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改制企业厂务公开面临的困惑、成因及出路(论文文献综述)
朱婉芬[1](2020)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兴领域迅速发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大量增加,其相应的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然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大多缺乏相应的劳动权益,也缺乏相应的维权渠道。在此情况下,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政策就提上议事日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推进八大群体加入工会的工作方案;上海市总工会推出灵活就业群体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计划等,为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实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政策中,属于社会层面的工会政策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更为直接。这是因为,在我国,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通过加入工会,依靠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会权利保障是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一个有效切入点。本文以上海市物流快递员为例,展开对该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研究理论包括劳权理论、劳动市场分割理论及工会理论;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社会调查法及个案研究法;依据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结合专家访谈法,构建调查指标体系,并据此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主要采用滚雪球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实地调研,然后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尝试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调查数据,结合调研访谈的结果,分析该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建议。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具体包括:一是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的认知度低;二是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度低;三是快递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不高。进一步对问题的产生进行分析得出,影响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局限性;二是特殊的行业性质,快递末端不规范;三是快递员的个体特征及职业特点影响工会权利保障实现;四是工会维权与服务的基本职责尚未充分发挥。最后文章提出对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一是提出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工会权利保障应遵循的三个原则,即平等性原则、特殊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二是提出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工会权利保障的三个具体建议,即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意识、完善快递工会建设以推进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实现;三是基于上述具体建议,从快递员加入工会具有潜在的较大需求、具备良好的实验基地、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于广益[2](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文中指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的出台一般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开端。《条例》实施以来已十年,已在现有制度环境内形成了巨大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制度的实践,也为当下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重要而丰富的资源。但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经过十年实践,也呈现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主动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不规范,公开情况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2016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再度拉回学界的视野中心,其中“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提法,再结合《条例》新修订的背景,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总结十年的实践经验,直面存在问题,梳理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践行路径有其必要性。我国信息公开现阶段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并非仅在法规与技术层面,而在于信息不公开的影响对信息公开价值体系的消解,这种消解将极大的削弱信息公开的权利价值,并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工具性。当然,信息公开的合法豁免具有规范文本标准可供参考,尤其是域外信息公开法规对所谓的公开例外原则有着较为成熟的应用。而国内法规在移植过程中,因应中国的信息公开趋向,在例外列举、关联申请、主动公开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其对信息公开在国内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多重复合的影响。除此之外,还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判例等其他类型的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情况进行附加补充,以适应行政和司法实务中的情形。在实务选择之中,对秘密、安全、稳定类信息一般明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而对内部、过程、隐私类信息则存在多向解读,其界限认定和公开与否均无明确依据可以遵循,而对模糊、缺损、加工类信息,还会因为程序中断导致一系列行政和法律后果。实务中对于信息不公开的最终选择,在某些特定条件和特定领域之下,很可能引发后续程度不同的风险,从个体性的维权抗争,到组织通过集体抱团进行反制,或是以群体性的暴力形式表达异议。从制度设计维度,信息公开现有的机制架构面临着日益紧张的张力。我国对于信息获取关联限制性条款(三需要条款)从设立之初就存在争议。显然立法者设定关联限制性条款的意图是让我国信息公开初期的口径有序扩大,并留给行政机关时间以自我调适逐步适应信息公开的外部环境。但这种对信息公开申请设置门槛的要求与信息公开保障权利之间产生了内在悖论,因而导致三需要条款面临巨大争议。另外,三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因缺乏规范要求而行政裁量权过大,在信息公开初期易被行政机关滥用于逃避公开义务,在近期却又成为规制申请滥用的唯一手段,这种角色的变幻也凸显了我国信息公开的复杂形态。与此同时,对申请处理补正程序如何适用一直存在语义分歧,补正原则模糊的抽象表述使行政机关辨识补正类别时无所适从,陷入应补正的未补正,不应补正却补正的乱象,司法机关在后续的审判中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对申请内容认定和补正程序运用的偏差,导致补正处理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始终在弃置与滥用两极之间摆荡。对于整个公开制度体系而言,现阶段其实仍是偏重单项制度的先行推进,缺乏相关协同制度的联动。对于行政决策进程的参与一直缺乏相关的公开渠道,即便是形式上的一些松动,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参与效果。而对于政府信息的对外发布,则面临着专业技术对话语的垄断,基本以单向传达的形式向外界进行传播,注重专业性与单一性,尤其是在环境信息类发布的案例中。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话语体系构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正在被碎片化的信息涌动所削弱。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另一制度根源则是协商民主原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并没有突破性的改善。随着信息的不断流转,对信息流动的各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督,其中内部纠错偏重自上而下的考核,侧重形式上的被动回应,而所谓的中立性的评估机构并没有独立产生多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第三方监管力量并没有形成气候。信息民主和信息公平尽管在信息公开制度领域已经有了隐性的制度安排,但仍需要实质性的举措予以推进和落实。上述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致使信息公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颇多的现实困境。由于权利之间关系的混沌,信息公开权在与其他权利竞合时,价值排序难有统一标准。