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洁保证金——可让腐败分子付出经济代价(论文文献综述)
汪涛[1](2020)在《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最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我国招投标活动中采用的,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代表的,以投标价格作为唯一竞争因素的一类评标方法。实践中“最低价中标法”被不当使用,带来影响工程质量、破坏竞争秩序、滋生腐败等消极影响。由于“低价中标”违法行为大多出现在使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的项目中,加上少数媒体对低质低价问题工程的报道渲染,将引发“低价中标”的原因归咎为“最低价中标法”,导致社会大众产生“最低价中标法”与“低价中标”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误解。为此,建设工程领域以及法学界部分学者一度呼吁要废除“最低价中标法”。然而,“最低价中标法”作为招投标实践中广泛使用的评标方法,是一种中立性的评标方法,并无好坏之别,亦非必然导致“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历经近四十年的招投标活动检验,与“综合评标方法”等其他评标方法相比,在招投标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因此,“最低价中标法”作为最符合招投标初衷的一种评标方法,应当保留,但也需要具有完善的适用保障制度为其发挥最大效用廓清障碍。本文除绪论与结论外,论文主体共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最低价中标法”概述。本部分内容首先通过对“最低价中标法”及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分析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成本”等概念之间的关联,指出为适应社会习惯称呼以及研究便利,本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这一概念作为研究对象,并将“最低价中标法”界定为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代表的,以投标价格作为唯一竞争因素的一类评标方法的总称。其次,对“最低价中标法”的历史沿革进行阐述分析,明确“最低价中标法”实质为第一密封拍卖,对其历史演进的梳理可知“最低价中标法”已然成为招投标事业中一种普遍适用的评标方法。最后,对“最低价中标法”的积极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其具有利于节约投资、刺激竞争、规范市场、与国际规则接轨等积极影响。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的缺陷。本部分主要从“低价中标”违法行为的法律原因、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后果进行实践分析,指出造成“低价中标”的问题根源并不是“最低价中标法”,而是因“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适用保障制度缺陷所致。通过对“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投标实践活动中的适用进行法律体系化梳理,会发现此种评标方法在适用中存在诸多保障制度的缺陷。在招标人权责制度方面,招标人作为招标的发起人和招标结果的承受人,缺乏对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控制价之行为的法律规制,也缺失赋予招标人标后审核权的法律规定。在投标人“低价中标”法律责任问题上;由于投标人“低价中标”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法律后果缺失,加上当前履约保证金制度的不完善引发“低价中标”。在评标专家制度上,存在评标专家权益保障不足和责任机制缺失的问题。在招投标监督制衡制度上,存在公示系统更新慢以及公示内容严重缺失等不足。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的完善。本部分主要讨论如何从法律制度层面廓清“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投标活动中适用的诸多障碍。要解决招投标活动中“低价中标”带来的系列问题,需要有效发挥“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投标活动的制度价值,针对“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缺陷,从法律制度适用条件方面对其进行完善。在招标人权责制度上明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的责任以及增加标后审核环节。就招标人的权责制度层面,增设投标人“低价中标”的民事行政责任遏制投标人的“低价中标”。明确评标专家的权责制度等方面完善现行评标制度。在社会监督角度方面,利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构建全过程透明公示的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对“最低价中标法”的适用保障制度的体系化完善,让“最低价中标法”回到正确的轨道上,使其为招投标事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最大的效用。
秦妍[2](2018)在《我国乡村振兴的目标评价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古往今来,民富则国安,民强则国盛。乡村振兴是同农民基本权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乡村发展愿景,是基于新中国乡村建设历史与现实,以乡村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为纵横参照的凝心聚力的理想目标,表达了千百年来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夙愿和向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从土地改革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演变过程,每一次时代的主题都给农村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村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影响,彻底改变了农村原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赋予了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则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发展和超越,其现实关照的是现代化进程中乡村衰落的现象,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为了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是在对乡村振兴目标指向清晰明确的基础上,主要回答乡村振兴是否实现以及效果实现得怎么样的问题,回答这一问题,就要构建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这是科学地评价乡村振兴的基础。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将乡村振兴的目标进行量化,进而对乡村实际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目标之间的差距作出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使乡村振兴具有可预见性。由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不久,关于乡村振兴评价研究的文献还很鲜见,因此尚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作深入的研究。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规划,说明乡村振兴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动态性特征,且与国家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在时间上一致。如果以本世纪中叶为节点,可把乡村振兴的实现分为三个阶段,从当下到2020年-2035年-2050年,通过对每个阶段乡村振兴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就能够清晰地描绘乡村振兴实现过程的行动轨迹,并对实现过程中目标方向的偏离进行校正。全文共分为五章。导论对本论文的研究依据、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主题、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了阐述,对涉及乡村振兴、“三农”问题及农村发展评价的相关文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对自己的研究提出了预期目标。第一章首先对本文涉及到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乡村振兴的思想来源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从而构成了本文关于乡村振兴目标评价的逻辑起点。第二章对乡村振兴进行了理论分析,构建了乡村振兴评价的理论模型,分别从目标维度和价值维度对乡村振兴进行评价。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明确的价值诉求,要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和城乡均衡发展的需要。这样的价值诉求贯穿全文,并构成了乡村振兴目标评价的价值标准。第三章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个维度和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历史节点构建了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第四章主要是对评价指标体系的检验和案例分析,对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的乡村分别进行了乡村振兴水平的评估。通过四个具体案例分析,比较评价了当前我国乡村实际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进一步验证了我国乡村发展的不平衡性,分析了案例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第五章则是针对前文中案例村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以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对本文研究的思考和总结。
王玉薇[3](2017)在《广东省“小官大贪”治理研究 ——基于近5年公布数据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改革全面深化,我国的腐败现象呈现出新的特点与趋势,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科级以下的“小官大贪”案件频发。“小官大贪”的本质是基层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即权力的主体和客体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将公权力变成为自己或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的行为。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内,基层官员直接掌握着公权力,他们的形象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和尊严。一旦基层官员走上贪腐之路,通过权力寻租为自己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必将使群众产生不信任感,导致公信力的丧失。身处于掌管钱物资源要害部门或关键岗位的“小官”因其职务、级别、地位不高,导致其腐败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易引起反腐机关重视。如果长期失察、监管不力,当其事发被查处时,往往已是“大贪”。若“小官大贪”现象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治理,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能力的正常行使,导致效能低下,严重到一定程度将危及政治稳定。本文将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为依托,通过对近五年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公布的“小官大贪”数据和典型案例的分析,梳理出广东省“小官大贪”案件涉案人员年龄趋向年轻化、单笔贪腐金额趋大化、群体性犯罪突出、窝案串案频发、农村“小官”贪腐现象严重等特点;结合调查问卷、腐败决策模型对近五年广东省“小官大贪”的成本、收益情况综合分析出导致“小官”腐败并一步步走向“大贪”的原因:既有其自身权力观扭曲、心理失衡的原因,也有法律、道德约束力较弱的原因,既有监管机制未能充分发挥效用的原因,也有惩罚力度偏弱的原因。因此,治理“小官大贪”的重点应该在如何将“小官”腐败成本最大化(如加大打击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等)、腐败收益最小化(如优化机制运行模式、加强内外部监督等),使腐败的可能性尽可能地降至最低直至为零,从而遏制腐败。
