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村治”述论(论文文献综述)
察应坤[1](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指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李娇[2](2020)在《《河北月刊》研究(1933-1937)》文中认为《河北月刊》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河北省政府河北月刊社发行的政治综合性期刊。由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学忠创办,瞿宣颖担任总编辑。1933年1月创刊于天津,是具有国民党背景的河北省期刊之一。1935年6月,受日本发动“河北事件”的影响,河北月刊社跟随省政府由天津迁至保定,迁址后继续编辑出版刊物,中途未曾停刊,1937年5月终刊,共出版53期。论文以《河北月刊》期刊资料为主,对该刊的创办、内容和发展进行梳理与分析。第一部分介绍《河北月刊》创办前后国内外社会动荡的历史背景;第二部分围绕该刊的编辑与作者、受众对象、版面编排以及广告进行概括,由此可知《河北月刊》作为政府刊物,其编辑与作者、受众对象大多以官员、学者为主,刊登的广告既有商业类又有文化类;第三部分挑选《河北月刊》上登载的地方自治、社会救济和禁烟禁毒三方面的政令为研究对象,分析国民党执政下的河北省政府在地方民生建设事业上所作出的努力与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通过梳理编修方志的互动、地方色彩故事和地方碑刻的题词,得出《河北月刊》促进了河北地方区域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最后一部分总结全文,探讨《河北月刊》的社会影响与历史作用。论文基于这样的框架,依托原始文本,并与历史环境相结合,对期刊的内容作详细的论述,揭示了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河北月刊》在地方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河北月刊》可以看出国民党对河北地区的施政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但设想的政令与最终的成效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人民的生活因此更加艰难。同时对《河北月刊》的整理可为河北省民国时期的新闻史、地方史研究提供参考。
张印举[3](2019)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北平筹备街村自治述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南京国民政府后成立不久,便开始筹备并实施地方自治。北平特别市经过自治宣传、户口调查、编配街村和选任筹备员等,在城区和郊区初步构建起街村自治的制度架构。北平街村自治的筹备过程和街村自治人员构成具有鲜明的特点:复制"山西村治"模式、有明确的自治筹备与行政建构分期以及施行步骤、由城郊并进到分区办理、自治区主政人员多为北京政府时期的重要政治人物。这些特点总体上有利于北平地方自治的开展,但同时造成国民政府与北平之间在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上的复杂化。
刘惠娟[4](2018)在《民国时期山西省区村制研究(1917~1928)》文中指出山西省区村制,是掌握山西实权的阎锡山在北方军阀各派混战不断的背景下,于19171928年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旨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行政管理的基层制度建设活动。其主要措施是先在山西省各县划分区村,然后按照山西省署规定的资格条件任命区村长等国家官吏来负责和执行区村内的行政事宜,同时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常设的办公人员。在区村制推行过程中,山西省政府对区村行政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考核,以保证对乡村管理的有效化和乡村治理的有序化。在区制设计中,山西省署根据《山西县地方设区暂行条例》和《各县区公所组织法》规定,将县通常划分为三到五区,成立区公所、区监察委员会、区民大会等区级政权行政机关,选任区长、区助理员、区警行政人员。在村制设计中,山西省署通过了《各县村制简章》,将先前的自然村按照事宜条件划分为行政编村,建立村民会议、村公所、村息讼会、村监察委员会以及村保卫团等村级政权的组织机构。论文在对山西省区村制度梳理的基础上,考察山西省区村制度的实际运行。首先谈及区公所的建立及运行和区监察委员会的监管,其次谈论村公所的建立及运行、村民会议制度的施行、村保卫团及治安维护、村息讼会及纠纷调解和村学务及教育普及情况。区村制在实行的11年间,促进了山西社会秩序的稳定,推动了山西的民主化进程。然而由于官员监督机制的缺失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贪污腐化时有发生,并未取得理想的成绩。