个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这一组关系,多数情况以知情权优于隐私权的趋向出现,但又产生隐私权被侵害之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商业保密权与知情权的关系中,似乎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上就可以牺牲商业秘密,这类做法尽管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对信息公开不足进行弥补,但过于笼统的公开理念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对其他主体利益的保护。而在申请权与申请权之间,在行政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少数人的权利滥用会对其他人的权利伸张产生倾轧,迫切需要有效规制。上述实务中的争议有一定概率会转为司法纠纷,其中围绕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定义范围的争议就占了很大比例,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司法角度对公开范围的申请常面临着余地较大的选择范围,因此类似案件产生不同司法审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不过随着经验的累积和权威案例的发布,现阶段司法审判的重点逐渐集中于对信息公开答复的程序审查。另一类困境来源于信息公开需求的扩张与信息公开供给的错位。由于信息作为资源的价值不断凸显,或作为博弈手段,或作为涉诉工具,或用以商业竞争,种种的诉求导致需求在持续扩展,但是现有的制度瓶颈使得信息诉求释放的非常有限。在初始目标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公开维权的方式开始异化,滥用申请权利的情况开始出现,这就使得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愈加严重。而应以主动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模式,实务中却主要以依申请公开形式公开,两者的倒置暴露了我国公开模式的原生问题。除此之外,过于强调新技术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打通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仅靠技术单方面的改造确实可以提升公开效率,可以使公开形式更为多样,公开维度更为多元,但是要在公开内容和范围形成突破,实现与公开需求的深度对接,更核心的是供给机制的内在革新。要从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困境脱身,应以权利的逻辑来探究信息公开的规制路径,从信息公开原点出发,实现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的贯穿与自洽。随着权利理念的萌芽,知情的理念就已经逐步在滋长和蔓延,随着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传统的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信息公开权利不仅是停留在愿景当中的权利,更是向具象化实体化发展,并对于公权机关规定了更多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对于权利的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议一直没有停歇,从知情权、信息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其他与公开有关的权利研究,为信息公开权利逻辑的架构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另一大背景则是传统的行政惯性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这种惯性的不断弱化,个体权利开始逐步觉醒,并从个体案例向群体观念普及。而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还在于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包括信息开放全球共识的成型,公共利益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愈加迫切,再辅以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在这种背景之下,新型权利概念的提出,实质上是对传统权利的一次隐性的升级,而包括信息公开权利在内的新兴权利的进一步发展为信息公开立法的启动和发展提供了关键推力,同时也将权利的理念始终内嵌于信息公开立法的全过程。因此,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应从理论和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思考。理论更迭方面,应考虑对公开功能的定位进一步确立,凸显其对信息获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使其从过于集中的社会预期中一定程度的抽离,并将技术理性与社会理性进一步结合,对公开体制的弹性和刚性实现一定程度的平衡。同时必须跳出信息公开制度而从协同制度建设入手,如决策参与制度、民主协商制度、信息纠错制度等的创立入手,与公开制度形成制度链接,以共同处理混杂各类权益的综合需求。制度再造方面,在公开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应通过领域内具体细分的规则形成互补的格局,以公开合法性向公开合理性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改善信息公开服务质量都需要技术改造与升级。公开领域指南、标准、规范的空白,则可以通过制度的改革进行填充,从原则性的文字表达转换至刚性的、具备实操性的体制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而建构路径的底层进路毫无疑问是权利的实质释放。上述法规、文件、标准的建构和完善的初级目标,是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基础的保障,包括信息获取权利的救济程序、行政机关公开义务的明晰化和程序化。下一步则是对权利的界限进行厘定,将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信息自由权、信息申请权等相关权利之间的承接关系进行梳理,并将权利逻辑能无碍的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除了信息公开权利之外,对于申请权与申请权、申请权与隐私权、申请权与秘密权、申请权与参与权的权利价值竞合也应找到有序共处的合理排序,而非互相倾轧的乱局。从权利的内核、边界、平衡的逻辑链条对信息公开规制进行透视,才能找到兼具可行性和稳定性的进路。
杨欣[3](2019)在《乡土·人性·诗意·现实 ——吴天明电影艺术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西部电影创作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吴天明作为西部电影的拓荒者和引路人,为中国电影做出了巨大贡献。吴天明导演艺术研究以其电影文本为切入点,以电影中的时代经验、乡土意识、族群文化、人性观照、现实主义、诗意影像、物态空间等为关注焦点,以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思潮的冲撞、融合为考量坐标,力图展现具有多重身份的吴天明导演在历经中国西部电影风云变幻后日益成熟的艺术造诣与审美理想。作为一名充满人文情怀的艺术家,他的电影创作与时代症候密切关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一贯的审美趣味与不同的风格走向。本文在挖掘吴天明创作中的使命意识与精神信仰的基础上,试图探寻其电影文本的理论价值和文化学意义。吴天明作为西部电影的重要导演、西影第三任厂长、第五代导演的“教父”,他为中国电影培养了一批有艺术造诣的创作人才,作为“第五代”导演的伯乐,为我国电影的发展及中国电影走向世界做出了卓越贡献。因此,对吴天明电影创作的研究同时也是对西部电影发展脉络以及美学风格的观照,为西部电影的发展总结经验,为中国电影探索可鉴之策。论文拟从审美文化的角度研究吴天明导演及其作品,探究他作为一位艺术家的探索与坚守,展示他在面对传统与现代碰撞的矛盾性与复杂性,解读其电影中所展现的审美叙事与影像格局。这既是中国西部电影视域下的审美呈现,又是西部电影本身包孕的艺术思辨。从时代经验与审美文化的角度审视吴天明导演,这是一种全新的观照角度与研究视角。论文从时代精神气候、乡土意识与审美基因、个体审美理想等角度对吴天明的电影文本展开详细的读解与评析,并对其导演风格进行归纳与总结。基于中国传统文化来关照吴天明创作的心理倾向与原始冲动,同时结合时代特性,挖掘其创作的集体意识烙印。与此同时,探究他作为一位艺术家的探索与坚守,展示他在面对传统与现代碰撞的矛盾性与复杂性。论文的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分析在时代精神气候影响下吴天明的创作嬗变,展现多元文化思潮在吴天明电影中的碰撞与融合。时代文化的新旧交替和矛盾锐化是吴天明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农耕文明传统美学的依恋和对都市文明高速发展的憧憬成为他此时电影创作的主题核心。在文化的碰撞融合中显现为:传统与现代的不同价值取向、农耕电影主题从单一向多维度审美嬗变、自省的人格与重塑等。第二章分析吴天明作品中传统文化的印记与乡土意识的建构,并从族群特性以及遗传作用的角度出发,同时比较研究多元语境下的乡土经验。以此展现吴天明审美理想下独特的乡土美学,同时对族群原始精神进行剖析,解读吴天明的生活哲理与生命寓言。第三章从吴天明电影的形象塑造入手,以人物形象、性别观念等方面研究作品的“人性”意识。吴天明对人性问题的呈现与反思是其电影作品的永恒主题,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下,他的作品中表现出对“人性”多元化且全面性的观照与反思。吴天明通过对性格鲜明、真实丰满的典型人物进行客观塑造,呈现出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人性”主题。第四章通过对吴天明电影的纪实性、诗意性等方面的探讨总结导演的现实主义诗意美学。在比较研究西部电影的现实主义创作经验的同时,发掘其作品中所展示的审美理想与影像格局。这既是中国西部电影视域下的审美呈现,又是西部电影本身包孕的艺术思辨。第五章中结合吴天明的电影影像文本,在对其生长环境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探究环境因素对创作动机以及艺术审美倾向的作用。在对其影像中的物态空间进行深入细致的读解与思考下,发掘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对于社会文化、心理特质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深植于吴天明的创作冲动与审美倾向之中,也体现在电影作品的形象造型之上。第六章在前文的基础上综合审视吴天明的电影艺术,归纳与总结他电影的整体风格,指出他电影的不足之处。在多元的时代语境下,重新读解吴天明与其电影作品,正确评价他对于中国西部电影的开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以吴天明为代表的中国第四代导演满怀艺术激情,询唤与坚守一个时代的艺术理想与普罗价值。