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论文文献综述)
段小丽[1](2021)在《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立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也是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支撑手段和科学依据。通过系统调研我国当前的环境与健康标准的现状和问题,针对我国环境管理需求和现行环境标准体系的不足,应当以“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这一国家环境健康管理工作任务为核心建立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相关研究结果对系统描绘环境与健康标准未来发展的蓝图、明确环境与健康标准在环境标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对进一步明确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的定位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有效避免标准之间的重复以及衔接性差等相关问题。同时,也可为国家环境与健康领域“十四五”相关标准和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孟晓郁[2](2021)在《基于生物样本检测的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居民有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室内环境空气污染普遍存在,对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目前我国室内空气污染的判断与评估主要是通过检测污染物浓度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进行综合对比,容易忽视污染物间的协同作用,不足以客观准确的判别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本研究从室内环境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角度出发,通过对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物和生物指标的检测,筛选对室内空气污染敏感的生物指标,从而建立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的新方法。主要发现如下:对保定市新装修住房进行检测发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严重,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在42个新装修居室中的检出率高达100%,其中主卧的甲醛平均浓度为0.13mg/m3,超标率为76%;TVOC平均浓度为0.86 mg/m3,超标率为85%。装修材料是影响新装修室内污染物浓度的主要因素,颗粒板材的使用易产生甲醛污染,使用环保材料纤维板应关注TVOC污染。分析暴露前后人体生物指标的变化发现,室内空气污染短期暴露可刺激呼吸道的舒缩功能,影响小气道呼吸功能,PEF变异率可以用来初步判断室内环境空气污染对呼吸系统的影响。甲醛污染易引起人外周血白细胞(WBC)、中性粒细胞(Neu)、嗜酸性粒细胞(Eos)水平降低,淋巴细胞(Lym)水平升高。TVOC污染易引起白细胞介素(IL)-1β、免疫球蛋白(Ig)A、IgG和集落刺激因子(CSF)水平升高。比较有呼吸净化器的志愿者暴露前后和无呼吸净化器的志愿者暴露前后的各生物指标的统计学差异,发现室内环境空气综合污染可引起WBC、Neu、TNF-α水平显着降低,IL-4、IL-6、IgA和IgG水平升高。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分析生物指标与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物之间的相关性,结合室内环境空气污染水平对人体生物指标影响的分析结果,筛选出了受室内环境空气污染影响的指标,包括:Neu%、Eos%、Eos#、Lym%、IL-6、IL-10和CSF。利用这些生物指标进行综合指数计算,与通过环境污染物浓度计算出的环境污染等级相对应,发现当暴露后的生物指标综合指数小于1.417时,室内环境空气不存在污染。当暴露后的生物指标综合指数在1.418到1.502之间时,室内环境空气存在轻度污染。当暴露后的生物指标综合指数大于1.503时室内环境空气为重污染。将暴露后生物综合指数与上述范围对照,可实现对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评估。本研究建立了生物指标综合指数与污染等级对照表,进而实现对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评估,是对用生物指标检测评估室内空气污染的新探索,可为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对完善我国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改进室内污染评估方法,提供了基础的理论和数据支持。
杨轶男[3](2021)在《某矿区儿童环境铅暴露健康风险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目的:本研究通过检测矿区空气、土壤、饮水、饮食等各环境介质铅(Pb)含量,旨在揭示矿区儿童Pb外暴露现状;将儿童铅暴露-吸收-生物动力学综合模型(Integrated Exposure Uptake Biokinetic,IEUBK)结合矿区环境参数,构建本土化矿区IEUBK模型,并与实际检测儿童的血Pb含量进行对比分析,探讨矿区IEUBK模型实用性;从儿童行为、父母职业与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集成研究矿区儿童Pb暴露影响因素,为矿区儿童Pb暴露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1)按照典型性、重点性、可行性原则选择中国北方某矿区为研究现场,根据污染程度选择5个外环境空气采样点,根据当地河流走向设置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在矿区农田设置30个土壤监测点,在矿区社区设置15个室内空气监测点,15个室内积尘监测点,随机采集收获期自产玉米30份,自产蔬菜30份,市场采购食品36份,进行外暴露Pb含量测定;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进行Pb污染评价;采用风险商(HQ)进行Pb非致癌健康风险评价,采用超额终生癌症风险(ILCR)进行Pb致癌健康风险评价。(2)选择矿区儿童569名为研究对象,进行血Pb及尿肾功监测,采用一对一问答式对其监护人进行调查。(3)利用美国环保署EPA提出的IEUBK模型结合研究现场环境参数构建本土化矿区儿童铅暴露-吸收-生物动力学综合模型并进行验证分析。采用SAS9.3、SPSS26.0等统计软件进行儿童Pb暴露影响因素单因素及多因素分析。结果:(1)矿区采暖期Pb单因子污染指数是非采暖期的3.0倍,枯水期Pb浓度为丰水期的59.04倍;Pb在蔬菜地、玉米地土壤中的超标率分别为37.50%和52.94%,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8和2.50倍;室内空气中Pb仅在采暖期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达到了25.45%;室内积尘Pb的超标率高达100%,最大超标倍数17.20倍;家庭自产叶菜类蔬菜、根茎类蔬菜、其他蔬菜中Pb的超标率分别为66.67%、14.29%、35.0%,明显高于市场采购蔬菜,自产玉米Pb不存在超标现象。