通过加入市场经济、重整国有资本资源配置的途径推进国有经济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将成为其在市场化、国际化新经济形势下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现经济创新的有力保障。在政企分离、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变革的时代,地方政府监管的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面临着转型,企业必须通过改善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真正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下拥有自身的一条发展道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发展初期就已面临着一定的内部控制隐患,在没有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持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潜在的风险及内部矛盾也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推进越来越凸显出来。一方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传统观念和市场经济化企业的管理理念在多个角度发生碰撞,政府机构亟需快速实现政企分开的目的,改善国有资本管理混乱的局面。而另一方面,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企业化改制的单位内部体制、外部监管机构都还未做好充足的准备,没有事先合理充足的控制环境的搭建,公司难以快速适应并稳健应对现在逐步发生的转变。因此,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保持着相互促进的天然关系的前提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也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息息相关。因此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内部控制不仅要在公司内部进行调整和把控,同时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也应提出应有的建议。S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地方性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对S投资集团公司的研究能为普遍的地方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带来一定的思考。本文采用问题导向型的研究思路,依次对研究的案例进行了问题的提出、问题的分析和问题的解决,通过内部控制理论分析与解释S投资集团公司实际的公司运作情况。本文从企业内部控制出发,开篇首先简单介绍论文的研究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然后对本文所需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简单介绍,在内部控制理论及企业管理理论的基础下对本文案例进行研究。本文其次逐一阐述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及其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特征和原则、详细说明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能实现的目标。然后本文以S投资集团公司为研究对象,从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出发,对公司内控运作情况进行了大致的描述,着重阐述了S投资集团公司在对集团层面和对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情况。之后针对S投资集团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包含控制环境不够完善、风险评估明显缺乏、控制活动执行较差、信息沟通较不流畅和监督管理能力偏差。因此本文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的五个角度,对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的成因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同时对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内控意识、组织框架、风险评估、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沟通信息化、监督能力等也提出了一定的改进建议,希望能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S投资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S投资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效率,使S投资集团公司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的新环境,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文针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内控问题进行研究,列举了详细具体的改进意见,同时提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方向需着重分析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有针对性地理顺公司混乱的运行管理模式,完善内控制度的制定情况,巩固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公司的内控执行评价体系。本文的研究对象S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地方性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对S投资集团公司的研究能为普遍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带来一定的思考,对我国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转型改进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借鉴意义。
