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水环境治理模式分析

英德水环境治理模式分析

一、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论文文献综述)

万妮颂(Saykham Vanhneexong)[1](2020)在《老挝万象市水污染控制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水污染防治是一个全球性难题,老挝万象市也同样面临着水资源污染的严重问题。对于老挝国家包括万象市而言,其治理的方法就是要在了解自身实际及问题的基础之上,借鉴国外水污染治理先进经验与措施,从而制定符合万象市本地实际的、富有成效的水污染治理规划与具体对策。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分析万象市自然地理条件和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利用SWOT分析法对万象市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发展形势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评价,进一步提出短期和长期的调整应对措施,这些措施既包括技术、资金的投入,也包括长效的制度建设,也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在较长时间内有效适用的水污染控制规划。(1)在万象市现状方面,万象市因地理环境因素,全年降雨相对较多,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是由于地形及土地利用因素造成水资源循环及自我净化能力不强;另一方面,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领域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严重,污水排放与管理标准不严格也使得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而另一方面,水污染治理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巨大投资的系统工程,然而老挝国家及万象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待继续提升。因此,解决好水污染治理的成本控制及资金筹集也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2)在万象市水污染治理的SWOT方面,无论是优势、劣势,还是机会与挑战,都是围绕自然地理因素与社会制度因素两大方面,足以可见,万象市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根本思路就是保持优势、转化劣势。具体策略便是依靠资金、技术与制度,而最需要加强的则是政府的排污管理以及公民的环保意识,这是其他策略得以发挥良好效果的有力助推因素。(3)在万象市水污染控制的措施建议方面,除了加强技术研发与合作之外,更多的是对于水污染治理的制度性构建与完善以及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为水污染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经济保障。上述措施建议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排污税制度、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培养专业治理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以及加强水污染执法等。

吕泓沅[2](2020)在《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饮用水水源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也愈加重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护和改善现有饮用水资源体制,确保供水环境安全。而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作为提供哈尔滨城市饮用水的第二饮用水源地,为解决城市供水问题从而建设磨盘山水库供水工程,但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急需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以期更好地推动磨盘山饮用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目前的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验,进而为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制度、配套措施、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本论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研究方法,从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去论述。第二章介绍饮用水源的概述,对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概念的进行辨析,分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原则与必要性、特殊性。第三章阐述了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保护概况,分别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论述。第四章指出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别从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阐明环境司法队伍、受案范围以及监管机关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主要问题体现在监管责任、监管执行以及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第五章介绍了美国、日本、英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制度,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从中借鉴健全饮用水源水源地法律制度、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以及严格强化法律责任的经验。第六章针对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法律制度、强化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司法的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能力,以求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磨盘山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赵军如[3](2020)在《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形成,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此背景下,为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健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本文从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角度出发,分析论述了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过程中所面临的立法较为滞后、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法律问题,在借鉴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助于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建议。本文阐述了地下水资源的总体概况,对地下水资源的概念及特性进行了划分界定,总结了当前地下水资源的法律保护现状和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了地下水资源保护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了地下水资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现有法律较为滞后、取水许可制度适用范围较窄、生态损害赔偿金的后续使用得不到有效监管、公众参与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国家政策的扶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健全、监测体系不完备等法律问题。文中对日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荷兰五个国家在地下水资源保护方面采取的较为科学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归纳,从中得到了目前荷兰具有较为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美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管理模式较为健全以及英国采用多元化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手段等启示,在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现有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议,包括及时对现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修正,丰富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的种类,设立地下水生态赔偿专项基金会,设立单独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构,扩大环保部门职能权限,加快构建全国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等。

王大双,张琪,王帅人,陈宣全,李继平[4](2019)在《基于通化市河流治理实践探索河长制建设》文中提出吉林省通化市自2017年3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建设,通过不断摸索,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及实施方案,有效地推动了河长制的落实,维护河湖健康水体水质,为实现河湖功能的永续利用提供保障。通过分析通化市河长制的主要做法,找出工作开展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阐述从通化市河长制建设工作中得到的启发,为我国河长制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李传扬,樊艳霞,赵江,张力[5](2019)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集成技术应用研究》文中提出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和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破坏河道水环境质量。为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国内外学者在水治理领域研究多年,提出多种技术措施。结合近年来河道治理的关键技术和工程实践,提出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的综合治理集成技术的应用研究,并将此技术理念应用于云南小清河的水环境提升中。结果表明:采用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的集成技术治理模式,河道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准Ⅳ类,且COD、TP、NH3-N等污染物浓度显着降低,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系统逐渐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显着提升。