李金碧[5](2016)在《阎锡山治理下的山西乡村教育研究(1917-1937)》文中研究指明在20世纪初兴起的教育救国论浪潮中,阎锡山在晋省推行之教育新政及其取得的卓越成就,无疑最具典范意义。此项新政涉及义务教育、社会教育和职业教育等诸领域,为山西博得了“教育模范省”的荣誉,有力地促进了晋省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历史地看,阎锡山教育新政遵循了“欲求其国,先新其民”的发生逻辑,并在此时社会进化论思想的指引下,体现出鲜明的国家主义教育理念,其宗旨在于塑造具有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新型人格。所以,阎锡山教育新政不仅仅涉及新、旧教育体制的更替,更是一场深刻的关乎世界观和国民性改造的文化变革。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学术界对阎锡山教育新政及其这个“模范省”则缺乏应有之重视,相关研究亦常常淹没于民国教育史专题的洪流之中,大量的档案文献仍未得到必要的发掘与研究。鉴于此,本文在充分掌握原始资料的基础上,首次对阎锡山教育新政做出全面而系统性的研究,将历史梳理与剖面分析相结合,厘清阎锡山教育新政之理念和实践,总结新政经验及其局限性,还原历史以为今入之借鉴。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阎锡山“新政”之前的山西教育状况。追溯了清前中期官方“庙学合一”的教育体制、民间教育现状,以及凸显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之弊端。清末张之洞的教育革新为民初新式教育改革准备了大量新式人才,大批留学生的归国成为近代教育和社会改革的新生力量。二是阎锡山兴办乡村教育的起点与原因。总结了传统乡民“有家无国”的国家观,分析了其难以适应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思想弊端。阎锡山早年留学日本的经历使他深受触动,在国家民族处于外侵内弱之际,中国国家主义思潮兴起,发自内心深处的“救亡”意识,吸取了日本国家主义改造国民性的思想,形成阎通过教育改造国民以自强富国的观念。三是阎锡山的乡村义务教育。阎在当时民智未开、国家积贫积弱的情形下,在其辖区内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具有前瞻性。在他大力倡导推行下,虽取得了积极成效,然在中国整体社会环境亟需变革的大背景下,义务教育的推行并无法做到其“强国富民”的原初目的。相反,暴露出不少弊端。如山西村制和村长副制度,一方面保证了义务教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及民风未开,也造成教育质量低下。四是阎锡山的乡村社会教育。乡村社会教育为义务教育之补充。在全省强制推行义务教育的前提下,阎锡山意识到义务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顺利促进新政、义务教育的实行,启发民智至关重要。因此,在阎主政期间对社会教育颇为重视,通过文告、标语、报纸,直接宣讲、仪式等方式不遗余力的普及社会教育,甚至于阎不时亲自下乡为普通民众宣讲。本章内容深入分析了阎锡山实行社会教育的起因,及社会教育宣传形式和效果。五是阎锡山的乡村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亦为阎乡村教育内容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项教育内容。通过对阎锡山兴办职业教育的文本蓝图及推行情况的梳理,对国民师范学校进行个案分析,论述了当时山西职业教育之成效、不足和弊端。尽管阎锡山推行的乡村职业教育有其时代特征,然如何克服国民“官本位”思想,树立国民现代职业教育观,既吸取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优点,切合本土实际,推行与社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职业教育,仍为现代教育工作者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总而言之,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考察和剖析,文章展示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阎锡山作为地方行政长官以乡村教育为抓手,培育国民意识,开启民智,逐步建立新型社会治理体系的历史事实。由于历史的局限,阎锡山在山西推行乡村教育也有诸多不足,未能达到预期成效,但瑕不掩瑜。
陈长龙[6](2016)在《绥远萨县新农试验场述论》文中指出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乡村社会的改造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萨县新农试验场即是一次有效的尝试。该场创办于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在绥远省萨拉齐县城东南十五里,由阎锡山捐资而成。萨县试验场以建设新村为宗旨,以开垦荒地和畜牧为根基,以教育为途径,并因地制宜发展毛纺织、畜产品加工等家庭手工业,最终达到“自养、自卫、自治”的社会目的。从1929年初至1937年10月,在不足九年的时间里,试验场在西北边陲的开荒建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不仅仅解决了场内农民和迁来之移民的温饱问题,而且使儿童得到教育,成人也接受到文化和身体两方面的培训。同时,试验场在日常工作之余,对于村民文化娱乐生活也相当重视,专门建造大礼堂以供村民集会、结社、会议之用。