王冠玮[9](2019)在《债务催收订定专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以境外法制为比较与借鉴》文中研究指明债务催收为债权满足之手段,而此手段可分为自行与委外两种模式。以金融机构为例,其不良债权常借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催收,而资产管理公司就催收所采之手段时常发生违法暴力讨债等社会问题。本文因此产生探讨上述问题法律上灰色地带之解决办法之动机。本文盘点我国台湾地区与我国大陆地区有关不良债权成因与债务催收之研究。发现导致我国大陆地区催收问题最早源于产业转型所萌生的“并发症”,如政府干预、国有企业融资问题、法制不够健全等原因。因此本文第一章从债法之基本概念出发,收敛本文研究范围,聚焦在委外催收之研究。横向对比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与我国大陆地区催收问题及相关产业之起源,以作为后续是否参考境外法制之支点。再从《宪法》之角度思考如何同时保障债务人之人身安全、居住自由、隐私权、财产权等不受侵害,也保障债权人财产权之满足,更维持债务催收人之工作权。最后盘点出现行与催收相关之法律规范。第二章则系就具体罗列实务上常见之十一种催收行为,在第一章盘点出之规范下,归纳出不法催收与不当催收之不合法等债务催收行为,并分析在司法上、行政上与立法上该不合法的债务催收行为如何成为法律上之灰色地带。至第三章开始,本文主要提出对于美国、英国、日本三国之横向与纵向之比较研究,与台湾地区在立法经验上,吸收域外立法例之成果。大致上可以分为以美国为首的行为管理模式,以及以日本为首的业别管理兼采行为管理模式。本文第四章回头思考我国大陆地区之不合法的催收行为样态与比较美国在实证研究上结果,证立我国大陆地区在订定专法上之必要性。因催收业之催收款来源多元,具有高度之经济影响力,且制定专法后有助于主管机关事权统一,除得帮助经济之发展,亦能有效消除不当催收在法律上灰色地带之空间,成为订定专法之可行之原因。第四章末尾提出建立催收业者之行为规范、自律性公会制度,提升隐私保护、资讯揭露能力,形成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催收人间三赢之局面。在催收的管监理上,建议大陆地区未来得以“商务部”为领头羊,带动下游催收产业之前进;以“银行与保险监督委员会”则作为协助角色,对于金融商品从委外催收债务之源头以及网络借贷做适当风险控管。除追求社会秩序之维持,重视催收产业之发展空间,亦因应科技变化带来之机会与发展。最后,本文认知因各国、各地区催收制度建立之背景不同,除参考境外法制与其相关研究外,期许我国大陆地区能以债务人“经济再生”、“管理开放”之思维订定催收法制。
于晨[10](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提出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二、改制企业难以规范运作的成因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制企业难以规范运作的成因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单位文艺”的生成及功能变迁研究 ——以S市112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概念界定 |
1.3.1 单位文艺 |
1.3.2 单位文艺组织 |
1.3.3 单位文艺人 |
1.4 理论基础 |
1.4.1 结构功能主义 |
1.4.2 艺术场域理论与文艺生成理论 |
1.5 研究设计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田野过程介绍 |
1.6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1.6.1 研究框架 |
1.6.2 篇章结构 |
1.6.3 阶段划分依据 |
1.7 研究意义 |
1.7.1 理论意义 |
1.7.2 现实意义 |
第2章 “单位文艺”溯源 |
2.1 中国传统文教思想与文艺社会功能说 |
2.1.1 为治世而兴诗教 |
2.1.2 “文以载道”理念的形成与沿用 |
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文教思想的传承与文艺使命的延展 |
2.2.1 从“文以载道”到“文以化人” |
2.2.2 文艺跃升为革命战斗的武器 |
2.3 苏联模式中的文艺工作经验 |
2.3.1 文艺是革命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 |
2.3.2 开辟工人阶级的学校和乐园 |
2.3.3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本土化探索 |
小结 |
第3 章 生成期:“单位文艺”的早期萌生 |
3.1 “单位文艺”早期生成的历史语境 |
3.1.1 “单位文艺”形成的宏观社会语境 |
3.1.2 “单位文艺”形成的地域环境 |
3.2 “单位文艺”的生成动因与功能预期 |
3.2.1 国家层面:价值理念的形塑与传播工具 |
3.2.2 单位层面:助力单位组织动员机制有效实施 |
3.2.3 个人层面:满足多元精神文化诉求的主要路径 |
3.3 “单位文艺”的早期文艺景观与功能实现 |
3.3.1 爱国主义教育与爱国情感抒发 |
3.3.2 弘扬集体主义劳动精神 |
3.4 “单位文艺组织”的早期雏形 |
3.4.1 “自发原生型”业余文艺团体 |
3.4.2 “路径依赖型”业余文艺团体 |
3.4.3 “模式借鉴型”文艺活动阵地 |
3.4.4 “辅助拓展型”文艺活动空间 |
小结 |
第4 章 过渡期:“单位文艺”的震荡式过渡 |
4.1 过渡期的“别样文艺景观” |
4.1.1 “大跃进”时期的“文艺跃进” |
4.1.2 “文革”时期的“模式化”文艺生产 |
4.1.3 绑缚“政治胞衣”的“单位文艺” |
4.2 过渡期的常态化“单位文艺”实践 |
4.2.1 “单位文艺”的检阅与提升 |
4.2.2 文化主管部门与权威大众媒体联合树立舆论导向 |
4.2.3 单位组织自有媒体助力“单位文艺”的传播与推广 |
4.3 功能预设与功能实效的偏差 |
4.3.1 不同利益主体对“单位文艺”的功能预期的博弈 |
4.3.2 个体对功能实效的感知与内化的偏差 |
小结 |
第5 章 成长期:“单位文艺”的蓬勃发展盛景 |
5.1 改革开放初期:“单位文艺”的发展新契机 |
5.1.1 文艺政策制度调整 |
5.1.2 单位组织体制变革 |
5.2 成长期:“单位文艺”的发展态势 |
5.2.1 文艺活动常态化与文艺形态多样化 |
5.2.2 文艺活动组织规模日趋扩大 |
5.2.3 发挥“典型单位制”区域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
5.3 “单位文艺”的功能延展:单位组织文化的系统构筑 |
5.3.1 自制影视剧——单位组织文化的影像呈现 |
5.3.2 厂歌、厂旗和厂徽——单位组织文化的识别符号 |
5.3.3 厂庆文艺活动——单位组织历史的文艺呈现 |
5.3.4 文艺公关——维系单位组织公共关系的纽带 |
小结 |
第6章 转型与发展期:“单位文艺”发展中的挑战与自我调适 |
6.1 转型期“单位文艺”发展中的现实挑战 |
6.1.1 国企单位组织的角色转换 |
6.1.2 代际更迭导致“单位文艺组织”的凝聚力下降 |
6.1.3 文化多元化与“单位文艺”的效用困境 |
6.2 多元功能诉求促成“单位文艺”的功能转向 |
6.2.1 国家层面:重塑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
6.2.2 单位层面:“内聚外展”双向驱利力下的功能延展 |
6.2.3 个人层面:搭建情感融入与情感记忆的桥梁 |
