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初探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初探

一、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路海霞[1](2019)在《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持续推进构建责任型的政府,进一步探索政府改革的出路,公务员引咎辞职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目前学者对引咎辞职的研究角度单一,大多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注重培养公务员的伦理道德建设,企图通过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推动引咎辞职制度的运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设想不切实际,故笔者转换研究角度,从引咎辞职的案例出发,先找出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法律思维对辞职制度进行了研究。通过总结发现实践中学者和民众对引咎辞职饱受非议,大家不看好此项制度的根源不在于引咎辞职主体承担责任的意识不强,而在于此项法律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颠覆了民众和学者的期望。笔者希望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通过构建完善的引咎辞职法律体系、加强内部、外部的监督问责机制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对此项制度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使学者和民众重拾对此项制度的信心。以下为笔者的具体思路:第一部分从概念入手,分析了引咎辞职的理论基础,还从多个方面系统的比较了引咎辞职与其他辞职方式的差别;深度剖析引咎辞职的责任特点、现有的与引咎辞职相关的具体制度内容,深入研究基本理论是为后续研究引咎辞职的法律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使研究的主题不空泛。通过分析国外有关引咎辞职的案例,总结出域外引咎辞职制度如何良好运行的特点,从这些运行的特点进一步概括归纳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第二部分从分析法律问题的角度分析引咎辞职实践中的现存问题,通过查阅我国近年来引咎辞职的相关案例,总结出公务员引咎辞职现有规定不完善、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发生偏离、程序缺失以及后果不明确这四大问题并做详细论述。第三部分立足于我国引咎辞职制度运行的法治环境,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具体可操作的对策,通过以下三方面:限定界定适用此项制度的主体、统一规范复出的条件、发挥弹劾制度作用,笔者给出中肯的、符合我国法治环境的建议;针对现有程序缺失这一问题提出较为实际的完善对策;通过内部和外部共同构建引咎辞职监督问责机制;最后明确引咎辞职的后果。本文遵循问题和对策建议一一对应的要求,使提出的对策切实能够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总结出国外引咎辞职制度良好运行的特点,从中探索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具体包括借鉴国外的弹劾制度,分析了《公务员法》中规制弹劾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将弹劾制度运用到我国引咎辞职制度中,针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这一主体,不仅有助于形成从公民个体到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自下而上的监督问责体系,这也有助于推动引咎辞职制度取得良好的效果。

杨柳[2](2015)在《从新《环境保护法》第68条看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制度》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我国构建“责任政府”、“生态型政府”的不断推进,以及引咎辞职相关规定的出台,政府官员的“引咎辞职”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得以推行实践,这也为引咎辞职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2014年4月,我国的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第68条首次将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制,这也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对环保官员引咎辞职作出了规定的基本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有利于纠正我国政府官员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错误政绩观,而且也是符合我国建立生态型政府的要求之一的。更重要的是,它有利于保护我国当前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从我国新《环保法》第68条的规定来看,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是指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的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者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环境问题而向特定组织请求解除所任职务,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对环保官员引咎辞职作出规定的只有新《环保法》的第68条,且该条还只是对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仍然存在着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对象不清楚、认定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后续保障缺失等问题。而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这些问题更突显出研究我国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制度具有迫切性。俗话说:“徒法不能以自行。”引咎辞职在环保法中得以体现确属我国环保法的一大进步,但区区一条法律条文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那么怎样来构建我国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路径?首先,通过制定《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实施细则》,明确引咎辞职的对象和认定标准、规范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后续保障。其次,从相关的配套制度出发,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等。这些从发现不足到提出完善对策的过程,都会促使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逐步落到实处,真正通过对环保官员的追责来加强对行政部门一把手的管控与追责,增加其保护环境的压力和动力,从而多层次、全方位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段振东[3](2014)在《行政同体问责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03年非典实施“问责风暴”后,旨在通过追究官员责任以约束与控制其权力的行政问责制俨然成为我国构建责任政府的倒逼式民主机制。而以实施问责的主体为标准,行政问责制可划分为党政机关对其官员追究责任的行政同体问责制和党政体系的以外的主体对党政官员追究责任的行政异体问责制两种类型。本文以行政同体问责制为研究对象,探究行政同体问责制的理论基础,通过对各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制文件和问责事件的整理、统计、分析,找出当前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在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如何完善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具体对策。