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制度障碍

“扫黑除恶”的制度障碍

一、“打黑除恶”的体制障碍(论文文献综述)

崔新群,曹相见,侯圣贺[1](2020)在《基于地权改革与社会治理的乡村振兴法治思维》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振兴的法治思维要求构建内生式的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形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稳定制度框架。它体现为一种立体的结构:一方面要主抓乡村振兴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制度底线和把握改革方向,为政府和群众实践预留空间,由此形成地权改革、社会治理两条主线。具体而言,就是要打破乡村振兴的领域隔阂,守住农村地权改革底线,正确把握"三块地"的改革方向,兼顾国家、集体与农民利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地位,强化乡村党组织权威,以村规民约为基础,形成民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秩序,同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双线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李一晖[2](2020)在《F县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期望在物质基础得到满足的同时能有更多的精神文化的享受,期望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近年来我国的黑恶势力持续发酵,不断活跃在各行各业,极大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2018年1月,我国决定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00年底我国开展全国性的第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不是突然性,是具备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必然举措,是民之所乎、政之所向,是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程。由此可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短期的运动,而是要通过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构建国家良性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协同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等多主体为治理社会公共事务彼此相互信任,建立长久稳定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各主体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继而逐渐形成一种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良性互动模式。本文以F县的扫黑除恶为例,从协同治理理论的角度分析F县现阶段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深入研究实现扫黑除恶协同治理的可能性,寻找扫黑除恶与协同治理理论的契合点,并建立起扫黑除恶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在协同治理理论的视角下,F县的扫黑除恶依然存在着协同治理观念较差、组织领导不强、惩治腐败效果不显着、部门协调不顺畅和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因此,本文建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理顺对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公检法机关、社会组织、民众等多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扫黑除恶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并提出树立协同治理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惩治预防腐败力度、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紧密依靠人民群众等对策思路。

陈美伊[3](2020)在《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的生成逻辑研究 ——基于多案例的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在世纪之交时,随着乡村黑恶势力“东南西北中五霸天”被广泛报道,我国存在着乡村黑恶势力的现象由此进入公众视野,其具有的危害性、影响性、破坏性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因此,在2006年,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力开展了关于“打黑除恶”的专项整治活动。以此为基础,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由此,将从前的“打黑除恶”行动升级为“扫黑除恶”行动。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然而在我国部分乡村存在着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占用集体资源等现象,严重影响脱贫扶贫工作的进行、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阻碍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铲除我国乡村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势在必行。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的生成逻辑问题。为了彻底扫除我国乡村黑恶势力及打击其背后的“保护伞”,研究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的生成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勒温的群体动力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个案研究法和多案例比较分析法进行案例实证研究。通过对大量的文献梳理、总结、归纳,提出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生成逻辑的研究假设,将社会有机体视作一个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共同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网络,每个子系统都发挥着各自的功能,依次为适应功能、目标达成功能、整合功能、维持功能,部分功能的发挥对整体功能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经济系统中的研究假设包括:经济利益的驱动、基层官员的腐败、乡村的“空心化”;政治系统中的研究假设包括:国家对农村控制能力减弱,农村基层政权弱化、公共权力的异化——“养黑”与“容黑”、政治精英的“红黑转变”;社会系统中的研究假设包括:乡村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社会管控能力弱化;文化系统中的研究假设包括:宗族文化、帮会文化的影响,暴力文化、拜金文化的侵蚀。因此,笔者尝试建构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及“AGIL”模型,用来分析研究案例,验证研究假设。经验证,上述研究假设均成立。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政府治理启示,指出本文的不足及展望。

张超[4](2020)在《我国乡村基层黑恶势力防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为的是让乡村更美、环境更好、村民更富。然而乡村黑恶势力的滋生已经严重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危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这一现象的滋生蔓延已引起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各地党委政府在这次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有效运用各种手段对此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取得了显着效果。但对于黑恶势力为什么能在乡村滋生蔓延,以及如何真正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尚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研究。打击黑恶势力是治标,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黑恶势力滋生的治理机制才是治本。乡村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根本上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仅仅需要公安机关的精准打击,还需要从乡村治理的角度上寻找解决方案,从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本文以乡村治理为切入点,通过对乡村黑恶势力的进行立体式分析,更好的认清乡村黑恶势力的来源构成、特征及危害性。通过把握其历史演变脉络和现实发展状况,揭示其背后的产生的乡村治理短板。最终从根本上找到乡村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的原因,构建预防乡村黑恶势力的现实路径,建立防控乡村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从而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强大的内在动力。