6.3 “单位文艺”的自我调适与功能的演变进路 |
6.3.1 “单位文艺”的自我调适 |
6.3.2 “单位文艺”功能的演变进路 |
小结 |
第7章 “单位文艺”的评价 |
7.1 “单位文艺”的民间记忆与功能解读 |
7.1.1 “单位文艺人”对“单位文艺”的功能解读 |
7.1.2 “非单位文艺人”对“单位文艺”的功能解读 |
7.2 引入时间维度解析“单位文艺”的功能实效 |
7.2.1 即时性实效 |
7.2.2 阶段性实效 |
7.2.3 积累性实效 |
7.3 “单位文艺”与“单位意识”的形塑 |
7.3.1 “单位意识”的内涵与形塑过程 |
7.3.2 “单位文艺”的运行特质 |
7.3.3 “单位文艺”的形塑策略 |
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讨论 |
8.1 “文艺生产场”的运行逻辑与“单位文艺”的功能变迁 |
8.1.1 结构的附属:“权力场域”中的“单位文艺” |
8.1.2 “文艺场域”的内部结构 |
8.1.3 作为行动者的“单位文艺人” |
8.2 “单位文艺”的未来发展趋向 |
8.2.1 “单位文艺”的“回潮”现象 |
8.2.2 “单位文艺”发展的合理性与持续性 |
8.2.3 “单位文艺”发展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
8.3 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单位文艺爱好者访谈提纲 |
附录2:单位文艺管理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3:受访者基本信息表 |
在读博士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2)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城市基层社会中党的建设相关研究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
(四)对既有研究的评析与总结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党建引领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
二、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政党功能理论 |
(二)国家治理理论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分析框架 |
(一)“党建引领”是城市基层党组织重要的政治功能 |
(二)我国城市基层社会中的治理逻辑 |
第二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生成机理 |
一、“政党-政府-社会”模式下党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作用 |
(一)不同的现代国家衍生路径:党发挥主导作用的基本前提 |
(二)“政党-政府-社会”关系模式及其分析框架的提出 |
(三)党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作用 |
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治理历程中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治理历程 |
(二)坚持党的领导: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治理的成功关键 |
三、依据“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达成治理的核心价值目标 |
(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 |
(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与治理价值的内在契合 |
第三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 |
一、协调逻辑:打破治理主体间的协同障碍 |
(一)以对治理资源的吸收、整合与调配能力来协调治理资源配置 |
(二)以“刚性”+“软性”相结合的协调方式强化协调能力 |
(三)以主流治理文化潜移默化地协调个体行为和主体间关系 |
二、整合逻辑:推动治理要素形成有机整体 |
(一)整合目标:型塑政社互嵌的一体化结构 |
(二)整合形式:发挥“元治理”主体的积极作用 |
三、信任逻辑:为主体间合作提供社会资本支持 |
(一)以执政合法性补强城市基层社会的政治信任存量 |
(二)以政治信任提升城市基层社会的社会信任水平 |
四、责任逻辑: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履责保障 |
(一)以问责机制嵌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责的内在逻辑 |
(二)以问责机制嵌入推进“党建引领”的关键着力点 |
第四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可借鉴的相关经验 |
一、“后单位”时代对单位制经验的汲取和转化 |
(一)充分发挥社会中精英人物的积极作用 |
(二)邻里间形成了稳定的熟人社会关系 |
(三)对单位制经验的借鉴 |
二、国内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借鉴 |
(一)以“党建引领”协调资源获取和配置的案例 |
(二)以“党建引领”组织和动员治理参与的案例 |
三、对国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相关经验的理论借鉴 |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经验借鉴 |
(二)美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相关举措的经验借鉴 |
第五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部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存在着一定的阻碍 |
(一)部分场域的信息壁垒导致主体间的协同阻碍 |
(二)部分社会主体的认知偏差导致协同阻碍 |
(三)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导致协同阻碍 |
二、一些治理要素处于高度离散化状态 |
(一)政府机构“条块分割”导致政府治理要素的离散化 |
(二)权责不对等导致城市社区组织统合能力弱化 |
(三)中产阶层的治理参与意愿和水平依然偏低 |
三、部分社会场域内存在信任水平过低的现象 |
(一)一些居民对基层政府和“过度行政化”社区缺乏信任 |
(二)一些居民对治理活动中的其他社会成员缺乏信任 |
四、一些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失责现象 |
(一)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
(二)少数代理方存在贪污腐败的现象 |
第六章 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