李建忠[4](2015)在《我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在反腐方面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这给我国反腐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研究方向。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建立一个是公务员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党纪国法对腐败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使公务员不敢腐败。而廉洁年金制度则是一种诱导机制,让公务员不想腐败。廉洁年金制度虽然争议很大,但是从现实情况和社会心理角度来看都具有很大的合理性。我们应该减少公众和社会对该制度的怀疑,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去保证廉洁年金制度行之有效,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在实践层面对廉洁年金制度进行了探索,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亦有先例。论文将在借鉴国外廉洁年金制度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廉洁年金制度。本文运用“经济人”假设和成本收益理论分析了廉洁年金制度的逻辑基础,从公务员管理存在问题、廉洁年金制度的意义以及廉洁年金制度可行性三个方面论证了廉洁年金制度的现实基础。同时通过国内实践的比较以及新加坡和香港廉洁公积金制度的比较,并借鉴国内社保基金管理的基础上,从筹资模式、缴费水平、运营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构建了廉洁年金制度的框架。廉洁年金制度的出发点在于对公务员恪尽职守的公共服务精神的认可和肯定,而不仅仅是奖励公务员的廉洁行为。当然反腐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单靠某一种制度能够解决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廉洁年金制度的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腐败现象,阻止腐败蔓延,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王晓宇[5](2015)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治理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在经济建设上取到了快速发展,在工程建设领域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大规模地展开工程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特别是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往往很容易出现招标人进行虚假招标、投标人假借资质参与投标、围标、串标和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是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现有的法律法规体制、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各参与方为了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造成的。它不仅导致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不道德行为盛行,还妨碍了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阻碍了施工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更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因此,研究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寻租行为及成因,找到有效的寻租治理对策,对于构建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市场、防治经济犯罪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文献检索和资料搜集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研究做文献综述,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委托—代理等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阐述;文章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四个阶段详细分析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寻租行为表现形式,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专家访谈法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寻租成因和寻租治理因素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得出了8项重要寻租成因和28项寻租治理因素;在此基础上,文章设计了一份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寻租治理对策有效性和可行性的调查问卷表,对全国各城市发放问卷后,运用方差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从28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寻租治理因素中找出了15项寻租治理的关键因素,并以这15项关键因素作为寻租治理对策作了详细的阐述;文章以重庆市为例进行案例分析,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法律制度管理、招投标制度管理—电子招投标、监督处罚、企业诚信评价五个方面分析重庆市招投标发展的成功经验,验证了已得出的15项治理对策的有效性,并结合一个寻租案件分析和重庆市地方特点为重庆市招投标寻租治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文章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寻租治理研究可作为今后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资料;利用文献研究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方差分析等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得出的15个寻租治理对策,旨在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提供决策支持;对重庆市的招投标发展现状分析和寻租治理建议可以为重庆市招投标寻租治理指明方向。
于红[6](2014)在《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工业化的进程是建立在大量消耗资源的基础上的,这一过程产生的污染和大量废弃物严重破坏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污染程度和速度超出了地球的生态系统的补偿和修复能力。改革开放30年,惯性赶超战略引领下的高位增长中,我们付出了昂贵的资源与环境代价,对资源的的巨大需求和过度开采消耗浪费,导致我国资源基础的退化和枯竭,造成重要资源稀缺度加大,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与资源匮乏局面形成长列反差的是,中国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大量废弃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直接损害民众的生存与健康。如果政府不果断采取正确决策,势必会加剧资源与环境的风险,丧失发展机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想目标就难以实现。由于长期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资源环境风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问题。虽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要求“制定和推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那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税收政策》,包括考虑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经济核算体系”,但因“唯GDP至上”的惯性经济发展模式占据主流地位,如今,日益脆弱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资源环境风险仍不断加剧。由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的“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到十八大报告的深度揭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昭示: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已经刻不容缓,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并列的高度,生态文明被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之一,标志着中国正式跨入了新的阶段。生态文明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是衡量资源产业有序良性运转与否的重要标志,是最终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给子孙后代留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前提条件。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的最为深刻、全面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任何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把生态文明发展作为立法最重要的理念。自然资源政府监管制度体系、地质灾害应急制度与新能源战略,无不体现着各个国家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发展的执政理念,经历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化转型的制度变迁。迄今为止绝大部分战争都是为了争夺资源,国家利益争夺最尖锐地表现在对世界资源的控制,因此,资源是各国战略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世界各国发展极不均衡,但发展进步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伴随着世界经济进入新一轮发展周期,全球资源发展目标协同一致,就是在保障资源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问题必须从改革创新政策和制度设计入手,本文所研究的财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关键部分。本文的“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对策”的研究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始的。论文的研究路径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风险——资源环境现状分析——资源环境问风险题的根源与成因——借鉴国外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问题的经验做法和财政政策——提出防范化解我国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对策与建议”的思路展开。本文首先对资源、环境、财政政策等与论题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论述,对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风险理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梳理与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问题进行了论述,为整个论文铺垫了理论基础。而后,本文对中国资源环境问题从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方面的问题和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重点量化分析了我国资源环境付出的代价和面临的风险。同时,阐释了我国资源环境风险产生的根源与成因。在研究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定性分析基础上,构建我国资源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并利用评价体系和方法进行分析,选取稀土开发利用对环境的破坏案例,为探索防范化解我国资源环境风险问题,提供了具体的量化分析依据。世界欧美等发达国家都经历过资源环境风险的问题,他们探索和实施了大量的治理措施和创新政策制度举措,比如依靠技术创新和政府主导的财政政策等方式,较好地化解了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融合,为开拓研究视野,本文选定了世界上较有代表性的国家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问题的经验做法和财政政策,具体包括梳理国外政府资源环境治理政策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国外政府应急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分析,以使研究成果更多地具有参考价值。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对策措施,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基于讨论中国资源环境现状问题,从需求、利用、配置、管理方面分析根源与成因,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强调财政改革要考虑生态文明假设的要求,也就是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在健全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宏观思路设计、财政政策与制度性创新方面提出来具体举措与建议。