本文主要内容为:导论部分首先阐述了选题的背景、意义以及研究现状,指出现有的行政问责理论无法解释我国党和政府积极推行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动因,提出要以新的理论视角重新看待行政同体问责制,充分发掘政府自我规制的潜能,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的行政同体问责制。最后对论文的论文的基本框架、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简要说明。第一章主要对与行政同体问责制相关的基础概念、构成要素、党内问责制、与行政异体问责制之间的关系等进行分析和论述。首先,对与行政同体问责制相关的基础概念进行界定,主要包括责任、问责制、行政问责制、行政同体问责制、行政异体问责制等,并指出党内问责制是行政同体问责制的特例。其次,对行政同体问责制与行政异体问责制之间的关系予以研究,在区别两种问责制度的基础上,指出行政同体问责制是政府自我规制的重要机制,而行政异体问责制则是行政同体问责制的辅助机制,两种问责制度共同发挥问责作用。最后,从详细分析行政同体问责制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结果等基本构成要素入手,对行政同体问责制度进行具体阐释。第二章分别从行政同体问责制兴起的时代背景、理论基础、产生动因、优势、作用等五个方面,对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和论证。首先,对行政同体问责制兴起的时代背景加以分析,指出行政同体问责制是应对政府合法性危机的新手段。其次,介绍行政同体问责制产生的理论基础。行政同体问责制作为一种主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自我规制的机制,其主要包括如下六个方面的理论:责任政府理论、行政自制理论、善治理论、科层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责任伦理理论。复次,分别从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同体问责并不必然丧失公正性、异体问责也可能失灵、弥补异体问责的缺陷等四个角度出发,论证行政同体问责制产生的动因。再次,指出相比于行政异体问责制,行政同体问责制具有对抗性小、便于深层次监督、高效便捷、规制成本低等优势。最后,指出行政同体问责制具有构建责任政府、重塑官员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三章是在深入考察、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对目前我国的行政问责制的立法现状予以全面考察,具体从问责主体、问责对象、信息来源、问责范围、问责方式等角度,对所收集到的42个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制文件进行深入系统地分析,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其次,为了考察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践现状,选取从2003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我国所发生有代表性的62起问责事件为研究样本,通过对每起问责事件的事件类型、问责主体、问责原因、问责结果等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以找出我国当前行政问责制运行特点和规律,并指出行政同体问责制是我国当前行政问责的主要模式。最后,在前述考察的基础上,指出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在立法方面和实践方面则还存在种种问题,以便为下文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对策建议提供基础。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同体问责体制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当前,我国要建构有效的行政同体问责制,首先,在考察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西方主要国家的行政同体问责制度基础上,应该大胆的借鉴西方主要国家的行政问责制经验以完善和丰富我国的行政同体问责制度。其次,应从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行政监察问责、完善审计问责、加快行政伦理立法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问责制度。再次,从确立权责一致、依法问责、平等公开、惩戒与教育相结合、问责救济等问责的基本原则,明确问责对象及其职责,拓展、统一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界定责任类型和与之相对应的问责方式等五个方面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问责法。最后,要从完善引咎辞职制度、规范被问责党政官员的复出机制、促进问责中的信息公开等三个方面健全行政同体问责制的配套制度。需要强调的是,本文虽以大量笔墨极力论证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合理性,但笔者并无意否定行政异体问责制所具有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而是在肯定外在监督制约的前提下,主张充分发挥主动地、低成本的政府自我规制的作用,以便在我国建立起一种高度负责的政府自我规制的机制,从而使党和政府进一步树立起为全社会积极主动服务的信念,并使行政法治的时代精神得到充分体现。

李永康,潘娜[4](2013)在《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的三大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务员辞职管理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如何畅通公务员的"出口"和如何提升政府管理的效率问题。当前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存在三大问题:制度衔接机制有待完善;压力机制不足;支持机制缺失。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应该从三大思路入手,即完善公务员辞职的制度衔接机制;强化公务员辞职的压力机制;健全公务员辞职的支持机制。

赵峰[5](2013)在《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作为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蕴含着深刻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政治理念,对于推动中国政治转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兼取宪法学与政治学的视角,通过对问责制基本理论的探讨,考察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有益经验和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面临的主要困境,探求应对策略,构建适应中国党委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实际、符合现行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的问责理论体系,力求对促进党委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所启发。除导论外,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问责制是关于问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也就是关于谁来问责、问谁的责、问什么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问责具有应答性和惩罚性两个根本特质。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问责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所谓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对自身和主管范围的人员或事务出现不当行为或状况,造成特定后果时,应当根据权力影响的范围,向党内有关组织或者向党外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公众等作出交代、解释、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当代中国有着深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根源。