一、提升对治理中信息共享、社会认知和利益关系的协调水平 |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治理信息的共享与协同 |
(二)以党建引领强化社会认知的调适与型塑 |
(三)以党建引领推进利益关系的协调和优化 |
二、强化对科层制行政体制、城市治理空间和社会中产阶层的整合 |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对科层制行政体制的有机整合 |
(二)以党建引领推动对城市治理空间的有机整合 |
(三)以党建引领推动对中产阶层的有机整合 |
三、以培育政治信任和社会信任提升信任存量和增量 |
(一)以强化情感纽带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政治信任 |
(二)以型塑诚信文化和强化居民接触培育社会信任 |
四、以强化多元协同监督、提升问责机制实效和培育责任文化促进履责 |
(一)型构针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监督体系 |
(二)以科学问责决策和用好问责结果强化问责实效 |
(三)培育政府和行政化社区内的责任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访谈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第一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理论分析 |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机理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征 |
(一) 弱势群体为主体 |
(二) 借机发泄为目的 |
(三) 偶发事件为起因 |
(四) 以政府部门为冲突对象 |
(五) 表现形式多样化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
(一)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 损害政府权威和政治合法性 |
(三) 破坏社会心理 |
(四) 阻碍人民政治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依据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属性定位 |
(一) 定位“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依据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层次性分析 |
(三)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多元属性分析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矛盾思想为理论指导 |
(二) 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为理论基石 |
(三) 以西方集体行为和社会冲突理论为镜鉴 第三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价值意义 |
一、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
(一) 提高对人民主体的关切 |
(二) 实现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
(三) 推进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
二、符合建设平安中国的题中之意 |
(一) 法治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依托 |
(二) 协同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手段 |
(三) 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趋势 |
三、符合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 |
(一) 基层治理是防范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
(二) 基层治理是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
(三) 基层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 第四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
一、治理初探阶段(1949-1992) |
(一)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的治理(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的治理(1978-1992) |
(三) 阶段特征 |
二、艰难探索阶段(1992-2012)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中央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确认期间的治理(1992-2006) |
(二) 2006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夕的治理(2006-2012) |
(三) 阶段特征 |
三、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新特征 |
(二) 治理理念新发展 |
(三) 治理实践新探索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 必须坚持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 |
(二) 必须坚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
(三) 必须坚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四) 必须提高政府阶段性应对能力 第五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实新境遇 |
一、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契机 |
(一) 以新时代开启治理新征程 |
(二) 以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价值引领 |
(三) 以新时代党风建设新气象为精神铸魂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 |
(二) 国内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
三、推进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难题 |
(一) 传统滞后的治理理念 |
(二) 僵化闭塞的治理方式 |
