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高校学费调整公开听证(论文文献综述)
李阿慧[1](2021)在《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河南省2002年颁布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至今19年未做调整,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中位列26位,已经严重低于生均教育培养合理成本。在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应列入省教育厅重点工作议程,及时启动改革进程。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改革应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教育成本、发展成本、专业类别、优质优价和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标准。
朱培源[2](2021)在《政策法制与实践视角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研究 ——以河南省D县为例》文中认为
程雅坤[3](2020)在《教育公平视阈下高校本科招生生源状况研究 ——以南京某高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从总体上扩大了各地区各阶层生源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入学公平问题成为学术界、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本研究获取了南京某省属重点高校2014-2018年五年间本科招生26169个完整生源的数据,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获得的生源情况着手,先进行高校本科招生政策文本的分析,梳理了一般招生政策及高考加分、补偿政策的演变及政策诉求,对照分析南京某高校2014-2018年五年间生源整体情况,并重点关注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贫困与特殊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型的生源情况,分析这些加分、补偿政策的实际效果及问题,进而从生源地地域、城乡、性别、高中校际和家庭因素等方面反应和探究高校生源差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数据分析和访谈调查的基础上,本研究发现国家不断改革各种加分、补偿政策试图达到教育公平,也取得了一定阶段性的成果,但这些加分、补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对生源造成了一些不公,比如地域省际差异、城市乡村区隔、专业性别隔离、超级中学问题、家庭资本参与等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最后针对高校本科生源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需求和弱势生源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补偿的诉求,为更好地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进而达到教育公平提出政府、社会和高校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以求推进社会公平。
任慈[4](2020)在《“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文中认为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政策是对华整体外交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国民党败退台湾及1949年新中国成立,使传统的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遭遇冲击和挑战。早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政府一方面给予中国留学生等精英上层人物入境权和迁移权,使之免受1882年《排华法案》的影响,将中国留学生打造成美国移民政策和对华外交政策失衡的“调节剂”——既可安抚中国不断攀升的民族主义情感,又能为中美关系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减免部分庚子赔款并设立奖学金,资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试图教育中国学生使之“西方化”“基督教化”,继而让中国实现“美国化”。中国留学生遂成为美国收获对华贸易利益、扩大对华影响的一项重要工具。以上内容,也构成了美国长久以来具有理想色彩的国际主义对中国留学生政策基调。1949年至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美关系经历巨变,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遭遇震荡、迎来重要转型,从国际主义逐步蜕变成冷战主义和实用主义。美国政府解决中国“滞留”学生政策的变化,恰是这一转变的重要参照。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让美国无法迈出承认新中国的关键一步。不仅如此,对共产主义思想在留美中国学生间蔓延的担忧,也促成了美国对“滞留”的中国学生进行大规模援助、实施文化外交,进而渗透美国价值观和优越论。旅美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归留问题也成为冷战初期中美斗争的焦点之一。在此过程中,美国通过调整移民政策,赋予旅美中国留学生居住权、工作权、免驱逐等一系列实质性特权,方便亲美及中间派中国留学生完成从留学生到难民再到永久居民的身份转换,让人才为美国政府和社会所用。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不断强化离境管控,严防理工科领域的中国学生回国,继而从科学技术方面遏制新中国。中断与中国大陆的留学教育交流后,美国在50年代转向吸收港台地区中国学生赴美。至此,遏制共产主义和吸引人才,成为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了战后美国总体留学生政策的双重轨道。在中美交往的历史过程中,中国留学生曾长期扮演着重要的“中间人”“粘合剂”的重要角色,连接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文化理念、语言迥异的两国。然而在冷战初期,中国留学生群体的角色和影响更加复杂、多面。他们因所持技能的重要性以及所具备的冷战宣传价值,成为中美斗争的一个重要议题;同时因中国留学生回国问题而开展的外交对话,由于不会引发国际争议、低政治风险和低投入,而被美国政府接受,因此也直接促成了中美官方对话,为两国关于其他问题的沟通提供了契机。更为重要且少为学者探索的是,中国留学生对于美国战后整体留学生战略构建亦有重要作用。首先,历史上对华留学生教育的成功性,是支持和激励美国政府在二战后扩大国际教育交流事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二,中国留学生作为当时旅美第二大留学生群体,也因持有的知识、技能,以及所具备的冷战宣传价值,成为第一批敲开美国移民大门的“有色族裔”留学生。其三,中国滞留学生和来自中国港台地区的学生,或以“战争流亡者”“难民”身份合法留美,或凭借其技术专长成为首选类移民优先入籍,对保守的、歧视性的美国移民政策传统造成了实质性冲击,让移民接收问题更看重移民的政治、经济价值。中国留学生帮助弥合了美国种族化移民限额制度和冷战外交战略之间的矛盾和张力,让美国的留学生政策兼具实用主义的人才吸引目标,以及建构美国形象的冷战宣传目标。其四,中国留学生入籍美国,从地缘范围上讲,让美国留学生人才吸引的范围从欧洲拓展到亚洲。美国解决中国留学生身份困境的种种法律政策实践,也惠及了其他在美留学生群体,诸如韩国、印度学生纷纷效仿,带动了战后亚洲国家留学生和技术交流人员曲线移民美国的浪潮,成为60年代国际社会“人才流失”争议爆发的曲序和前奏。
鄂义强[5](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提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蔡倩[6](2020)在《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因此,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作为本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采取的是“集中资源,重点建设”的非均衡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思想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建国初期“穷国办大教育”的资源窘境迫使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采取了重点建设政策。70年的历程里,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体表现为重点大学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建设、“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在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重点建设政策还将长期实施下去。当下,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已进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新阶段,把握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逻辑,对于顺利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跨越大有裨益。