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吴昊[1](2020)在《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和人均粮食产量均得到大幅增长,真正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但随着人口的继续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我国对粮食的需求将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却面临着耕地不足、水资源缺乏等不利因素,我国的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的状态,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粮食储备作为承接粮食生产和粮食消费的“蓄水池”,具有以丰补歉、调节粮食市场的重要功能,是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对“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粮食储备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政府一直在我国的粮食储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90年之前,我国政府的粮食储备任务主要由中央承担。1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并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粮食的专项储备任务,地方粮食储备的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但各地方政府对粮食储备的态度相当消极,挪用储备资金、帐实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200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代表中央行使粮食储备职能,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制度。中储粮成立之后,中央并没有规定地方可以不储备粮食,而是明确要求“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储备规模。但事实上地方在粮食储备上更加依赖中央,很多地方都没有达到“产区三个月,销区六个月”的储备规模,中央几乎完全承担了粮食储备任务。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最大的好处是把粮食储备落到了实处,中央抓到了粮食,可保证在关键时候能调得动粮食,中央粮食储备在稳定粮食市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维护种粮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代表中央执行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我国的粮食储备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改革的关键是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本文主要围绕“政府为什么要储备粮食——粮食储备仅由中央承担存在什么问题——影响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构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责任的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思路对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进行研究。全文除了导论、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分为四个时期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主要探讨各个时期粮食储备制度实施的背景、具体做法、主要问题与成效,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粮食储备中承担的责任。在粮食自由购销、粮食统购统销与粮食流通双轨制两个时期,中央政府主要承担了粮食储备的责任,同时中央也积极鼓励地方储备粮食;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时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了粮食储备责任;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粮食储备制度后,我国的粮食储备责任主要由中央承担。由于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2014年国务院又出台文件强调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从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历程不难看出,政府一直在我国的粮食储备中发挥着重要角色。第二,从粮食储备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两个方面论述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粮食储备在发挥稳定粮食市场的功能时,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我国的粮食储备主体还包括农户和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农户和企业的储备不具有平抑粮食市场的功能,农户和企业的储备也不能代替政府的储备,因此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政府应承担起粮食储备的责任。由于政府是分层级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第三,对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后果进行了分析。代理中央执行粮食储备任务的中储粮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管理层级太多的问题,二是粮食储备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三是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的问题。中储粮实行的“总公司—分公司—直属库”的多层级组织结构既增加了激励成本,又增加了监督成本。中储粮的直属库主要分布在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在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布点较少,当非主产区一旦发生某种危机导致粮食紧缺时,粮食的调运将对我国的运输系统造成极大压力。中储粮不断利用其手中掌握的粮食资源拓展经营业务,使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一方面增加中央的激励成本,另一方面使中储粮减少在粮食储备任务上的努力程度。中央直管的粮食储备体系使中央承担了本应该由地方政府承担的粮食储备职能,然而这种粮食储备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因此,地方的粮食储备责任仍然应该回到由地方承担,我国应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分级粮食储备体系。第四,落实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是我国构建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关键所在,本文对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而为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储备责任的相关政策提供实证基础。统计数据表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支出仅占全国粮食储备支出的29%,证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非常低。总体而言,常住人口规模、城镇人口比重和粮食产量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交通状况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本文对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样本数据分别进行估计的结果表明,对粮食主产区来说,粮食产量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常住人口规模的影响不显着;对主销区及产销平衡区来说,常住人口规模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粮食产量的影响不显着。