(2)矿区人群不同暴露途径Pb的暴露水平依次为:经消化道>经呼吸>经皮肤,经消化道的暴露量占总暴露水平的98.21%;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接触HQ分别为3.20、5.54、3.01×10-3,ILCR经呼吸道、消化道分别为4.96×10-7、5.64×10-6。(3)矿区儿童血Pb中位数为10.61μg/dl,四分位数间距为4.33μg/dl~19.32μg/dl;矿区儿童血Pb与铝(Al)、钒(V)、铬(Cr)、锰(Mn)、镍(Ni)、锌(Zn)、砷(As)之间呈正相关,与Cr相关系数最大,rs=0.437;与铜呈负相关。(4)多重线性回归多因素显示:每天平均在马路上时间超过2小时、每周吃牛奶奶粉3~4次、混合喂养、人工喂养时间9个月以上均是导致矿区儿童血Pb含量升高的主要因素。(5)利用矿区环境参数构建本土化IEUBK模型,预测显示儿童血Pb浓度及其超过观察值10μg/dl在不同年龄组分别为:0~岁组浓度2.18μg/dl,概率0.06%;1~岁组浓度4.35μg/dl,概率3.84%;2~岁组浓度5.3μg/dl,概率8.84%;3~岁组浓度6.16μg/dl,概率15.12%;4~岁组浓度6.23μg/dl,概率15.71%;5~岁组浓度6.38μg/dl,概率16.93%;6~岁组浓度6.56μg/dl,概率18.47%。结论:矿区采暖期空气、枯水期饮水中铅含量增高,当时农产品铅含量超标,环境治理仍需加强;儿童血铅水平较低,仍需长期观察研究;父母既往职业暴露、住房装修时间长短与儿童血铅存在关联;矿区儿童体内钒、锰、镍元素与血铅呈正相关;儿童每天超过2小时在马路是血铅水平的危险因素,婴儿期喂养方式影响儿童血铅水平,乳制品是血铅水平的保护因素。IEBUK模型预测效果在1,2,5,6年龄段表现良好,在0,3,4年龄段还需要优化模型暴露参数。
陈伟[4](2020)在《法解释学视角下的“公害”:从概念移植到本土演化》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公文中,"公害"一词具有多义性。根据其主要使用领域,总体上可分为"环境公害"和"非环境公害"。环境公害包括"污染"和"其他公害"。"污染"在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条文中已有相对明确的界定,"其他公害"则是指《环境保护法》第四章规定的可能间接引起或造成污染的行为、第四章尚未规定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间接引起或造成污染的行为以及与环境污染性质相同却尚未被《环境保护法》所明文调整的其他状态。环境法律规范的污染是公害性污染,这类污染可能造成不特定公众人身、财产乃至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非公害性污染不属于环境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宜由其他法律规范调整。对公害基于解释论的研究,一方面可以明确该词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从而澄清其精确的法律语义;另一方面则可以从此视角进一步解释为何我国在环境污染侵权和相邻污染侵害、与污染有关的职业病这些在致害方式上相似的案件中却适用不同的部门法。
任玥[5](2020)在《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的自如公寓甲醛含量超标事件将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关注由室外引向室内,对于室内空气污染的防护和室内空气污染的责任落实成为一时间讨论的热点议题。除普通住宅意义上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为另外一个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对工作场所室内装修污染的防护随着多件办公室甲醛超标致员工患白血病的案件出现也逐渐引起了大众的关注。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报告,办公室空气污染程度可以比户外高2到5倍,每年有80万人死于办公环境污染,对生产力的影响更加难以估量。工作场所装修污染的受害者作为《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范畴的职业病患者,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作为救济手段。但现实状况是,工作场所装修污染侵权诉讼频发,仅依靠工伤保险赔偿无法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救济。主要原因是,《职业病防治法》58条规定职业病人有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且侵权诉讼赔偿金额远高于工伤保险赔偿,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并不成熟,劳动者面临职业病诊断难的困境。但实践中存在着各地司法裁判不一致的情况,部分法院支持职业病患者提起侵权诉讼,部分不支持。仅有在职业病患者提起民事赔偿的权利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职业病患者在侵权诉讼的诉由中选择环境侵权才具有合理性。因此工作场所装修污染受害者是否能够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就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不同的救济路径对于受害者维权的难度要求和赔偿金额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工作场所装修污染的受害者来说,一般侵权诉讼和工伤保险均不是效率最高的救济手段。一般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由受害方承担,受害方通常因举证不能而陷入较高的败诉风险。在工伤保险体系中,工作场所装修污染的受害者通常需进行职业病认定,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护体系弊病众多,职业病诊断难、认定难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且工伤保险赔付金额通常低于侵权诉讼,难以覆盖受害者的全部损失。相较于一般侵权诉讼和工伤保险救济,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的裁判规则对受害人相对有利,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一方面为受害者免除了举证责任,减轻了诉讼负担,另一方面民事侵权赔偿的金额要远高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所以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对工作场所装修污染的受害者适用环境污染侵权的裁判规则才能使其得到有效的救济,本文的研究重点也在于通过对环境侵权诉讼与一般侵权和工伤保险救济方式的比较,论证环境侵权诉讼适用于工作场所装修污染的合理性与优越性,为完善我国立法和司法层面对工作场所装修污染受害者的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