王辰[7](2014)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公共资源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被视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区,其重要原因是多头管理、市场分割、监管乏力,加之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投标项目等情况时有发生,政府公信力下降、形象严重受损。2009年7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的延续和提高,整合各类交易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将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权从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来,真正实现管办分离,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任务。本文以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理论为基础,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分析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核心内容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根源,在对当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议现状描述的基础上,借鉴国内部分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先进经验,运用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比较分析、理论思考的方法,对目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详细而深入的分析,从中概括一般性规律,从理论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市场化水平三方面入手,提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改革对策与建议,对河北省公共资源市场未来走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王洁[8](2013)在《新闻:真理与权力共生的场域 ——新闻专业主义的悖论与昭示》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研究的起点源于对于新闻传播学而言无比尴尬的一个理论与实践困境——新闻专业主义的危机。伴随着对大众媒介和新闻专业主义认识和研究的日益深化,带来了新闻专业主义的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对于新闻专业主义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判,从作为支撑整个新闻业合法性及新闻专业主义理论基石的新闻客观性原理,到对媒介符号的意义以及生产这种意义的过程,都受到了深广的质疑和批判。对新闻专业主义的研究同时也日渐成为对新闻专业主义解构的研究,这便造成了导致新闻业作为一个职业或专业的合法性根基被消解的新闻专业主义危机,而且成为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的棘手难题。本论文将此问题作为探讨和研究的切入点和逻辑起点,希望通过追问新闻是什么,新闻如何是其所是,能够重新审视和考察新闻的本质,并且找到一条解决新闻专业主义困境的道路。本论文分析了新闻专业主义所面临的种种危机和困境以及危机的关键症结客观性理念,指出新闻专业主义的真理梦想是建立在媒介自由主义理论这一思想基石之上的,而它背后的哲学支撑点则是认识论境遇下的传统真理观——真理符合论。然而,这种传统的真理观以及它所依附的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不仅被质疑而且被彻底否定了,传统真理观孜孜以求的绝对真理极其客观存在如今被证明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这样一来,传统真理观本身就无法保障对于真理的认识,新闻专业主义真理信念由于作为其哲学根基的传统真理观被动摇而成为沙滩上的楼阁。那么,新闻是通往真理的路途还是权力角逐的场域?在这个问题上,福柯的权力理论给予的启发是,应该重新界定和解读新闻,新闻既不是纯粹的真理之途,也不全然是权力角逐的场域,而是真理与权力共生的场域,真相和各种权力关系纠缠在一起,新闻专业主义对真理的追寻是一个持续不断“去蔽”的历史过程,我们所能做的也应该做的就是不断地揭示迷误、不断地向真理靠近,而我们对真理的追寻也永远在路上。追求真理是人类的本性,那么,将追求真理视为自己最高理想的新闻专业主义,本就有着天然的不容置疑的合理性,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新闻专业主义依然需要且有必须持守。
李永洪[9](2013)在《选举民主经济成本论》文中研究表明无论是对于民主巩固国家来说,还是对于民主转型国家来说,选举民主都是其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要件和基础工程。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大的建设工程都需要关注其成本问题。选举民主作为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政治工程,也同样需要关注其成本问题。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作为选举民主成本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理应是选举民主理论和现实研究的重要内容。另外,从当今中外各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投入与绩效产出的现状来看,更有必要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问题开展系统研究。实施选举民主不仅需要激情,更需要理性;不仅应关注其绩效,更应关注其成本。在绩效持续提升与成本合理控制中促进选举民主健康发展,是一个国家实施选举民主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基于对选举民主的理论认知与实践审思,本文从组织视角(即国家、政府与政党视角)而非个体视角(即选民与候选人视角)来研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问题。这样的研究,不是否定选举民主的重要价值与功能,更不是要阻碍发展社会主义选举民主。恰恰相反,而是为了更理性更有效地推进选举民主。本文研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主旨在于:一方面是为了在客观理性把握中外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增强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客观存在性的理性认识,树立正确的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意识,提升应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高增长态势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在当代中国选举民主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思考如何合理控制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的经济成本,进而有效提升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绩效。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语外,包括五章:第一章选举民主及其经济成本,第二章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构成和特点,第三章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因素,第四章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的中外考察,第五章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合理控制。对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一系列基本概念以及相关基础理论。因此,本文采取规范研究方法首先介绍了选举民主和经济成本的概念。本文认为,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是指选举民主行为主体为了选举民主绩效的实现而在选举民主活动过程中所付出的人财物成本的总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在要素构成上,既包括可用货币单位直接表示和计量的财力成本,也包括可用货币单位间接表示和计量的人力成本和物力成本。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不仅具有一般成本的客观性、普遍性、目的性等共性特点外,而且还具有承担主体的多元性、影响因素的多样性、目标取向的超经济性、绩效产出的难确定性和功能评价的折射性等特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与选举民主绩效之间存在十一种理论关系。对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研究,需要我们全面系统地分析影响选举民主经济成本高低变化的基本因素。因此,本文从内外在两大方面具体分析了影响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因素。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内在影响因素包括选举民主主体、选举民主制度、选举民主规模和选举民主技术等四个方面。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外在影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状况、文化发展状况、社会发展状况等三个方面。这些内外在影响因素的每一个虽然可能单独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产生影响,但更多是共同叠加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产生影响。对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研究,必须对中外不同国家的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进行客观全面地把握。因此,本文采取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两类方法,首先有选择性地对域外不同类型的十一个国家之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具体考察分析。其次,对当代中国人大代表选举、村委会选举、居委会选举和党内民主选举的经济成本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也进行了具体考察分析。通过对中外不同国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的考察发现: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在当今世界各国具有普遍递增趋势,但也有程度的差异及其影响原因的不同。在系统阐释和具体考察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基本理论与现实状况之后,本文基于中国的“立场”,具体探讨了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合理控制的问题。首先,界定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基本内涵。所谓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就是选举民主行为主体在遵循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付出基本规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各种制度规范及技术手段将选举民主的经济成本付出量控制在合理性范围内的社会实践活动。其次,指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基本目标在于合理性。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在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付出的必要性、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付出的可承受性、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效应的有利性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分配的公平性等四项。第三,阐明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有助于促进选举民主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选举民主活动的良性运转、促进选举民主绩效的综合提升。最后,提出对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的基本思路。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树立和增强选举民主成本意识,是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前提;第二,改革和完善选举民主制度,是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根本;第三,创新和应用选举民主技术,是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关键。