此外,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还存在空间自相关性,如果一个地区愿意多储备粮食,则其邻近地区也愿意多储备粮食,反之反是。政府粮食储备的公共品属性及其外部性可能是导致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存在空间自相关的重要原因。第五,构建粮食分级储备的基本思路及相应的政策建议。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设立专门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接管中储粮的粮食经营业务、设立粮食储备基金和加强对粮食储备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思路。并从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的法制建设、完善各层级粮食储备的协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加强粮食储备领域的科研投入和多渠道筹集粮食储备资金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在以下三个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创新:第一,论证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虽然已有许多学者认识到政府应该为粮食储备承担责任,但是并没有分析政府为什么要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本文论述了粮食储备在发挥平抑粮食价格的功能时具有公共品属性和非盈利性(见4.3),并进一步论述了农户和企业不能代替政府粮食储备的原因(见4.4.2),从而论证了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因此政府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由于政府是分层级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应承担粮食储备的责任(见4.3.2)。第二,运用博弈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对中储粮存在的管理层级太多、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的后果进行了理论阐释。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中储粮存在管理层级太多、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对这两个问题产生的后果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运用博弈理论分析了中储粮的管理层级太多会导致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增加的后果(见5.1.2),运用多任务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的政策性任务和经营性任务相互交织会导致中央对中储粮的激励成本增加和中储粮减少在粮食储备任务上的努力程度的后果(见5.2.2)第三,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进行了定量研究。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地方政府缺少粮食储备的意愿,但是主要以描述性分析为主,缺少实证研究。本文以地方政府的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衡量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对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进行了定量研究(见6.1.1、6.1.2、6.1.3),并运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了影响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因素(见6.3.4)。
北京市人民政府[2](2018)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文中研究表明京政发[2018]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市政府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认真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制定的依据已
徐纯[3](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发展改革委[4](20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文中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支撑,我委对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宣布失效一批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王磊[5](2016)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文中指出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重大责任主体,为我国粮食安全供给、粮食安全大局稳定以及粮食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使得我国粮食主产区大量耕地被用于粮食生产,进而丧失了发展第二、三产业获取高额收益的机会,再加上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缺失,导致我国粮食主产区长期处于“产粮大区、工业小区、财政穷区”的尴尬局面。因此,必须加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提高粮食主产区政府重农抓粮以及种粮农户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促进粮食主产区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保障代际公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粮食安全协调的良性互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问题历来是党和国家特别重视的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制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2016年3月17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的高标准农田。针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问题,学者们多从经济学和管理学角度去研究,很少有从法学角度进行研究的。本研究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中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制度健全与机制完善,最终实现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市场化、法律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从根本上破解束缚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种粮吃亏”难题。本研究沿着“理论探讨→现状考察→经验借鉴→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的技术路径,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理论工具论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湖北省为例深入分析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法规和实践现状,找出目前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在分析借鉴国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健全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体系,并提出完善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运行保障机制措施。