唐培涛[6](2020)在《既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量化监测及综合治理成本测算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大气环境质量下降,大气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发展。在大气污染成分中,扬尘颗粒是一种分布广泛且最常见的大气污染物。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大量的棚改、旧改项目拆除工程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也日益严重,加重了生态环境污染,同时扬尘颗粒物也会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阶段并没有相关专家学者对既有建筑拆除施工扬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更未见有针对既有建筑拆除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成本进行探讨。因此,本文通过对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量化监测,以此来探讨拆除工程扬尘的综合治理措施及成本测算研究。首先,本文通过资料调研和拆除施工现场调查方法,根据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排放的特点和拆除工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扬尘量化监测方案对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排放情况进行了实地监测。结合拆除施工特点和扩散理论,探究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的排放强度及浓度分布规律,对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排放进行危害评价,得到扬尘排放重点监控区域。结合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监测和数值模拟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出各区域扬尘得到排放浓度,将拆除现场施工区域按扬尘排放浓度不同划分为3个区域。工作通道这一工作区域扬尘浓度较高,平均浓度范围达到最高227.444μg/m3;其次是挖机工作区、液压破碎锤工作区和建筑垃圾堆场这三个区域的扬尘排放强度较高,分别为159.201μg/m3、145.951μg/m3和133.256μg/m3。工人生活区、工地围墙外、废料回收处、道路边、平面运输通道和装运车这六个区域的平均浓度分别为59.005μg/m3、48.080μg/m3、77.315μg/m3、69.854μg/m3、91.343μg/m3和109.694μg/m3。其次,通过分析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排放情况及分布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扬尘综合治理措施,经过一系列的降尘措施后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排放量明显降低。最后,采用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成本分析方法,根据扬尘治理措施所耗费的材料物资,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得到最终的扬尘治理成本费用为88500元,该费用满足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既有建筑拆除工地平均综合治理扬尘成本为17.7元/平方米。本文研究有利于清晰认识到房屋建筑除施工工程中的扬尘污染排放特征和分布规律,对定量计算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排放量和污染程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提供技术指导,也为扬尘综合治理成本的计算提供参考。
鹿莎莎[7](2019)在《室内装修污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人们对住宅美观性和舒适性要求的提高,装修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利益的驱动以及装修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室内装修污染纠纷近年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形势严峻。室内装修污染对居住在其中的人的身体健康危害非常大,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污染,我国并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实践中主要是通过违约责任、产品责任来处理装修污染案件,但是上述救济方式各有利弊,主要表现在举证责任和赔偿范围等方面,往往难以取得令受害人满意的结果。对受害人最有利的救济途径是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能否适用环境污染责任进行救济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有争议的,实践中,法官适用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规定判案的比例非常小。但是无论是从实然的角度还是从应然的角度,室内环境都属于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的范围,因而装修污染属于环境污染,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规定,而且适用环境污染责任处理该种纠纷有利于平衡现实中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地位。为了更好地解决实践中不断涌现的装修污染纠纷,我国应当颁布司法解释明确装修污染适用环境污染责任的相关规定,制定一部专门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装修产品质量的监管监督,引入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