(三) 不健全的治理机制 第六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创新思路 |
一、创新治理思维 |
(一) 以和谐理念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
(二) 以协调方式促进立场关系转变 |
(三) 以包容理念推进治理方式转变 |
二、推动治理制度完善 |
(一) 完善调解制度 |
(二) 健全信访制度 |
(三) 加强诉讼制度 |
三、加强治理主体协同 |
(一) 加强党委的组织保障 |
(二) 突出政府的主导力量 |
(三) 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四)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四、强化治理方式融通 |
(一) 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 |
(二) 夯实法治保障 |
(三) 激发科技治理效能 |
五、优化治理化解机制 |
(一) 完善多元纠纷裁决机制 |
(二) 建立责任明晰的联动机制 |
(三) 加强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
(四)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辽宁电力公司信访工作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关键词阐释 |
1.2.1 信访及信访制度 |
1.2.2 电网企业 |
1.2.3 电网企业信访发展解析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方法、内容及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2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的现状分析 |
2.1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的总体情况 |
2.1.1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
2.1.2 辽宁电力信访事项类型 |
2.1.3 辽宁电力信访特点 |
2.2 辽宁电力信访人行为分析 |
2.2.1 正常信访人行为模型 |
2.2.2 谋利型信访人行为模型 |
2.2.3 报复型信访人行为模型 |
2.3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现状调查 |
2.3.1 问卷设计及发放 |
2.3.2 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状况的评价 |
2.3.3 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体制机制的评价 |
3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3.1 辽宁电力信访存在的问题 |
3.1.1 信访终结困难,重复访问题仍存在 |
3.1.2 接访措施不健全,群体信访难解决 |
3.1.3 政策理解不当,错误回应信访诉求 |
3.2 辽宁电力公司信访工作问题原因分析 |
3.2.1 人员意识层面原因 |
3.2.2 运行机制层面原因 |
3.2.3 管理机制层面原因 |
4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改进的对策 |
4.1 强化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的解决意识 |
4.1.1 培养信访事项分类处置意识 |
4.1.2 提升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意识 |
4.1.3 强化辽宁电力信访工作内部管控意识 |
4.2 健全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 |
4.2.1 健全信访工作运行机制的思路和理论依据 |
4.2.2 强化责任评估制度改革 |
4.2.3 完善规范处理制度 |
4.3 完善辽宁电力信访工作的配套体制 |
4.3.1 提升农电和集体企业维稳能力 |
4.3.2 健全构筑群体信访控访防线 |
4.3.3 促成政府评议终结顽固信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辽宁电力信访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5)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控制研究 ——以江东控股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融资平台公司研究 |
1.2.2 债务风险研究 |
1.2.3 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概念及债务风险表现形式 |
2.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界定 |
2.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与融资方式 |
2.2.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 |
2.2.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 |
2.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表现形式 |
2.3.1 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负债率较高 |
2.3.2 债务违约的融资平台数量增加 |
2.3.3 部分地区负债率居高不下 |
第3章 江东控股集团债务风险分析 |
3.1 江东控股集团简介 |
3.1.1 融资渠道 |
3.1.2 主营业务状况 |
3.1.3 财务状况 |
3.2 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 |
3.2.1 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2.2 层次分析模型 |
3.2.3 风险衡量 |
3.2.4 债务风险分析 |
第4章 江东控股集团债务风险成因分析 |
4.1 宏观层面 |
4.1.1 国家政策制定转向限制 |
4.1.2 国家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
4.1.3 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缺陷 |
4.1.4 地方财政的增速不稳定 |
4.2 微观层面 |
4.2.1 偿债规模逐年上升,增速较快 |
4.2.2 债务风险控制意识不足 |
4.2.3 公司内部行政色彩过于浓厚 |
4.2.4 经营与获利方面水平不高 |
第5章 江东控股集团债务风险控制的对策研究 |
5.1 政府和政策层面债务风险控制对策 |
5.1.1 理清中央地方财事关系 |
5.1.2 建立并完善债务风险控制机制 |
5.1.3 改进官员政绩考核,提高政府信息透明 |
5.1.4 控制适度负债规模,完善债务偿还机制 |