国务院[6](2003)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国发[2002] 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 3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农发行[7](2002)在《财政部 国家计委 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 财建[2001]6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省长负责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的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本地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熊万胜[8](2012)在《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文中认为本文思考的问题是: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基础是什么。市场秩序的最终反映是价格的稳定,但价格的背后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笔者发现,在我国的粮食市场中,一些新型的社会结构因素已经形成,这些新的结构因素对价格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笔者用“体系”一词来概括新出现的社会结构。所谓“体系”指的是社会系统结构在权力与资源分布上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它通常是一种中心—边缘结构。粮食市场体系是一个粮食生产、经营和管理主体之间的多层次多维度的中心—边缘体系,包括中心结构、中间结构和边缘结构。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是国家管理粮食工作的科层体系;中间结构主要是由储备粮系统、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各种规模的粮食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中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构成;边缘结构则由未能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对象的农民集体、基层农业服务部门、中小粮食企业、个体户和种粮农户组成。在体系的内部,中心结构、中间结构与边缘结构之间存在主从关系,这种主从关系逐渐被制度化了。体系的出现是粮食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在粮食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市场稳定与粮价放开是一对尖锐的矛盾,其中,市场稳定是粮价放开的前提,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正是体系的形成使得这对矛盾的化解成为可能。在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化、市场统一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是同步发展的,三者之间互为条件。从实现市场统一的目标出发,可以认为粮食市场化改革存在两种路径,在2001年以前,实施的是以地方为重心的市场统一化方案,但改革遭到了失败,于是,中央转向了强化中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中央级国有企业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控制能力,并通过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产权改革,有效地瓦解了地方的政企合一关系。在粮食市场化的过程中,与粮食产业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得到了保留,其上层还在强化宏观调控机制的过程中得到了强化,它们形成了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新出现的那些中央级国有粮食企业以及相关企业构成了粮食市场体系中间结构的上层部分。随着国家财政支农力度的增大,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对于民营粮食企业经营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政府与民营龙头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关系。这些民营龙头企业和在改革中保留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一起构成了粮食市场体系中间结构的中下层部分。在国家专注于推动粮食市场化特别是强化市场的统一性的过程中,乡村社会中的那些微小的生产经营主体和最基层的农民集体逐渐地被边缘化,它们成为粮食市场体系的边缘结构。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以后,市场经营的风险大增,各种新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环境同时趋于恶化。更为重要的是,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国家发展粮食生产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从依靠基层组织发动农民,越来越转向了指望企业与个体户带动农户。这个根本转变使得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越来越深刻地受到权力与资本的联合控制。体系对龙头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的扶持,在短期内可能是帮助了农民,但长期地看,也排挤了组织经营农户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组织承包农户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小规模的承包农户向适度规模的经营农户的自发升级通道还存在障碍,经营农户在与雇佣农场的竞争中也不占优势。结果,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的前途日趋模糊。体系的形成与运作对于粮食价格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作用机制有三个层面,第一,体系内部各要素的完整,使得不同部分之间可以相互支撑,较好地实现了经济系统的基本功能;第二,体系内主体间关系的制度化,使得粮食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有序和稳定的;第三,体系促进了供需平衡。因为,在粮食供应略微偏紧和体系结构还比较完整的前提下,有关部门确实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来刺激生产,而且可以大致地预见这种投入的增产效果。依托粮食自给政策、储备粮系统、全国批发市场和其它国有粮食企业,体系结构对于流通的控制能力是强大的。近十年来,我国粮价避免了大起大落,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与体系的形成是有关系的。体系的出现带来了粮价的稳定,但是,体系自身却是不稳定的。如果体系沿着既有的逻辑继续强化自身,有可能威胁体系自身的可持续性。因为,体系的形成不完全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出于多种行动者的自主行动的复合作用,它整体上必然是无意识的,它的稳定也具有偶然性。进一步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果需要自觉地对体系进行改进,那么,这种自觉改进的方向是什么?
王耀鹏[9](2011)在《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粮食流通是连接粮食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粮食流通对保持粮食供需在总量、区域、品种和时间上的基本平衡,保证粮食供应、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引导合理消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外,粮食流通还对促进种粮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粮食流通支持政策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本文以公共财政理论、粮食基础地位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作为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理论依据,并对其进行论述,同时阐述了我国实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特殊性,总结了国外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经验及启示。