王寒涛,李庶波[6](2018)在《城镇水环境治理国内外实践对比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中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国内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技术不断更新,但整体治理效果不佳。在探索不同治理模式过程中,对比参考国内外先进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分析了国内水环境问题现状及成因,总结梳理了美国、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水环境成功管理模式,借鉴泰晤士河、多瑙河、查尔斯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实践,认为城市河流作为复合生态系统,需以流域为单位综合考量,以集中式管理体制和健全的法律为基础,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基本理念,全产业链、系统化调整、优化河流物质组成、通量及其时空分布,才能实现水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韩璐,陈亚玲,高红杰,赵永辉[7](2018)在《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借鉴及启示》文中研究说明城市水环境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在传统的水环境管理技术和体制上创新、突破。文章概括总结了欧盟等国家关于城市水环境的管理体制,分析了其异同点,梳理了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法律现状和技术进展,并以实例说明了国外水环境的管理经验。最后结合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城市水环境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吴曼[8](2016)在《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地下水资源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要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数量不断攀升,我国面临着地下水资源超采、地下水资源污染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问题。我国初步形成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面临的严峻现实不相适应。本文针对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价值、研究方法进行简要说明。第二部分为地下水资源保护基本理论问题探究,主要确定了地下水资源概念、自有的四大特征以及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现状,指出了我国地下水资源面临的一系列困境,并对不利现状进行了原因分析。第四部分指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存在的缺陷,其中包括立法滞后、基础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处罚不严、监管体制不合理等问题。文中第五部分是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特色立法,主要介绍了美、澳、荷及英国四个国家的特色制度,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提供参考与借鉴。本文最后一部分针对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模式与法律制度,从完善立法原则入手,提出要协调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实现地下水资源保护“动态法律”的目标;在立法内容上,提出填补刑法中的罚则缺失,提高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标准,使法律、法规更具威慑力;针对我国地下水资源的分类取水许可制度、超采区管理制度、监测制度、应急预警制度、人工回灌制度都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同时,建议建立长效的地下水资源的监管体制,正确处理统一监管与分权的关系,做到各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协商、基本信息共享、互相合作。

李晔[9](2016)在《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生态安全评价及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石头口门水库作为长春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近年来由于流域上游不合理的开发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丢弃、禽畜散养、临河农耕等现象普遍,造成水源地流域水土流失、水质富营养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对饮用水安全产生严重威胁。本论文以流域生态、景观生态学、生态恢复及博弈理论为指导,以石头口门水库上游集水区为主要研究区域,从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着手,立足于研究区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综合特征,参考水质指标、土地利用类型信息,对研究区进行生态安全评价,对研究区的生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基于生态安全评价结果构建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最后将生态保护模式应用在研究区上,提出适应性对策措施,为水源地科学管理和生态恢复提供参考。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1)石头口门水库上游集水区主要水环境问题在于上游滥砍滥伐、开荒、采石、挖沙、开矿造成水土流失问题;中游水源保护区内分布众多乡镇村屯产生的垃圾、农药化肥残留物、散养禽畜粪便、生产废水和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水质富营养化;下游区域耕地广布,临近河流,散养禽畜粪便、腐坏家禽牲畜遗体堆积河道,携带大肠杆菌等有害病菌随地表径流进入水库,对水质安全产生威胁。(2)本研究以流域为研究尺度,从生态安全涉及各系统出发建立研究区的指标体系,以2015年统计数据和常规图件数据为主,在各指标评价因子空间量化和分析基础之上,完善DPSIR模型建立3个层次37个指标的指标体系进行生态安全评价,得出综合指数为0.513,得出研究区生态安全指数为一般状态。(3)结合研究区的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分析,在生态学相关理论和博弈理论的指导下,本文提出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图,立足研究区的生态、资源、环境、社会特征,将水质安全、水土保持和生态产业三要素进行两两结合组合讨论,耦合形成三维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即水质安全-水土保持-生态产业耦合模式,增强系统的综合性,并将三维耦合模式应用在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对研究区水源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适应性对策措施。