5.2 企业层面债务风险控制转型策略 |
5.2.1 明确功能定位,建立评估体系 |
5.2.2 建立偿债基金,减轻债务压力 |
5.2.3 完善公司体制,优化人才结构 |
5.2.4 整合优势板块,创新融资渠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以S投资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研究 |
1.2.3 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发展管理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理论概述 |
2.1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相关概念 |
2.1.1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含义 |
2.1.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形成背景和运营模式 |
2.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
2.2.1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含义 |
2.2.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特征 |
2.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
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 |
2.3.1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控制环境 |
2.3.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风险评估 |
2.3.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控制活动 |
2.3.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信息沟通 |
2.3.5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内部监督 |
2.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功能 |
2.4.1 完善公司治理环境 |
2.4.2 及时发现公司风险 |
2.4.3 保障战略目标达成 |
2.4.4 确保信息真实可信 |
2.4.5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
2.5 理论基础 |
2.5.1 委托代理理论 |
2.5.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5.3 产权理论 |
3 S投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案例介绍 |
3.1 S投资集团公司的情况简介 |
3.1.1 S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概况 |
3.1.2 S投资集团公司的经营情况 |
3.2 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 |
3.2.1 S投资集团公司的控制环境 |
3.2.2 S投资集团公司的风险评估 |
3.2.3 S投资集团公司的控制活动 |
3.2.4 S投资集团公司的信息沟通 |
3.2.5 S投资集团公司的监督 |
3.3 S投资集团公司的具体业务内部控制流程 |
3.3.1 公司划转的内部控制 |
3.3.2 资产融资的内部控制 |
3.3.3 项目投资的内部控制 |
3.3.4 业绩评价的内部控制 |
4 S投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S投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现状 |
4.1.1 控制环境不完善,制度架构混乱 |
4.1.2 风险评估防御缺失,集团风险频发 |
4.1.3 控制活动执行较差,违规行为较多 |
4.1.4 信息沟通不流畅,远程可控性较弱 |
4.1.5 内部审计效果较差,外部监管模糊 |
4.2 S投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行政转企业偏特殊,控制环境难建设 |
4.2.2 组建背景较复杂,风险评估难形成 |
4.2.3 缺乏规范及考评,控制活动难执行 |
4.2.4 客观实力限制,信息化难推进 |
4.2.5 监督指标行政化导向,监管较薄弱 |
5 改进S投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S投资集团公司的控制环境体系 |
5.1.1 落实岗位责任,培育内控意识 |
5.1.2 调整组织架构,充实内控审计人员 |
5.1.3 扩大财务执行范围,填补公司监管漏洞 |
5.2 改善S投资集团公司的风险评估机制 |
5.2.1 加强行业交流,培育风险理念评估能力 |
5.2.2 建立各项业务的风险监测评分应对机制 |
5.2.3 加强资产管理风险评估,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
5.3 加强S投资集团公司的控制活动力度 |
5.3.1 强化控制活动制度规范,充实培训手段 |
5.3.2 建立滚动全面预算管理,重视公司独特性 |
5.3.3 细化绩效考核体系,防止单一评价模式 |
5.4 加快S投资集团公司的信息沟通建设 |
5.4.1 引进外部力量,建立信息化系统 |
5.4.2 革新上报下达模式,缩小层级交流距离 |
5.5 改进S投资集团公司的内外监督流程 |
5.5.1 转变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内控报告制度和反馈制度 |
5.5.2 扩展国资委监管指标,延伸专项检查和调研内容 |
5.5.3 设立内控质量评价制度,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
6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1.1 S投资公司重视内部控制环境建设是改善内控的首要任务 |
6.1.2 S投资公司加强核心业务风险评估是完善内控建设的关键所在 |
6.1.3 S投资公司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是内控规范执行的有效手段 |
6.2 研究启示 |
6.2.1 全面的内控体系能够推动国有体制改革进程 |
6.2.2 人才管理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控发展的有力保障 |
6.2.3 完善的内控制度才能稳定国有资产混合所有制经营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债务催收订定专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以境外法制为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研究目的 |