在此基础上,将粮食流通政策按照收购、储备、批发、运输、加工、零售6个环节和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科技、信息4个领域共10个方面,分别对其支持现状进行深入、系统地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理顺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关系并合理确定中央储备粮规模,建立县级粮食储备和成品粮储备制度,增加植物油储备数量;主动扶持国有粮食企业消化政策性和经营性财务挂账;支持加工企业直接入市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粮食;直接对低收入等困难群体发放成品粮油补贴,取消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粮油补贴无差别发放政策;制定全国统一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对“北粮南运”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原粮质量干预制度,加强粮食应急供应质量检验能力建设;保证粮食流通科技经费投入和研究时间;整合现有粮食信息系统,建立起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对称、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排列出了上述10个方面的支持顺序。粮食收购价格既对种粮农民增收、发展粮食生产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又是粮食流通起点即收购环节的主要内容。本文对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进行了重点分析,从粮食的弱质性及其供求变化的“蛛网效应”和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国家需要的角度,解释了实施粮食价格支持的依据和合理性,运用供求模型对粮食价格支持政策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分析了由此给粮食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带来的福利损益变化。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产生的积极效应进行总结,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最低收购价制定不科学和品种、地区差价不合理;预案公布不及时;执行主体和具体委托收储库点关系不顺等。最后,提出了改进最低收购价政策建议: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提前公布最低收购价政策;取消收购数量限制;在执行政策中引入竞争机制和理顺监督关系等。黑龙江省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对全国粮食流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作者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粮食流通支持政策情况进行了案例分析,针对该省存在的大豆等粮食生产基础薄弱、粮食流通环节补贴不到位、基础设施落后、粮食外运能力不足、加工业发展滞后、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发挥受限、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分别提出了改进建议,主要包括:将大豆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并提高保护价水平;改变补贴方式,加大对粮食加工转化支持力度;建立粮食产销区之间利益协调机制的4种具体模式等。在上述分析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把粮食流通环节和流通领域10个方面细分成23项重点支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排列出了支持的先后顺序和每项内容对应的财政、信贷、税收等具体支持方式,从而构建起了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提出实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11项保障措施: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机构建设,理顺中央和地方粮食事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信贷资金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大力促进粮食产销衔接,发展粮食现货和期货交易,加快粮食流通法制建设,加强监督检查。
湖南省财政厅[10](2009)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中研究说明湘财法〔2008〕12号HNPR-2008-12001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和谐财政,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政策环境,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
二、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2.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
2.1 基本概念 |
2.1.1 粮食储备 |
2.1.2 粮食分级储备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粮食安全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3.3 简要评述 |
2.4 小结 |
3.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演变 |
3.1 自由购销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49-1952年) |
3.1.1 建立粮食储备的背景 |
3.1.2 建立粮食储备的措施 |
3.1.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3.2 统购统销及粮食流通体制转轨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53-1989年) |
3.2.1 建立备荒备战储备的背景 |
3.2.2 具体做法 |
3.2.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3.3 粮食流通市场化时期的粮食储备制度(1990-1999年) |
3.3.1 建立专项粮食储备的背景 |
3.3.2 建立专项粮食储备的具体做法 |
3.3.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3.4 中央粮食储备垂直管理时期(2000年以后) |
3.4.1 构建中央粮食储备垂直管理体系的背景 |
3.4.2 构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的具体做法 |
3.4.3 主要成效及问题 |
3.5 小结 |
4.政府在粮食储备中的责任 |
4.1 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 |
4.1.1 人口增长及消费结构的升级不断扩大对粮食的需求 |
4.1.2 耕地及水资源的短缺限制了我国粮食产能大幅提高的可能性 |
4.1.3 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我国的粮食生产 |
4.1.4 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为依靠国际市场增加粮食供给带来了不确定性 |
4.2 粮食储备的作用 |
4.2.1 应对自然灾害 |
4.2.2 稳定粮食价格 |
4.3 粮食储备是政府的公共职能 |
4.3.1 粮食储备的公共品属性 |
4.3.2 粮食储备的非盈利性 |
4.4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与政府储备的关系 |
4.4.1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和政府储备现状 |
4.4.2 农户储备、企业储备与政府储备的关系 |
4.5 小结 |
5.中央直管粮食储备体系的问题分析 |
5.1 管理层级太多 |
5.1.1 中储粮的组织结构 |
5.1.2 多层级管理导致的后果 |
5.2 粮食库存分布不合理 |
5.2.1 中储粮的库存分布情况 |
5.2.2 库存分布不合理导致的后果 |
5.3 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 |
5.3.1 中储粮的业务范围 |
5.3.2 政策性任务与经营性任务交织的后果 |
5.4 小结 |
6.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6.1 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意愿 |
6.1.1 地方粮食储备的变化情况 |
6.1.2 地方粮食储备支出在全国粮食储备支出中的比重 |
6.1.3 地方粮食储备的区域差异 |
6.2 地方粮食储备意愿的空间相关性 |
6.2.1 空间自相关的测度方法 |