李林[8](2019)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群众越来越重视生活的环境质量好坏。良好的生活环境已是人们选择职业和居住环境所考虑的必要因素,因此防治社会生活噪声对于改善声环境质量有重大的意义。最近几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越来越普遍,对人们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人们经常可以听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噪声:室内刺耳的装修声音、商业活动锣鼓喧天的声音,广场舞巨大的音乐声等等。如今社会生活噪声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环境噪声污染源,成为影响人类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广大市民也越来越清楚的意识到社会生活噪声的危害,并且尽量在生活中减少噪声的产生。我国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措施存在很多的不足。为了营造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打造和谐社会,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噪声污染措施,完善法律法规。本文围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展开研究,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概念、主要来源、特点、危害及污染的严峻形势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及防治现状,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进行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可概述为噪声污染的界定不够严密、环境保护执法取证难、行政制裁力度不足、诉讼中受害方举证难、生活噪声污染致害的赔偿标准欠缺等。在分析了日美德三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得出了加快修订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立法进程、明确新型环境噪声污染源标准、细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与责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包括:从立法体系着手,明晰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标准,制定新型社会生活噪声标准。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调合作、丰富执法手段、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完善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司法实践方面,通过完善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诉讼中举证责任制度、使侵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具体化、建立噪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几个部分来阐述。此外,加强宣传教育、合理规划场所、提高监测技术也有助于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裴婷婷[9](2019)在《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立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越来越注重住宅的舒适性。许多家庭都开始花大价钱对住宅进行精装修,却忽略了装修材料市场背后隐藏着不安定的因素。室内装修后气味大、在特殊的天气里会加快有害物质的释放,这种影响是长期的而且也比较难以清除,老百姓在室内停留的时间过长就容易受侵害。近年来因室内装修污染而患病的案件逐渐增多,受害人诉诸法院却难以得到应有的救济。主要原因在于室内装修污染是一种新型的环境污染,立法存在滞后性,以致于司法实践中针对室内装修污染纠纷存在种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由于我国对室内环境的研究很晚,各项相关的标准制度不健全,居民的室内环境健康都得不到保障,室内环境现状着实令人堪忧。本文试图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分析。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是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即室内装修污染难以认定为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难以适用;有害物质超标与罹患疾病的因果关系难以认定;举证的困难性。在该部分叙述了室内环境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便于了解当前的室内环境。同时,针对本文所探讨的室内装修污染问题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以及所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涉及的是室内装修污染的相关概念。厘清室内装修污染的基本概念,分析室内装修污染是否属于环境侵权,并将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比较研究,进一步了解室内装修污染的性质。第三部分罗列了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我国室内装修污染所面临的四个立法问题:第一是我国没有专门的室内装修污染防治法;第二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不够完善;第三是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环境侵权认定困难;第四是室内环境检测制度不规范。第四部分就是针对前文所分析出的立法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认为,一、要明确室内环境在《环境保护法》中的法律地位,制定专门的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二、完善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三、确定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将因果关系确定化;四、建立健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制度。
朴波[10](2016)在《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问题的规定基本是全球性、大面积污染或生态破坏,基本可以归结为室外环境污染,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逐步的变化。目前,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其污染来源多种多样,产生的危害复杂多变,对居住者、使用者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侵害,并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上折磨和痛苦,污染了室内居住环境。我国对于室内环境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保护,致使很多室内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无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本文希望就室内环境污染的定义、特点、危害及国内外对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加以探讨研究,最终得出一些对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好的建议,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室内环境污染概述。