一、研究动机 |
二、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范围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探讨 |
一、台湾地区文献探讨 |
二、大陆地区文献探讨 |
三、催收研究趋势 |
第四节 研究架构与章节安排 |
一、研究架构 |
二、章节安排 |
第五节 预期研究结果与研究限制 |
一、预期研究成果 |
二、研究限制 |
第一章 催收制度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催收法制概念建构 |
一、概论 |
二、债的相关概念 |
三、催收相关基本概念 |
第二节 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 |
一、美国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 |
二、日本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 |
三、台湾地区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 |
四、大陆地区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 |
第三节 催收行为之管理对催收当事人权益之影响 |
一、非法与不当催收所涉被催收人的基本权利侵犯 |
二、催收专法对催收人基本权利之限制 |
三、催收专法对于债权人财产权实现的限制 |
四、催收法制于宪法架构下理想之设计 |
第四节 债务催收相关规范 |
一、催收基本民、刑法规范 |
二、行政管理与纪律规范 |
第二章 我国大陆地区催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大陆地区非法催收实例 |
第二节 合法的催收行为 |
一、电话催收请求主、从债务人还款 |
二、行使抵销权 |
三、请保证机构理赔 |
四、由第三人承担债务或代为清偿 |
五、由金融机构自行拍卖担保物 |
六、由金融机构承受担保品 |
七、寄送催收信函 |
八、外访 |
九、法务催收 |
十、公开个人信用信息 |
十一、对高消费以及非生活与工作必需消费行为之限制 |
第三节 不合法的债务催收行为 |
一、不法催收 |
二、不当催收 |
第四节 催收实务与现有法令规定的落差 |
一、司法上缺乏保障人民的财产权之救济途径 |
二、行政上主管机关管制思维欠缺远见 |
三、立法上欠缺处罚明文之灰色地带 |
第三章 境外债务催收法制与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公平债务催收行为法》之特殊规范 |
一、有关债务人地点信息的获取 |
二、与债务催收有关的通讯 |
三、不当催收手段类型归纳 |
四、虚伪或误导的表述与提供不正确表格 |
五、不公平行为与复数债务清偿之指定 |
六、债务确认程序 |
七、主管机关提交管理状况报告 |
八、消费者投诉 |
九、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催收活动的监督 |
十、债务催收法庭之友摘要 |
十一、执法情形 |
十二、教育和推广计划(Education and Outreach Initiatives) |
第二节 英国《1974年消费者信用法》之特殊规范 |
第三节 日本《债权管理回收业特别措施法》与《贷金业管制法》之特殊规范 |
一、对债权管理回收业的设立与变更 |
二、债权管理回收业者业务经营 |
三、对债权管理回收公司的监督 |
四、行政调查与债权管理回收业之关联 |
五、《贷金业管制法》 |
第四节 美国、日本与英国委外催收法制之横向比较 |
一、立法背景 |
二、催收行为主体 |
三、催收行为客体 |
四、催收行为规范 |
第五节 其他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委外催收管理要点 |
一、德国委外催收监管法令与原则 |
二、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委外催收监管法令与原则 |
三、欧洲银行管理局委外催收监管法令与原则 |
四、其他国家委外催收监管法令与原则 |
第六节 台湾地区立法经验 |
一、重要的催收监管原则 |
二、重要的催收监管原则台湾地区催收法制现况 |
三、台湾地区立法草案沿革 |
第四章 我国大陆地区债务催收专法之建立 |
第一节 我国大陆地区订定债务催收专法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我国大陆地区订定债务催收专法之可行性 |
一、催收款来源多元且具高度经济影响力 |
二、制定专法有助事权统一与将不当催收纳入规范 |
第三节 催收专法立法原则与建议 |
一、催收相关当事人间基本权利冲突之平衡 |
二、立法目之设定 |
三、催收主管机关 |
四、行为管理或行业管理之选择 |
五、资讯揭露之要求 |
六、委外管理组织架构 |
七、隐私保护 |
八、挡债律师制度 |
九、催收人员资格限制 |
十、债务催收的范围 |
十一、催收行为与行业管理之罚则 |
十二、公会制度之建立 |
第五章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发现 |
一、催收问题及产业之起源各国、各地区不尽相同 |
二、催收法制应视为债务人“经济再生”之机制 |
三、催收法制应从实证面建立基础 |
四、催收法制应建立于管理开放之思维 |
第二节 未来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改制企业难以规范运作的成因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单位文艺”的生成及功能变迁研究 ——以S市112厂为例[D]. 肖赛玥. 吉林大学, 2021(01)
- [2]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D]. 潘博. 吉林大学, 2020(03)
- [3]“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D]. 袁蕊. 山东大学, 2020(12)
- [4]辽宁电力公司信访工作改进研究[D]. 潘家祥.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5]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6]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控制研究 ——以江东控股集团为例[D]. 邹紫莹. 安徽工业大学, 2020(06)
- [7]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8]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以S投资公司为例[D]. 王夙.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9]债务催收订定专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以境外法制为比较与借鉴[D]. 王冠玮.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8)
- [10]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