6.2.2 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空间自相关性 |
6.3 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影响因素 |
6.3.1 变量选择 |
6.3.2 横截面数据分析 |
6.3.3 面板数据分析 |
6.3.4 空间面板模型分析 |
6.4 小结 |
7.构建粮食分级储备体系的基本思路 |
7.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粮食储备责任 |
7.1.1 明确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 |
7.1.2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粮食储备责任及类型 |
7.1.3 合理确定地方粮食储备的层级划分 |
7.2 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 |
7.3 为粮食储备提供资金保障 |
7.3.1 资金对提高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意愿的重要性 |
7.3.2 建立粮食储备专项基金 |
7.4 强化粮食储备的监督检验 |
7.4.1 成立监督检查机构 |
7.4.2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7.4.3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督的效率 |
7.5 小结 |
8.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科研成果 |
(3)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现有研究评述 |
1.4 研究设计与分析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难点 |
第二章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基础理论 |
2.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概述 |
2.1.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法律内涵 |
2.1.2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 |
2.2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法学理论基础 |
2.2.1 利益平衡理论 |
2.2.2 宏观调控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3.1 外部性理论 |
2.3.2 机会成本理论 |
2.3.3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三章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现状考察—以湖北省为例 |
3.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规政策现状 |
3.1.1 国家层面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相关规定 |
3.1.2 湖北省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相关规定 |
3.2 湖北省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法规政策实施现状调查 |
3.2.1 湖北省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法规政策实施现状 |
3.2.2 湖北省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法规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 |
3.3 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 |
3.3.1 利益补偿政策的局限与法律法规的缺乏 |
3.3.2 利益补偿组织管理体制与监督体制混乱 |
3.3.3 利益补偿激励机制与投融资机制不完善 |
3.3.4 利益补偿权责不一致与公众参与不积极 |
3.3.5 粮食风险防范机制与信息化建设的不足 |
第四章 国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经验分析及借鉴 |
4.1 国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规政策实践经验 |
4.1.1 美国:完备的法律制度架构 |
4.1.2 欧盟:共同的农业政策法规 |
4.1.3 日本:强大的资金补贴力度 |
4.1.4 印度:健全的政策措施保障 |
4.2 国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的启示 |
4.2.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得利益补偿有法可依 |
4.2.2 改革“输血性”补偿,加强“造血性”补偿 |
4.2.3 培育补偿主体能动性,调动补偿主体积极性 |
4.2.4 合理确定补偿的标准,灵活调整补偿的方式 |
4.2.5 构建粮食信息系统,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 |
第五章 健全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体系 |
5.1 明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理念 |
5.1.1 安全价值理念 |
5.1.2 实质正义理念 |
5.1.3 倾斜保护理念 |
5.2 确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原则 |
5.2.1 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
5.2.2 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原则 |
5.2.3 可持续发展原则 |
5.2.4 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相结合原则 |
5.3 厘清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关系 |
5.3.1 利益补偿法律关系主体 |
5.3.2 利益补偿法律关系客体 |
5.3.3 利益补偿法律关系内容 |
5.4 选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方式 |
5.4.1 行政补偿方式与市场补偿方式 |
5.4.2 资金、实物、智力与政策补偿 |
5.4.3 利益补偿方式的综合选定 |
5.5 确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标准 |
5.5.1 利益补偿标准的制定机构 |
5.5.2 利益补偿标准的基本依据 |
5.5.3 利益补偿标准的综合确定 |
5.6 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基金制度 |
5.6.1 拓宽利益补偿基金的筹资渠道 |
5.6.2 规范利益补偿基金的运作使用 |
5.6.3 加强利益补偿基金的监督管理 |
5.7 设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程序 |
5.8 界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责任 |
5.9 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救济 |
第六章 完善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运行保障机制 |
6.1 组织管理机制:多元化运行保障 |
6.1.1 创新组织管理与区域协调机制 |
6.1.2 强化监督考核与公众参与机制 |
6.1.3 健全涉农信贷与金融支持机制 |
6.1.4 完善安全预警与信息支撑机制 |
6.2 联动协调机制:多方面配套保障 |
6.2.1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法律机制 |
6.2.2 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
6.2.3 优化农业保险补贴法律机制 |
6.2.4 创新粮食流通储备法律机制 |
6.3 长效促生机制:多类型协作保障 |
6.3.1 优化职业农民培养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6.3.2 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延伸 |
6.3.3 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7.3《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条例》草案建议稿纲要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调查问卷样卷 |
附录二:访谈提纲样稿 |