当下的电影创作正面临着艺术和商业的共生与博弈,经历多元价值的混乱与思想的震颤,遭遇文化的困境与突围的困惑。吴天明将个人理想与文化守望诉求于影像表达,他的影像世界凸显出跨时代的艺术感染力。在时代浪潮的变幻起伏中,吴天明执着于自己的理想,自觉完成时代主体精神的建构。他用赤诚之心书写对人民的热爱,他用敏感之心体悟对时代的困惑,他推动着中国西部电影的辉煌发展,在中国乃至世界电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谢锐勤[4](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单豪杰[5](2017)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具备“六种力量”,这就给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当怎样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又如何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解决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之义,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所在,同时又是融合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党组织关系的必备前提。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党建功能弱化、纪律松弛、“两个责任”履行不力,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意识淡薄、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素质低下能力不足;选人用人问题多,“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等。国企党建出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现代企业制度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国企党建的冲击。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三是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未能有效衔接。四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机制创新滞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断强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好党对国有企业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
尹琴[6](2017)在《性别与政治:1930年代中国女权运动与文学叙事》文中指出1930年代的女权运动继承了五四文化中对个性、自由的追求,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曾进入一个深拓展与再活跃的时期。然而,无论是解救娼妓、废除妾婢、自由离婚、扩大女子职业或解放女性身体,1930年代的女权运动均出现了性别与政治的纠葛,甚至出现一些权利合法与现实困难的悖论。本论文通过对同时代相关文本的叙事分析发现,此悖论正是由于现代化进程背景下,中国女权运动的激进色彩与个人主义立场,与渐趋保守且具有男权色彩的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之间的冲突与调整所致。全文以1930年代的女权运动与现代文学叙事关系为论述主线,根据论述主体的不同,共分为四大章。第一章主要研究19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的废娼运动与“娼妓”文学叙事的关系,认为1930年代文学不再把“娼妓”视为社会改革的对象,而是以她们的叙事视角讽喻了禁娼当局的资产阶级道德偏见及政治偏狭。这种文学讽喻也揭示出南京政府废娼运动必然失败的社会原因。第二章主要研究1930年代婚制改革与“纳妾”“离婚”文学叙事的关系,认为“废除妾制”虽为社会共识但在现实中“妾”仍“消而不失”,“自由离婚”也出现了权利合法但现实困难的“悖论”,它们共同揭示了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尴尬。第三章主要研究现代女子职业问题与职业女性的文学叙事问题。认为“女工”的文学叙事暴露出资本主义与家长制相互勾结共同压迫底层女工以维护统治,“女招待”的文学叙事揭露出男权主义是导致“女招待”职业污名化的道德根源,“女警察”的文学叙事反映出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国家话语对女性解放话语的压抑与遮蔽。第四章主要研究现代女性身体解放与女子健美的文学叙事,认为女子“健美”观念在商业文明侵染下,由最初的健康、自然、朴素的生活理念沦为虚浮的外表“美”的追逐,文学叙事对“健美”女子的想象态度由最初的赞成发展到最后的嘲讽结语部分指出,中国的女权运动始终被统摄在男性的民族-国家宏大叙事中,这决定了中国女权话语的男性色彩,也决定了中国女性文学叙事的男性想象特征。然而,1930年代带有激进色彩的女权运动,与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国民政府之间产生不同程度的冲突,并在1930年代关于“女性”的文学叙事中留下了印痕。
徐耀强[7](2017)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 ——基于企业道德建设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近年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的系统性还十分不够。本研究基于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和实践的现状,基于企业道德建设视角,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伦理学、文化学、法学等不同学科的理论和知识,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基本理论、思想渊源、价值表现、行动路线以及绩效优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一个正在建构的概念。本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基本构成包括3大要素:责任管理对象、管理主体和管理环境: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必须遵循的4项基本原则是:以价值为目标的原则、以人本为中心的原则、以融入为路径的原则以及以能力为依托的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具有社会性、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交互性、动态性和艺术性等7大特征;并从本源论、边界论、目的论以及方法论的角度和高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科学划分和理论建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行为动机,可以将其归因为利他主义动机、利己主义动机、互利主义动机以及规则主义动机等4大类;其行为类型可归纳为道德驱动、经济驱动、政府驱动、社会驱动等4种类型;其动力合成是一个复杂的多元要素博弈、生成的过程,其中社会期望是“导航器”、态度取向是“发生器”、企业能力是“加速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观念演进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的统一。本研究从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两个角度,对诞生于20世纪初的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发展演进过程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是曾经作为我国古代统治阶级管理思想的儒家、道家、墨家、法家思想所蕴含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思想进行了深入挖潜和梳理;此外还从思想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律学、伦理学、管理学的多维度、跨学科的理论知识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思想进行了当代学术诠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具有股东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多重重大价值。股东价值主要体现为企业的业绩贡献度、品牌知名度和顾客忠诚度;社会价值主要体现为其对国家发展的价值、对社会和谐的价值以及对员工成长的价值;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为其对生态修复的贡献、对资源利用的贡献以及对污染治理的贡献。进而提出这样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既是一种约束因素,更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得自由的一种必要途径。本研究深入探讨了责任管理体系架构建设,并创造性地提出了责任管理推进策略的“五融入”模式,特别是在菲利普·科特勒、南希·李描述的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企业界最新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首次总结凝练提出了公益事业宣传、公益事业关联营销、企业的社会营销、企业的慈善行为、社区志愿者活动、社会责任采购、社会责任投资、社会责任审计、清洁发展机制以及可持续消费等10个可供企业选择的实践形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也是一个“投入一产出”系统,故而也有一个管理绩效问题。本研究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绩效标准、绩效评价、绩效改善等3个方面对此进行深入的探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绩效优化的基本路径。