廖灏彬[5](2020)在《构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 ——以广州市Z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自2000年开始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党和国家对打击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的一字转变,广州市Z区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从未停歇,始终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方针,落实“打、扫、治、建”四位一体,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有效推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取得阶段性成效。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笔者通过查阅文献、案例分析、比较研究、访谈等方法,发现Z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诸如组织领导未形成常态、干部审查不够细致、线索排查流于形式、督导考核追求数字、犯罪财富调查缺乏深挖打击等问题,导致部分地区的黑恶势力仍能从夹缝中找到生存空间,甚至呈发展蔓延之势,出现“割韭菜”现象。如何通过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持之以恒,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是今后扫黑除恶斗争中面临的社会治理难题。本文以广州市Z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例,调查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剖析,通过梳理国内外扫黑除恶的先进经验及机制,探索可借鉴之处,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提出建立健全Z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实现常态化长效发展。本文由六章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阐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概念和社会治理、协同治理的研究支撑理论。第三章是Z区扫黑除恶现状分析,通过实际数据、案例对Z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简述。第四章是Z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从组织领导、干部审查、线索排查、督导考核、宣传引导、财富调查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五章是对我国内地、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日本东京、美国纽约等构建扫黑除恶机制建设的分析以及带来的启示。第六章是构建Z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提出从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村社干部审查机制、线索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科学长效督导考核机制、行之有效的宣传机制、犯罪财富查处机制等方面着手,不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柴文青[6](2020)在《农村基层“扫黑除恶”的实践探索与长效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取得显着成就,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兴旺发达。同时,社会治理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但是,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破坏当地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甚至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严重损害人民利益,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此,2018年1月,国家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农村基层为主要阵地,严厉打击农村各种黑恶势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当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进行农村社会治理是关键,其中探索农村基层“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是其重要一役。本文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通过对黑恶势力进行界定,分析了近几年黑恶势力发展的新动向,如组织形式转变、犯罪手段趋于软暴力,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等,并且从社会转型影响、市场规则不健全、利益诉求多元化、基层控制力弱化、基层干部涉恶涉黑等角度对农村黑恶势力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明确黑恶势力产生的严重危害。在此基础上,第二章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实践探索及当前农村地区“扫黑除恶”的主要做法,总结出当前我国在农村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的实践要求与基本特点。第三章对当前农村“扫黑除恶”取得的成效与困境进行总结分析。最后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扫黑除恶”现实困境及社会治理薄弱点,从依法治理,构建法治路径;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四个方面为构建农村“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王馨亿[7](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及法治之策》文中研究表明黑社会性质犯罪不同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一般的有组织犯罪,它作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出现以来,一直以其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反社会性给我国社会生活各各方面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一方面,它不仅严重威胁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它还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能否全面建成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地实现产生巨大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展开严厉地打击。自1983年第一次大规模的“严打”整治行动开始,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3次“严打”整治行动和1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我国目前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形势严峻的现实状况,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一次做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以下简称“扫黑”)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在各级政府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引导下,此次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再一次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扫黑”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至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全社会中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诚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成绩斐然。历次“严打”或“打黑”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抑制黑社会性质犯罪嚣张气焰的作用,达到在一定时期内维护社会秩序安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目的。但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犹如一颗屡治不愈的“毒瘤”,随着专项严打的高压态势逐渐减弱,这些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在获取经济利益等欲望的驱动下,一而再再而三地“死灰复燃”,并且逐渐突破传统的犯罪模式,开始向更加专业化、隐蔽化和复杂化的方向发展,甚至呈现出向政治领域渗透的发展趋势。我国刑事实体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的法律规定一直落后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及其犯罪主体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和速度。因此,面对不断呈现新发展动向和趋势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相关的刑事实体法始终存在立法空白的问题,并不能完全满足依法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及时有效打击的需要,致使我国涉黑、涉恶犯罪的问题愈发严峻。由政府主导推进的历次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事政策都是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形势严峻之时产生,依靠政策的治理,对涉黑、涉恶犯罪呈现“周期性”集中严打的特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贯彻落实的“严打”或“打黑”刑事政策只能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暂时性的“治标”之效,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遏制黑社会性质犯罪孕育、滋生和蔓延的目的。对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法治之策的研究,既需要基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等法律文本,同时也需要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历次“严打”或“打黑”刑事政策的过程中,认为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中,存在违反法律的规定、突破法治的底线,着重强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偏重追求秩序价值的实现而忽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基本人权保障的问题。在着重依靠刑事政策治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问题上,也存在忽视依法进行源头治理和防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构建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长效机制,应对标本兼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挑战,需要基于依法治理的视角,遵循以法治为核心的“治标”之策与“治本”之策相结合的打击思路。具体而言,“治标”之策应当准确把握法律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刑事政策之间的界限和关系,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治标”之用,并在法治的轨道内充分实现秩序价值与人权保障价值的协调并重;“治本”之策的关键则在于提出自下而上的源头治理方案,挤压尚处于萌芽阶段的黑恶势力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从根本上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贾晓琰[8](2019)在《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研究 ——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黑恶势力是目前我国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的总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我国社会的毒瘤。从2000年至2018年,我国基于消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目的,先后进行四次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活动。然而,目前“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中相关立法的缺失,功利价值的过高追求,打击对象不精准、打击程序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效果。因此,对目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行审视,寻求相应的解决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取综合研究的分析方法,在分析我国目前“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理论的基础上,收集实践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数据和案例,了解目前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并以作者参与的国家课题“层阶一体化责任观”思想为理论基础,在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视角下对目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进行审视。综合分析之后发现,由于目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对外在因素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实践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国家因素和社会因素在其中的缺失。本文主要从外因的层面剖析目前“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存在不足之处的原因,并通过国家观和社会观在其中的应用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提升实践中预防黑恶势力犯罪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效果。