基于此,本研究引入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运用政策文献计量分析法,对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逻辑进行剖析,力图明晰出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分析要素,并探究各要素是如何影响着政策的变迁,以便总结出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规律,探寻政策发展方向,并提炼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历史制度主义作为新制度主义的流派之一,理论功能就在于对制度变迁做出极具说服力的解释,经过几十年的流派论证和促进,其建构的“宏观结构——中层制度——微观行动者”分析框架已经基本成型,不同的研究者将这一分析框架应用于不同领域的制度或政策变迁,描述制度变迁的过程,解释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探寻长时段变迁的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建议或者策略。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作为一个长时段延续的政策,其变迁不仅受到宏观制度、中观变量的影响,也受到微观行动者的推动,并且从中层制度本身的变迁状态而言,路径依赖和政策变迁在重点建设政策的演变历程中均有出现。因此,历史制度主义建构的“宏观结构——中层制度——微观行动者”的分析框架对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具有较强的解释力。研究首先根据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关键节点”,依据标志性事件将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历程划分为重点大学建设阶段(1949年~1983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阶段(1983年~1991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起步阶段(1991年~2014年)、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阶段(2014年~至今)四个阶段。使用政策文献计量分析法,提取政策主题词,经过共词聚类分析呈现每个阶段重点建设政策的聚焦点,并分析每个阶段的政策特征,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主体研究主要为: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对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动因、路径依赖以及变迁路径进行分析。在结构性分析中,经济体制转型、教育管理体制变革等宏观制度决定重点建设政策取向,经济发展、利益驱动、观念革新等中观变量影响重点建设政策安排,政府、高校、市场、专家学者作为微观行动者与制度互动推进重点建设政策实践。在历史性分析中,受初始制度选择的影响,制度变迁的成本约束以及配套制度的限制,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变迁呈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并且重点建设政策遵循“断裂-均衡”的变迁路径,总体上呈现渐进性变迁的特点,但在“文革”时期、1983年~1991年、2014年~至今也发生了三次断裂性制度变迁。基于上述分析,结合历史制度主义的观点与当下实际,提出完善重点建设政策的建议:第一,以顶层设计规范政策主体关系;第二,以程序开放性关照微观行动主体;第三,以配套措施完善政策内容体系。
杨世能[7](2020)在《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规制》文中指出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行政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特定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为弥补特定行政支出成本或者为进行特定管制调控,基于公平与效率原则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乱收费”问题长期悬而未决,其中,收费范围失控和收费标准混乱最为突出。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以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不断扎紧,收费范围愈加明晰,亟需对现存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论证,加强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规制。行政收费标准是行政收费的核心,直接决定了缴费人缴纳费用的多少,反映了收费主体对收费对象财产权的干预程度。收费标准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公民财政负担的公平以及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特定管制调控的效率。行政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收费标准和具体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的实质是费率,基本收费标准的实质是具体收费标准的一般性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的确定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收费标准。我国当前行政收费的基本收费标准不明确,具体收费标准确定恣意、调整随意,导致“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而行政收费标准混乱的背后是因为法律规制阙如、监督力度不足,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以及行政收费自身的复杂性。行政收费标准法律规制的核心是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遵循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由于行政收费项目繁多,无法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只能将行政收费类型化后再分别确定。根据行政收费项目的内容、性质和目的,可以将行政收费分为成本弥补型收费、管制调控型收费和混合型收费三种类型,成本弥补型收费遵循特别行政成本标准,管制调控型收费遵循管制调控效率标准,混合型收费则视所混合收费的具体类型先区分再综合考量。结合域外优秀经验,当前应继续清理不合理收费,进一步划清行政收费边界、缩小行政收费范围,完善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健全行政收费标准的监督与救济机制,最终实现行政收费标准的法治化。
魏胜广[8](2019)在《公众满意度视角下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及优化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背景下,政府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本文所关注的基于公众满意度视角下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对于提高公众对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选题的出发点在于,提供让公众满意的教育是民生领域的核心问题。与此同时,尽管国家在政策方针中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并且在教育领域进行了大量的财政投入,但是根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关于公众教育满意度的数据分析显示,教育财政支出规模巨大,公众满意度水平却没有提高,这一现状凸显了我国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改革困境。表明我国政府进行教育改革的实施过程中受到了潜在性的约束。这不仅要求我们从宏观层面进行系统、逻辑分析,也要求我们在微观层面对教育改革困境进行深度剖析。如何评价我国关于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教育财政支出还能带来满意度的提升吗?教育财政支出与满意度到底具有何种关系?还有哪些因素能够对提升教育满意度有所影响?我国教育满意度的提升路径该作何种选择?正是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形成了本论文关于教育满意度研究的基本框架。目前,基于满意度视角,已有从医疗、就业、住房、养老角度的研究,极少数是基于教育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于教育层面的公共服务满意度的问题研究存在诸多不足。在研究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来自于局部地区的调查问卷,样本量较少,由于采集的范围有限,数据并不具有代表性。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定性分析或仅针对数据进行简单的描述,而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实证分析。本文在回顾已有的满意度研究基础上,基于现有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我国教育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进行了统计性描述与实证分析。