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应当遵循依法问责原则、平等问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其责任体系大致包括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四种类型。其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民主政治、防治权力腐败、改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第二部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考察与启示。综观当代西方各法治国家,无不通过完备的问责制度,加强对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者的监督、制约。从民主思想的发展看,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建立既与17世纪兴起的社会契约论、分权制衡论、人民主权论、代议制政府理论等息息相关,也与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类型包括代议机关问责、政府内部问责、司法问责、政党问责和选民问责等。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具有法制化程度较高、问责主体多元化和全方位、问责范围广泛、责任形式丰富等特点。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是:第一,建立问责制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第二,坚持依法问责,建立健全一整套关于问责的法律制度;第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是保持问责活力的必要条件;第四,培养深入人心的责任文化,这是问责常态化的重要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在中国的兴起,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从毛泽东到胡锦涛,中共领导人关于问责的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他们都高度重视党委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注重问责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发展全方位的问责体系。同时,越来越倾向于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由党内同体问责和党外异体问责两个方面构成。党内同体问责包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和巡视问责。党外异体问责包括人大问责、人民政协问责、参政党问责、审计问责和社会问责。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法律与司法解释,中共中央文件和地方性规定。第四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的实证分析。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从问责对象上看,党委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难以分清。表现为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表现为“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从问责立法看,现有的问责规定欠缺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表现为用语细化不足;责任承担方式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主义色彩;执行中反差巨大。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过程和结果透明度不够。表现为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不明确,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从影响的持久力看,不规范复出泛滥,软化了问责制的刚性。第五部分,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一是加快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立法,实现问责的法制化;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包括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三是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包括创新人大问责、司法问责、审计问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问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问责等异体问责机制;改进党的权力机关问责、巡视问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问责、党内民主问责等同体问责机制。四是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包括报告未获通过、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五是规范启动、调查、听取意见、决定和救济等问责程序。六是健全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体系,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被问责党委领导干部的复出作出规制。

姜杰[6](2013)在《我国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引咎辞职”是官员在所管辖区域内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而其对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将“咎”归结到自己身上,而主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中国的引咎辞职萌芽于1995年中共中央五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标志引咎辞职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在中国确立。引咎辞职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体现了责任政府的理念,是对高官问责的必要补充,有利于缓解人民与政府间的紧张关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也是党政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的一种完善,有利于党政干部的问责由“运动式”向成常态化的转变。引咎辞职本应是一种自咎行为,但是引咎辞职在中国的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达到其应有的效果,在实施的过程中引咎辞职的实施往往囿于重大安全事故,受理机关往往由上级机关承担,引咎辞职实施过程不规范,引咎辞职后的安置工作不统一。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除了有制度本身的缺陷,更重要的是中国缺乏引咎辞职制度实施的政治环境。因此本文从完善制度本身出发,提出首先科学划分引咎辞职的界限;其次明确引咎辞职的受理主体;再次确立引咎辞职的实施程序。并结合美国引咎辞职实施的经验,提出从引咎辞职辞职制度实施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反馈阶段着手,规范引咎辞职实施的过程,为引咎辞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环境。