吴文俊[8](2017)在《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文中研究说明建国初期,是一个社会全面转轨的历史时期,城市存在诸多社会问题,其中失业问题尤为突出。上海则是失业人口最为庞大,失业程度最为严重的城市。1949-1957年,上海失业人员累计登记人数达67万之多,失业人员主要由失业职工、失业知识分子、旧政权遗留之公教人员、城市贫民、求职的失学青年和家庭妇女等群体构成。上海失业问题呈现出失业类型复杂化、失业人员区域、行业分布不均衡以及成份构成多元性等特征。新生上海的失业问题,是由历史和现实双重因素交织所致。解放前,战争频仍的侵扰和长期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国内反动统治的残酷盘剥,使旧上海的社会经济遭受了严重破坏,交通梗阻、生产萎缩、财经短绌、百业凋敝,大批职工和公教人员流离失业。1949年5月解放时,旧上海遗留的失业人口竟有42万之多。解放后,因“封锁和轰炸”以及原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剧烈改组,上海又产生了一批新的失业人员。新旧失业叠加在一起,形成了1950年、1952年上海两次迅猛的失业洪峰。上海危急的失业问题,对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的生存构成了极大威胁,给经济恢复和发展、人民政权巩固、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了诸多弊害;同时也因其固有的“中心地位”,对新中国的政权稳固业已产生了剧烈冲击。因此,全面解决上海失业问题,既是保证接管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期间城市社会稳定之内在需求,亦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能力的一场考验,更是对社会主义新中国是否具有制度优越性的强力回应。面对严峻的失业压力和处境维艰的失业民众,上海党政不畏艰难,毅然承担起解决失业问题的历史使命,带领上海人民展开了一场失业治理“攻坚战”。首先,失业治理的模式与保障方面。马克思的失业理论及其解决设想,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苏联“消灭失业”的具体模式和其他城市(沈阳和北京)治理失业的可鉴经验,为上海失业治理指引了实践路径;各方力量联动,通过设立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上海市处理失业知识分子委员会和上海市劳动就业委会,计划并指导一切失业救济和就业安置事宜,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依据中央政策方针,上海制定并颁行了正确的失业登记、失业救济、就业安置等政策法令,为失业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各界捐助、劳资征缴和政府拨给三种途径筹集失业救济基金,为上海失业治理提供了物质保障;采用失业登记统计和入户访问、当面询问、侧面证实等调查形式掌握和研究失业人员的具体状况,为失业治理提供了信息保障。其次,失业治理的历程与措施方面。上海党政通过“包下”旧政权遗留的公职人员、严控私营企业任意解雇职工、遏制盲目流入上海的农村人口等“堵源”举措,防止新失业人员的产生;通过发放救济粮款、举办工赈工程、组织生产自救、动员回乡生产、实施转业训练、开展职业介绍等“疏导”举措,既救济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亦为他们创造了获得就业的条件;通过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治本”举措,创造了就业岗位,畅通了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出路。此外,针对烈军工属、少数民族等特殊失业群体,上海党政在施行一般失业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结合其自身特点运用了特殊治理举措。总之,在党政主导和社会力量协作下,通过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至1957年上海基本消除了严重的失业压力,取得了显着的治理成效。具体言之,保障了失业人员的生存与发展;稳定了上海社会秩序;密切了上海党群关系;促进了上海经济发展;开创了“劳动最光荣”的文化新风尚。然而,在肯定其成效和有效经验的同时,失业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弊端及教训仍值得深思。
邱硕[9](2016)在《黑龙江省工会增强维权职能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5年7月6-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在群团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工会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探索工会资源向基层倾斜,人员编制减上补下,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充分发挥工会维权职能,使工会工作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彰显新作为。作者作为一名工会干部,十分关注新形势下工会维权职能作用发挥,在当下认真研究工会维权职能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一段时期内提高工会维权质效、发挥会组织维权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者以黑龙江省工会组织为例,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体制性原因和法律法规执行效率三个方面对黑龙江省职工维权职能存在问题成因进行分析,通过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数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总结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现状,归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企业劳动关系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英、美、日等国外工会维权职能履行的相关经验,探索从相关立法建设、工会维权外部环境建设、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互联网+”路径,提出加强工会维权职能对策,为全国工会维权工作探求一些有益的做法和思路。
王美君[10](2016)在《企业员工幸福观及其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幸福是人类始终不渝的追求,也是人类社会的永恒命题。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不断追求自身幸福生活的历史。然而,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人类物质财富获得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人类的幸福感却没有获得与之同步的增进,人类精神的失衡尤其是偏离科学的幸福观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复杂尖锐。身处如此现实环境之下,我国企业员工的幸福观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企业员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幸福观是否正确不仅关乎个人幸福,更关乎人民幸福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大力培育企业员工树立科学幸福观,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就成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和崇高责任。幸福观是人们对于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获得幸福等人生系统中有关幸福问题的总的看法与根本观点,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幸福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文章以幸福与幸福观的相关概念、主要特征、基本内涵等为切入点,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重点阐述了幸福观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系,全面梳理了中西方传统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以及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对幸福观理论的创新发展,系统总结了古今中外幸福观的思想演变、内在逻辑和理论基础。与中西方传统幸福观相比,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批判继承了人类一切幸福思想精髓,从人的现实生活需求出发,将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过程幸福与结果幸福、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等有机统一起来,突破了中西方传统幸福观的片面性和直观性,彰显出鲜活的理论生命力和巨大的理论潜力,因而是开展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重要理论指南。培育企业员工构建科学幸福观,就要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指导,充分汲取中西方传统幸福观积极内核,帮助企业员工正确认知幸福、合理追求幸福,实现企业员工的自由全面发展。围绕这一培育目标,文章通过选取全国不同地区、行业、类型的企业员工作为调研对象,对新时期广大企业员工的幸福诉求、幸福取向、幸福预期等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价值多元化等方面,深刻剖析了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所面临现实困境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幸福起点、以强化社会责任为幸福导向、以涵育道德品格为幸福依据、以促进和谐统一为幸福归宿等培育内容,一元主导与多样引导并进、继承传统与求实创新并行、以人为本与系统渗透并重、正面激励与民主管理并举等培育原则,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相结合、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等培育方法,以期引导企业员工将科学幸福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企业员工幸福观的培育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生成的复杂的集合体,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文章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企业员工幸福观的调研现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着手,将社会、企业、员工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提出了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实现路径。在社会层面,要大力倡导公平正义、持续改善民生、坚持以民为本、强化正面舆论,凸显引领全社会的正确幸福导向;在企业层面,要通过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机制创新等,切实为企业员工成长成才搭建幸福平台;在个人层面,要全面掌握丰富实用的幸福知识、努力提升高尚优雅的幸福素养、积极塑造阳光乐观的幸福心理,真正提高企业员工感知幸福、创造幸福、享受幸福和传递幸福的能力。总之,培育企业员工幸福观,是一项艰巨而持久的系统工程,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发展和员工的思想实际出发,综合运用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政策支持等手段,才能增进企业员工对科学幸福观的思想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为建设幸福中国、构建和谐幸福企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让广大企业员工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实现中国梦的时代征程中,享受到尊严与幸福。