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本章主要提出了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意义,并介绍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基本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文献综述部分。据本文所研究的主题,着重介绍了公共供给服务评价的国内外相关理论,深度剖析其中的内涵,在符合国家发展潮流的情况下,对不同公共服务评价标准作出详细的阐述。我国关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农村的各类公共服务,较少有人基于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方面进行研究。在此梳理了有关财政支出、供给方式、公众参与对于公众满意度的研究结果。这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方向。第三章是我国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本章借助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2年、2014年、2016年三次调查数据中有关居民对教育公共服务的评价信息,以公众满意度的视角分别在地区层面和个人层面对我国近年来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公众教育满意度整体得分较低,地区层面和个人层面表现出较强的异质性。第四章是教育财政支出影响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现实困境:教育财政支出与满意度的倒“U”型关系。本章借助CFPS2012-2016三年数据组成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教育财政支出对教育满意度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回归结果表明教育财政支出与公众教育满意度之间呈倒“U”型关系,表明在教育财政支出超过一定水平后,教育支出水平继续增加,不仅不会带来教育满意度的提高,反而会导致满意度水平下降。如果教育财政投入已经不能明显提高公众教育满意度,我们该采取何种路径继续提高公众教育满意度?本文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从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的行为与接受方公众的积极参与行为分析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公众参与是否会对教育满意度产生影响。第五章是教育供给方式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分析——基于入学方式的视角。本章使用随机效应模型从入学方式的角度探讨了教育供给方式对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与其他入学方式相比较,子女入学方式为就近入学的家长教育满意度水平相对较高,该结果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及进行一系列相关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这表明政府在提供教育公共服务时,不仅要考虑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也要重视供给的方式。如何获得以及获得多少教育服务成为居民生活中关注的重点。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进行创新优化,有望成为提升教育满意度的有效优化路径。第六章是公众参与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分析——基于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参与的视角。本章使用CFPS2014年的数据集,采用经典OLS模型从公众参与角度探讨了公众参与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积极参与了投票这种制度化公众参与行为的公众教育满意度更高,而是否采取诸如“通过网络、媒体、社会团体表达自已观点”这类非制度化参与行为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并不明显。这表明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公众参与行为对提升公众教育满意度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也激励着本文从公众参与角度探讨进一步提升公众教育满意度的路径。第七章是提升公众教育满意度的思考与对策。是本文在做完所有分析工作后针对提出问题与分析内容提出的一点对策思考。本文不仅从财政支出角度对于如何提高满意度做出了设想,也从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和公众参与角度进行了优化路径分析。本文尝试从此三种角度对于如何提升教育满意度进行梳理,概括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建议。首先,探寻教育财政支出对提升公民满意度的内在逻辑,尝试寻找教育支出最优方程式,完善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尝试构建优质的教育服务体系,服务规划要合理,提供教育供给服务时区分“因地制宜”,不同受众人群进行不同的教育规划,区分“因人而异”;最后,完善公众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制度,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多加“敞开心扉”,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多听“用者评”,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多进行“二次反馈”,构建需求反馈循环机制。本文的创新点可以归纳为:一是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上,以往关于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的研究多从公共服务整体角度去考量,专门针对教育公共服务来进行系统分析的研究尚显不足,而且,关于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的研究多利用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等方法进行客观评价,本文则从教育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对教育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的视角,即从主观评价上来考量政府所提供的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并针对供给——评价困境进行分析,进一步从政府和公众角度探寻能够提高公众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路径;二是研究方法上,以往关于教育满意度的研究多采用定性分析或仅针所展开的局部调查数据进行简单的数据描述,而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实证分析,本文则采用静态与动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策略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展开研究;三是模型构建上,以往探讨关于财政投入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关系的研究多采用线性模型,本文则在实证分析过程中将线性模型和非线性模型相结合,更好的估计了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水平与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的关系。
许海东[9](2019)在《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开启了新时代基层治理新征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社会治理工作也迈上了新台阶,但当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国内外严峻挑战。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世界经济复苏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贫富分化、恐怖主义、地缘纷争、安全威胁等问题层出不穷,“民主赤字”“治理赤字”“发展陷阱”日益凸显。从国内形势看,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关键期,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发展任务异常艰巨,挑战也十分严峻,尤其是广大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面对国内外新形势和政治经济信息全球化发展趋势,如何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发挥基层干部队伍的作用,以适应国际变化、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将是基层治理的痛点凸显期,也是亮点催生期。