黄东东[7](2011)在《浅析我国引咎辞职制度》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民众参政意识的觉醒,其对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的诉求更加强烈,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构建势在必行。党政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03年的“非典”更是将该项制度正式的推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道路。引咎辞职是有“咎”的领导干部主动承担道德责任及政治责任方式,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最终辞去相应的职务的行为。在国外,引咎辞职已经成为了公务员的一种退出机制,而这一政治惯例式的方式在我国显然难以落实。引咎辞职制度化对完善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提升政府责任形象、提高政府公务员整体素质、改革监督制度和培育良好的政治文化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阶段我国引咎辞职制度仍不够完善:不仅在制度规范上出现了偏差,而且在制度的实施层面也面临着巨大的障碍。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查询、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分析了我国的引咎辞职发展历程和国外的渊源现状。同时运用的对比的研究方法,横向上以国内引咎辞职现状和国外的引咎辞职惯例加以比较研究;中国内部各个省份地区在实施引咎辞职的差别和规范程度上加以比较。纵向上将国内中央法律和各地方的法规予以比较。探究了导致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化障碍的原因:独特文化因素、体制环境因素、制度欠缺因素。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引咎辞职制度化的路径选择,以期对我国的引咎辞职制度化建设做出贡。任何理论的研究都有两面的作用。一是纯理论的研究服务,即建立学科的体系,为学科的发展奠定基础;其次是为了实践服务。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既有理论的阐述,又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表现为:一、理论渊源研究。首先引咎辞职是行政问责的一种形式,本文从人民主权理论、责任政府理论及服务政府理论来深究了其合法性的来源,为引咎辞职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又从引咎辞职其自身在国外的发展沿革历程方面也做了理论的探讨。二、实证研究。一方面是按官方法律、法规的时间颁布顺序来研究我国引咎辞职发展历程。另一方面也是本文最大的特色,将大量的中外引咎辞职实例贯穿于全文,以诸多实例来进一步印证和指导理论的构建。

梁丽芝,罗媛[8](2010)在《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文中提出引咎辞职是"有咎"的领导干部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存在着行政组织权责不清导致责任追究瓶颈、引咎辞职制度管辖范围有限、引咎辞职异化为规避法律责任的"避风港"和引咎辞职后续管理缺位等现象。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行政道德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配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法规。

罗媛[9](2010)在《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意义上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追溯其起源应该是来源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在国外,引咎辞职已经是一种常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但目前很多国家都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正式法律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像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我国,引咎辞职是被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引入的。随着我国引咎辞职相关规定的出台和各地对引咎辞职的尝试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得以逐步确立。它既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诉求。引咎辞职是“有咎”的领导干部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他们自责、自咎的一种行为。但引咎辞职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其效果却与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差甚远、不尽人意,甚至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工作阻力,出现有咎不辞、执行不严、流于形式等现象。一部分“有咎”的领导干部利用对引咎辞职制度的故意歪曲和变相执行,使之成为其逃避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保护伞,严重影响了引咎辞职制度的效力,进而影响到《公务员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全面完善引咎辞职制度。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从总体上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主要介绍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一般理论,阐述了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理论基础以及我国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第三章立足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其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实行困境的原因;第四章结合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从道德制度和法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提出完善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路径;第五章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意图和研究总结。

杨庆[10](2010)在《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权利和责任也是对等的,在社会契约论上发展起来的人民主权论认为政府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政府权力要受到人民的制约,是有限制的权力,要对人民负责。因此行政官员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近些年来,责任政府的建设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引咎辞职制度作为构建责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西方国家非常常见,体现了政治民主和宪政的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不仅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引咎辞职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并受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以及自身制度设计的问题,在推行时也存在问题,没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本文通过对引咎辞职涵义和理论来源的阐述及我国实行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和发展现状,指出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并在文章的最后对完善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提出了建议。本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和引咎辞职的相关概念和理论来源。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和发展现状,包括引咎辞职制度实施的基础和背景及发展现状。第三部分指出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有责必究、有咎必辞尚未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引咎辞职范围不明确、引咎辞职程序不规范、相关法律配套设施不健全、后续管理不健全。并找出了原因,包括:观念滞后、引咎辞职制度设计不合理、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第四部分从促进观念转变、完善引咎辞职制度设计和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等角度为完善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提出了建议。