附录三:研究生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四:研究生期间学术活动及获奖情况 |
致谢 |
(8)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经济学中的市场秩序研究 |
1.1.1 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秩序考量与自发秩序理论 |
1.1.2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
1.1.3 宏观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经济学的分析 |
1.1.4 本土学者对市场秩序的研究 |
1.1.5 本土学者对于粮食市场秩序的研究 |
1.2 社会学对市场秩序的理解 |
1.2.1 对嵌入性的论证 |
1.2.2 新老经济社会学中的市场秩序 |
1.2.3 新制度主义经济社会学理论中的市场秩序问题 |
1.3 解释框架与基本概念 |
1.3.1 体系中的秩序 |
1.3.2 基本概念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1.4.1 方法论的考虑 |
1.4.2 选取的产业调查对象:粮食产业 |
1.4.3 选取的社区调查对象:安徽省桐汭县 |
1.4.4 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
第2章 作为社会结构的粮食市场体系 |
2.1 粮食市场体系的结构 |
2.1.1 关系结构:一个多维和多层次的中心-边缘体系 |
2.1.2 制度与场域:强大的权力媒介 |
2.1.3 不可忽视的行动者 |
2.2 体系概念的理论资源:作为国家自主性的结构基础 |
2.2.1 西方理论家对于国家自主性的认知及其迟疑 |
2.2.2 对国家自主性的结构基础的讨论 |
2.2.3 国家自主性在粮食市场体系中的体现 |
2.3 体系概念的政策依据:一种迅速上升的文本现象 |
2.3.1 "体系"一词在农业政策文本中用量的增加 |
2.3.2 "体系"一词在农业政策文本中的用法 |
2.3.3 体系与体制 |
第3章 粮食市场化与粮食市场体系的形成 |
3.1 对粮食市场化过程的重新解释 |
3.1.1 体系形成是价格放开的结构条件 |
3.1.2 粮食市场化的方向明确阶段(1978-1992年) |
3.1.3 中央集权、市场统一与主体多元的同步发展阶段(1993-2004年) |
3.1.4 体系的中心结构强化阶段(2004年至今) |
3.2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
3.2.1 粮食生产主体的规模分化 |
3.2.2 粮贩子队伍的发展壮大 |
3.2.3 粮食购销主渠道的内部分化 |
3.2.4 桐汭县的粮食购销主渠道 |
3.2.5 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分类 |
3.3 市场空间体系与行政区划体系的分离 |
3.3.1 市场空间结构的改变 |
3.3.2 大型粮油批发市场的空间分布 |
第4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中心结构 |
4.1 我国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基本结构 |
4.1.1 我国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的一般结构 |
4.1.2 地方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以及区域差异 |
4.1.3 "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
4.2 农业/粮食行政管理体系的弊病以及调整 |
4.2.1 既有的讨论 |
4.2.2 多头管理与整合努力 |
4.2.3 过度集权与分权实践 |
4.3 粮食局系统的集权化 |
4.3.1 基层粮站与农民关系的断裂 |
4.3.2 粮食局系统的集权化 |
第5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中间结构 |
5.1 国家财政扶持政策与中间结构的形成 |
5.1.1 财政扶持的重点从基层转向企业 |
5.1.2 财政扶持转向企业的机制 |
5.2 国家粮食储备政策与中间结构 |
5.2.1 我国储备粮制度的演变 |
5.2.2 国家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 |
5.2.3 承储与代储制度及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
5.3 全国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与中间结构 |
5.3.1 政府发展批发市场的努力 |
5.3.2 国家对两种市场空间体系的整合 |
5.4 在钻营的过程中被制度化 |
5.4.1 中心结构对于市场法人的制度化甄别 |
5.4.2 法人行动者的策略性嵌入 |
第6章 粮食市场体系的边缘结构 |
6.1 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困境 |
6.1.1 经营农户及其在桐汭的分布 |
6.1.2 11个村民组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 |
6.1.3 经营农户可持续发展的困难 |
6.2 基层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功能退化与结构改变 |
6.2.1 体系的形成与基层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虚化 |
6.2.2 基层组织农业服务体系的新结构 |
6.3 个体户的角色双重化 |
6.3.1 作为政府为农服务帮手的农村个体户 |
6.3.2 作为管理对象的个体户 |
6.3.3 对体系的顺从或远离 |
第7章 体系维系秩序 |
7.1 体系的关系结构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
7.1.1 我国粮食市场体系结构的完整性及其相互协调 |
7.1.2 作为"补台机制"的边缘结构 |
7.2 体系的制度/场域结构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
7.2.1 国家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手段 |
7.2.2 体系化的微观控制 |
7.2.3 体系内的相互牵制 |
7.2.4 体系的自我修正能力 |
7.3 部分地重建粮食市场的计划性 |
7.3.1 粮食基本自给政策 |
7.3.2 产量控制 |
7.3.3 流通量的控制 |
第8章 结语:体系自身的不确定性 |
8.1 体系的自我否定趋势 |
8.2 体系自我改进的可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卷内备考表 |
(9)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相关研究述评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特色与新颖之处 |
2 粮食流通的含义、特点及作用 |
2.1 基本概念阐释 |
2.1.1 粮食 |
2.1.2 粮食流通 |
2.1.3 粮食安全 |
2.2 粮食流通的基本内容 |
2.2.1 粮食流通形式 |
2.2.2 粮食流通环节 |
2.2.3 粮食流通领域 |
2.2.4 粮食流通时间 |
2.3 粮食流通的特点、地位与作用 |
2.3.1 粮食流通的特殊性 |
2.3.2 粮食流通的地位 |
2.3.3 粮食流通的作用 |
2.4 粮食流通与粮食安全 |
3 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及其理论和现实依据 |
3.1 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概念界定 |
3.2 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方式 |
3.2.1 财政投入 |
3.2.2 银行信贷 |
3.2.3 税收优惠 |
3.2.4 其他方式 |
3.3 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形成的理论依据 |
3.3.1 公共财政理论 |
3.3.2 粮食基础地位理论 |
3.3.3 福利经济学的资源配置理论 |
3.4 实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现实依据 |
3.4.1 粮食流通支持是弥补粮食流通业弱质性的需要 |
3.4.2 粮食流通支持是促进地区间粮食供求平衡的需要 |
3.4.3 粮食流通支持是发挥粮食流通重要作用的需要 |
3.4.4 粮食流通支持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需要 |
4 国外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及其启示 |
4.1 美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沿革及特点 |
4.1.1 美国粮食流通体系 |
4.1.2 美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沿革及特点 |
4.1.3 美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发展趋势 |
4.2 欧盟粮食流通体系及流通支持政策沿革 |
4.2.1 欧盟粮食流通体系 |