这一方面使村民精神生活更加富足,另一方面也使得赌、抽等不良嗜好得以减少,此消彼长,这又反过来促进了该场基本工作的开展。该场为建设新村之试验,从这个角度上讲,萨县新农试验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乡村单位,它更注重社会组织及社会经济的改进,而这里又带有山西“村治”的明显痕迹,因此,或许可以将其视作是山西村治运动的一个延续。新农试验场顺应西北开发的思潮,在西北地区移民垦荒、开辟新村、畜牧种草以及发展实业,这既实现了对西北地区的乡村改造,又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东部地区人口流亡的现状,同时对于转移战略物资和开发西北以保存抵御外侮的根基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姚焱超[7](2015)在《民国时期奉天省区村制研究(1922-1928)》文中认为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奉系败北后,张作霖任命王永江为奉天省代理省长,全权处理奉省政务。为适应东三省自治的需要,改变奉天省乡村基层社会“村各为治,势如散沙,漫无统系”的状态,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王永江上任后,开始在奉天省推行区村制。区村制是在县以下设立区村两级行政单位,分别任以区长和村长副等国家正式行政人员处理区村事务的政治制度。其主要措施是先在奉天省各县划分区村,然后再按照奉天省政府规定的资格条件任命区村长等国家官吏来负责和执行区村内的行政事宜,同时为其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常设的办公人员。在区村制推行的过程中,奉天省政府对区村行政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考核,以保证对乡村管理的有效化和乡村治理的有序化。虽然,奉天省政府在区村制设计和实行的过程中做了诸多的努力,但在其实行的六年间,区村制并未取得制定者预想的理想成绩,反而弊端丛生、怨声啧啧。是以,在1928年秋,奉天省政府明令将之取消。区村制实行的时间尽管不长,且弊端丛生,但其亦有着自身的时代特色,同时既有着显而易见的成绩,也有着诸多的历史局限。
王立[8](2015)在《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是一种通过惩罚失职公务员而对该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员起到警戒作用的制度。追溯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我们不可忽略的就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两大时期。因此,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诞生的时代背景、法律渊源、先进和不足之处以及我国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如何改进构成了本文内容的主要研究框架。第一部分介绍民国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孕育的时代背景和法律渊源。时代背景就是清政府被资产阶级革命推翻的过渡阶段以及中华民国在法律方面开始近代化进程这个时期。法律渊源包括晚清公务员惩戒的沿承和日本公务员惩戒的借鉴两个方面。第二部分分别介绍北洋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本文对两个时期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设计和惩戒实践状况、相关人物进行详细分析,其中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设计包括惩戒法律依据、惩戒类型、惩戒机构、惩戒程序、权益救济五个方面。第三部分是对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评价以及对我国现行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借鉴和启示。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宽严适中、层次分明,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民国政府的统治,开启了惩戒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但是也存在惩戒机关不统一、惩戒权不独立、惩戒程序迟缓等问题。虽然存在诸多问题,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闪光之处却不容忽视,其内容科学合理的部分对当代中国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仍具借鉴意义。本文的写作旨在通过研究北洋政府和南京民国政府时期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对比分析我国当代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的提出改革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建议,以期建立一支廉洁、优秀的公务员队伍。