二、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公务员引咎辞职基本理论
    第一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内涵
    第二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与其他辞职方式的差异
    第三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的责任特点
    第四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内容
    第五节 域外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
第二章 实践中公务员引咎辞职现存问题
    第一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现有规定不完善
        一、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作支撑
        二、现有规定标准不一,难以落实
        三、应当引咎辞职情形规定过于原则
    第二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发生偏离
        一、借助引咎辞职逃避其他责任
        二、复出程序条件不明确
    第三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的程序缺失
    第四节 公务员引咎辞职后果不明确
第三章 完善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对策探寻
    第一节 完善立法并借鉴域外引咎辞职制度
        一、完善立法
        二、借鉴域外引咎辞职制度
    第二节 完善引咎辞职的程序
        一、完善引咎辞职的一般程序
        二、完善引咎辞职制度监督问责程序
    第三节 明确公务员引咎辞职的后果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2)从新《环境保护法》第68条看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引咎辞职制度的概述
    第一节 引咎辞职的概念界定
        一、引咎辞职的含义
        二、引咎辞职与其他相关概念比较
    第二节 引咎辞职的理论基础
        一、责任政府理论
        二、委托——代理理论
        三、权责统一理论
    第三节 建立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
        一、有利于纠正我国政府官员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政绩观,构建生态型政府
        二、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者的结合
        三、有利于改善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
第二章 新《环保法》第68条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条款评析
    第一节 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
        一、我国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实践
    第二节 新《环保法》第68条中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主要内容
        一、引咎辞职的主体:环保官员
        二、引咎辞职的行为认定标准:九种行为
        三、引咎辞职的后果认定标准:严重后果
    第三节 新《环保法》第68条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在实施中面临的障碍
        一、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对象不清楚
        二、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认定标准不明确
        三、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程序不规范
        四、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五、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后续保障缺失
第三章 我国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制度的构建路径
    第一节 制定《环保官员引咎辞职实施细则》
        一、明确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对象
        二、明确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认定标准
        三、规范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程序
        四、健全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监督机制
        五、完善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后续保障
    第二节 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
        一、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前提条件
        二、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制约机制
        三、落实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环保官员引咎辞职的倒逼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3)行政同体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 研究现状
    三、 论文的基本框架
    四、 研究方法
第一章 行政同体问责制概述
    一、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概念辨析
        (一) 责任
        (二) 问责制与行政问责制
        (三) 行政同体问责制与行政异体问责制
        (四)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特例:党内问责制
    二、 行政同体问责制与行政异体问责制之间的关系
        (一) 行政同体问责制与行政异体问责制的区别
        (二) 行政同体问责制是政府自我规制的重要机制
        (三) 行政异体问责制是行政同体问责制的辅助机制
        (四) 两种问责制度共同发挥问责作用
    三、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构成要素
        (一) 问责主体
        (二) 问责对象
        (三) 问责范围
        (四) 问责程序
        (五) 问责结果