分析环境法学基础理论,得出环境法学研究和法律规定的“环境”范畴包括室内环境。并对室内环境污染的特点、种类和研究范围等加以阐述。第二部分国内外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现状。首先详细论述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法律法规的现状,指出其现实意义。其次对国外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有特色的国家进行阐述和分析,如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规定及现实意义等。第三部分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缺陷。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室内污染防治上存在的缺陷:一是没有专门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二是现行相关管理体制不完善;三是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制度不完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检测制度的缺陷、室内环境标准制度均不完善。最后是室内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的缺陷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这一部分对上部分所阐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首先,完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其次完善室内环境污染的管理体制的规定;再次完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制度;最后明确室内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二、浅谈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论文提纲范文)
(1)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环境与健康标准的定位与需求 |
(一)环境与健康的定位 |
(二)环境与健康标准的定位 |
二、国外环境与健康标准现状 |
(一)世界卫生组织 |
1. 环境与健康指南 |
2. 环境健康基准 |
3. 风险评价技术体系 |
(二)欧盟国家 |
1. 确立优先控制战略 |
2. 推行环境健康影响评价制度 |
3. 欧盟化学物管理方法 |
(三)美国 |
1. 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 |
2.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
(1)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之关系 |
(2)技术导则及指南 |
(3)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应用 |
(四)日本 |
1. 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的制定 |
2. 损害赔偿相关法律的制定 |
(五)韩国 |
1.《环境健康法》概述 |
2.《环境健康法》特点 |
(1)以民众健康为核心 |
(2)关注特殊敏感人群 |
(3)加强新技术、新物质的环境健康管理 |
(4)制定有效的罚则 |
三、我国环境与健康标准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一)环境保护标准 |
1. 水生态环境 |
2. 大气环境 |
(1)中国空气环境标准的发展历程 |
(2)中国主要大气污染物变化 |
3. 土壤环境 |
(1)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管理现状 |
(2)我国土壤环境标准现状和问题 |
4. 化学品管理类标准 |
5. 存在的问题分析 |
(二)环境卫生标准 |
1. 环境卫生专业标准 |
(1)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类 |
(2)日用品化学品卫生标准类 |
(3)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类 |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标准类 |
(5)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类 |
(6)大气卫生标准类 |
(7)土壤及固体废弃物卫生标准类 |
(8)住宅卫生标准类 |
(9)环境污染物所致健康危害判定标准类 |
(10)病媒生物控制标准类 |
(11)其他技术规范类标准———《大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WS/T666—2019) |
2. 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三)现行环境与健康标准 |
四、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构建 |
(一)标准体系构建以及体系之间的关系 |
1. 监测方法类标准 |
2. 调查方法类标准 |
3. 评估方法类标准 |
4. 信息类标准 |
5. 基础类标准 |
(二)与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衔接 |
(2)基于生物样本检测的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特色及创新点 |
第二章 实验材料与研究方法 |
2.1 实验地点选择 |
2.2 实验志愿者招募 |
2.3 环境样本采集及分析 |
2.3.1 环境样本采集所需仪器和试剂汇总 |
2.3.2 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 |
2.3.3 操作过程 |
2.4 生物样本采集及分析 |
2.4.1 生物样本采集所需仪器和试剂汇总 |
2.4.2 肺功能指标检测 |
2.4.3 血常规指标采集及分析 |
2.4.4 血液炎症因子指标采集及分析 |
2.4.5 人体氧化应激水平和DNA损伤分析 |
2.5 统计分析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特征 |
3.1 保定市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特征 |
3.2 实验所选暴露环境的污染特征 |
3.3 实验所选暴露环境的甲醛和TVOC的污染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室内污染浓度差异对生物样本的影响 |
4.1 室内污染浓度差异对人呼吸系统的影响 |
4.1.1 研究肺功能指标的意义 |
4.1.2 暴露实验期间各肺功能指标的变化 |
4.2 室内污染浓度差异对外周血血常规的影响 |
4.2.1 研究血常规指标的意义 |
4.2.2 受试者血常规水平超标情况 |
4.2.3 暴露前后受试者血常规水平差异 |
4.2.4 各组受试者血常规水平之间的差异 |
4.3 室内污染浓度差异对人体血清炎性细胞因子的影响 |