卢靖[10](2016)在《基于演化博弈的浙江“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以来施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划管理两者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之水资源领域不断出现的严峻形势,水资源管理模式导致的延缓和低效,迫切需要可以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对水资源管理的立法和实践工作进行了改革,政府部门通过相关的政策、法规确立了公众参与管理体系,实现了参与式管理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科学有效地运行,简单来说,参与式管理是政府部门通过立法和相关部门的延续责任制、公众参与运行机制的设计和完善等步骤来实现的。因此,本文在系统地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目前水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市场政府双失灵的局面、政府主体缺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权责模糊不清、公众参与意识薄弱、参与程度低等现状,运用水资源管理、公众参与、利益相关者等理论,并基于动态演化博弈方法构建了浙江“五水共治”(指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以下简称“五水共治”)政策中政府管制和公众参与相关的数学模型,以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和保障措施,为政府部门发挥其主体地位,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群体积极有效地参与“五水共治”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方法支持。首先,本文从理论和实证分析了浙江省水资源概况和“五水共治”管理实践现状,通过分析发现,由于长期以来的“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的职能部门不统一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水资源供需矛盾和人类社会发展和水环境现状之间的矛盾不可协调,为深入分析政府管制下的公众参与行为指明了方向。其次,本文构建了浙江“五水共治”管理中政府管制和公众参与的演化博弈模型。随着水务市场机制的发展,公众主观地进行参与策略的选择,在公众参与式管理机制的设计过程中,存在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同时导致政府部门的管制政策的选择的动态演化特征。因此,本文第四章中,运用经济学领域的动态演化博弈理论,建立了政府管制政策下的社会公众之间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剖析了政府管制强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不同组合下的政府和公众博弈行为特征,参与式管理有效实施的最优策略的选择,明确了“五水共治”政策实施过程中保障公众参与的补偿机制、完善沟通和监督机制的必要性。最后,本文第五章,基于杭州市“五水共治”实施中的公众参与相关的社会调查的实例,进一步验证了博弈的结果,并分析总结出杭州市“五水共治”政府和公众双方存在的问题,为第六章管理模式和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了实践经验指导,第六章依据政府管制和公众参与程度的发展阶段,构建了诱导式、合作式和自主式三种参与式管理模式,为公众有效地参与,双方实现合作管理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论文提纲范文)