虞浔[10](2013)在《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文中指出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改革法院民事审判庭审方式为先导,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为标志,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并延续至今。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发源地,自开埠以来就处于中西文化交锋交融的第一线,最早引入近现代司法理念和西方法治模式,新世纪以来又一直在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而持续努力,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它不可避免地是整个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现出鲜明地自上而下推进的色彩,展现了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和权威;另一方面,它却是许多改革措施的肇始之地,许多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在上海司法机关工作中自发萌生的创新举措,经过上海这块法治土地的滋润和检验,逐渐为全国所了解和认可,并随之被最高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向全国推广,引发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点点浪花甚至波澜。司法体制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把上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有必要系统梳理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改革动机和发展趋向,继续努力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此,本文分八章对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改革历程的历史考察。研究1997年以来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不能割裂此前上海发生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上海人民司法事业从无到有,尽管经历过挫折,但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奠定了上海司法工作的基本格局,为1997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1997年之前上海的司法改革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为1997年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上海的开展提供了正反面启示;此前进行的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也为之后的改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第二章是关于1997-200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阶段的研究。自1997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在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上海司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体制、用人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开。第三章是关于2002-2007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阶段的研究。自2002年底到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阶段。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监督协调机制更加健全,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政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第四章是关于2007-201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阶段的研究。自2007年底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阶段。上海司法机关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彰显法制公信力和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监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五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思想纷争及实践取向的研究。在上海探索、推行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不乏质疑和批评之声。就宏观思路来说,就有地方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各司法部门的进程是否需要统一的争论;就微观举措来说,以“少年法庭”、“案例指导制度”为例,不难看出一些开创性举措引发了长久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这些质疑和批评使得上海司法机关更为审慎地对待改革,使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走得更为稳当和科学。第六章是关于上海与兄弟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横向比较的研究。根据公开的一些资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与我国其他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有许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根本目标、指导思想、整体进程、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上。但上海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在重视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经验、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分析存在这些异同的原因,主要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性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有关。第七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分析检讨及成效评价的研究。上海的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也避免了由此带来种种不必要的失败和资源浪费。虽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的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全面推进和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八章是关于继续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对于司法的需求空前增长。为了迎接这些挑战,上海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司法困境。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应设定为“推进司法公正、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其功能应定位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应该有一套贯穿于改革从始至终的基本行为准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上海实际继续探索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的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
二、廉洁保证金——可让腐败分子付出经济代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廉洁保证金——可让腐败分子付出经济代价(论文提纲范文)
(1)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最低价中标法”概述 |
一、“最低价中标法”及相关概念 |
(一)“最低价中标法”及相关概念 |
(二)低价中标 |
(三)成本 |
二、“最低价中标法”的历史沿革 |
(一)“最低价中标法”的起源 |
(二)“最低价中标法”的国外演进 |
(三)“最低价中标法”的国内演进 |
三、“最低价中标法”的积极作用 |
(一)有利于节约投资 |
(二)有利于刺激竞争 |
(三)有利于规范市场 |
(四)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
第二章 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的缺陷 |
一、招标人权责制度缺失 |
(一)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招标控制价的行为缺乏法律规制 |
(二)招标人标后审核制度缺失 |
二、投标人“低价中标”法律责任制度缺失 |
(一)投标人“低价中标”的民事责任缺失 |
(二)投标人“低价中标”的行政责任缺失 |
(三)过低的履约保证金难以遏制“低价中标” |
三、评标专家的权责制度存在缺陷 |
(一)评标专家的权益难以保障 |
(二)评标专家责任承担制度不完善 |
四、公示制度尚不完善 |
(一)信用系统数据不完善 |
(二)项目信息公示内容不全 |
第三章 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的完善 |
一、完善招标人权责制度 |
(一)构建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招标控制价的责任追究机制 |
(二)建立以招标人为主的标后审核制度 |
二、明确投标人“低价中标”的责任 |
(一)明确投标人“低价中标”的民事责任 |
(二)建立针对“低价中标”的行政责任制度 |
(三)提高“最低价中标法”项目的履约担保上限 |
三、构建权责统一的评标专家权责制度 |
(一)强化评标专家权益保障 |
(二)完善评标专家责任追究制度 |
四、完善公示制度 |
(一)依法保障公示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 |
(二)扩充招标项目的公示内容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我国乡村振兴的目标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 |
(二) 现有乡村评价的局限性 |
(三) 乡村振兴评价的必要性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二) 现有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主题与研究思路 |
(一) 研究主题与思路 |
(二) 研究创新及不足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技术路线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及目标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乡村振兴与新农村建设 |