4.3.1 研究炎性细胞因子的意义 |
4.3.2 暴露前后受试者血清炎性细胞因子水平差异 |
4.3.3 各组受试者血清炎性细胞因子水平之间的差异 |
4.4 室内污染浓度差异对人DNA损伤和氧化应激水平的影响 |
4.4.1 研究DNA损伤和氧化应激水平的意义 |
4.4.2 暴露前后基因甲基化水平差异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室内空气综合污染对生物样本水平的影响 |
5.1 室内空气综合污染对人外周血血常规的影响 |
5.2 室内空气综合污染对人血清炎性细胞因子的影响 |
5.3 室内空气综合污染对人体氧化应激水平、DNA损伤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室内环境空气污染与生物样本间的相关性 |
6.1 室内环境空气污染与生物指标间的相关性 |
6.2 生物样本之间的相关性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方法建立 |
7.1 评价方法选择及模型建立 |
7.2 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等级的计算 |
7.3 生物样本综合指数的计算 |
7.4 基于生物样本综合指数的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等级分级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总结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某矿区儿童环境铅暴露健康风险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1.1 儿童铅暴露途径 |
1.2 儿童机体中的铅代谢 |
1.3 儿童铅暴露对健康的危害 |
1.4 儿童环境铅暴露防治及健康风险研究进展 |
2 矿区概况 |
2.1 矿区介绍 |
2.2 矿区环境污染及治理 |
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矿区环境铅暴露现状及其健康风险评估 |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1.3 统计学分析 |
1.4 评价方法 |
1.5 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 |
2 结果 |
2.1 污染源暴露分析 |
2.2 环境污染状况分析 |
2.3 人群外暴露计算及其风险评估 |
3 讨论 |
第三章 矿区儿童血铅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3 统计学分析 |
1.4 质量控制 |
2 结果 |
2.1 基本信息 |
2.2 儿童体内铅含量现状分析 |
2.3 儿童血铅影响因素的线性回归分析 |
3 讨论 |
第四章 基于IEUBK模型的环境铅对儿童血铅的影响研究 |
1 IEUBK模型原理及应用 |
1.1 常用血铅模型比较及选取 |
1.2 模型概况 |
1.3 模型构造 |
1.4 铅的生物利用度 |
1.5 模型参数设置基本原理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儿童行为参数调查方法 |
2.2 环境污染参数研究方法 |
2.3 模型本地化、验证和应用 |
3 结果 |
4 讨论 |
第五章 总结 |
1 主要结论 |
2 研究创新点 |
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缩略语英汉对照表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4)法解释学视角下的“公害”:从概念移植到本土演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害的两种类型:环境公害与非环境公害 |
(一)环境公害:概念的移植 |
(二)非环境公害 |
二、环境公害的概念内涵:本土演化 |
(一)环境污染的概念内涵 |
(二)“其他公害”的具体所指 |
三、环境公害概念的法律意义 |
结语 |
(5)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的救济现状 |
第二节 职业病患者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正当性 |
一、职业病患者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现状 |
二、职业病患者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必要性 |
三、职业病患者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合理性 |
第二章 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正当性 |
第一节 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合理性 |
一、工作场所所属“环境”范畴的界定 |
二、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行为的界定 |
三、工作场所装修污染损害事实的界定 |
四、工作场所装修污染因果关系的界定 |
第二节 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优越性 |
一、环境侵权诉讼与一般侵权诉讼的比较 |
二、环境侵权诉讼与工伤保险赔偿的比较 |
第三章 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的比较法研究 |
第一节 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的相关案例 |
第二节 工伤保险制度与民事侵权竞合的比较法研究 |
第三节 工作场所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 |
第四章 完善工作场所装修污染受害者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工作场所室内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
一、我国室内环境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工作场所环境保护立法的完善路径 |
第二节 完善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明确工作场所装修污染受害者的环境侵权救济路径 |
第四节 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性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既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量化监测及综合治理成本测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说明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1.3.1 施工扬尘研究现状 |
1.3.2 扬尘治理研究现状 |
1.3.3 扬尘治理成本研究现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4.4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
2.1.2 施工扬尘 |
2.1.3 施工扬尘的量化监测 |
2.1.4 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成本 |