马晓雯[9](2014)在《民国时期宗族传统与乡村自治的冲突与妥协》文中认为一般认为,近代封建宗族制度是指宋朝以后至明清时期的近代封建宗族组织,而这一时期宗族的特点正如常建华所述:“宋元明清宗族制度的总体特征是通过祭祖及建祠堂、选族长、修族谱、设族田、建族学使之组织化,其历史发展的趋势是体现其民间社会的普及和自治化。新的宗族制度与国家政权分离,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该时期引人注目的历史内容。”[1]宗族制度曾经在治理基层乡村社会,维护基层乡村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至近代西方自由、民主、权利思潮的兴起,近代地方自治运动在推行过程中与传统中国的宗族制度一度产生冲击与碰撞,这使得传统宗族制度日渐式微,而民国时期的乡村自治运动也终以失败而告终。本文通过对传统宗族制度与近代地方自治运动的博弈为线索,立足档案、历史文献、历史与法律类期刊等,采用历史叙事与对比论证相结合的手法,分导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来探讨宗族制度与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博弈及对当代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基层社会建设的借鉴意义,同时对于法律移植与本土化融合问题进行反思。论文主体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对相关概念作一个简要界定,以便厘清正文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传统中国社会(近代以前)宗族制度或者文化对于乡村治理的影响及其与近代地方自治的关系,厘清相关的概念问题,并且对时间范围作了大致的界定。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民国时期的宗族制度对地方自治的影响及表现。随着时代的变迁与西学的兴起,民国时期的宗族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其对近代民国时期地方自治推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体现在立法活动当中,还体现在当时的现实实践当中。第四部分主要分析近代宗族制度对地方自治产生如此影响的原因。从历史背景来看,主要是由于西方宪制改革不彻底,保留有大量的封建残余,因而在推行地方自治的过程当中就免不了受到封建势力的抵制,而人们的宪政意识薄弱,难以与根深蒂固的封建势力相对抗。在另一方面,举国上下全面的宪政改革尚未推行,而妄想通过推行地方自治这一个方面完成改革,这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救积贫积弱之火。从当权者的层面来看,当时的统治者缺乏彻底的宪制改革的决心,因此对待地方自治制度的态度自然暧昧不清,当传统宗族制度与地方自治制度发生冲突时,妥协似乎成为必然的选择,于是“地方自治”发展成为凝聚东西方思想精髓的“怪胎”,其夭折也是历史的必然。从思想文化层面来看,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伦理纲常和“息讼”等思想根深蒂固,对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传播起到了抑制和阻碍作用,也影响了地方自治理念的传达和推行。第五部分对西法移植与本土化融合进行了反思,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途径:一是吸收和借鉴传统宗族文化当中有益于基层建设的经验,二是培养公民权利意识,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民主政治生活当中,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杜艳则[10](2012)在《民国时期山西村治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国时期的中国,在多种政治势力的共同作用下,政治、社会处于急剧转型的时期。各个势力都有自己的政治诉求并形成了众多的政治理论思想,同时他们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相关的实践活动,形成了这个时期的显着特征。地方自治作为一种行政体制的改革,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山西村治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对山西村治的研究,以往大多是从历史学的角度展开分析和论述。本文对于山西村治的探讨仍以历史角度为切入点,尽可能完善山西村治的资料并使之系统化,以便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同时,本文尝试对其进行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的相关探讨。在当时的背景下,山西村治是一种行政理念的转变。专制统治虽然被推翻,但国家强势行政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从相关理论的角度分析山西村治中国家行政主导的必然性和可行性,以及村治中自治的不可或缺。