(1)老挝万象市水污染控制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水污染控制规划制定程序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方法
    1.5 研究范围和期限
        1.5.1 研究范围
        1.5.2 研究期限
第2章 老挝万象市基本概况
    2.1 万象市地理人文情况介绍
    2.2 老挝国家及万象市经济发展概况
    2.3 万象市水污染控制概况
第3章 万象市水污染控制现状分析
    3.1 万象市水环境数据概况
    3.2 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水排放系统介绍
    3.3 万象市水污染控制数据分析
        3.3.1 水污染控制投资分析
        3.3.2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3.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第4章 万象市水污染治理发展SWOT分析
    4.1 优势分析(strengths)
    4.2 劣势分析(weaknesses)
    4.3 机会分析(opportunity)
        4.3.1 万象近年来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4.3.2 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和科技方法多
        4.3.3 可以利用湄公河作为沿岸各国加强合作的桥梁
    4.4 威胁分析(threats)
        4.4.1 法律制度不够细化,落实不到位
        4.4.2 水污染治理的专业人才培养跟不上
        4.4.3 公民的水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第5章 万象市水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5.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5.2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排污税制度
    5.3 完善水环境制度和设施,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5.4 加强科研投入,培养水污染治理专业人才
    5.5 积极引进外资,加强水污染治理国际交流与合作
    5.6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资源保护意识
    5.7 综合多种措施,制定水污染控制规划方案
    5.8 整合水污染治理的机构,提高治污效率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2)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概述
    2.1 饮用水水源地的概念
    2.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
    2.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原则
        2.3.1 风险预防原则
        2.3.2 生态安全原则
        2.3.3 环境责任原则
    2.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特殊性
    2.5 本章小结
3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概况
    3.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现状
        3.1.1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2 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状况
    3.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3.2.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
        3.2.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政策文件
    3.3 本章小结
4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
    4.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4.1.1 存在不利于河长制落实的因素
        4.1.2 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
        4.1.3 公众参与制度存在不足
        4.1.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不健全
    4.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执法监管存在的不足
        4.2.1 追责机制落实不到位
        4.2.2 执法监管部门惩处力度不够
        4.2.3 执法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
    4.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司法存在缺失
        4.3.1 没有专门的环境司法监管机关
        4.3.2 缺乏规范的环境法庭受案范围
        4.3.3 没有建设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4.4 本章小结
5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与启示
    5.1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
        5.1.1 美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2 日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3 英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2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启示
        5.2.1 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5.2.2 饮用水水质标准较高
        5.2.3 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严格
    5.3 本章小结
6 完善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对策
    6.1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6.1.1 高效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河长制
        6.1.2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补偿制度
        6.1.3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
        6.1.4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
    6.2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能力
        6.2.1 强化执法监管机关的法律责任
        6.2.2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奖惩机制
        6.2.3 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管理部门分工
    6.3 强化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司法的建设
        6.3.1 设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
        6.3.2 规范环境法庭的受案范围
        6.3.3 建立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6.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3)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2 地下水资源概述
    2.1 地下水资源概念界定
    2.2 地下水资源的特性
        2.2.1 潜藏性
        2.2.2 可调节性
        2.2.3 跨区域流动性
    2.3 我国地下水资源概况
        2.3.1 地下水资源现状
        2.3.2 地下水资源法律保护现状
    2.4 本章小结
3 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
    3.1 地下水资源现有立法较为滞后
    3.2 地下水资源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3.2.1 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内容不全面
        3.2.2 地下水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不健全
        3.2.3 公众参与制度有效实施程度较低
    3.3 地下水管理体制不完善
        3.3.1 地下水管理职权较为分散
        3.3.2 环保部门职能受到限制
    3.4 地下水资源监测机制不完备
        3.4.1 地下水监测相关法律规制存在欠缺
        3.4.2 尚未形成全面的地下水监测网络
        3.4.3 尚未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3.5 本章小结
4 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启示
    4.1 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4.1.1 日本制定《水循环基本法案》
        4.1.2 英国丰富的地下水资源保护模式
        4.1.3 荷兰健全的地下水资源监测体系
        4.1.4 澳大利亚特色的地下水管理体制
        4.1.5 美国完善的地下水资源法律体系
    4.2 对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启示
        4.2.1 较为先进的立法模式
        4.2.2 多元化的管理模式
        4.2.3 完善的取水许可制度
        4.2.4 丰富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
    4.3 本章小结
5 完善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建议
    5.1 及时修订我国现有相关法律
    5.2 完善地下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5.2.1 丰富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
        5.2.2 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5.2.3 增强公众参与制度的实践性
    5.3 完善地下水管理体制
        5.3.1 协调地下水管理职权的行使
        5.3.2 适当扩大环保部门职权范围
    5.4 健全地下水资源监测机制
        5.4.1 丰富规制地下水监测的法律内容
        5.4.2 加快形成全面地下水监测网络系统
        5.4.3 促进地下水监测数据平台专门化
    5.5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4)基于通化市河流治理实践探索河长制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0前言
1 通化市河长制实施情况
2 实施河长制的管理对策
    2.1 整合多方资源,区域协同管理
    2.2 三年工作计划,八个专项行动
    2.3 统筹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修复
    2.4 落实具体行动,加强河湖整管
    2.5 明晰赏罚制度,落实千分考核
3 落实河长制的主要经验
    3.1 河流管理结合生态景观建设
    3.2 信息化平台的开发
    3.3 保洁员聘用机制的创新
    3.4 跨境河流联动机制的建立
4 河长制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4.1 欠缺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4.2 还需完善的具体工作落实
    4.3 尚存局限的信息管理平台
    4.4 有待加强的民众参与基础
5 改善河长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5.1 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5.2 协同河长制和流域管理
    5.3 探索河长制长效运行机制
    5.4 加强河长制宣传力度
6 经验