2.2 施工扬尘的产生及扩散规律 |
2.2.1 施工扬尘的产生 |
2.2.2 施工扬尘扩散规律 |
2.2.3 影响施工扬尘扩散的因素 |
2.3 施工扬尘的量化监测 |
2.3.1 施工扬尘量化监测设备 |
2.3.2 施工扬尘量化监测方法 |
2.4 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及治理成本 |
2.4.1 施工扬尘综合治理 |
2.4.2 施工扬尘治理成本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既有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的量化监测及危害评价 |
3.1 影响因子的确定 |
3.2 监测对象及方法 |
3.2.1 监测对象 |
3.2.2 监测方法 |
3.3 监测点设置及监测周期 |
3.3.1 监测点设置 |
3.3.2 监测周期 |
3.4 监测数据情况及数值模拟分析 |
3.4.1 拆除施工扬尘监测数据 |
3.4.2 数值模拟分析 |
3.5 扬尘危害评价 |
3.5.1 扬尘容许浓度 |
3.5.2 拆除施工扬尘危害程度评价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既有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扬尘综合治理防治方案及成本分析 |
4.1 扬尘防治方案 |
4.1.1 方案编制依据 |
4.1.2 组建扬尘治理机构 |
4.1.3 组织控制措施 |
4.1.4 技术控制措施 |
4.2 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成本分析 |
4.2.1 扬尘治理成本核算模型 |
4.2.2 扬尘治理成本核算方法 |
4.3 扬尘综合治理效果评价 |
4.3.1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
4.3.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3.3 单因素模糊评价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例分析—以某教学楼拆除工程为例 |
5.1 工程概况 |
5.1.1 拆除施工要求及方法 |
5.1.2 拆除工程扬尘控制清单 |
5.2 施工扬尘量化监测 |
5.2.1 监测量化方法 |
5.2.2 监测数据预处理 |
5.2.3 扬尘量化数据分析 |
5.2.4 拆除施工扬尘危害程度评价 |
5.3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
5.3.1 日常扬尘治理措施 |
5.3.2 围护阶段扬尘治理措施 |
5.3.3 拆除阶段扬尘治理措施 |
5.4 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成本分析及效果评价 |
5.4.1 施工扬尘治理成本分析 |
5.4.2 施工扬尘治理成本核算 |
5.4.3 扬尘综合治理效果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室内装修污染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室内装修污染问题现状及原因 |
一、室内装修污染问题现状 |
(一)室内装修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 |
(二)室内装修主要污染物的特点 |
二、室内装修污染问题出现的原因 |
(一)利益驱动 |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且缺乏监管 |
第二章 室内装修污染民事责任 |
一、违约责任 |
(一)包工包料 |
(二)包工不包料 |
二、产品责任 |
(一)构成要件 |
(二)惩罚性赔偿及赔偿范围 |
三、环境污染责任 |
(一)实然角度 |
(二)应然角度 |
第三章 解决室内装修污染问题的措施 |
一、颁布司法解释明确室内装修污染适用环境污染责任 |
(一)司法解释的必要性 |
(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
二、制定一部专门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 |
(一)设置合理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 |
(二)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加强监管监督 |
(一)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质量监管 |
(二)建立权威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及监督机构 |
四、引入环境责任保险 |
(一)环境责任保险需求不足的原因 |
(二)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需考虑的因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概述 |
(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概念和来源 |
(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特点分析 |
(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危害 |
1. 生理危害的表现形式 |
2. 心理危害的表现形式 |
二、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现状考察 |
(一)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严峻形势 |
(二)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现状 |
1. 立法体系 |
2. 实施情况 |
(三)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界定不够严密 |
2. 低频噪声排放标准不明确 |
3. 行政管理机制不健全 |
4. 诉讼中受害方救济难 |
三、域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经验 |
(一)域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1. 美国 |
2. 德国 |
3. 日本 |
(二)域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经验借鉴 |
1. 加快修订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立法进程 |
2. 明确新型环境噪声污染源标准 |
3. 细化行政部门的权力与责任 |
4.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四、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 |
(一)健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体系 |
1. 明晰污染的界定标准 |
2. 制定新型噪声污染源标准 |
(二)巩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执法体制 |
1. 明确职责分工 |
2. 丰富执法手段 |
3. 加大处罚力度 |
4. 提高专业素质 |