习近平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提速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不同于发达地区或非民族地区社会的治理,它是需要国家与民族地区的“双轮驱动”,即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民族地区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共同推动,这种推动尤其需要具有高水平治理能力的领导干部来完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作为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力量,其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承担着重任,其治理能力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是否巩固和稳定,而且影响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然而,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如何?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什么?这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系统的回答。本文认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是解决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所在。因此,研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研究的对象是民族地区县(区、市)管辖下的乡镇(街道办)及以下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为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弄清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状及其水平,本文选取广西崇左市若干乡镇(街道)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作为调研对象和典型案例,主要因为广西崇左市是全国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级市,是边疆民族地区、多民族聚居地区、贫困人口集中的叠加区,具有特殊的地缘特征、民族特征和历史特征,其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凸出,治理环境复杂多变,群众文化基础低,基层干部族群特性明显,文化层次不高,治理理念滞后,协同共治意识淡薄,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统筹乡村经济发展能力不强,等等。调研对象这些能力现状在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群体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通过对此个案深入、全面研究,以期能够归纳出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规律。实现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从现实状况看,提出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立足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和水平等现实现状,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由于历史发展、自然环境、享受教育程度、与外界交往不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汉族领导干部、发达地区领导干部相比,治理能力显得滞后且能力不强,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等方面还有与时代脱节等状况存在,治理能力的提升及其现代化面临重重阻力。从理论角度看,学界对治理能力的研究大多是以中高层干部的治理能力为研究对象,并逐渐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对处于民族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关注不多,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更没有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因此,实现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弄清其制约的内在机理、影响因素和深层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架构比较完整、系统的理论,更需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全面了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状,提出可操作性的解决方式、途径和措施,既是论文的主旨,也是论文研究与写作的主要任务。基于对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问题的了解与把握,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深度的实证调研,本文的主要内容和总体框架如下:绪论是论文的研究起点和基石。该部分着力介绍了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讲清论文的整体框架、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介绍了论文主要观点、创新之处和重点难点。第一章:概念界定与辨析。主要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实出发,界定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相关核心概念,厘清了治理与管理、统治概念的区别,厘清治理能力与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的区别,剖析了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与区别。这章从一般理论分析的角度,完成了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是什么”、“怎么样”的理论抽象。第二章:理论阐释:干部治理能力研究的思想基础。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干部治理能力的理论、中国古代官员治理能力以及西方国家关于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主要思想进行了梳理,挖掘和整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理论、中国古代官员治理能力思想及西方国家关于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理论,为整个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现状阐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及分析。在一般性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实状况出发,分析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环境和治理条件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揭示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群体特点及其治理能力特性,全面分析了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结构,指出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和基本构件样态,提出了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基本诉求与重构,为接下来的实证分析作铺垫。第四章:实证分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实证分析(一)。基于前面的理论和现状分析,展开了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状况的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既对上一章理论分析进行了验证,也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现实的基本情况、治理能力现状和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进而深刻把握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共性和差异性,找出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现实素材和研究依据。第五章:原因找寻: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实证分析(二)。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了影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制约因素,主要有:治理观念理念落后:传统管理思维较重;主体能力不强:主体核心治理能力低下;能力评估缺陷: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治理主体脆弱:干部治理权责利配置理路不当;治理能力提升梗阻:能力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等五方面的问题和因素,从而为提出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供原因依据。