(二) 乡村振兴评价 |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来源 |
(一) 十八大以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二)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的乡村振兴思想 |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及阶段划分 |
(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 |
(二)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分解 |
(三) 乡村振兴实现的阶段划分 |
第二章 乡村振兴评价的理论依据 |
一、乡村振兴的相关理论 |
(一) 农业现代化理论 |
(二) 城乡均衡发展理论 |
(三)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 |
二、乡村振兴评价的理论分析 |
(一) 政策评估政治倾向理论 |
(二) 政策评估目的理论 |
(三) 事实和价值相结合的评价思想 |
(四) 目标-价值导向的评价模型 |
三、乡村振兴评价的目标维度 |
(一) 产业兴旺 |
(二) 生态宜居 |
(三) 乡风文明 |
(四) 治理有效 |
(五) 生活富裕 |
四、乡村振兴评价的价值维度 |
(一) 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
(二) 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 |
(三) 满足城乡均衡发展的需要 |
第三章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 |
一、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思路 |
(一)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理念 |
(二)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 |
(三)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
二、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 |
(一)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的选取维度 |
(二)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的筛选参照 |
(三) 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的具体构成 |
三、乡村振兴目标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 |
(一)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权重 |
(二) 基于专家访谈法的二级指标权重 |
四、乡村振兴目标评价的方法 |
(一) 基于综合指数法的乡村振兴评价 |
(二) 基于对比分析法的乡村振兴评价 |
第四章 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检验及案例分析 |
一、我国乡村振兴水平评价 |
(一) 乡村总体发展情况测评 |
(二) 我国乡村振兴水平评估 |
(三) 乡村振兴水平与目标差距比较 |
二、具体案例分析—以江苏华西村、河南南街村、贵州秀水村、甘肃祁山村为例 |
(一) 案例村的选择依据 |
(二) 案例村的振兴水平评估 |
(三) 案例村间的横向比较评价 |
三、案例分析结果与讨论 |
(一) 案例村评价的初步结论 |
(二) 评价指标体系的检验结果 |
(三) 案例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促进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 |
一、实现乡村振兴五大目标的基本思路 |
(一) 实现产业兴旺的基本思路 |
(二) 实现生态宜居的基本思路 |
(三) 实现乡风文明的基本思路 |
(四) 实现治理有效的基本思路 |
(五) 实现生活富裕的基本思路 |
二、完善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政策制度 |
(一) 完善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 |
(二) 健全乡村振兴战略的配套制度 |
三、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与监督 |
(一) 强化战略的高效执行 |
(二) 强化问责和社会监督 |
四、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的评估 |
(一) 健全乡村振兴的评估制度 |
(二) 选拔多元参与的评估人员 |
(三) 加强战略实施的跟踪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 农村发展情况问卷调查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致谢 |
(3)广东省“小官大贪”治理研究 ——基于近5年公布数据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2 广东省“小官大贪”现象概述 |
2.1 近五年惩治“小官大贪”案件概述 |
2.1.1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小官大贪”案件概述 |
2.1.2 检察机关查处“小官大贪”案件概述 |
2.2 “小官大贪”案件特点分析 |
3 “小官大贪”现象的成本-收益分析 |
3.1 成本-收益模型构建 |
3.1.1 腐败成本构成分析 |
3.1.2 腐败收益构成分析 |
3.1.3 腐败决策模型构建 |
3.1.4 成本-收益分析 |
3.2 广东省“小官大贪”现象成本-收益分析 |
3.2.1 腐败行为决策模型分析 |
3.2.2 腐败成本-收益分析 |
4 “小官大贪”成因分析 |
4.1 制度设计存在缺陷,风险成本过低 |
4.1.1 法律制度不健全 |
4.1.2 权力配置不科学 |
4.1.3 监督机制乏力 |
4.1.4 用人机制存在漏洞 |
4.1.5 惩处力度不足 |
4.2 道德约束弱,直接成本低 |
4.2.1 “熟人社会”重人情轻法纪 |
4.2.2 教育机制重知识轻道德 |
4.3 正当收益低,价值观扭曲 |
4.3.1 正当收益低 |
4.3.2 价值观扭曲 |
5 “小官大贪”现象治理对策构建 |
5.1 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 |
5.1.1 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效用 |
5.1.2 加大并保持打击常态化 |
5.1.3 构建腐败惩治和预防体系 |
5.1.4 构建廉洁教育体系 |
5.2 增加廉洁收益,减少腐败收益 |
5.2.1 简政放权,对腐败釜底抽薪 |
5.2.2 强化内控,降低腐败期值收益 |
5.2.3 严格用人,增加廉洁收益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我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对是否需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的研究 |
1.2.2 对廉洁年金制度基础理论的研究 |
1.2.3 对廉洁年金地方实践的个案分析 |
1.2.4 对国外廉政制度建设的研究 |
1.2.5 研究现状简要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廉洁年金制度的相关概念和逻辑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腐败的界定 |
2.1.2 廉洁年金制度的基本内涵 |
2.2 建立廉洁年金制度的逻辑基础 |
2.2.1“经济人”假设 |
2.2.2 成本收益理论 |
第三章 廉洁年金制度的现实基础 |
3.1 公务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1 公务员合法收入偏低 |
3.1.2 公务员激励制度缺乏有效性 |
3.2 廉洁年金制度的积极意义 |
3.2.1 激励与约束公务员行为,起到预防腐败作用 |
3.2.2 稳定公务员队伍,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进步 |
3.2.3 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
3.3 廉洁年金制度的可行性探究 |
3.3.1 政治上能够得到认同 |
3.3.2 经济上能够负担得起 |
3.3.3 管理上的可行性 |
第四章 廉洁年金制度的比较研究 |
4.1 国内廉政公积金制度实践的比较 |
4.1.1 湖南省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制度 |
4.1.2 广东省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制度 |
4.1.3 上述廉政金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启示 |
4.2 新加坡和香港廉洁年金制度概述 |
4.2.1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
4.2.2 香港公务员公积金制度 |
4.3 新加坡和香港廉洁年金制度的异同和启示 |
4.3.1 新加坡和香港廉洁年金制度的异同 |
4.3.2 对中国内地廉洁年金建设的启示与借鉴 |
第五章 廉洁年金的制度建设 |
5.1 廉洁年金与职业年金的关系辨析 |
5.2 廉洁年金的运行机制建设 |
5.2.1 廉洁年金的筹资模式 |
5.2.2 廉洁年金的缴费水平 |
5.2.3 廉洁年金的运营管理 |
5.2.4 廉洁年金的监督机制 |
5.3 廉洁年金的配套制度建设 |
5.3.1 法律制度的建设 |
5.3.2 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 |
5.3.3 廉政文化体系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5)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治理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框架及技术路线 |
1.4.4 论文结构 |
1.5 本章小结 |
2 相关的基础理论 |
2.1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
2.1.1 建设工程招投标定义 |
2.1.2 建设工程招投标特点 |
2.1.3 建设工程招投标一般程序 |
2.1.4 建设工程招投标意义 |
2.2 寻租理论 |
2.2.1 寻租的内涵 |
2.2.2 寻租的分类 |
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1 委托—代理定义、特征 |
2.3.2 委托—代理与招标代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寻租行为及成因分析 |
3.1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行为 |
3.1.1 招标阶段 |
3.1.2 投标阶段 |
3.1.3 开标、评标、中标阶段 |
3.1.4 合同签订阶段 |
3.2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成因 |
3.2.1 基于文献研究确定初始的寻租成因 |
3.2.2 基于专家访谈进行寻租成因甄选 |
3.2.3 寻租成因的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治理的关键因素 |
4.1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治理因素确定 |
4.1.1 基于文献研究确定初始治理因素 |
4.1.2 基于专家访谈确定寻租治理因素 |
4.2 问卷调查 |
4.2.1 问卷的设计 |
4.2.2 调查对象选择 |
4.2.3 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
4.3 数据分析方法 |
4.3.1 问卷数据质量分析 |
4.3.2 方差分析 |
4.4 基于调查问卷的招投标寻租治理关键因素分析 |
4.4.1 问卷数据质量分析 |
4.4.2 方差分析 |
4.4.3 招投标寻租治理的关键因素确定 |
4.5 本章小结 |
5 建设工程招投标寻租治理对策 |
5.1 完善政策立法 |
5.1.1 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5.1.2 明确对寻租行为的评价标准和惩罚措施 |
5.1.3 执行严格的准入、退出制度 |
5.1.4 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履约担保制度 |
5.2 完善招投标制度管理 |
5.2.1 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开制度 |
5.2.2 采用电子招投标和远程评标 |
5.2.3 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取消资格预审 |
5.3 加强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
5.3.1 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审查 |
5.3.2 对不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
5.3.3 发动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
5.3.4 加大对寻租者的经济、行政和刑事处罚 |
5.4 建立激励机制 |
5.4.1 建立完善的举报人制度,推广国外的宽免制度 |
5.5 建立诚信机制 |
5.5.1 增加招投标环节中投标人诚信打分的比重 |
5.5.2 建立并公开建筑市场各主体的信用档案,制定统一的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体系 |