第二章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 行政同体问责制兴起的时代背景
        (一) 维护政府合法性问题的提出
        (二) 合法性理论
        (三) 我国所面临的政府合法性危机
        (四) 监督手段再造:行政同体问责制
    二、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理论基础
        (一) 责任政府理论
        (二) 行政自制理论
        (三) 善治理论
        (四) 科层理论
        (五) 新公共管理理论
        (六) 责任伦理理论
    三、 行政同体问责制产生的动因
        (一) 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实施行政同体问责制
        (二) 行政同体问责制并不必然导致问责公正性的丧失
        (三) 行政异体问责制也有可能失灵
        (四) 克服行政异体问责制的缺陷
    四、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优势
        (一) 对抗的阻力小
        (二) 便于深层次监督
        (三) 高效便捷
        (四) 规制成本低
    五、 行政同体问责制的作用
        (一) 行政同体问责制对于构建责任政府的作用
        (二) 行政同体问责制对官员良好形象的重塑
        (三) 行政同体问责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第三章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证分析
    一、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立法现状考察
        (一) 行政问责制立法的基本概况
        (二) 对地方政府行政问责制文件的文本分析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践现状考察
        (一) 问责实践主要应对各种事故灾难
        (二) 问责主体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
        (三) 问责原因主要集中于工作失职方面
        (四) 问责结果体现出典型的行政同体问责制模式
    三、 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 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在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完善我国行政同体问责制的对策
    一、 借鉴西方主要国家的行政问责制经验
        (一) 注重通过政府内部独立的专业问责机构实施问责
        (二) 注重官员自身的道德建设
        (三) 注重以完善的立法保障行政问责的有序运行
    二、 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问责制度
        (一) 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 加强行政监察问责
        (三) 完善审计问责
        (四) 加快行政伦理立法
    三、 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问责法
        (一) 确立问责的基本原则
        (二) 明确问责对象及其职责
        (三) 拓展并统一问责范围
        (四) 规范问责程序
        (五) 科学界定责任类型和与之相对应的问责方式
    四、 健全行政同体问责制的配套制度
        (一) 完善引咎辞职制度
        (二) 规范被问责党政官员的复出机制
        (三) 促进问责中的信息公开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后记

(4)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的三大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2. 完善公务员辞职管理的制度衔接机制
    2.1 辞去公职与辞去领导职务的管理制度相衔接
    2.2 问责型辞职的各项规定相衔接
    2.3 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者同时提出辞去公职的处理方式的衔接
3. 强化公务员辞职管理的压力机制
    3.1 推动公务员财产申报,严格进行离职审计
    3.2 建立公务员弹劾制度
4. 健全公务员辞职管理的支持机制
    4.1 构建公务员辞职的养老保险制度
    4.2 规范问责型辞职的复出制度
        4.2.1 复出时限一致性
        4.2.2 工作安排合理性
        4.2.3 严格执行考察和复出程序
5. 结束语

(5)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外参考文献
        二、国内参考文献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实证调查方法
        二、文献分析方法
        三、比较研究方法
        四、历史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难点问题
第二章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问责与问责制
        一、问、责的语义分析
        二、问责的概念及内在特质
        三、问责的分类
        四、问责的地位与功能
    第二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概念界定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基础
        一、经济基础:市场经济
        二、政治基础:民主法治
        三、社会基础:公民社会
        四、文化基础:权责统一
    第四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问责原则
        二、平等问责原则
        三、正当程序原则
        四、相当性原则
    第五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体系
        一、关于领导责任
        二、关于政治责任
        三、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责任构成
    第六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执政能力
        二、发展民主政治
        三、防治权力腐败
        四、改善政治生态
        五、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章 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考察与启示
    第一节 西方国家问责制的理论来源
        一、17至19世纪的民主理论与问责思想
        二、20世纪以来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问责机制
        一、代议机关问责
        二、政府内部问责
        三、司法问责
        四、政党问责
        五、选民问责
    第三节 两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及启示
        一、西方国家官员问责制的主要特点
        二、西方国家问责制的启示
第四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
    第一节 执政党领袖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言论述评
        一、1949—1976:毛泽东对问责制的探索
        二、1978—1989:邓小平的问责思想
        三、1989—2002:江泽民的问责思想
        四、2002—2012:胡锦涛的问责思想
    第二节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框架
        一、党内问责
        二、党外问责
    第三节 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范分析
        一、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法律渊源”