(5)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集成技术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河道治理模式
    1.1 国内河道治理模式
    1.2 国外河道治理模式
2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集成技术模式
    2.1 控源截污
    2.2 人工净化工程
    2.3 生境构建与生态系统恢复
3 工程案例
    3.1 河道概况
    3.2 集成技术综合治理
    3.3 水质检测
4 结语

(6)城镇水环境治理国内外实践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水环境问题及成因
    1.1 中国水环境问题
        1.1.1 水资源方面
        1.1.2 水安全方面
        1.1.3 水环境/水污染问题
        1.1.4 水生态问题
        1.1.5 水景观/水文化方面
    1.2 水环境问题成因
2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对比
    2.1 管理模式
    2.2 工程措施
3 讨论
4 结语

(7)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借鉴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体制、法律依据和组织机构
    1.1 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体制
    1.2 国外城市水管理法律分析
2 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及治理技术发展
    2.1 城市水源地保护技术
    2.2 城市污水处理技术
    2.3 城市河流生态修复技术
    2.4 基于自然基础设施的城市系统水管理技术
3 对我国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3.1 实施城市水环境承载力管理
    3.2 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3.3 依法对城市水环境进行管理
    3.4 实施可持续城市水资源管理
    3.5 建立城市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和平台

(8)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价值
        1.2.1 理论价值
        1.2.2 实践价值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分析法
        1.3.2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1.3.3 运用比较分析方法
    1.4 研究创新点
第二章 地下水资源保护基本理论问题探究
    2.1 地下水资源的概念界定
        2.1.1 地下水资源概念
        2.1.2 地下水资源的特征
    2.2 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理基础
        2.2.1 环境权理论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2.2.3 公产理论与公共信托理论
第三章 我国地下水资源现状
    3.1 我国地下水资源概况
        3.1.1 我国地下水资源分布不均
        3.1.2 我国地下水资源量逐年减少
        3.1.3 我国地下水资源水质堪忧
    3.2 我国地下水资源不利现状分析
        3.2.1 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引发环境地质问题
        3.2.2 多重污染源引发地下水资源水质危机
第四章 我国现行地下水资源法律保护存在的缺陷
    4.1 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滞后
    4.2 地下水资源取水制度不健全
    4.3 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4.4 地下水资源回灌管理制度不科学
    4.5 地下水资源监测制度存在漏洞
    4.6 地下水资源应急预警制度不完善
    4.7 地下水资源法律处罚不严导致法律失灵
        4.7.1 行政处罚设置不合理
        4.7.2 刑罚设置不合理
    4.8 地下水资源监管不合理
        4.8.1 地下水资源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
        4.8.2 地下水资源公众监督机制不健全
第五章 国外地下水资源保护经验借鉴
    5.1 美国地下水资源公众参与制度健全
        5.1.1 美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
        5.1.2 美国的公众参与制度
    5.2 澳大利亚特色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制
        5.2.1 澳大利亚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
        5.2.2 澳大利亚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机制
    5.3 荷兰发达的地下水资源保护监测技术
        5.3.1 荷兰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
        5.3.2 荷兰地下水资源保护监测技术
    5.4 英国地下水资源取水制度完善
        5.4.1 英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
        5.4.2 英国地下水资源取水制度
第六章 完善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构想
    6.1 完善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
        6.1.1 完善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原则
        6.1.2 完善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6.2 地下水资源分类取水许可制度
    6.3 严格落实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制度
    6.4 地下水资源统一监测制度
    6.5 地下水资源科学的人工回灌制度
    6.6 地下水资源高效的应急预警制度
    6.7 加大对地下水资源违法的处罚力度
        6.7.1 提高行政处罚标准,遏制不法行为
        6.7.2 加大处罚力度,使刑事制裁更具威慑性
    6.8 建立长效的地下水资源监管制度
        6.8.1 协调部门利益,实行统一监管
        6.8.2 完善跨区域地下水资源监管体制
        6.8.3 提高公众监督水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9)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生态安全评价及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1.2.1 生态安全研究
        1.2.2 生态保护模式研究
    1.3 生态模式构建理论基础
        1.3.1 流域生态治理理论
        1.3.2 河流景观生态学理论
        1.3.3 生态恢复原理