二、论改制企业厂务公开面临的困惑、成因及出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改制企业厂务公开面临的困惑、成因及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1)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的评析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新就业形态 |
(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
(三)物流快递员 |
(四)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
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劳权理论 |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
(三)工会理论 |
五、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二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现状及其工会权利保障政策 |
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群体现状 |
(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总体情况 |
(二)新就业形态下我国以及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的情况 |
二、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政策 |
(一)相关法律规定 |
(二)相关政策文件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调查方案设计与实施 |
一、调查指标的构建 |
(一)指标生成的依据 |
(二)调查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三)调查指标体系的确定 |
二、调查工具的设计 |
(一)问卷设计 |
(二)访谈提纲设计 |
三、抽样方法的设计 |
四、调查方案的实施 |
(一)调查问卷的实施情况 |
(二)访谈提纲的实施情况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调查分析 |
一、样本基本信息汇总分析 |
二、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一)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单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二)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双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三、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选取 |
(三)样本劳权认知与保障情况描述 |
(四)回归结果分析 |
四、样本调查的基本结论 |
(一)样本群体基本情况的调查结论 |
(二)样本群体工会权利保障情况的调查结论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的认知度低 |
(二)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度低 |
(三)快递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不高 |
二、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问题的成因 |
(一)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局限性 |
(二)特殊的行业性质,快递末端不规范 |
(三)快递员的个体特征及职业特点影响工会权利保障实现 |
(四)工会维权与服务的基本职责尚未充分发挥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 |
(一)平等性原则 |
(二)特殊性原则 |
(三)实效性原则 |
二、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的建议 |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 |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意识 |
(三)完善快递工会建设,推进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实现 |
三、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具体建议的可行性分析 |
(一)快递员加入工会具有潜在的较大需求 |
(二)具备良好的实验基地 |
(三)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获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的价值消解 |
第一节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抑制 |
一、信息公开权利的来源及实现 |
二、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限缩 |
三、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分化 |
四、信息公开权利的程序性中断 |
第二节 公开与例外的制度区隔 |
一、域外信息公开法规的例外原则 |
二、国内法规对信息公开豁免的移植特点 |
三、其他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的附加补充 |
第三节 信息不公开的累积风险 |
一、风险不平等中的个体抗争 |
二、公开申请的组织反制 |
三、从信息不公开到群体暴力 |
第二章 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双重张力 |
第一节 信息获取关联限制的存废之争 |
一、关联限制的阶段功能 |
二、“三需要”的内在悖论 |
三、删除“三需要”的正反效应 |
第二节 申请处理补正程序的解读分歧 |
一、补正界定的辨识盲区 |
二、补正类别的适用困境 |
第三节 信息产生的前置参与缺位 |
一、决策进程的公开障碍 |
二、公权部门的信息控制 |
三、信息参与的架构虚置 |
第四节 信息结果的后置监督失效 |
一、内部纠错的单向度 |
二、外部反馈的形式化 |
三、中立监管的空心化 |
第三章 信息公开运行过程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权益竞合的价值乱序 |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 |
二、商业秘密权与知情权 |
三、信息公开申请权之间 |
第二节 具体适用的司法纠纷 |
一、信息定义的实务争议 |
二、公开主体的司法视角 |
三、申请答复的程序审查 |
第三节 公开需求的扩张和异化 |
一、需要的权益驱动 |
二、诉求的扩张阻滞 |
三、维权的方式异化 |
第四节 公开供给的不足和错位 |
一、主动与被动的倒置 |
二、技术与机制的换位 |
三、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
第四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权利逻辑 |
第一节 传统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 |
一、权利研究的积淀 |
二、传统惯性的弱化 |
三、个体权利的觉醒 |
第二节 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 |
一、全球共识的成型 |
二、公共利益的权衡 |
三、法治环境的更新 |
第三节 新兴权利对立法突破的推进 |
一、知情权的新兴特色 |
二、作为新兴权利的预期与损害 |
三、公开立法的权利逻辑 |
第五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 |
第一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加速更迭 |
一、制度的再定位 |
二、理性调节下的公开体系 |
三、专项制度的补充 |
第二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精细再造 |
一、领域细分的文件模式 |
二、技术与公开机制的关系 |
三、补正程序的规范标准 |
第三节 信息公开权利的实质释放 |
一、保障与监管下的权利 |
二、权利元问题与逻辑展开 |
三、权利间的调节平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乡土·人性·诗意·现实 ——吴天明电影艺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时代经验的现实观照 |
1.1 多元思潮的角力与交合 |
1.1.1 伤痕反思的人性复苏 |
1.1.2 反精英的乡土回归 |
1.1.3 改革大潮的寻根之道 |
1.2 时代同步的题材尝试 |
1.2.1 城乡爱情的初步体验 |
1.2.2 商业传奇的戏剧趣味 |
1.2.3 消费时代的守艺之困 |
1.3 个体意识的成长仪式 |
1.3.1 族群经验下的成人涅盘 |
1.3.2 反叛与抗争中的自我救赎 |
1.3.3 理想人格的自省与重塑 |
第二章 乡土西部的意识“绵延” |
2.1 乡土文化“集体无意识” |