        二、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官方文本发展轨迹
        三、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的解读
        四、关于党委领导干部问责的地方性规定
第五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问题透视
    第一节 从问责主体上看,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发展严重失衡
        一、同体问责的公正性存疑
        二、异体问责先天发育不良
    第二节 从问责对象上看,权力边界模糊导致责任主体的权责失衡
        一、党强政弱,给责任转嫁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畸重畸轻
        三、“下级服从上级”导致责任体系扭曲
    第三节 从问责事项上看,覆盖范围亟待拓展
        一、“有错”问责多,“无为”问责少
        二、具体落实问责多,抽象决策问责少
        三、事后应急问责多,事前事中常态问责少
    第四节 从问责立法,可操作性、公正性和统一性欠缺
        一、立法用语细化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二、立法价值取向错位,具有“官本位”倾向
        三、立法尺度不统一,执行中反差巨大
    第五节 从问责程序上看,问责启动机制不健全,透明度差
        一、依申请启动问责的程序尚属空白
        二、依职权启动问责的程序不健全
        三、问责的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
    第六节 从实际效果看,不规范复出泛滥,消解了问责制的权威
第六章 我国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路径
    第一节 加快问责立法
        一、立法构架
        二、问责法的地位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权责归属
        一、改革权力结构模式,明确党委权能与政府权能的界限
        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
        三、改善上下层级关系,明确上级责任和下级责任的界限
    第三节 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问责机制
        一、创新党外问责机制
        二、改进党内问责
    第四节 科学设定问责事由的范围
        一、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未获通过
        二、决策失误
        三、执行不力
        四、监管不力
        五、滥用职权
        六、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第五节 规范问责程序
        一、启动程序
        二、调查程序
        三、听取意见程序(回应程序)
        四、决定程序
        五、问责的修正与救济程序
        六、复出程序
    第六节 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一、道德责任
        二、政治责任
        三、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一、经典着作与文献资料
    二、学术着作
    三、论文
    四、外文资料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致谢

(6)我国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内研究现状
        二、 国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评述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 研究的基本思路
        二、 研究的主要方法
        三、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 引咎辞职的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第一节 引咎辞职的基本内涵
        一、 引咎辞职的概念
        二、 引咎辞职与自愿辞职之比较
        三、 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之比较
    第二节 引咎辞职的理论依据
        一、 社会契约理论
        二、 责任政府理论
第二章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历史回溯与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历史回溯
        一、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首次提出
        二、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逐渐形成
        三、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初步建立
    第二节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解读
        二、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概况
        三、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四、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三章 美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情况与经验借鉴
    第一节 美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情况
        一、 美国近代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情况
        二、 美国现代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 美国引咎辞职制度的经验借鉴
        一、 公务员责任划分明确
        二、 民众在引咎辞职的全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三、 舆论媒体的自由表达
第四章 完善我国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对策
    第一节 完善引咎辞职制度
        一、 科学划分引咎辞职的界限
        二、 明确引咎辞职的受理主体
        三、 确立引咎辞职的合理程序
    第二节 完善引咎辞职制度的执行过程
        一、 完善引咎辞职实施的准备工作
        二、 完善引咎辞职实施的控制工作
        三、 完善引咎辞职实施的后续工作
    第三节 营造引咎辞职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 政务公开
        二、 公众参与
        三、 媒体监督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7)浅析我国引咎辞职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引咎辞职的文献研究
        (一) 国外研究概述
        (二) 国内研究综述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章 引咎辞职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第一节 引咎辞职的界定
        一、引咎辞职概述
        二、引咎辞职与相关概念辨析
        三、引咎辞职的内涵
    第二节 理论渊源
        一、人民主权理论
        二、责任政府理论
        三、服务政府理论
第二章 国外引咎辞职实践及借鉴
    第一节 国外引咎辞职现状
        一、整体沿革发展
        二、现状实证分析
    第二节 西方国家经验借鉴
        一、权力制约机制
        二、信息公开机制
        三、多位监督机制
        四、伦理建设机制