本文首先在对选题意义及背景、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后,对本文将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前提下,展开对村治全过程的详细叙述,包括村治建立的自治组织以及办理的公益事业等。接下来,本文对村治中的行政组织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做了梳理,在这种组织系统的运行下村治的具体实施情况也是不得不提及的。根据以上的论述,进而分析出村治的本质。综上所述,本文对山西村治的得失进行了概括并做了相应的分析。最后,从理论上对山西村治的本质——国家行政主导下的自治,进行了必然性与可行性分析。同时,依据路径依赖理论,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山西村治作出大胆的设想。山西村治的得失能够为当下的农村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从中汲取其合理的东西,避免历史的重演。
二、“山西村治”述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西村治”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1)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二、山西村政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结语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河北月刊》研究(1933-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河北月刊》的创刊情况 |
(一)创办背景 |
(二)创刊与特色 |
二、《河北月刊》的编辑、运营与出版发行 |
(一)编辑与作者的基本情况分析 |
(二)发行对象、受众对象及反馈 |
(三)版面编排与设计 |
(四)广告 |
三、《河北月刊》与河北地方民生建设 |
(一)地方自治 |
(二)社会救济 |
(三)禁烟禁毒 |
四、《河北月刊》与河北地方文化建设 |
(一)有关编修方志的往来互动 |
(二)有关地方色彩故事的转载 |
(三)有关地方碑刻的题词 |
五、《河北月刊》的社会影响与历史作用 |
(一)加快了政令的布置与传达 |
(二)促进了河北地方区域文化的研究 |
(三)有助于推动地方建设的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3)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北平筹备街村自治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一北平街村自治的缘起 |
二筹备自治的主要过程 |
1. 自治宣传 |
2. 户口调查 |
3. 编配街(村)闾邻 |
三街(村)内部组织设置与职权 |
1. 街(村)临时办事公所 |
2. 街(村)民会议 |
3. 街(村)公所 |
4. 街(村)监察委员会 |
5. 村息讼会 |
6. 村保卫团 |
四北平街村自治筹备之特征 |
(4)民国时期山西省区村制研究(1917~192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四)研究内容与写作框架 |
1.研究内容 |
2.写作框架 |
一、山西省区村制推行的背景 |
(一)清末民初地方自治的推动 |
(二)山西省乡村自治运动的启发 |
(三)阎锡山治理山西的需要 |
二、山西省区村制的制度设计 |
(一)区制设计 |
1.区的划分 |
2.区机构的设置 |
3.区公职人员的配置 |
(二)村制设计 |
1.编村划分 |
2.村机构的设置 |
3.村公职人员的配置 |
三、山西省区村制实际运行 |
(一)区的建立与运行 |
1.区公所的建立及运行 |
2.区监察委员会及监管 |
(二)村的建立与运行 |
1.村公所的建立及运行 |
2.村民会议制度的施行 |
3.村保卫团及治安维护 |
4.村息讼会及纠纷调解 |
5.村学务及教育普及 |
四、山西省区村制影响 |
(一)促进了山西社会秩序的稳定 |
(二)推进了山西的民主化进程 |
(三)区村制实际运行的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阎锡山治理下的山西乡村教育研究(1917-193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研究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清代山西教育状况 |
第一节 “庙学合一”的官学体制 |
第二节 张之洞与山西书院改革 |
第三节 清代山西的民间教育 |
第四节 清末山西教育革新 |
第三章 阎锡山新政及其乡村教育理念 |
第一节 乡民意识与国民观念 |
第二节 国民观念的形塑 |
一、推行“用民政治” |
二、倡办国民教育 |
三、奉行军国主义 |
第三节 阎锡山乡村教育理念的思想基础 |
一、民族危机与救亡意识 |
二、日本国家主义改造国民性的经验借鉴 |
三、20世纪初期中国国家主义思潮的影响 |
第四节 阎锡山乡村教育的制度保障 |
一、民国时期的山西村制 |
二、阎锡山的编村制度 |
三、阎锡山的村本政治 |
第四章 阎锡山的乡村义务教育 |
第一节 晋省教育行政组织 |