魏英学[9](2019)在《A省黑恶犯罪防治的公众参与研究》文中提出黑恶犯罪是当今社会三大毒瘤之一,是社会癌症,是犯罪发展的最高形势,严重影响了公众日常生产生活,也影响到地区的总体形象,但要彻底治理本身难度又极大。它涉及地区管理、建设等“大工程”,任务十分艰巨,需要不断的预防、治疗,才能保证社会整体健康发展,黑恶犯罪防治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纵观我国三十多年来黑恶犯罪防治的发展,公众的参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为全面推进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的深入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不想参与、不敢参与、不能参与、无效参与等问题,始终掣肘着黑恶犯罪防治的进一步深入。本文以A省黑恶犯罪防治中的公众参与问题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展开研究,并运用协同治理、公众参与阶梯和政治参与等理论指导研究。首先,论文明确了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内涵和外延,阐明了黑恶犯罪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明确主要参与主体为当事人、志愿人士、法律专家、网络媒体、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内容是黑恶犯罪防治的立法、司法、执法、行政方面,通过托马斯决策模型明确黑恶犯罪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其次,论文总结了A省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现状,归纳出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不想参与、不敢参与、不能参与和不当参与等问题,深度挖掘、发现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职能缺位,公众参与不足,法律、机制、平台等基础性要素存在缺陷,考核和监管不到位。最后,通过辨析明确公众参与对黑恶犯罪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并从政府责任、公众参与能力、基础保障、机制体系、绩效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公众参与提升之策。

雷宇[10](2019)在《扫黑除恶中的刑事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此拉开帷幕。扫黑除恶是稳定社会治安的重要途径,是净化社会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杜会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黑恶势力及其违法犯罪活动亦体现出组织化程度更高、行为手段更加隐蔽、渗透区域行业更加广泛深入、寻求“保护伞”更加积极猖獗等新的特点,在此背景下,如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框架下完善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体系,以对黑恶势力进行精准打击,实现长效治理,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从追溯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历史来看,其演变情况揭示了我国惩治黑恶势力刑事政策发展的内在规律,既是坚持在从严从重的基础上,兼顾实现“宽严相济”,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法进行全面化的治理,结合五年来相关数据与定性分析可见,当前社会治安水平有所好转,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已形成一个初级的框架体系,但存在较多空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也尚缺乏有力支撑,从扫黑除恶的法治化、长效化进程或者国家有组织犯罪治理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法治化进程,以构建长效机制为基础提升扫黑除恶的专业化水准,并积极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社会发展成果技术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率,从而探索建立我国的法治的、科学的、全面的、立体的有组织犯罪治理格局,才能真正达到扫黑除恶之目的。

二、“打黑除恶”的体制障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打黑除恶”的体制障碍(论文提纲范文)