2.1.1 族群归属的原始印记 |
2.1.2 “乡土中国”的意识启蒙 |
2.1.3 语境多元的乡土表征 |
2.2 吴天明的乡土情结 |
2.2.1 农耕影像中的诗性乡土 |
2.2.2 形象塑造下的乡土典型 |
2.2.3 民俗审美中的乡土意象 |
2.3 时代风云下的乡土变革 |
2.3.1 城乡文明的对峙与冲突 |
2.3.2 价值取向的伦理自觉 |
2.3.3 坚定的人民性立场 |
第三章 揭橥多维“人性”的影像叙事 |
3.1 西北群像与文化隐喻 |
3.1.1 代代相继的父式寓言 |
3.1.2 因循守旧的观念桎梏 |
3.1.3 抗争与屈从的心理定势 |
3.1.4 苦中作乐的卓绝意志 |
3.1.5 真善美的人格结构 |
3.2 爱与美的女性谱系 |
3.2.1 爱与美的人格符号 |
3.2.2 意识主体的复杂呈现 |
3.2.3 理想化的女德守望 |
3.3 卡里斯马的现世神谕 |
3.3.1 卡里斯马的化身 |
3.3.2 卡里斯马形象群 |
第四章 现实主义的诗意美学追求 |
4.1 文化西部的诗意纪实 |
4.1.1 意味隽永的真实追求 |
4.1.2 现实西部的诗意审美 |
4.1.3 人道主义的理想坚守 |
4.1.4 西部纪实的审美经验 |
4.2 现实主义美学的变革呈现 |
4.2.1 文化表象的继承与重塑 |
4.2.2 文化观念的冲突与融合 |
4.2.3 价值选择的困惑与彷徨 |
第五章 文化地理与吴天明电影生产 |
5.1 地缘“基因”与主体性结构 |
5.1.1 苍石黄土的尊严礼赞 |
5.1.2 田园藩篱的人生寓言 |
5.1.3 关中秦风的文化余晖 |
5.1.4 楚蜀风韵的傲骨柔情 |
5.2 城市异托邦的二元印象呈现 |
5.2.1 作为理想彼岸的城市 |
5.2.2 作为深渊之境的城市 |
5.3 农耕文明与现代文化的碰撞交锋 |
5.3.1 敏锐包容的问题意识 |
5.3.2 一以贯之的价值偏好 |
第六章 吴天明电影创作的综合审视 |
6.1 吴天明导演艺术的整体风格 |
6.1.1 传统文化的执着坚守 |
6.1.2 多元文化价值的思想震颤 |
6.1.3 叙事母题的审美演进 |
6.1.4 坚定的人民性立场 |
6.2 吴天明电影艺术创作中的不足之处 |
6.2.1 情感表达和形象塑造的失真 |
6.2.2 戏剧手法的生硬 |
6.2.3 凝视传统的思维局限 |
6.2.4 价值意识的主观倾向 |
结论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党建理论依据 |
一、国有企业党建理论渊源 |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理论 |
三、习近平国有企业党建理论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党建内涵界定 |
一、国有企业党建的内涵 |
二、国有企业党建的特征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沿革 |
第二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协调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关系的题中之义 |
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党的建设 |
二、抓好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衔接是时代的要求 |
三、思想政治工作是协同国有企业经济使命与政治使命必备前提 |
第二节 加强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关键 |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的关键 |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控制力的关键 |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是增强国有企业影响力的关键 |
第三节 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有助于破解传统发展模式的困境 |
二、加强党建有助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转型升级 |
第四节 融合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与国企党组织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 |
一、国企党建工作是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保证 |
二、国企党建工作是彰显我国国有企业特殊优势之所在 |
第三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现实障碍 |
第一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建政治功能弱化 |
一、党组织自身定位不清晰 |
二、政治功能与企业经济属性不协调 |
三、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
第二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意识淡薄 |
一、缺乏先锋意识 |
二、组织观念淡薄 |
三、服务意识欠缺 |
第三节 部分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素质低下能力不足 |
一、人员不足,队伍老化 |
二、意志消沉,作风涣散 |
三、本领欠缺,能力不足 |
第四节 中央巡视工作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党建问题 |
一、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 |
二、纪律松弛,“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
三、“近亲繁殖”,选人用人存在严重不正之风 |
四、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
第四章 国企党建面临新挑战的原因探析 |
第一节 现代企业制度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造成的冲击 |
一、政企分开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二、产权多元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三、新公司法对传统国企党的建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是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原因 |
一、国有企业广大职工群众主体地位不突出 |
二、“新三会”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老三会”功能和作用 |
三、过分集中“一言堂”现象时有存在 |
第三节 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未能有效衔接 |
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存在矛盾 |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人事管理方法方式陈旧,不能适应新的需求 |
三、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各有侧重缺乏统一 |
四、将党的建设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仍需完善 |
第四节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机制创新滞后 |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制滞后 |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任用机制滞后 |
三、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滞后 |
四、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
第五章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
二、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
三、强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第二节 坚持党的建设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不偏离 |
一、党的建设要明确定位支持“新三会”依法行使职权 |
二、要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抓党建 |
三、要围绕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抓党建 |
四、要围绕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抓党建 |
第三节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管理权 |
一、坚持党组织对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
二、坚持党组织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
三、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
第四节 坚持和完善好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 |
一、坚持和完善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二、坚持和完善好职工董事制度 |
三、坚持和完善好职工监事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性别与政治:1930年代中国女权运动与文学叙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深拓展与再活跃:1930年代女权运动的发展 |
二、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问题、基本思路及创新性、不足 |
第一章 废娼运动与1930年代“娼妓”话题的文学讽喻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废娼运动 |
第二节 1930年代“娼妓”文学叙事的讽喻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婚制变革与纳妾、离婚的文学叙事 |
第一节 废妾运动与现代纳妾的文学批判 |
第二节 自由婚制与1930年代“离婚”话题的文学叙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女子职业问题与女子“职业”的文学书写 |
第一节 “工厂法”与“女工”的文学书写 |
第二节 “女招待”职业风波与“女店员”的文学叙事 |