(三)改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司法制度 |
1. 完善环境噪声污染诉讼举证制度 |
2. 明确环境噪声致害裁判标准 |
3. 建立环境噪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
(四)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制的其他建议 |
1. 加强宣传教育 |
2. 合理规划场所 |
3. 提高监测技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主要案情 |
(二)案件审判 |
(三)案件争议焦点 |
(四)案例争议问题评析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室内装修污染的法律界定及性质厘析 |
一、室内装修污染的基本概念 |
(一)室内装修污染的概念界定 |
(二)室内装修污染的分类 |
(三)室内装修污染的特殊性 |
二、室内装修污染侵权的性质 |
(一)室内装修污染构成环境污染侵权 |
(二)室内装修污染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 |
三、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与相关责任之辨析 |
(一)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的辨析 |
(二)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与室内装修污染违约责任的辨析 |
第三章 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法缺失 |
一、现有相关法律规定 |
(一)宪法的规定 |
(二)基本法及司法解释中相关的规定 |
(三)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
二、存在的立法问题 |
(一)室内装修污染防治立法方面存在漏洞 |
(二)现行室内环境标准规范不够完善 |
(三)室内装修污染环境侵权责任认定困难 |
(四)室内环境检测制度不规范、不完整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立法建议 |
一、完善室内装修污染相关法律体系 |
(一)明确室内环境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地位 |
(二)制定专门的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 |
二、完善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
(一)适当修改有关标准 |
(二)出台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新标准 |
(三)针对不同主体制定不同标准 |
三、确定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 |
(一)室内装修污染环境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
(二)将因果关系具体化 |
四、建立健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制度 |
(一)建立室内环境污染强制性的检测制度 |
(二)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主体的从业资格 |
(三)建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与检测机构的分离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理论着作类 |
(二)期刊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致谢 |
(10)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室内环境污染概述 |
(一)室内环境所属环境范畴界定 |
(二)室内环境污染特点 |
(三)室内环境污染的种类和研究范围 |
二、国内外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一)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二)国外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三、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缺陷 |
(一)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室内环境污染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
(三)室内环境污染相关制度不完善 |
(四)室内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缺陷 |
四、完善我国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 |
(一)完善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 |
(二)完善室内环境污染的管理体制的规定 |
(三)室内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完善 |
(四)明确室内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浅谈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与防治(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研究[J]. 段小丽. 环境资源法论丛, 2021(00)
- [2]基于生物样本检测的室内环境空气污染评估方法研究[D]. 孟晓郁. 河北大学, 2021(09)
- [3]某矿区儿童环境铅暴露健康风险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 杨轶男. 兰州大学, 2021(09)
- [4]法解释学视角下的“公害”:从概念移植到本土演化[J]. 陈伟.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05)
- [5]工作场所装修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研究[D]. 任玥.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既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量化监测及综合治理成本测算研究[D]. 唐培涛.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3)
- [7]室内装修污染法律问题研究[D]. 鹿莎莎. 青岛大学, 2019(02)
- [8]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D]. 李林. 河南大学, 2019(01)
- [9]我国室内装修污染的立法问题研究[D]. 裴婷婷. 西北民族大学, 2019(01)
- [10]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D]. 朴波. 吉林大学,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