(2)F县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1.4.1 创新之处
        1.4.2 不足之处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界定与特征
        2.1.1 扫黑除恶的概念界定
        2.1.2 扫黑除恶的特征
    2.2 协同治理理论概述
    2.3 协同治理理论对扫黑除恶的指导意义
3.F县扫黑除恶工作现状和机制
    3.1 F县扫黑除恶工作基本概况
    3.2 F县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3.3 F县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4.F县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4.1 存在问题
        4.1.1 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理念较差
        4.1.2 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强
        4.1.3 扫黑除恶工作中惩治预防腐败成效不显着
        4.1.4 扫黑除恶工作中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
        4.1.5 扫黑除恶工作中公众参与度不高
    4.2 原因分析
        4.2.1 公共权力管理不力
        4.2.2 功利化思维导向偏离轨道
        4.2.3 打击纵深延伸不够
        4.2.4 纪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
        4.2.5 宣传效果欠佳
5.构建扫黑除恶协同治理的对策思路
    5.1 树立协同治理理念
        5.1.1 树立统筹协调理念
        5.1.2 树立依法参与理念
    5.2 加强组织领导
        5.2.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2.2 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
        5.2.3 加强扫黑除恶协同治理主体的内部领导
    5.3 加大惩治预防腐败力度
        5.3.1 严厉打击腐败
        5.3.2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5.3.3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5.4 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
        5.4.1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积极履行协同职能
        5.4.2 公、检、法要加强沟通协作
        5.4.3 纪委、监察委、公安局要建立联动机制
    5.5 紧密依靠人民群众
        5.5.1 培养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
        5.5.2 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机制
6.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3)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的生成逻辑研究 ——基于多案例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二)理论基础
二、案例实证分析
    (一)案例选取与说明
    (二)案例回顾
    (三)研究假设
    (四)案例概述
    (五)案例分析
三、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生成逻辑的结构功能分析
    (一)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适用性
    (二)帕森斯的结构功能及“AGIL”模型的建构
    (三)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生成逻辑的结构与功能分析
四、研究结论与政府治理启示
    (一)研究结论与理论意义
    (二)政府治理启示
    (三)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我国乡村基层黑恶势力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乡村黑恶势力概述
    第一节 乡村黑恶势力构成
    第二节 乡村黑恶势力特征
    第三节 乡村黑恶势力的危害性
第二章 乡村黑恶社会案例分析
    第一节 烟台XXX村原党支部书记朱XX涉黑案分析
    第二节 西安 XX 村原书记高 XX 涉黑案分析
    第三节 河北定州XXX村原村主任孟XX案分析
第三章 乡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分析
    第一节 历史原因分析
    第二节 现实原因分析
第四章 防控乡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路径
    第一节 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第二节 提升乡村管理队伍的治理素养和能力
    第三节 培养农民现代政治文明观念
    第四节 重构社会控制机制,遏制黑恶势力亚文化的滋生蔓延
    第五节 遏制邪教势力在乡村的蔓延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5)构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 ——以广州市Z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3.3 文献述评
    1.4 研究内容
    1.5 研究方法
    1.6 研究设计
        1.6.1 研究数据
        1.6.2 研究步骤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
    2.1 核心概念
        2.1.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1.2 长效机制
    2.2 支撑理论
        2.2.1 社会治理理论
        2.2.2 协同治理理论
第三章 Z区扫黑除恶现状分析
    3.1 Z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状分析
        3.1.1 Z区黑恶势力基本情况
        3.1.2 Z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开展情况及现有机制
    3.2 Z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
        3.2.1 组织领导未形成固定常态
        3.2.2 村社干部审查留有死角
        3.2.3 线索排查信息互通流于形式
        3.2.4 督导考核追求数字缺乏长效
        3.2.5 宣传引导未深入基层一线
        3.2.6 犯罪财富调查缺乏深挖打击
第四章 Z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4.1 组织领导架构涣散弱化
    4.2 村社干部审查缺乏全覆盖
    4.3 线索排查信息化水平低
    4.4 职能部门存在各自为政
    4.5 督导考核缺乏科学指标
    4.6 宣传引导重留痕轻效果
    4.7 摧毁犯罪财富缺乏支撑
第五章 国内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经验借鉴
    5.1 我国内地部分成绩突出地区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做法与启示
        5.1.1 广州市及部分区的做法与启示
        5.1.2 广东部分成绩突出地区的做法与启示
        5.1.3 其他部分成绩突出省份的做法与启示
    5.2 我国香港、澳门地区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做法与启示
    5.3 日本东京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做法与启示
    5.4 美国纽约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做法与启示
第六章 构建Z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6.1 构建Z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要素
    6.2 构建Z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遵循的原则
        6.2.1 常态化原则
        6.2.2 以人民为中心原则
        6.2.3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
    6.3 Z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6.3.1 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组织架构
        6.3.2 建立健全村社干部审查机制
        6.3.3 建立健全线索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
        6.3.4 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6.3.5 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督导考核机制
        6.3.6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宣传机制
        6.3.7 建立健全犯罪财富查处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Z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访谈提纲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件