5.5.3 加强思想文化道德建设 |
5.6 本章小结 |
6 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分析 |
6.1 重庆市招投标发展现状 |
6.1.1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
6.1.2 法律、制度管理 |
6.1.3 招投标制度管理——电子招投标 |
6.1.4 监督、处罚 |
6.1.5 企业诚信评价 |
6.2 重庆市招投标寻租项目实例分析 |
6.2.1 重庆市招投标串通投标案 |
6.2.2 案例分析及对策建议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及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问卷调查表 |
B 重庆市招投标地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6)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1.1 日趋严重的全球资源环境压力和风险 |
1.1.1.2 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和风险 |
1.1.1.3 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选择: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 |
1.1.1.4 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可发挥重要作用 |
1.1.2 选题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2.1 关于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2 研究方法说明 |
1.3 研究创新 |
1.4 论文逻辑结构 |
1.4.1 研究思路与框架结构 |
1.4.2 结构安排 |
1.5 本章小结 |
2 相关概念、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资源与环境的定义与特征 |
2.1.2 资源与生态环境 |
2.1.3 生态文明 |
2.1.4 绿色财政 |
2.1.5 财政政策 |
2.2 相关理论 |
2.2.1 发展经济学 |
2.2.2 制度经济学 |
2.2.3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2.2.4 环境伦理学 |
2.2.5 多中心理论 |
2.2.6 贝克社会风险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资源约束与经济发展相关文献回顾与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3.2.1 资源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 |
2.3.2.2 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研究 |
2.3.2.3 资源管制体制研究 |
2.3.2.4 资源产权制度研究 |
2.3.2.5 资源综合节约利用与有偿使用研究 |
2.3.2.6 资源综合评价研究 |
2.3.2.7 资源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研究 |
2.3.2.8 资源价值核算与管理研究 |
2.3.2.9 资源型城市生态转型发展研究 |
2.3.3 国外研究现状 |
2.3.3.1 资源环境经济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 |
2.3.3.2 近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发展 |
2.3.3.3 现代资源环境发展的研究进展情况 |
2.3.3.4 国外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发展的研究综述 |
2.3.4 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税政策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3 中国资源环境的现状分析 |
3.1 土地资源环境现状分析 |
3.1.1 土地资源环境现状 |
3.1.2 土地资源环境现状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影响 |
3.1.3 土地环境现状对统筹城乡新发展的影响 |
3.1.4 土地无法满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
3.1.5 土壤污染与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
3.1.5.1 土壤污染严重现状 |
3.1.5.2 水土流失现状严峻 |
3.2 水资源环境现状分析 |
3.2.1 水资源现状 |
3.2.2 中国水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
3.3 矿产资源与能源环境现状分析 |
3.3.1 矿产资源环境现状 |
3.3.2 能源供应基本情况 |
3.3.3 矿产资源和能源环境影响分析 |
3.3.3.1 水土流失现状严峻 |
3.3.3.2 矿产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发展现状影响分析 |
3.3.3.3 矿产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资源环境付出代价与风险 |
4.1 资源环境风险严重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 |
4.1.1 粗放式发展加剧经济运行风险 |
4.1.2 产业结构严重失衡亟需调整升级 |
4.1.3 资源配置低效率与不合理使用导致产能过剩 |
4.1.4 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 |
4.2 水资源问题的经济代价和社会风险加剧 |
4.2.1 水资源稀缺和水污染付出巨大经济代价 |
4.2.2 水资源稀缺和水污染加剧社会风险 |
4.3 土壤污染代价风险 |
4.3.1 耕地土壤污染加剧风险 |
4.3.2 城市土壤污染加剧风险 |
4.3.3 资源开发损毁土地代价风险分析与预测 |
4.3.3.1 煤炭生产损毁土地代价和风险预测分析 |
4.3.3.2 金属生产损毁土地代价和风险预测分析 |
4.4 资源开发利用与枯竭问题加剧风险 |
4.4.1 典型恶性开发模式的代价与风险 |
4.4.1.1 典型恶性开发模式 |
4.4.1.2 典型恶性开发模式的代价和风险 |
4.4.2 典型恶性利用模式的代价与风险 |
4.4.2.1 典型恶性利用模式 |
4.4.2.2 典型恶性利用模式的代价和风险 |
4.4.3 资源开采破坏土地代价统计数据 |
4.4.4 资源开采引发地质灾害损失代价统计数据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资源环境风险产生的根源与成因 |
5.1 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综合判断 |
5.1.1 资源供给事关国家安全 |
5.1.2 我国在全球格局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
5.1.3 我国经济发展已严重受制于资源环境风险困境 |
5.1.4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减排压力和环境约束矛盾凸显 |
5.1.5 政府配置资源要兼顾代际公平 |
5.2 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源与成因分析 |
5.2.1 需求原因 |
5.2.1.1 我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主要特点 |
5.2.1.2 我国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加大 |
5.2.1.3 我国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大 |
5.2.1.4 我国对矿产资源能源的需求加大 |
5.2.1.5 我国对重要资源的需求 |
5.2.2 利用原因 |
5.2.2.1 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
5.2.2.2 资源分布不均衡制约社会经济发展 |
5.2.2.3 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
5.2.2.4 尾矿资源利用存在问题 |
5.3 配置原因 |
5.3.1 资源产权配置不合理 |
5.3.2 资源价格扭曲导致我国资源过度使用与浪费 |
5.3.2.1 我国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
5.3.2.2 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 |
5.3.3 科技支撑乏力 |
5.4 体制与制度原因 |
5.4.1 管理体制机制未理顺 |
5.4.2 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备 |
5.4.3 制度和政策不健全 |
5.4.4 财税政策与制度亟需优化创新 |
5.4.4.1 缺乏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系统性的财税制度 |
5.4.4.2 现行财税政策制度难以发挥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作用 |
5.4.4.3 改革现行财税体制发挥资源环境风险调控功能的因素分析 |
5.4.4.4 资源环境风险加重财政支出负担,亟需优化政策完善制度 |
5.4.5 民众环保意识淡薄 |
5.5 本章小结 |
6 我国资源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与典型案例 |
6.1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 |
6.1.1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1.2 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权重的确定 |
6.1.3 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综合评价方法 |
6.2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
6.2.1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
6.2.2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与模型 |
6.2.3 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 |
6.2.4 资源开采与环境影响模型 |
6.3 典型案例分析—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 |
6.3.1 我国稀土资源分布 |
6.3.2 稀土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问题 |
6.3.2.1 南方各省离子吸附型稀土矿 |
6.3.2.2 北方重稀土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问题 |
6.3.3 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7 国外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政策借鉴 |
7.1 美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分析 |
7.1.1 美国资源环境政策的发展历程 |
7.1.2 美国实施全球资源战略的财政政策 |
7.1.3 美国资源防范化解资源环境财政政策剖析 |
7.1.3.1 美国的矿产能源政策 |
7.1.3.2 美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分析 |
7.2 欧盟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政策分析 |
7.2.1 欧盟的资源环境风险财政政策的历史沿革 |
7.2.2 欧盟的资源环境政策 |
7.2.3 欧盟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分析 |
7.2.3.1 德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政策案例 |
7.2.3.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政策制度 |
7.2.3.3 德国资源开采保证金财政对策 |
7.3 韩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的财政政策分析 |
7.3.1 韩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政策的沿革 |
7.3.2 韩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 |
7.3.3 防范化解韩国资源环境风险其他配套政策 |
7.3.4 韩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的财政政策措施剖析 |
7.4 日本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分析 |
7.4.1 防范化解日本资源环境风险政策的沿革 |
7.4.2 日本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 |
7.4.3 日本防范化解资源环境的其他配套政策 |
7.4.4 日本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措施剖析 |
7.4.4.1 日本支持新能源替代等财政政策 |