第六章:对策探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从实践应用的维度,在理论研究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了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和路径,包括强化主导因子:树立现代治理理念;提升主体能力:提高干部治理能力水平;规范绩效评估:完善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优化培育因素:营造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建全提升干部治理能力的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的思路和对策。试图建构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治理工作和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治理绩效考核工作新机制,着力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素质及其水平,进而顺利推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开展实证调查分析。借助于治理理论和干部治理的相关理论,以广西崇左市相关调研为基础,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调研问卷和开放式访谈提纲展开调查,依据调研所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群体特征、治理能力特性、能力需求状况以及影响制约治理能力提升的因素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治理能力的对策思路。调研过程中,不仅应用经典的问卷调查方法搜集研究所需要的数据资料,而且针对深入研究的需要,开展不同类型对象的深度访谈调研,挖掘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为探索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和路径提供富有说服力的依据。二是学术观点创新。本研究把干部治理能力建设放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在实证调研和个案访谈的基础上,依据现实困境和问题,提出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四个着力点和策略。立“能”--强化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现代治理理念。强“能”--构建干部治理能力模型。归纳总结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主导力、实践力和创新力,构建出科学实用的协同治理能力、回应治理能力等应用模型。促“能”--构建治理能力评估体系,优化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提“能”--建立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开发机制、交流共享平台、督查问责和竞争激励机制,等等,具有一定的独到性和创新性。总之,时代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下,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不仅影响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也影响着民族地区基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要适应时代的新要求,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注重提升治理能力,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和原则,不断地为民族地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谈笑[10](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指出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二、贵州:高校学费调整公开听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贵州:高校学费调整公开听证(论文提纲范文)
(1)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现状 |
二、各省市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统计 |
三、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比较分析 |
四、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成本现状 |
五、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具体建议 |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依据 |
2.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时机 |
3.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调整的思路选择 |
4.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调整的主要影响因素 |
①界定学费标准的内涵。 |
②考虑教育成本因素。 |
③考虑发展成本因素。 |
④考虑专业类别因素。 |
⑤考虑优质优价因素。 |
⑥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因素。 |
⑦学费标准调整幅度。 |
5.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程序 |
(3)教育公平视阈下高校本科招生生源状况研究 ——以南京某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重要概念界定、相关理论阐述及研究设计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教育公平 |
2.1.2 本科招生 |
2.1.3 高校生源 |
2.2 相关理论阐述 |
2.2.1 胡森和科尔曼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 |
2.2.2 有效维持不平等假设 |
2.2.3 社会分层理论 |
2.3 研究设计 |
2.3.1 数据分析 |
2.3.2 访谈调查 |
第三章 本科招生政策及南京某高校生源整体现状分析 |
3.1 高校本科招生政策 |
3.1.1 2014-2019年高校本科招生政策演变 |
3.1.2 普通类生源招生政策 |
3.1.3 特殊类型生源招生政策 |
3.1.4 艺术类 |
3.2 高考加分政策演变 |
3.3 南京某高校本科生源整体情况分析 |
3.2.1 文理科录取情况 |
3.2.2 生源性别比例情况 |
3.2.3 生源录取批次 |
3.2.4 生源录取学院、专业概况 |
3.2.5 从贝尔英才学院看本科精英教育改革 |
第四章 南京某高校特殊类型本科招生生源状况 |
4.1 国防生 |
4.1.1 国防生政策及生源状况 |
4.1.2 国防生分数变化 |
4.1.3 选择报考国防生的因素 |
4.2 高水平运动员 |
4.2.1 高水平运动员政策及生源状况 |
4.2.2 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生源成绩情况 |
4.2.3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变化及影响 |
4.3 中外合作办学 |
4.3.1 中外合作办学及生源情况 |
4.3.2 中外合作办学分数线及正常批次分数线对比情况 |
4.4 综合评价录取与保送生 |
4.4.1 综合评价录取与保送生政策及生源状况 |
4.4.2 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变化 |
4.4.3 保送生政策变化 |
4.5 贫困与特殊地区本科招生生源状况 |
4.5.1 贫困专项计划 |
4.5.2 定向 |
4.5.3 预科 |
4.5.4 内地班 |
第五章 南京某高校本科招生生源差异状况分析 |
5.1 生源地地域差异 |
5.1.1 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省际差异 |
5.1.2 南京某高校招生省份差异问题 |
5.1.3 西部协作补偿计划应运而生 |
5.2 城乡差异 |
5.2.1 全国及江苏城乡人口情况 |
5.2.2 南京某高校城乡比例失衡 |
5.3 性别差异 |
5.3.1 全国高校、社会女性人数情况 |
5.3.3 南京某高校性别差异状况 |
5.3.4 性别差异的问题 |
5.4 生源高中校际差异 |
5.4.1 保送生毕业中学及学费情况 |
5.4.2 自主招生生源南京毕业高中情况 |
5.4.3 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及校长实名推荐名额 |
5.4.4 保送生制度与超级中学公平问题 |
5.5 家庭因素差异 |
5.5.1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等级差异情况 |
5.5.2 保送生家庭房价情况 |
5.5.3 家庭因素影响高等教育公平 |
5.6 生源其他问题 |
5.6.1 整体科类问题 |
5.6.2 整体专业问题 |
5.6.3 整体志愿率问题 |