(6)农村基层“扫黑除恶”的实践探索与长效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难点和创新之处
        (一)本文的难点
        (二)本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 农村黑恶势力的产生与危害
    第一节 黑恶势力概念界定
        一、恶势力
        二、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
    第二节 农村黑恶势力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转型的影响
        二、基层控制力弱化
        三、市场规则不健全
        四、多重利益叠加驱动
        五、基层干部涉恶涉黑
    第三节 农村黑恶势力发展的新动向
        一、黑恶势力组织形式转变
        二、黑恶势力操控基层政权
        三、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变化
        四、黑恶势力渗透领域扩张
    第四节 农村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
        一、侵蚀农村基层政权
        二、垄断农村公共资源
        三、侵吞农村集体资产
        四、危害农村社会治安
        五、扰乱农村经济秩序
第二章 农村“扫黑除恶”的实践探索与基本特点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打黑除恶”的阶段性展开
        一、“严打”战役开启(1983-1987)
        二、严打整治“冬季行动”(1996-1997)
        三、“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0)
    第二节 新时代农村“扫黑除恶”的实践要求
        一、巩固基层政权组织
        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三、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第三节 农村“扫黑除恶”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二、明确任务 压实责任
        三、强基固本 专项治理
        四、深挖彻查 精准整治
        五、联合打击 重点整治
    第四节 农村“扫黑除恶”的基本特点
        一、明确重点打击目标
        二、转变专项斗争方式
        三、强化打“黑伞”力度
        四、强调严厉依法打击
第三章 农村“扫黑除恶”的显着成效与现实困境
    第一节 农村“扫黑除恶”的显着成效
        一、优化社会治安
        二、净化政治生态
        三、夯实执政基础
        四、赢得党心民心
    第二节 农村“扫黑除恶”的现实困境
        一、农村黑恶势力排查难
        二、农村黑恶势力定性难
        三、部门间配合不完善
        四、农村综合治理薄弱
        五、缺乏治理长效机制
第四章 构建农村“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坚持依法治理,构建法治路径
        一、完善涉黑涉恶刑事法网
        二、科学把握涉黑涉恶法律政策
        三、秉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性
    第二节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二、充分发挥源头治理的主体担当
        三、聚焦追责问责,压实监督责任
    第三节 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防联控机制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
        二、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机制
        三、重视涉黑涉恶情报收集工作
    第四节 强化综合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全面打击农村涉黑势力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创新基层治理方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及法治之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概述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内涵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趋势与严峻形势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
    (一)1983 年“严打”整治行动
    (二)1996 年“严打”整治行动
    (三)2001 年“严打”整治行动
    (四)2006 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反思
    (一)存在“偏重追求秩序价值”的价值选择倾向
    (二)存在“着重依靠刑事政策治理”的问题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法治之策
    (一)以法治为核心的“治标”之策
    (二)以法治为核心的“治本”之策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8)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研究 ——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政策的回顾与审视
    (一)对2000年“打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回顾与审视
    (二)对2006年“打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回顾与审视
    (三)对2012年重庆“打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回顾与审视
二、层阶一体化责任观视角下对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审视
    (一)对“打早打小”刑事政策的审视
        1.国家观对“打早打小”刑事政策的审视
        2.社会观对“打早打小”刑事政策的审视
    (二)对“打准打实”刑事政策的审视
        1.国家观对“打准”刑事政策的审视
        2.社会观对“打准”刑事政策的审视
        3.国家观对“打实”刑事政策的审视
        4.社会观对“打实”刑事政策的审视
    (三)对“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之间关系的审视
        1.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系统论思想为视角审视
        2.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信息论思想为视角审视
        3.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控制论思想为视角审视
三、层阶一体化责任观在我国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一)国家责任观在扫黑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1.国家观的宽严相济思想
        2.国家观在扫黑立法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3.国家观在反腐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二)国家责任观在除恶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1.国家观在除恶立法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2.国家观在打击宗族恶势力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3.国家观在打击村霸、行霸、市霸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4.国家观在打击“微腐败”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三)社会责任观在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1.社会观在群众监督中的应用
        2.社会观在媒体监督中的应用
    (四)层阶一体化责任在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中的应用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致谢