7.4.4.2 日本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对策 |
7.5 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7.5.1 各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政策比较 |
7.5.2 各国能源财政政策比较 |
7.5.3 各国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7.6 本章小结 |
8 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对策建议 |
8.1 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的依据 |
8.1.1 十八大报告与基本精神 |
8.1.2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解读—提高财政重要性促进社会公平 |
8.2 破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资源约束困境的对策 |
8.2.1 防范化解破解我国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宏观政策体系设计思路 |
8.2.1.1 推动顶层设计,形成完善的治理结构 |
8.2.1.2 创新财政调控体制制度安排,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
8.2.1.3 完善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手段的激励作用 |
8.2.2 防范化解我国资源环境风险的财政对策 |
8.2.2.1 财政支持改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
8.2.2.2 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励,财政支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8.2.2.3 调整资源消费结构,财政支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8.2.2.4 财政助推加大科研投入,以科技创新带动资源高效利用 |
8.2.2.5 统筹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
8.2.2.6 财政支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能源发展 |
8.2.2.7 推进城镇化建设,注重资源节约,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 |
8.2.2.8 财政以加强污染治理为着力点,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 |
8.2.3 防范化解我国资源约束环境风险的财政制度创新举措 |
8.2.3.1 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市场的政府规制 |
8.2.3.2 财政支持加快完善资源进出口机制和国家储备制度体系 |
8.2.3.3 加快完善有关资源环境的法制体系的配套措施 |
8.2.3.4 深化我国资源产业产权改革举措的说明 |
8.2.3.5 财政政策驱动环境管理制度创新 |
8.2.3.6 价值取向:用社会环境伦理创新化解中国资源环境风险制度创新 |
8.2.3.7 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 |
8.3 本章小结 |
9 结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主要研究建议 |
9.2.1 财政政策 |
9.2.2 税收政策 |
9.2.3 金融政策 |
9.2.4 其他政策 |
9.3 本文研究的主要局限性 |
9.4 未来研究展望 |
9.5 小结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背景 |
1.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研究的意义 |
1.2.1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需要 |
1.2.2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 |
1.2.3 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客观任务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文章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含义 |
2.1.1 公共资源的概念 |
2.1.2 公共资源的分类 |
2.1.3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概念 |
2.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一般商贸市场的共性与特性 |
2.2.1 共同属性 |
2.2.2 交易项目的特殊属性 |
2.2.3 交易市场的特殊属性 |
2.3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
2.3.1 一般商贸市场发展历程 |
2.3.2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经历阶段 |
2.3.3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走向 |
2.4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
2.4.1 体制原因分析 |
2.4.2 机制原因分析 |
2.4.3 技术原因分析 |
2.4.4 法律原因分析 |
2.4.5 利益原因分析 |
第三章 国内部分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建设的启示 |
3.1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流程管理”新模式 |
3.1.1 创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流程管理”模式 |
3.1.2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六大系统”平台 |
3.1.3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三重隔离”防腐机制 |
3.2 改进措施强化监管的“株洲模式” |
3.2.1 设立专职招投标监管机构和有形市场 |
3.2.2 完善集中监管的规范制度 |
3.2.3 研发专业电子管理系统 |
3.2.4 解决“同体监督”问题实现“管办分离” |
3.3 实行“五统一”综合监管的“荆州模式” |
3.3.1 成立统一综合监管机构 |
3.3.2 建设统一交易平台 |
3.3.3 制定统一行政监管规章制度 |
3.3.4 建立统一评标专家库 |
3.3.5 设定统一行业自律组织 |
第四章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现状 |
4.1 发展历程 |
4.2 制度建设情况 |
4.3 市场建设进展情况 |
4.4 市场建设模式情况 |
4.4.1 整体改革类型 |
4.4.2 改造升级类型 |
4.4.3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共建类型 |
4.4.4 银行合作共建类型 |
第五章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5.1 法律制度不健全 |
5.2 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
5.3 交易市场运行不规范,不利于源头治腐 |
5.4 突出问题解决困难 |
5.4.1 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滞后,专家库不统一 |
5.4.2 软件配置不统一,互联共享难兼容 |
5.4.3 人员编制落实难 |
5.4.4 项目进场需政策解难 |
5.5 依托行政中心类型弊端显现 |
5.6 交易竞争不充分 |
第六章 加快推进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对策与建议 |
6.1 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未来发展走向 |
6.1.1 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
6.1.2 创建理论体系夯实基础 |
6.1.3 创建人才培养战略 |
6.2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
6.2.1 坚持管办分离,改革管理体制 |
6.2.2 创建流程管理模式 |
6.2.3 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
6.2.4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考核体系 |
6.2.5 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
6.3 破解困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运行的关键难题 |
6.3.1 建立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
6.3.2 以信息技术支撑交易市场集成创新 |
6.3.3 拓展交易领域,强化服务功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新闻:真理与权力共生的场域 ——新闻专业主义的悖论与昭示(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导论 |
2.1 课题来源 |
2.2 研究现状与评价 |
2.2.1 关于新闻专业主义悖论与危机的研究 |
2.2.2 新闻专业主义的研究趋势及研究困境 |
2.2.3 关于中国新闻专业主义的研究现状 |
2.2.4 中国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中的不足及盲点 |
2.3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2.3.1 研究目的 |
2.3.2 研究思路 |
2.4 理论资源与研究方法 |
2.4.1 理论资源 |
2.4.2 研究方法 |
3 新闻专业主义的危机 |
3.1 新闻专业主义的困境 |
3.1.1 自主还是他律 |
3.1.2 多元还是单一 |
3.1.3 真理还是权力 |
3.2 新闻专业主义危机的关键症结 |
3.2.1 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客观性理念 |
3.2.2 客观性理念面临的冲击 |
4 新闻专业主义的真理梦想 |
4.1 新闻专业主义真理梦想的哲学依据——真理符合论 |
4.1.1 真理 |
4.1.2 认识论境遇下的传统真理观——真理符合论 |
4.2 新闻专业主义真理梦想的基石——媒介自由主义理论 |
4.2.1 媒介自由主义理论的诞生 |
4.2.2 媒介自由主义理论的哲学根据 |
5 真理的解构——新闻专业主义的真理信念面临消解 |
5.1 被放逐的真理 |
5.1.1 传统真理观的诘难 |
5.1.2 真理的迷途 |
5.2 被消解的真理 |
5.2.1 神话的破碎 |
5.2.2 主体的坍塌 |
5.2.3 客体的消亡 |
6 新闻——真理与权力共生的场域 |
6.1 福柯的权力观 |
6.1.1 权力是什么 |
6.1.2 “真理无疑也是一种权力” |
6.2 权力—知识机制下的新闻媒体 |
6.2.1 制造话语权的新闻传媒 |
6.2.2 新闻生产的谱系学考察 |
7 真理是否可得——受众的抵抗之途 |
7.1 受众的抵抗 |
7.1.1 被动的受众 |
7.1.2 受众的抵抗:解码 |
7.2 理解:受众的存在方式 |
7.2.1 理解:生命的自我认识 |
7.2.2 理解:此在的存在方式 |
8 真理的本质是自由——新闻专业主义的真理理念根基于新闻自由 |
8.1 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
8.1.1 去蔽的真理观 |
8.1.2 真理的本质在于自由和超越 |
8.2 新闻专业主义的真理理念根基于新闻自由 |
8.2.1 言论出版自由是获知真理的条件 |
8.2.2 自由而平等的表达是通达真理的前提 |
8.2.3 新闻自由是达致真理最有效的途径 |
8.2.4 媒介的社会责任论是对新闻自由合法性的进一步确立 |
9 结语:新闻专业主义依然需要且有必要持守 |
9.1 追求真理是人类的本性 |
9.2 新闻专业主义对真理的追寻是一个“去蔽”的过程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选举民主经济成本论(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结构安排 |
五、主要创新点 |
六、研究方法 |
(一) 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
(二) 文献研究方法 |
(三) 成本—收益分析方法 |
(四) 比较分析方法 |
第一章 选举民主及其经济成本 |
一、选举民主的科学内涵 |
(一) 选举民主内涵的不同解释 |
(二) 选举民主内涵的科学界定 |
二、经济成本的科学内涵 |
(一) 成本内涵的阐释 |
(二) 经济成本内涵的界定 |
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构成、特点与绩效分析 |
一、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要素构成 |
(一) 人力成本 |
(二) 财力成本 |
(三) 物力成本 |
(四) 三大要素构成之关系 |
(五)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类型划分 |
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基本特点 |
(一) 承担主体的多元性 |
(二) 影响因素的多样性 |
(三) 目标取向的超经济性 |
(四) 绩效产出的难确定性 |
(五) 功能评价的折射性 |