4.2.2 欧盟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历史沿革 |
4.2.3 欧盟粮食支持政策的发展趋势 |
4.3 日本粮食流通体系及流通支持政策演变 |
4.3.1 日本粮食流通体系 |
4.3.2 日本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历史沿革 |
4.3.3 日本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发展趋势 |
4.4 印度、澳大利亚、巴西的粮食流通支持政策 |
4.4.1 印度的粮食流通支持政策 |
4.4.2 澳大利亚的粮食流通支持政策 |
4.4.3 巴西的粮食流通支持政策 |
4.5 国外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
4.5.1 高度重视粮食流通支持 |
4.5.2 积极采取价格支持措施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
4.5.3 采用多种方式支持粮食流通 |
4.5.4 加快发展农业合作组织 |
4.5.5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4.5.6 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
4.5.7 整合粮食流通管理机构和职能 |
4.5.8 粮食流通支持应结合国情量力而行 |
4.5.9 重视和加强粮食流通立法工作 |
5 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程 |
5.1 粮食流通体制的界定 |
5.2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沿革 |
5.2.1 粮食流通政策演变 |
5.2.2 粮食流通管理机构沿革情况 |
5.2.3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 |
5.3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
5.3.1 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
5.3.2 粮食储备功能进一步加强 |
5.3.3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 |
5.3.4 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依法监管进一步强化 |
5.4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5.4.1 粮改政策难以摆脱“过剩时放开,紧缺时垄断”的怪圈 |
5.4.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粮食事权划分不清 |
5.4.3 粮食产销衔接缺乏有效支持政策和制约机制 |
5.4.4 粮食流通中的国家宏观调控乏力 |
5.4.5 管理职能分散,严重影响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效率 |
5.4.6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地位和职能受到双重弱化 |
5.4.7 诸多因素制约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发挥 |
6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分析(一):流通环节 |
6.1 粮食收购支持政策分析 |
6.1.1 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粮食收购政策 |
6.1.2 我国粮食收购支持政策评价 |
6.2 粮食储备支持政策分析 |
6.2.1 我国粮食储备政策沿革 |
6.2.2 我国粮食储备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2.3 完善我国粮食储备支持政策建议 |
6.3 粮食批发支持政策分析 |
6.3.1 我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过程 |
6.3.2 粮食财务挂账的成因 |
6.3.3 对粮食财务挂账的总体评价与分析 |
6.3.4 我国粮食财务挂账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3.5 消化粮食财务挂账政策建议 |
6.4 粮食运输支持政策分析 |
6.4.1 我国粮食运输支持情况 |
6.4.2 我国粮食运输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4.3 完善粮食运输支持政策建议 |
6.5 粮食加工支持政策分析 |
6.5.1 我国粮食加工主要支持政策情况 |
6.5.2 我国粮食加工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5.3 完善粮食加工支持政策建议 |
6.6 粮食零售支持政策分析 |
6.6.1 我国粮食零售支持政策沿革情况 |
6.6.2 粮食零售支持政策评价 |
6.6.3 我国粮食零售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6.4 完善粮食零售支持政策建议 |
7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分析(二):流通领域 |
7.1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分析 |
7.1.1 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情况 |
7.1.2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总体效果评价 |
7.1.3 我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7.1.4 完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建议 |
7.2 粮食流通质量支持政策分析 |
7.2.1 我国粮食流通质量支持政策情况 |
7.2.2 我国粮食流通质量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7.2.3 完善粮食流通质量支持政策建议 |
7.3 粮食流通科技支持政策分析 |
7.3.1 我国粮食流通科技支持政策情况 |
7.3.2 我国粮食流通科技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3 完善粮食流通科技支持政策建议 |
7.4 粮食流通信息支持政策分析 |
7.4.1 我国粮食流通信息支持政策情况 |
7.4.2 我国粮食流通信息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7.4.3 完善粮食流通信息支持政策建议 |
7.5 粮食流通环节和领域支持政策评价 |
8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分析(三):收购价格支持 |
8.1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与粮食政策目标的实现 |
8.1.1 粮食的弱质性需要通过收购价格政策予以支持 |
8.1.2 粮食供求变化的“蛛网效应”需要通过收购价格政策予以调节 |
8.1.3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的国家需要 |
8.2 我国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效应分析 |
8.2.1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对粮食市场产生的影响 |
8.2.2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实施后的损益分析 |
8.3 对我国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的分析与评价 |
8.3.1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的积极效应 |
8.3.2 粮食收购价格支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8.3.3 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支持政策建议 |
9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分析(四):以黑龙江省为例 |
9.1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基本情况 |
9.1.1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现状 |
9.1.2 黑龙江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现状 |
9.2 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环节的成本效益和补贴分析 |
9.2.1 流通环节的成本效益分析 |
9.2.2 粮食流通补贴项目和标准分析 |
9.3 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 |