        1.3.4 博弈理论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1.5 研究内容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6.1 研究方法
        1.6.2 技术路线
第二章 研究区域概况
    2.1 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自然概况
        2.1.1 地理位置
        2.1.2 地形地貌
        2.1.3 气候气象
        2.1.4 水文水资源
        2.1.5 土地利用现状
    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研究区生态环境现状
第三章 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生态安全评价
    3.1. 确定评价单元
    3.2 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3.2.1 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框架
        3.2.2 评价指标选定的原则
        3.2.3 DPSIR指标体系建立
        3.2.4 评价标准的确定与分级
        3.2.5 评价指标权重计算
    3.3 研究区生态安全评价
        3.3.1 数据的采集与标准化
        3.3.2 评价结果与分析
第四章 石头口门水库上游集水区生态保护模式构建
    4.1 生态保护模式构建原则与方法
        4.1.1 研究区生态保护模式构建原则
        4.1.2 研究区生态保护模式构建方法
    4.2 生态保护耦合模式
        4.2.1 二维耦合模式
        4.2.2 三维耦合模式
    4.3 生态保护模式的应用
第五章 结论
    5.1 主要结论
    5.2 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10)基于演化博弈的浙江“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目标及关键问题
        1.2.1 研究目标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的技术路线
        1.3.3 研究方法
    1.4 本文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2 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2.1 概念界定
        2.1.1 水资源管理的概念和维度
        2.1.2 利益相关者理论
        2.1.3 公众参与的内涵和主要内容
    2.2 文献综述
        2.2.1 有关水资源管理利益相关者的研究
        2.2.2 有关水资源管理公众参与的研究
        2.2.3 研究述评
3 浙江省水资源概况及“五水共治”管理的实践现状
    3.1 水资源概况
    3.2 “五水共治”相关工作的实践现状
4 浙江“五水共治”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博弈分析
    4.1 “五水共治”利益相关者描述
        4.1.1 政府
        4.1.2 社会公众
    4.2 演化博弈模型假设
    4.3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4.3.1 公众主体之间的静态博弈分析
        4.3.2 政府管制下的政府和公众的演化博弈分析
    4.4 演化博弈结果分析
        4.4.1 公众策略选择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4.4.2 政府策略选择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4.4.3 政府和公众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4.5 研究结论
5 杭州“五水共治”政府管制和公众参与的实例分析
    5.1 杭州“五水共治”公众参与的调查与分析
        5.1.1 公众对“五水共治”概念及政府信息公开度的认识
        5.1.2 公众对“五水共治”支持率及与政府“心理距离”
        5.1.3 公众对“五水共治”参与方式及认可
        5.1.4 “五水共治”实施现状及公众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5.2 杭州“五水共治”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6 浙江“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的模式构建与实施政策建议
    6.1 “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的模式构建
        6.1.1 诱导参与式管理模式
        6.1.2 合作参与式管理模式
        6.1.3 自主参与式管理模式
    6.2 “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的实施政策建议
        6.2.1 制度体系建设
        6.2.2 实施机制建设
7 结论及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四、英国和德国水环境治理模式鉴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老挝万象市水污染控制现状及对策研究[D]. 万妮颂(Saykham Vanhneexong). 兰州理工大学, 2020(12)
  • [2]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吕泓沅.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2)
  • [3]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赵军如.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2)
  • [4]基于通化市河流治理实践探索河长制建设[J]. 王大双,张琪,王帅人,陈宣全,李继平. 四川建材, 2019(11)
  • [5]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集成技术应用研究[J]. 李传扬,樊艳霞,赵江,张力. 中国市政工程, 2019(01)
  • [6]城镇水环境治理国内外实践对比研究[J]. 王寒涛,李庶波. 人民珠江, 2018(11)
  • [7]国外城市水环境管理借鉴及启示[J]. 韩璐,陈亚玲,高红杰,赵永辉. 环境保护科学, 2018(01)
  • [8]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 吴曼. 河北地质大学, 2016(07)
  • [9]石头口门水库集水区生态安全评价及水源地生态保护模式研究[D]. 李晔. 东北师范大学, 2016(04)
  • [10]基于演化博弈的浙江“五水共治”参与式管理研究[D]. 卢靖.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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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水环境治理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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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