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绩效分析 |
(一)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一绩效分析的基本方法 |
(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一绩效分析的制约因素 |
(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一绩效分析的图式模型 |
第三章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因素 |
一、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内在影响因素 |
(一) 选举民主主体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二) 选举民主制度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三) 选举民主规模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四) 选举民主技术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外在影响因素 |
(一) 经济发展状况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二) 文化发展状况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三) 社会发展状况对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影响 |
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内外在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 |
第四章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的中外考察 |
一、域外相关国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的考察 |
(一) 域外相关国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基本现状 |
(二) 域外相关国家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变化趋势与存在问题 |
二、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现状的考察 |
(一) 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基本现状 |
(二) 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变化趋势与存在问题 |
第五章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的合理控制 |
一、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基本内涵 |
二、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基本目标:合理性 |
(一)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合理性的基本内涵 |
(二) 选举民主经济成本合理性的基本标准 |
三、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 |
四、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基本思路 |
(一) 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前提:树立和增强选举民主成本意识 |
(二) 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根本:改革和完善选举民主制度 |
(三) 当代中国选举民主经济成本有效控制的关键:创新和应用选举民主技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中国1997年始启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二、 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司法机关与时俱进 |
三、 上海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
四、 域外司法改革理论在上海受到科学借鉴 |
第二节 基本概念 |
一、 司法 |
二、 司法机关 |
三、 司法体制 |
四、 司法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一章 历史回眸(1949—1997):中国司法制度曲折发展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司法制度初创奠基阶段 |
二、 司法制度曲折成长阶段 |
三、 司法制度破坏荒废阶段 |
四、 司法制度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变革历程 |
一、 基本形成上海司法工作格局 |
二、 组织开展上海司法改革运动 |
三、 文革期间上海司法工作倒退 |
四、 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的正轨 |
第三节 现实意义 |
一、 奠定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基础 |
二、 提供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启示 |
三、 确立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先机 |
第二章 拉开序幕(1997-200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启动司法改革 |
二、 上海推进依法治市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三章 全面展开(2002-2007):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加快城市法治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四章 深入进行(2007-201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五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与探索的纷争 |
第一节 改革宏观思路争议 |
一、 地方司法领域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框架 |
二、 地方司法机关在改革进程中是否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步调 |
第二节 改革微观举措争议 |
一、 “少年法庭”之争 |
二、 “案例指导制度”之争 |
第六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与其他省份实践探索比较 |
第一节 共同之处 |
一、 指导思想和根本目标基本相同 |
二、 发展方向和推进动力基本相同 |
三、 整体进程和许多内容基本相同 |
第二节 鲜明特色 |
一、 上海是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创始之地 |
二、 上海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区别对待 |
三、 上海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 上海有效增强司法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五、 上海科学借鉴国外司法改革先进经验 |
六、 上海较好地解除了司法机关后顾之忧 |
第三节 异同探究 |
一、 存在相同缘由 |
二、 存在不同原因 |
第七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探索的评析 |
第一节 特点分析 |
一、 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把牢社会主义方向 |
二、 有力保障——准确定位司法职能,体现上海自身特色 |
三、 不竭动力——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靠科学理论支持 |
四、 重要方法——统筹规划改革方案,争取形成整体合力 |
五、 必要方式——以改革促进新变化,不急不躁循序渐进 |
六、 有效途径——改革灵活性,尊重首创性,保护积极性 |
第二节 成功之处 |
一、 妥善处理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二、 妥善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 |
三、 妥善处理中央部署与上海实际的关系 |
第三节 问题所在 |
一、 司法机关改革中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待加以纠正 |
二、 上海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
三、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尚需培育 |
第四节 取得成效 |
一、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普遍性共识 |
二、 上海司法机关工作更趋规范,公正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三、 上海司法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完善 |
四、 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保障上海司法工作良性运转 |
第八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继续深化改革之路 |
第一节 战略目标 |
一、 追求司法公正,保持全国领先司法环境 |
二、 扩大司法公开,保持先行先试发展势头 |
三、 树立司法公信,发挥上海本土传媒优势 |
四、 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广大市民更高期待 |
第二节 功能定位 |
一、 推动国家司法体制进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延伸司法机关工作触角,服务上海社会管理 |
三、 强化司法工作保障功能,促进四个中心建设 |
四、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
五、 提升司法机关履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基本原则 |
一、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围绕全市大局深化改革 |
二、 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经验与上海实际相结合 |
三、 遵循法律法规边界依法有序稳步组织实施 |
四、 坚持以群众观点为引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
第四节 路径选择 |
一、 借助雄厚科研力量提炼上海司法领域开展改革经验,自觉以科学理论研究为指引 |
二、 依托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三、 警惕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蔓延,从制度着手织密上海司法职权运行监督机制 |
四、 围绕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规划,发挥好海事仲裁和金融仲裁便捷、高效的作用 |
五、 及时关注司法工作暴露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
六、 充分挖掘上海丰富法学教育资源,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廉洁保证金——可让腐败分子付出经济代价(论文参考文献)
- [1]建设工程领域“最低价中标法”适用保障制度研究[D]. 汪涛. 西南科技大学, 2020(08)
- [2]我国乡村振兴的目标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 秦妍. 厦门大学, 2018(06)
- [3]广东省“小官大贪”治理研究 ——基于近5年公布数据的分析[D]. 王玉薇.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4]我国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建设研究[D]. 李建忠. 上海师范大学, 2015(12)
- [5]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寻租治理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D]. 王晓宇. 重庆大学, 2015(06)
- [6]防范化解资源环境风险财政对策研究[D]. 于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12)
- [7]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D]. 王辰. 天津大学, 2014(05)
- [8]新闻:真理与权力共生的场域 ——新闻专业主义的悖论与昭示[D]. 王洁. 武汉大学, 2013(01)
- [9]选举民主经济成本论[D]. 李永洪. 武汉大学, 2013(07)
- [10]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 虞浔.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