9.4 黑龙江省粮食流通和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
9.4.1 粮食生产基础薄弱,制约粮食流通发展 |
9.4.2 有关费用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制约国有粮食企业发展 |
9.4.3 粮食加工业发展滞后,产品市场竞争力弱 |
9.4.4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落后,容易出现"卖粮难"问题 |
9.4.5 铁路运输能力不足且运费高,制约粮食运出 |
9.4.6 改革政策不配套,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受限 |
9.4.7 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较大,影响粮食流通正常发展 |
9.4.8 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财力增强相协调的难度大 |
9.5 发展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的对策及建议 |
9.5.1 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补贴,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
9.5.2 改变补贴方式,加大粮食加工转化支持力度 |
9.5.3 加大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
9.5.4 坚持并完善粮食运费补贴政策,促进粮食产销衔接 |
9.5.5 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 |
9.5.6 提高最低收购价支持水平,扩大保护价收购品种范围 |
9.5.7 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 |
9.5.8 制定支持粮食产销区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的具体政策 |
10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的构建 |
10.1 构建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的基本原则 |
10.2 构建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 |
10.3 构建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
10.3.1 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
10.3.2 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和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 |
10.3.3 大力支持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
10.3.4 继续实行并完善运费补贴政策,促进粮食产销衔接 |
10.3.5 支持粮油加工产业升级改造,增强实力 |
10.3.6 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 |
10.3.7 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10.3.8 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
10.3.9 支持战略性和自主创新的重点科技项目研究 |
10.3.10 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宏观调控信息系统 |
10.4 各项支持政策支持的重点 |
10.4.1 财政政策支持的重点内容 |
10.4.2 银行信贷政策支持的重点内容 |
10.4.3 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重点内容 |
10.5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体系的构建 |
11 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 |
11.1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11.1.1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
11.1.2 以种子培育为重点,提高优良品种的研发和推广能力 |
11.1.3 落实支持政策,建设优势粮食产区 |
11.1.4 继续减少农民种粮成本,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
11.2 加强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机构建设 |
11.3 理顺中央和地方粮食事权 |
11.4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
11.4.1 增加财政投入 |
11.4.2 增加财政补贴 |
11.4.3 增加财政贴息 |
11.5 完善信贷支持方式 |
11.5.1 完善政策性贷款 |
11.5.2 拓宽准政策性贷款业务领域 |
11.5.3 改善信贷服务方式 |
11.6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
11.6.1 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 |
11.6.2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
11.6.3 强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 |
11.6.4 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 |
11.7 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 |
11.7.1 加快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政策 |
11.7.2 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用途和支出结构 |
11.7.3 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规模 |
11.7.4 研究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
11.8 大力促进粮食产销衔接 |
11.8.1 建立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机制 |
11.8.2 建立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 |
11.8.3 完善粮食产销补贴体系 |
11.9 发展粮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
11.10 加快粮食流通法制建设 |
11.10.1 加快制定《粮食法》 |
11.10.2 修订现有的粮食管理条例 |
11.10.3 完善粮食流通支持政策各项规章制度 |
11.11 加强监督检查 |
12 结论与讨论 |
12.1 主要研究结论 |
12.2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政府粮食储备的分级问题研究[D]. 吴昊. 西南财经大学, 2020(12)
-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J].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10)
- [3]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J]. 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31)
- [5]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D]. 王磊. 华中农业大学, 2016(02)
- [6]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国务院.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2)
- [7]财政部 国家计委 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J]. 农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2(25)
- [8]体系中的秩序—对我国粮食市场秩序的结构性解释[D]. 熊万胜. 华东理工大学, 2012(06)
- [9]中国粮食流通支持政策研究[D]. 王耀鹏. 北京林业大学, 2011(07)
- [10]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J].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政报, 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