第六章 缩小生源差异、促进入学机会均等的对策建议 |
6.1 政府方面 |
6.1.1 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 |
6.1.2 借力“双一流”推进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 |
6.1.3 对贫困和农村地区学生精准扶“弱” |
6.1.4 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
6.2 学校方面 |
6.2.1 高校合理调整、编制省际招生计划 |
6.2.2 高校建立招生计划听证制度 |
6.2.3 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特色办学 |
6.3 社会方面 |
6.3.1 全社会参与宣传教育补偿观念 |
6.3.2 缩小阶层差距、保障教育均衡发展 |
6.3.3 优化家庭文化资本的投入,树立教育性别平等观念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附录3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4)“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题旨 |
二、中美学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基本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创新、意义与不足 |
五、概念界定与相关说明 |
第一章 中美关系视域下的赴美留学潮 |
第一节 “不匹配的齿轮”:中美友好的悖论 |
一、“华人问题” |
二、中国学生与美国对华政策 |
第二节 中国学生:让中国更加美国化的实验 |
一、“试验田”与前后相接的留学潮 |
二、中国教育自主与美国对华留学政策的博弈(1927—1943) |
三、中美战时同盟与美国援助中国学生 |
第三节 中美“蜜月期”与赴美留学的高峰(1943—1948) |
一、维护同盟与《排华法案》的废除 |
二、赴美留学与培训的新浪潮 |
三、中国与富布莱特项目 |
小结 |
第二章 争取人心:美国对中国“滞留”学生的政治化援助 |
第一节 中国学生“滞留”问题 |
一、“中美关系神话”的破碎 |
二、中国学生“滞留”与“中国人难题” |
三、“救中国留学生,救中美关系” |
第二节 美国政府政治化的“人道主义”援助 |
一、政府资助:中国留学生的“专属特权” |
二、“中国留学生紧急援助项目”的出台 |
三、“反共第一”与美国对中国留学生的大规模援助 |
第三节 “争取人心”与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文化外交的实践 |
一、从“幕后”到“台前”:美国政府角色的转变 |
二、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文化外交的实践的主要内容 |
小结 |
第三章 从外交到移民:中美两国对中国留学生的争夺 |
第一节 冷战与中国留学生特权 |
一、朝鲜战争前中美两国对中国留学生回国问题的策略 |
二、争夺人才 |
三、中国留学生身份的变化 |
第二节 美国的离境控制与中国留学生的回国权利斗争 |
一、美国对中国留学生的离境控制政策 |
二、“移民扣押”与中国留学生争取回国权利的抗争 |
三、美国离境限制政策的松动 |
第三节 移民外交:中美两国关于“滞留学生”问题的谈判 |
一、中美关于“滞留”人员回国的谈判 |
二、远非圆满的中美《1955年平民归国协议》 |
小结 |
第四章 带动留学生移民——中国学生对战后美国留学生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留学生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 |
一、从中国留学生到所有留学生 |
二、选择留学生 |
三、教育交流还是价值观输出? |
第二节 “吸引人才”:美国留学生政策的移民效用 |
一、冷战与大国的移民选择 |
二、可利用的难民学生 |
三、“两年规则”的嬗变 |
第三节 中国留学生对战后留学生移民的影响 |
一、中国“滞留”学生与美国吸引留学生移民的制度化 |
二、战后东亚学生移民美国路径的异同比较 |
三、“学成不归”与“人才流失” |
小结 |
余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重点建设”政策的逻辑值得阐释 |
(二)“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规律值得剖析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相关研究 |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相关研究 |
(三)文献评价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 |
(二)政策变迁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历史制度主义的基本观点 |
(二)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 |
(三)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建构 |
第三章 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阶段 |
一、重点大学建设阶段(1949年~1983年) |
(一)政策过程 |
(二)政策聚焦点 |
(三)政策特征 |
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阶段(1983年~1991年) |
(一)政策过程 |
(二)政策聚焦点 |
(三)政策特征 |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起步阶段(1991年~2014年) |
(一)政策过程 |
(二)政策聚焦点 |
(三)政策特征 |
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阶段(2014年~至今) |
(一)政策过程 |
(二)政策聚焦点 |
(三)政策特征 |
第四章 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结构性分析 |
一、宏观制度决定重点建设政策取向 |
(一)经济体制转型 |
(二)教育管理体制变革 |
二、中观变量影响重点建设政策安排 |
(一)经济发展 |
(二)利益驱动 |
(三)观念革新 |
三、微观行动推进重点建设政策实践 |
(一)重点建设政策变迁中的行动主体 |
(二)重点建设政策变迁中的行动实践 |
第五章 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历史性分析 |
一、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 |
(一)初始制度选择的影响 |
(二)制度变迁的成本约束 |
(三)配套制度的限制 |
二、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的“断裂-均衡”模式 |
(一)断裂性制度变迁 |
(二)渐进性制度变迁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建议 |
一、以顶层设计规范政策主体关系 |
(一)加强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 |
(二)发挥市场机制外部牵动作用 |
(三)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二、以程序开放性关照微观行动主体 |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
(二)畅通利益表达渠道 |
三、以配套措施完善政策内容体系 |
(一)健全动态竞争机制 |
(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后续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域内研究现状 |
2.域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行政收费标准的一般理论 |
(一)行政收费标准的内涵、性质与功能 |
1.行政收费标准的内涵 |
2.行政收费标准的性质 |
3.行政收费标准的功能 |
(二)行政收费的分类及其收费标准 |
1.成本弥补型收费及其收费标准 |
2.管制调控型收费及其收费标准 |
3.混合型收费及其收费标准 |
二、我国行政收费标准的现实考察 |
(一)行政收费标准确定恣意 |
1.确定依据混乱 |
2.确定主体垄断 |
3.确定结果多样 |
(二)行政收费标准调整随意 |
1.收与不收随意 |
2.收多收少随意 |
3.调整政策性太强 |
三、我国行政收费标准的问题检思 |
(一)法律规制阙如,监督力度不足 |
1.法律体系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 |
2.监督体制不合理,公众参与度低,司法救济困难 |
(二)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 |
1.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行政收费范围不明 |
2.事权划分模糊,财政转移支付不科学 |
(三)行政收费标准确定复杂以及人为主观原因 |
1.受益难以指标化,成本测量很复杂 |
2.收费主体法治观念淡薄,缴费对象权利意识不强 |
四、我国行政收费标准的合理确定 |
(一)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
1.法定原则 |
2.比例原则 |
3.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
(二)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方式及程序 |
1.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权配置 |
2.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方式 |
3.行政收费标准的确定程序 |
五、我国行政收费标准的规制路径 |