(9)A省黑恶犯罪防治的公众参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意义
        1.1.2 研究背景
    1.2 研究现状及评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和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黑恶犯罪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的一般理论
    2.1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相关概念
        2.1.1 公众的概念辨析及特性
        2.1.2 公众参与
        2.1.3 黑恶犯罪及其防治
        2.1.4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
    2.2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要素
        2.2.1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主体
        2.2.2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内容
        2.2.3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2.3 黑恶犯罪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2.3.1 黑恶犯罪防治需要公众参与
        2.3.2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2.4 相关的基础理论
        2.4.1 协同治理理论
        2.4.2 公众参与的阶梯理论
        2.4.3 政治参与理论
第3章 我国黑恶犯罪防治历程和A省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现状
    3.1 我国黑恶犯罪防治历程的简要回顾
        3.1.1 三次严打阶段(1983-1999年)
        3.1.2 第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2000-2006年)
        3.1.3 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2007-2017年)
        3.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2018年至今)
    3.2 A省黑恶犯罪防治中公众参与概况
        3.2.1 A省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及管理机制
        3.2.2 A省引导公众参与黑恶犯罪防治的基本做法
        3.2.3 A省黑恶犯罪防治中公众参与情况分析
    3.3 A省黑恶犯罪防治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3.3.1 公众参与动力不足
        3.3.2 公众参与顾虑重重
        3.3.3 公众参与阻碍诸多
        3.3.4 公众参与效果不佳
    3.4 A省黑恶犯罪防治中公众参与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3.4.1 政府职能缺位和公众参与能力不足同时并存
        3.4.2 黑恶犯罪防治基础工作支撑不足
        3.4.3 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权利保障不到位
        3.4.4 考核和监管不到位
第4章 A省黑恶犯罪防治公众参与的完善建议
    4.1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4.2 提升公众参与能力
    4.3 加强公众参与基础保障
    4.4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4.5 强化公众参与绩与效的评估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10)扫黑除恶中的刑事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
第2章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
    2.1 “严打”阶段
    2.2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
    2.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
第3章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3.1 扫黑除恶刑事立法政策
    3.2 扫黑除恶刑事司法政策
    3.3 扫黑除恶刑事执行政策
    3.4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新特点
第4章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评估与反思
    4.1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评估
    4.2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反思
        4.2.1 扫黑除恶法律定位上存在一定模糊
        4.2.2 扫黑除恶战线协作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4.2.3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体系空白较多
        4.2.4 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缺乏机制支撑
第5章 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完善与发展
    5.1 推动扫黑除恶刑事政策法治化发展
    5.2 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5.3 积极利用社会科技发展成果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打黑除恶”的体制障碍(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地权改革与社会治理的乡村振兴法治思维[J]. 崔新群,曹相见,侯圣贺.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0(01)
  • [2]F县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治理机制研究[D]. 李一晖.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9)
  • [3]我国乡村黑恶势力的生成逻辑研究 ——基于多案例的比较分析[D]. 陈美伊. 吉林大学, 2020(08)
  • [4]我国乡村基层黑恶势力防控研究[D]. 张超. 青岛大学, 2020(02)
  • [5]构建基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 ——以广州市Z区为例[D]. 廖灏彬.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3)
  • [6]农村基层“扫黑除恶”的实践探索与长效机制研究[D]. 柴文青. 三峡大学, 2020(06)
  •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践及法治之策[D]. 王馨亿. 吉林大学, 2019(03)
  • [8]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研究 ——以层阶一体化责任观为视角[D]. 贾晓琰. 西北政法大学, 2019(02)
  • [9]A省黑恶犯罪防治的公众参与研究[D]. 魏英学. 湖南大学, 2019(07)
  • [10]扫黑除恶中的刑事政策研究[D]. 雷宇. 湖南大学,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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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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