第二节 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与村学经费筹措 |
第三节 开展学龄儿童调查 |
第四节 强迫劝导就学的措施与办法 |
第五节 义务教育的阻力及村制下义务教育的不足 |
一、乡村义务教育的阻力 |
二、村制下推行乡村义务教育的不足 |
第五章 阎锡山的乡村社会教育 |
第一节 乡村社会教育的动因与基本情况 |
一、乡村社会教育的动因 |
二、乡村社会教育的基本情况 |
第二节 乡村社会教育的形式 |
一、文字宣传 |
二、口头宣传 |
三、仪式中的宣传 |
第三节 乡村社会教育的效果 |
第六章 阎锡山与山西职业教育 |
第一节 阎锡山的职业教育观 |
一、社会治理及民生改善之需要 |
二、解决“毕业即是失业”困境之途径 |
三、“教育生产化”之要求 |
第二节 山西职业教育的兴办及发展 |
一、职业教育的文本创设 |
二、山西职业教育的推行 |
第三节 山西职业教育创办的成就与不足 |
一、职业教育创办之成就 |
二、职业教育推行中的不足 |
三、职业教育改进之举措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绥远萨县新农试验场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二、研究资料与回顾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重点和困难 |
五、结构安排 |
第一章 萨拉齐地区的基本概况 |
第一节 试验场发展面临的困难 |
第二节 试验场发展的优势条件 |
第二章 萨县新农试验场的创办过程 |
第一节 试验场的创办背景 |
第二节 试验场创办的具体措施 |
第三节 试验场创办的原则 |
第三章 试验场的发展举措 |
第一节 试验场机构沿革与早期规划 |
第二节 移民垦荒 |
第三节 兴修水利 |
第四节 发展畜牧 |
第五节 开办教育 |
第六节 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
第四章 试验场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
第一节 创办模式——“官督商办” |
第二节 机器大生产的失败 |
第三节 “自养、自卫、自治”三大目标 |
第四节 “村治”思想的延续 |
第五节 与河北新村之比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民国时期奉天省区村制研究(1922-192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状况 |
2.国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的意义与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方法和时间的界定 |
1.研究方法 |
2.概念和时间界定 |
一、奉天省区村制推行的背景 |
(一)中央政府全面设立区级行政机构 |
(二)适应“东三省自治”的需要 |
(三)奉天省政府加强对乡村的权力控制 |
二、区村制的设计与践行 |
(一)奉天省区村制的制度设计 |
1.区制设计 |
2.村制设计 |
(二)奉天省区村制的具体践行 |
1.划分区村 |
2.选任区村长 |
3.区村长的考核与奖惩 |
4.区村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
三、奉天省区村制的废除 |
(一)废除原因 |
(二)善后事宜 |
1.公务处理 |
2.改行新村制 |
四、奉天省区村制的历史评价 |
(一)奉天省区村制的时代特征 |
1.传统的精英政治色彩 |
2.初步的现代化色彩 |
(二)区村制的成效与意义 |
1.完善了乡村行政体系 |
2.改善了乡村社会面貌 |
(三)区村制的历史局限 |
1.官员监督机制缺失 |
2.法治文化先天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孕育的时代背景和渊源 |
(一)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孕育的时代背景 |
(二)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法律渊源 |
二、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纵向分析 |
(一)北洋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 |
(三)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比较 |
三、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评析与借鉴 |
(一)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成就 |
(二)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缺憾 |
(三)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对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民国时期宗族传统与乡村自治的冲突与妥协(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