第三节 “试办女警”与“女警”话题的文学叙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代女子身体解放与女子“健美”的文学想象 |
第一节 “健美”潮流与南京政府时期的禁裸令 |
第二节 女子“健美”的文学想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 ——基于企业道德建设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本研究的背景与价值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实践与研究进展 |
一、国外实践与研究状况 |
二、国内实践与研究进展 |
第三节 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一、相关研究的总体状况 |
二、有待理论突破的方向 |
第四节 本论文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概念界定 |
一、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定义 |
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原则 |
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特征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理论基础 |
一、基于本源论的理论建构 |
二、基于边界论的理论建构 |
三、基于目的论的理论建构 |
四、基于方法论的理论建构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发生机理 |
一、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动机归因 |
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行为类型 |
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动力生成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企业道德建设 |
一、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企业道德建设的当代主题 |
二、企业道德境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精神追求 |
第二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思想演进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西方思潮 |
一、思想发展的脉络 |
二、历史论争的焦点 |
三、全球运动的兴起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中国智慧 |
一、儒家思想与企业社会责任 |
二、道家思想与企业社会责任 |
三、墨家思想与企业社会责任 |
四、法家思想与企业社会责任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当代诠释 |
一、思想教育学的观察 |
二、经济学的观察 |
三、社会学的观察 |
四、伦理学的观察 |
五、法律学的观察 |
六、管理学的观察 |
第三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价值表现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股东价值 |
一、企业业绩贡献度 |
二、企业品牌知名度 |
三、企业顾客忠诚度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社会价值 |
一、对国家发展的价值 |
二、对社会和谐的价值 |
三、对员工成长的价值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生态价值 |
一、对生态修复的贡献 |
二、对资源利用的贡献 |
三、对污染治理的贡献 |
第四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行动路线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体系架构 |
一、组织体系 |
二、指标体系 |
三、规则体系 |
四、能力体系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实践形式 |
一、公益事业宣传 |
二、公益事业关联营销 |
三、企业的社会营销 |
四、企业慈善行动 |
五、志愿者活动 |
六、社会责任采购 |
七、社会责任投资 |
八、社会责任会计 |
九、清洁发展机制 |
十、可持续消费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推进策略 |
一、融入企业治理结构 |
二、融入企业发展战略 |
三、融入企业机制体系 |
四、融入企业管理运营 |
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 |
第五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绩效优化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绩效标准 |
一、国际组织倡导的社会责任规则 |
二、行业协会制定的社会责任标准 |
三、政府机构发布的社会责任指引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绩效评价 |
一、国外社会评价方法 |
二、国内社会评价方法 |
三、企业自我评价方法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绩效改善 |
一、凸显企业的主体作用 |
二、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 |
三、发挥社会的推动作用 |
结语: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的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学术创新 |
三、发展趋势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科研成果 |
致谢 |
(8)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上海失业问题概况 |
第一节 失业的规模与程度 |
一、失业人数总量 |
二、失业率 |
三、在全国失业人口中的占比 |
第二节 失业人员的分布与结构 |
一、区域分布 |
二、行业分布 |
三、成份构成 |
第二章 上海失业问题成因 |
第一节 历史遗患之因 |
一、解放前“上海工人多失业” |
二、旧上海失业救济的应付与残局 |
第二节 经济衰落之因 |
一、接管上海:百业凋敝的烂摊子 |
二、“封锁轰炸”加重了失业危机 |
第三节 社会转轨之因 |
一、新旧经济改组阵痛 |
二、社风巨变的冲击波 |
三、“五反”运动副作用 |
第四节 人口膨胀之因 |
一、存量巨大:旧上海的人口遗产 |
二、1950 年代劳动力人口的增量压力 |
第三章 上海失业问题影响 |
第一节 失业与经济贫穷 |
一、“失业为贫穷之母” |
二、失业群体的“吃” |
三、失业群体的“住” |
第二节 失业与新生政权 |
一、失业对巩固新生政权的弊害 |
二、新上海中的失业性破坏力量——以失工闹事为例 |
第四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上):模式与保障 |
第一节 治理参照:可行的路径指引 |
一、马克思主义失业理论与解决设想 |
二、苏联“消灭失业”的实践模式 |
三、其他城市可鉴经验:沈阳和北京 |
第二节 治理机构:联动的多方力量 |
一、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 |
二、上海市处理失业知识分子委员会 |
三、上海市劳动就业委员会 |
第三节 治理制度:正确的政策法令 |
一、失业登记制度 |
二、失业救济制度 |
三、就业安置制度 |
第四节 治理预备:必要的基础保障 |
一、失业救济基金筹集 |
二、失业登记统计与调查研究 |
第五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下):历程与措施 |
第一节 堵源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包下”旧政权遗留的公职人员 |
二、防止私营企业产生新失业职工 |
三、遏制盲目流入上海的农村人口 |
第二节 疏导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发放救济粮款 |
二、举办工赈工程 |
三、组织生产自救 |
四、动员回乡生产 |
五、实施转业训练 |
六、开展职业介绍 |
第三节 治本式失业治理举措 |
一、1949-1952 年恢复经济的主要措施 |
二、1953-1957 年发展经济的主要措施 |
三、治本式失业治理举措有效实施基础 |
第六章 上海特殊群体失业问题治理 |
第一节 烈军工属群体失业治理 |
一、解放初上海烈军工属的概念及特征 |
二、上海失业烈军工属人数、分布和结构 |
三、上海治理失业烈军工属的特殊举措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群体失业治理 |
一、解放初上海的少数民族群体及其就业状况 |
二、1954 年上海少数民族群体失业统计与调查 |
三、“民族政策”与上海少数民族群体失业治理 |
第七章 上海失业问题治理评析 |
第一节 失业治理取得显着成效 |
一、保障了失业人员生存和发展 |
二、安定了上海的社会秩序 |
三、密切了上海的党群关系 |
四、促进了上海的经济发展 |
五、开创了上海文化新风尚 |
第二节 失业治理的历史局限性 |
一、“包下来”政策日趋僵化 |
二、安置就业出现了盲目性 |
三、非公就业途径严重受阻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9)黑龙江省工会增强维权职能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特色 |
第2章 黑龙江省职工维权现状分析 |
2.1 工会维权职能相关概念 |
2.1.1 工会维权职能的界定 |
2.1.2 工会维权职能相关理论 |
2.2 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分工与改进目标 |
2.2.1 黑龙江省总工会维权职能与分工 |
2.2.2 黑龙江省工会维权工作现状 |
2.2.3 改进职工维权职能工作的方向目标 |
2.3 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调查分析 |
2.3.1 黑龙江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 |
2.3.2 黑龙江省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情况 |
2.3.3 黑龙江省企业劳动关系状况 |
2.4 黑龙江省职工维权职能存在的问题 |
2.4.1 黑龙江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2.4.2 黑龙江省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实现和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