(一)厘清行政收费边界,排除非行政收费类型 |
1.厘清行政收费边界 |
2.排除非行政收费类型 |
(二)完善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 |
1.完善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体系 |
2.完善行政收费标准的配套制度 |
(三)健全行政收费标准的监督与救济机制 |
1.加强行政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
2.健全行政收费标准的救济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公众满意度视角下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及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问题的提出:教育支出还能带来满意度的提升吗? |
1.3 基本研究框架 |
1.3.1 教育财政支出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
1.3.2 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对公众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
1.3.3 公众参与对公众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主要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研究 |
2.1.1 基本概念与内涵的梳理与界定 |
2.1.2 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以效率为价值导向 |
2.1.3 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以效果为价值导向 |
2.2 公众满意度视角下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研究 |
2.3 财政支出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相关研究 |
2.3.1 财政透明度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
2.3.2 财政分权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
2.3.3 财政支出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
2.4 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相关研究 |
2.5 公众参与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相关研究 |
2.5.1 公众参与的概念界定 |
2.5.2 公众满意度与公众参与的影响研究 |
2.6 对现有研究的一点评价 |
2.6.1 关于完善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讨论需要继续加深 |
2.6.2 基于满意度视角下的教育公共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 |
2.6.3 关于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根源探索还有待加强 |
3 我国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1 数据来源 |
3.2 地区差异下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2.1 省市间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2.2 城乡间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3 个人差异下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3.1 性别差异下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3.2 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间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3.3 学历差异下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3.4 个人收入差异下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特征事实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教育财政支出影响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现实困境:教育财政支出与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倒“U”型关系 |
4.1 概述 |
4.2 教育财政支出影响公众教育满意度的理论假说 |
4.3 数据、变量和计量模型设定 |
4.3.1 数据来源 |
4.3.2 变量选取 |
4.3.3 模型设定 |
4.3.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4 教育财政支出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的实证回归分析 |
4.4.1 基准回归 |
4.4.2 稳健性分析 |
4.4.3 异质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教育供给方式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分析——基于入学方式的视角 |
5.1 概述 |
5.2 数据、变量和计量模型设定 |
5.2.1 数据来源 |
5.2.2 变量选取 |
5.2.3 模型设定 |
5.2.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 入学方式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的实证回归分析 |
5.3.1 基准回归 |
5.3.2 稳健性分析 |
5.3.3 异质性分析 |
5.3.4 机制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公众参与对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影响分析——基于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参与的视角 |
6.1 概述 |
6.2 公众参与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的理论分析 |
6.3 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参与的概念界定 |
6.4 数据、变量和计量模型设定 |
6.4.1 数据来源 |
6.4.2 变量选取 |
6.4.3 模型设定 |
6.4.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5 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参与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的实证回归分析 |
6.5.1 基准回归 |
6.5.2 稳健性回归 |
6.6 本章小结 |
7 提升公众教育满意度的思考与对策 |
7.1 探寻教育财政支出对提升公民满意度的内在逻辑 |
7.1.1 在规划教育财政支出结构时寻找最优方程式 |
7.1.2 在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上“填低洼” |
7.2 寻找最优的教育供给服务路径 |
7.2.1 在教育供给服务中要“因人而异” |
7.2.2 在提供教育供给服务时区分“因地制宜” |
7.3 完善公众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制度 |
7.3.1 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多加“敞开心扉 |
7.3.2 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多听“用者评” |
7.3.3 在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多进行“二次反馈”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总体框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之处和重点难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辨析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族地区的概念界定 |
二、治理能力的内涵 |
三、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概念界定 |
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治理能力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一、治理与统治、与管理的区别 |
二、治理能力与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的区别 |
第三节 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与区别 |
一、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 |
二、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区别 |