二、 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 论文研究思路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民国时期民国乡村自治的时间范畴 |
(二) 乡村自治的概念范畴 |
(三) 宗族传统的概念范畴 |
二、 民国乡村宗族的历史追溯及其与自治的关系 |
(一) 乡村宗族的历史追溯 |
(二) 民国宗族与近代自治的关系 |
三、 民国宗族与民国乡村自治冲突与妥协的表现 |
(一) 宗族传统与乡村自治立法上的冲突与妥协 |
1.宗族传统对民国乡村自治行政法立法上的冲突与妥协 |
2.宗族传统与民国乡村自治民法立法上的冲突与妥协 |
3.宗族传统与民国乡村自治法律原则及法律解释的冲突与妥协 |
(二) 宗族传统与乡村自治现实上的冲突与妥协 |
1.传统中国宗族社会的主要功能 |
2. 近代自治背景下宗族功能的变迁及其与近代自治制度的博弈 |
3. 宗族传统与近代乡村自治的冲突与妥协导致官治色彩浓厚 |
四、 宗族传统与民国乡村自治博弈的原因 |
(一) 西方宪制的不彻底 |
1.人民的宪政意识薄弱 |
2. 整体的宪政改革未能进行,不可能从地方自治一个方面突破 |
(二) 政府缺乏实施包括地方自治在内的西方宪制的真正决心 |
(三) 传统专制文化的制约严重 |
五、 文化传统中实行乡村自治近代化的路径探寻 |
(一) 传统宗族治理下的乡村给我们的启示 |
(二) 西法移植与本土化融合的博弈给我们的反思 |
(三) 西法移植下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
1.教化公民学习理性的权利意识 |
2.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
3.建立实现公民权利的民主政治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10)民国时期山西村治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时间范围 |
1.1.2 山西村治 |
1.2 选题意义及背景 |
1.2.1 选题意义 |
1.2.2 选题背景 |
1.3 研究现状 |
1.3.1 建国前的文献综述 |
1.3.2 建国后至新世纪前的文献综述 |
1.3.3 新世纪的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山西村治概述 |
2.1 官治提倡村制之时代 |
2.2 村民自办村政之时代 |
2.2.1 自治组织 |
2.2.2 公益事业 |
第三章 国家行政和乡村自治的整合 |
3.1 行政组织系统在乡村的渗透 |
3.1.1 省级行政对乡村社会职能的强化 |
3.1.2 县区行政工作重心的转变 |
3.1.3 建立行政编村 |
3.2 行政组织系统的运行 |
3.2.1 行政管理机制 |
3.2.2 财务管理机制 |
3.2.3 行政监督机制 |
3.3 国家行政主导下的“自治” |
3.3.1 山西村治的实施情况 |
3.3.2 “官治”下的“自治” |
第四章 山西村治的得失分析 |
4.1 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方面的得失 |
4.1.1 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的成效 |
4.1.2 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的缺陷 |
4.2 经济建设方面的得失 |
4.2.1 经济建设方面的成果 |
4.2.2 经济建设方面的缺陷 |
4.3 乡村社会管理方面的得失 |
4.3.1 乡村社会管理的成绩 |
4.3.2 乡村社会管理的缺陷 |
4.4 文化建设方面的得失 |
4.4.1 文化建构之得 |
4.4.2 文化建构之失 |
第五章 山西村治的理论反思 |
5.1 山西村治中“官治”的必然性与可行性 |
5.2 山西村治中的“自治” |
5.3 山西村治设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山西村治”述论(论文参考文献)
- [1]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D]. 察应坤. 山东大学, 2020(08)
- [2]《河北月刊》研究(1933-1937)[D]. 李娇.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3]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北平筹备街村自治述论[J]. 张印举. 城市史研究, 2019(01)
- [4]民国时期山西省区村制研究(1917~1928)[D]. 刘惠娟. 渤海大学, 2018(12)
- [5]阎锡山治理下的山西乡村教育研究(1917-1937)[D]. 李金碧. 山西大学, 2016(05)
- [6]绥远萨县新农试验场述论[D]. 陈长龙. 兰州大学, 2016(08)
- [7]民国时期奉天省区村制研究(1922-1928)[D]. 姚焱超. 渤海大学, 2015(06)
- [8]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研究[D]. 王立.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9]民国时期宗族传统与乡村自治的冲突与妥协[D]. 马晓雯. 山东师范大学, 2014(08)
- [10]民国时期山西村治探析[D]. 杜艳则. 西北大学,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