第三章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化实践及存在问题分析
    第一节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化进程
    第二节 引咎辞职制度化障碍分析
        一、制度制定存在问题
        二、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第四章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化障碍原因分析
    第一节 独特文化因素
    第二节 体制环境因素
    第三节 制度欠缺因素
        一、引咎辞职制度本身存在不足
        二、相关配套制度的缺位
第五章 我国引咎辞职制度化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制度化的前提:"文化"重塑
        一、社会观念转变
        二、良性政治文化环境的构建
        三、行政伦理建设
    第二节 制度化的基础:权责构建
        一、重构责任体系
        二、严格的权责对等
    第三节 制度化的核心:制度完善
        一、完善引咎辞职制度体系
        二、相关配套制度完善
结语
附录A 相关概念辨析表
附录B 国内外引咎辞职实例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9)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1.1.2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第2章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一般理论
    2.1 引咎辞职制度的内涵
        2.1.1 引咎辞职的概念
        2.1.2 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的异同
        2.1.3 引咎辞职与问责制的比较
    2.2 引咎辞职制度的理论基础
        2.2.1 人民主权理论
        2.2.2 责任政府理论
        2.2.3 行政伦理理论
    2.3 我国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
        2.3.1 有利于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
        2.3.2 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控力度
        2.3.3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第3章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现状分析
    3.1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发展历程
        3.1.1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发展历程表
        3.1.2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实践发展历程表
    3.2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2.1 行政组织权责不清导致责任追究瓶颈
        3.2.2 引咎辞职制度管辖范围有限
        3.2.3 引咎辞职异化为规避法律责任的“避风港”
        3.2.4 引咎辞职后续管理缺位
    3.3 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3.3.1 领导干部道德意识淡薄
        3.3.2 监督制度力度不够
        3.3.3 引咎辞职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
第4章 完善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路径
    4.1 加强领导干部的行政道德建设
        4.1.1 培育全新的政治文化
        4.1.2 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意识
    4.2 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配套制度
        4.2.1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4.2.2 完善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制度
        4.2.3 解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出路
    4.3 健全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法规
        4.3.1 解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法律位阶问题
        4.3.2 妥善处理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与现行法律的冲突问题
        4.3.3 解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的衔接问题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研究课题及公开发表论文

(10)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四、相关概念及理论来源
第二章 我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与发展现状
    一、我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意义
    二、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发展现状
第三章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党政领导引咎辞职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 完善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建议
    一、促进观念转变
    二、完善引咎辞职制度设计
    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四、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法律问题研究[D]. 路海霞. 甘肃政法学院, 2019(01)
  • [2]从新《环境保护法》第68条看环保官员的引咎辞职制度[D]. 杨柳. 湖南师范大学, 2015(06)
  • [3]行政同体问责制研究[D]. 段振东. 吉林大学, 2014(09)
  • [4]完善中国公务员辞职管理的三大机制研究[A]. 李永康,潘娜. Proceedings of 2013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SSR 2013 V2), 2013
  • [5]党委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D]. 赵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
  • [6]我国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D]. 姜杰. 南京工业大学, 2013(05)
  • [7]浅析我国引咎辞职制度[D]. 黄东东. 山东大学, 2011(04)
  • [8]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A]. 梁丽芝,罗媛. 湖湘公共管理研究(第二卷), 2010
  • [9]我国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D]. 罗媛. 湘潭大学, 2010(06)
  • [10]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研究[D]. 杨庆. 华东师范大学, 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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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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