第二章 理论阐释:干部治理能力研究的思想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论述 |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
第三节 中国古代地方官员治理能力的思想 |
一、民为邦本思想 |
二、礼法合治思想 |
三、无为而治思想 |
四、德惟善政思想 |
五、改易更化思想 |
第四节 西方国家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理论 |
一、强调以协商、合作为主的协同治理能力思想 |
二、强调以问题的解决为逻辑点的整体性治理能力思想 |
第三章 现状阐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及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特殊性分析 |
一、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的特殊性 |
二、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的差异性 |
三、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群体特征 |
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性 |
第二节 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结构分析 |
一、民族地区干部治理能力与治理绩效相关性分析 |
二、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维度考察 |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构成要件 |
第三节 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诉求与重构 |
一、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 |
二、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基本诉求 |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重构 |
第四章 现实观映: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分析(一) |
第一节 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调查情况 |
一、研究对象与样本的选取 |
二、问卷设计思路和收发情况 |
三、访谈过程及收效 |
四、样本中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调查基本情况 |
五、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调查分析 |
一、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状相关分析 |
二、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状差异分析 |
三、实证调查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核心要素样态分析 |
第三节 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治理方式手段单一,现代治理理念尚未真正确立 |
二、治理执行能力偏差,治理主体能力滞后现实发展 |
三、协同治理能力欠缺,治理体系 |
四、能力提升制度缺乏,治理绩效评估操作难度大 |
第五章 原因找寻: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分析(二) |
第一节 治理观念理念落后:传统管理思维较重 |
一、治理文化薄弱:传统习俗文化影响深厚 |
二、服务意识不强:重管制轻服务仍占主流 |
三、政策依赖性强:“等靠要看”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
第二节 主体能力不强:治理主体核心能力低下 |
一、文化层次不高:学历层次低、专业结构不合理 |
二、决策能力层次低:决策手段单一、决策粗暴,缺乏科学性 |
三、创新能力层次低:创新思维不够,创新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 |
四、执行能力层次低:执行不力、执行不准、执行不到位 |
五、现代治理技术能力缺乏:接触少,存量不足,不会用 |
第三节 能力评估缺陷:干部治理能力评估体系不完善 |
一、考核制度的缺陷:指标“单一化”,导向“一刀切” |
二、治理能力与绩效考核的失调:价值理性与考核工具的脱节 |
三、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的不统一: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与检验 |
第四节 治理主体脆弱:干部治理权责利配置理路不当 |
一、治理主体权责不匹配:责任大、权力小、负担重 |
二、组织结构的缺陷:功能有限,内卷化,缺乏支持 |
三、治理环境复杂:治理环境的多样性和多变性 |
第五节 治理能力提升梗阻:能力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 |
一、行政一元主导模式缺陷:权力配置的失衡 |
二、信息孤岛:能力共享机制不完善 |
三、治理机制僵化:治理创新与机制刚性的不协调 |
第六章 对策探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强化主导因子:树立现代治理理念 |
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
二、树立协同治理理念 |
三、树立民主法治理念 |
四、树立共建共享共治理念 |
第二节 提升主体能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 |
一、强化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主导力 |
二、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实践力 |
三、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创新力 |
第三节 规范绩效评估:完善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 |
一、健全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评估标准体系 |
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评估方式 |
三、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结果运用多元化 |
四、基层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民主化 |
第四节 优化培育因素:营造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 |
一、塑造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文化环境 |
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制度环境 |
三、优化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政治生态 |
四、营造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组织环境 |
第五节 完善体制机制:建全提升干部治理能力的保障机制 |
一、建立促进干部治理能力开发的长效机制 |
二、建立健全干部治理能力教育培训机制 |
三、完善提升干部治理能力交流锻炼长效机制 |
四、建立常态化的治理监督问责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调查问卷 |
附录二:访谈题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后记 |
(10)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四、贵州:高校学费调整公开听证(论文参考文献)
- [1]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研究[J]. 李阿慧. 当代继续教育, 2021(03)
- [2]政策法制与实践视角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研究 ——以河南省D县为例[D]. 朱培源.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3]教育公平视阈下高校本科招生生源状况研究 ——以南京某高校为例[D]. 程雅坤. 南京邮电大学, 2020(02)
- [4]“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D]. 任慈.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5]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变迁研究[D]. 蔡倩. 河南大学, 2020(02)
- [7]行政收费标准的法律规制[D]. 杨世能. 武汉大学, 2020(04)
- [8]公众满意度视角下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绩效评价及优化路径研究[D]. 魏胜广.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9]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D]. 许海东.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10]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