2.4.3 黑龙江省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
2.5 黑龙江省职工维权职能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2.5.1 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履行问题的经济学视角分析 |
2.5.2 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存在问题体制性因素分析 |
2.5.3 工会维权法律保障的不足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外工会维权相关经验借鉴 |
3.1 英国工会维权职能履行的相关经验 |
3.2 美国工会维权职能履行的相关经验 |
3.3 日本工会维权职能履行的相关经验 |
3.4 国外工会维权职能履行的经验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改进黑龙江省工会维权职能对策分析 |
4.1 改进工会维权相关立法 |
4.1.1 推动完善违反《工会法》责任立法 |
4.1.2 推动完善工会组织集体谈判权立法 |
4.1.3 推动完善工会组织罢工权制度立法 |
4.2 改进工会维权外部环境 |
4.2.1 推动形成依法规制劳动法制环境 |
4.2.2 推动改善规范企业劳动管理秩序 |
4.2.3 推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
4.3 探索“互联网+”时代的工会维权 |
4.3.1 健全网络体系实现“制度保障” |
4.3.2 完善网络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
4.3.3 落实“互联网+政策帮扶” |
4.3.4 通过“互联网+”做实做细工会帮扶服务品牌 |
4.3.5 网络帮扶坚持“突出重点” |
4.4 改进工会维权工作机制建设 |
4.4.1 建立工会维权代理诉讼制度 |
4.4.2 建立以上代下维权工作机制 |
4.5 改进工会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企业员工幸福观及其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相关概述 |
2.1 幸福概述 |
2.1.1 幸福的涵义 |
2.1.2 幸福的类型 |
2.1.3 幸福的特性 |
2.1.4 幸福的相关概念阐释 |
2.2 幸福观概述 |
2.2.1 幸福观的基本内涵 |
2.2.2 幸福观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2.2.3 科学幸福观的解读 |
2.3 企业员工幸福观概述 |
2.3.1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概念界定 |
2.3.2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影响因素 |
2.3.3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主要特征 |
第3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理论支撑 |
3.1 中国传统幸福观 |
3.1.1 儒家的幸福观 |
3.1.2 道家的幸福观 |
3.1.3 中国佛教的幸福观 |
3.2 西方传统幸福观 |
3.2.1 快乐主义幸福观 |
3.2.2 德性幸福观 |
3.2.3 神学幸福观 |
3.3 中西方传统幸福观变迁的历史规律 |
3.3.1 中西方思想史上的传统幸福观比较 |
3.3.2 中西方传统幸福观变迁的历史规律探析 |
3.4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
3.4.1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建构脉络 |
3.4.2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内涵 |
3.4.3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主要内容 |
3.4.4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创新发展 |
第4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现状解析 |
4.1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现状调查 |
4.1.1 调查目的与问卷编制 |
4.1.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1.3 统计方法与分析工具 |
4.2 企业员工幸福观现状的表征分析 |
4.2.1 企业员工幸福观的总体趋势及群体差异 |
4.2.2 企业员工对幸福涵义的认知 |
4.2.3 企业员工对幸福类型的理解 |
4.2.4 企业员工对幸福与经济收入关系的认知 |
4.2.5 企业员工幸福目标取向及幸福预期 |
4.3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面临的现实困境 |
4.3.1 政治多极化背景下实现幸福的危机 |
4.3.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个人主义的兴盛 |
4.3.3 文化多样化背景下中西思潮的碰撞 |
4.3.4 社会信息化背景下道德责任的缺失 |
4.3.5 价值多元化背景下幸福心理的失衡 |
第5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核心内容与目标定位 |
5.1 在坚定理想信念中树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
5.1.1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 |
5.1.2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
5.1.3 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
5.1.4 弘扬集体主义精神 |
5.1.5 树立全面发展理想 |
5.2 在强化社会责任中实现企业员工的幸福获得 |
5.2.1 爱岗敬业:企业员工获得幸福的现实基础 |
5.2.2 艰苦奋斗:企业员工获得幸福的思想保证 |
5.2.3 无私奉献:企业员工获得幸福的重要源泉 |
5.3 在涵育道德品格中构建企业员工的幸福取向 |
5.3.1 道德认知:构建企业员工幸福观的认知条件 |
5.3.2 道德情感:构建企业员工幸福观的动力系统 |
5.3.3 道德意志:构建企业员工幸福观的理性力量 |
5.3.4 道德行为:构建企业员工幸福观的根本要求 |
5.4 在追求和谐发展中促进企业员工的幸福统一 |
5.4.1 促进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和谐统一 |
5.4.2 促进过程幸福与结果幸福的和谐统一 |
5.4.3 促进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和谐统一 |
5.4.4 促进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和谐统一 |
第6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基本原则与主要方法 |
6.1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基本原则 |
6.1.1 一元主导与多样引导并进的原则 |
6.1.2 继承传统与求实创新并行的原则 |
6.1.3 以人为本与系统渗透并重的原则 |
6.1.4 正面激励与民主管理并举的原则 |
6.2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工作方法 |
6.2.1 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相结合 |
6.2.2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 |
6.2.3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 |
6.2.4 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 |
第7章 企业员工幸福观培育的多维视角与实现路径 |
7.1 社会维度:引领幸福导向 |
7.1.1 倡导公平正义,加快法治化进程 |
7.1.2 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7.1.3 坚持以民为本,构建服务型政府 |
7.1.4 强化正面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 |
7.2 企业维度:搭建幸福平台 |
7.2.1 在组织创新中描绘幸福地图 |
7.2.2 在管理创新中优化幸福模式 |
7.2.3 在文化创新中凝聚幸福共识 |
7.2.4 在机制创新中彰显幸福情怀 |
7.3 个人维度:提升幸福能力 |
7.3.1 全面掌握丰富实用的幸福知识 |
7.3.2 努力提升高尚优雅的幸福素养 |
7.3.3 积极塑造阳光乐观的幸福心理 |
结束语:培育企业员工幸福观的文化认同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录B (关于企业员工幸福观及其培育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论改制企业厂务公开面临的困惑、成因及出路(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D]. 朱婉芬.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2]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D]. 于广益.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3]乡土·人性·诗意·现实 ——吴天明电影艺术研究[D]. 杨欣. 西北大学, 2019(01)
- [4]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D]. 单豪杰. 兰州大学, 2017(03)
- [6]性别与政治:1930年代中国女权运动与文学叙事[D]. 尹琴. 厦门大学, 2017(01)
- [7]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 ——基于企业道德建设视角[D]. 徐耀强.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7)
- [8]上海失业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949-1957)[D]. 吴文俊. 苏州大学, 2017(04)
- [9]黑龙江省工会增强维权职能对策研究[D]. 邱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6(12)
- [10]企业员工幸福观及其培育研究[D]. 王美君. 湖南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